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龙小海述职报告
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谨慎、勤勉履职,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龙小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1966年8月出生。1997年至2010年在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曾任综合科科长、制度科科长,2007年至2008年借调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曾任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10年至2016年在昆明市财政局,曾任总会计师、副局长,2016年至今在云南大学工作,现任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2019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7次,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7700均为赞成票
公司2025年度共计召开5次股东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股东会况如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4400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各项会议中,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针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预算、关联交易、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所有表决均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原则,无投弃权票或反对票情况,相关表决结果已按规定披露。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要求,出席了2025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6622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本人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在审议过程中,重点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执行,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计划和内审工作报告,对规范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等需要披露的重要财务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与年审会计师及时、有效进行沟通,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对高管的薪酬及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并提出建议,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会议。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议对关联交易等重要议题进行了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议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审议的重要事项,本人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审议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生以下涉及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专题听取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持续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不断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督促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本人实地走访公司总部及门店,重点查看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执业药师配备等合规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就监管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内部控制等议题进行深入沟通;通过会议、电话、邮
件等方式定期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沟通,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26日。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及时、完整地提供董事会会议材料及相关背景文件,确保会前有充足时间审阅;安排专人对接独立董事工作,高效响应信息查询需求;组织参加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专题培训,保障履职所需的信息支持与资源保障,未出现妨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按照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中药材、中西成药的采购和销售等经营事项。本人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进行审慎审查。经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审查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临时公告等披露文件,重点关注财务会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信息的披露。认为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内部控制方面,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重点关注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投资、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内部控制,督促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内部控制。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暂未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肖冬磊先生,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议聘任阮爱翔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11月17日届满,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提名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候选人。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此次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流程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高管人员提名程序合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与履职情况报告。认为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医药零售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经营业绩,薪酬与职责、绩效挂钩,体现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未发现违规发放薪酬情形。
公司暂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事项;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专业审查等方式,对公司关联交易、合规经营、信息披露等重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独立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和市场变化,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管控风险,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生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的情形。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公司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更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小海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