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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1 00:00 查看全文

一心堂 --%

一心为民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股票简称:一心堂公告编号:2026-059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6.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238人,代表股份300508742

第1页共6页一心为民全心服务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4128225股(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8560412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114759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4128225股)的52.341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282585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4128225股的49.219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7923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4128225股的3.121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27人,代表的股份为18715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4128225股的3.2598%;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4168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6%;

反对833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5%;

弃权258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623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1658%;反对8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552%;弃权

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79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0439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26%;

反对1206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6%;

第2页共6页一心为民全心服务

弃权258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50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1733%;反对12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476%;弃权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79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3008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0%;

反对8202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9%;

弃权387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507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5459%;反对8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3825%;弃权3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71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5158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6%;

反对746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3%;

弃权2466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722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94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876%;弃权

2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17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0072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3%;

第3页共6页一心为民全心服务

反对1253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2%;

弃权247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13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1.9772%;反对12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993%;弃权2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23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2061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5%;

反对8302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3%;

弃权472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12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0399%;反对8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359%;弃权

47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5241%。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8903812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29%;

反对1137711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60%;

弃权93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44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7101%;反对11377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0.7903%;

弃权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996%。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4页共6页一心为民全心服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1325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0%;

反对1277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0%;

弃权99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339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6467%;反对12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238%;弃权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29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0982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6%;

反对991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8%;

弃权419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304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4634%;反对99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957%;弃权

4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409%。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9947224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1%;

反对9906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

弃权45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678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4618%;反对99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930%;弃权

4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53%。

表决结果通过。

第5页共6页一心为民全心服务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达、洪涛。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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