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08 查看全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特一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专户资金划款审批表、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使用抽凭,查阅了公司编制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关于该事宜的会议文件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003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54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息为12776.67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348012776.67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

1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655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7]48470002号验证报告。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38号《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8040287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6999934.04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

人民币120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11320754.72元)后的发行金额184999934.04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73730.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4905449.15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8号验资报告。

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465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5元。截止2023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46514股,募集资金总额274999916.1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56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5283018.87元)后的发行金额269399916.10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于2023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另扣审计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874949.91元(不含税金额825639.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8891257.7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5-0000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

2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以前年度2023年度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346357376.67346357376.6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

21358900.82162639.6321521540.45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1832587.456976431.67268809019.12

其中: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

86472150.326976431.6793448581.99

建设项目

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 175360437.13 175360437.1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90000000.00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897509.444897509.44

本年末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72388.56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以前年度2023年度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184905449.15184905449.1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58088.1628652.06286740.22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7473694.6551867609.33119341303.98

减: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60000000.00

本年末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850885.39

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3年度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268891257.70268891257.70

加:尚未支付或者置换的发行费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837924.94837924.94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000000.0060000000.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60000000.00

减: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4482.4644482.46

本年末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9684700.18209684700.18

3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账号6072166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7579013180101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原名: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下同)(账号80020000011457115)、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

6535695245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

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由东莞证券承接。2020年10月26日,公司已与国信证券签署了《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关于终止<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之协议书》。

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

4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重新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730275174852)、广东台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账号80020000017114647)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64131254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门分行(账号9550880055370800559)、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城支行(80020000020567884)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企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存款金额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607216669专户411193.5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已于2022年5月27

757901318010188专户-

分行日销户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已于2022年9月22

80020000011457115专户-

有限公司台城支行日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

653569524588专户3761194.97

台山支行

合计4172388.56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存款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730275174852专户5193374.88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80020000017114647专户657510.51

合计5850885.39

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存款金额备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641312542专户100052223.07

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

9550880055370800559专户109632477.11

行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已于2023年12

80020000020567884专户-

限公司台城支行月21日销户

合计209684700.18

四、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6(一)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635.7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7.6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880.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11%是否已变更项调整后投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

目(含部分变资总额到预计否发生重大变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入金额投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

更)(1)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2025年12月31不适用

是17106.3313606.33697.649344.8668.68不适用否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日

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

否17529.4117529.41-17536.04100.042024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扩建工程项目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是-3500.002025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4635.7434635.74697.6426880.90超募资金投向归还银行贷款(如有)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4635.7434635.74697.6426880.90

*“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原预计于2023年9月30日完工,截止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台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山长兴路11号的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因此前部分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号,受该宗地整体规划与设计进度的影响,目前还在建设中,预计该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7* “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原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完工,截止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 GMP 符合性

检查并投入使用,但部分设备仍处于试运行阶段,预计该项目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物流信息服务区、商务办公区、后勤保障区及部分仓储的实施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点,从“台山市北坑工业园长兴路11号”变更至“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1.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8年12月21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9年8月28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1年5月13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8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2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4月27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3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0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由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均以由母公司特一药业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期对子公司实行增资的形式开展。截至2022年12月

31 日,特一药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增资已实施完毕。由于该项目的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将对应该项目的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扣银行手续费等)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7日和5月27日,合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896715.55元划款至公司基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银行账户。至此,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为757901318010188)于2022年

5月27日销户。截至2022年9月22日,新宁制药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002000001145711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将该专用账户销户(销户时结清利息793.89元转入新宁制药的基本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9(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18490.545186.76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934.13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进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调整后投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计投入金额度(%)到预计否发生重大变

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部分变更)总额(2)(3)=(2)/(1)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

否18490.5418490.545186.7611934.1364.54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490.5418490.545186.7611934.13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8490.5418490.545186.7611934.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原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截止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的进度如下:*科研大楼已完工并投入使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用;*锅炉房扩建工程预计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综合制剂楼的生产设备已陆续安装,后续公司将进行工艺验证批生产和环保验收,预计具体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GMP 符合性检查并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地点变更情况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方式调整情况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391188.79元及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235849.06元。公司独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投入及置换情况审字[2021]第5-10075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2年11月15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人民币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充流动资金情况

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10月23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人民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0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不适用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不适用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1(三)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26889.136000.00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00.00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可更项目(含承诺投资计投入金额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度(%)(3)=(2)/(1)使用状态日期部分变更)总额(2)效益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否20889.1320889.13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6000.006000.006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889.1326889.136000.006000.00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6889.1326889.136000.006000.0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不适用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

12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不适用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不适用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由于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已补充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结余的金额及原因80020000020567884)于2023年12月21日销户,销户时结余利息收入44482.46元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3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变更后的项目可对应的原项本年度实际投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额进度(%)行性是否发生重目入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

资金总额(1)(2)(3)=(2)/(1)大变化药品仓储物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流中心及信2025年4月30有限公司职工宿舍35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息系统建设日建设项目项目

合计3500.00

由于公司目前正进行生产线升级扩建、营销渠道建设等工作“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建设条件尚不成熟,为提高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建设项目轻重缓急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拟终止“药品仓储物目)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建设投资,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至13606.33万元,调减出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拟用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不适用

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特一药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度《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003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发表意见为:特一药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核查结论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特一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15(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文俊郭彬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6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