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8证券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26-019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荣煌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4人,代表股份20717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6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9078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8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7人,代表股份8098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0人,代表股份8129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7人,代表股份8098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6%。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62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反对353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弃权1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37%;
反对353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32%;弃权
1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1%。
提案2.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43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6%;反对36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9%;弃权1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5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400%;
反对36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7%;弃权
1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3%。
提案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67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2%;反对390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3%;弃权119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9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364%;
反对390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87%;弃权
119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8%。
提案4.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65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34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0%;弃权167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081%;
反对34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4%;弃权
167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15%。
提案5.0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94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0%;反对39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弃权1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7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394%;
反对39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62%;弃权
1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4%。
提案6.00《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34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9%;反对43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弃权2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67%;
反对432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00%;弃权
2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3%。提案7.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77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6%;反对40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弃权19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9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256%;
反对40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77%;弃权
19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7%。
提案8.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68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7%;反对395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21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1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48%;
反对395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6%;弃权
21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6%。
提案9.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25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9%;反对
338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2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7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85%;
反对338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4%;弃权
2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40%。
提案1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714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反对331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9%;弃权131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09%;
反对331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54%;弃权
131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7%。
提案11.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75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614%;反对
40898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11%;弃权202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934%;反对32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07%;弃权
202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9%。
提案12.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8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640%;反对
40895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95%;弃权19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5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599%;
反对32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3%;弃权
19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88%。
提案1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18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336%;反对
4095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72%;弃权205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2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61%;
反对380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2%;弃权
205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都远、陈本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列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