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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财务规范和业务发展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蔡黛燕:中国国籍,女,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1993年6月至今,先后担任浙江之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1999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董事;2004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8800股东大会3300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各次会议,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等作用。

2023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55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规定,后续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必要情况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对关键问题进行审核,具体如下:

事项序号日期会议名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关于公司转让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部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分股权

12023/3/20

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好利智行(厦门)科技有限同意公司增资

2023/3/22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2同意

第五次会议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

第五届董事会

32023/3/31

第七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部分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并同意变更合伙人性质及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第五届董事会同意

42023/8/28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九次会议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名钱嫣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52023/9/27同意

第十次会议事候选人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及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对公司转让联营企业股权的核算情况、经营现金流情况、存货及应收账款的减值计提等进行关注沟通,针对疑问事项向公司及会计师进行询问了解,督促公司配合审计机构提供真实资料,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议案,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转让联营企业股权和私募基金份额等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定价依据等,提醒公司要关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确保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持续关注公司报告期内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进度、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等,提醒公司对标的公司开展相关尽调和审计工作时应在把握项目进度的同时确保严谨审慎。对于本人的询问和建议,公司管理层亦积极响应并及时沟通汇报。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积极参与了公司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

7.日常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视频及其他通讯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日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主动询问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重大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变动等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监管动态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合理建议。对于各项工作,公司配备专门人员联系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要求,能够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相应的职权。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部分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并变更合伙人性质及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本人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背景、原因及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并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规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情形等方面表示认可及同意。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一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核,中汇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认可及同意。

4.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钱嫣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钱嫣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钱嫣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陈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于

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东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东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审核有关资料,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任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等处罚的情形。公司提名、审议、聘任流程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5.董事薪酬调整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拟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部分内容做出调整。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于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调整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独立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监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页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以下无正文]蔡黛燕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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