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证券简称:好利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4人,代表股份70507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4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
1好利科技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3260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7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7246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1人,代表股份7247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00人,代表股份724681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401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7%;反对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
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4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3%;反对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401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好利科技
99.8497%;反对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
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4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3%;反对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395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2%;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35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46%;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401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7%;反对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7%;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4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3%;反对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5%;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3好利科技案》
表决结果:同意70401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7%;反对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5%;
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4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3%;反对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39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4%;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38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59%;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39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4%;反对1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38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59%;反对1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5%;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好利科技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汤奇青先生、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634684股。
表决结果:同意15524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1%;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2%;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3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5%;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8.0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0507363股。
表决结果:同意70397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1%;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3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35%;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0507363股。
表决结果:同意70375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好利科技
99.8135%;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11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55%;反对1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齐欣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