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证券简称:好利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阅,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阶段、战略规划等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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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245379.6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88680514.68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4260754.17元,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76257.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176257.23元。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战略规划等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2025年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实施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182969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23157.76元(含税)。
公司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2%。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123157.765123157.765123157.7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8245379.6436702771.4418136952.40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8680514.6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33176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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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369473.28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4361701.1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5369473.28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5369473.28元(含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245379.64元,已分配现金红利
5123157.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10.62%,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的电路保护元器件行业已发展较为成熟。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储能、5G通信、轨道交通、数字技术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兴起,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为电子电力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作为各类电路系统的安全性元件,电路保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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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件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与此同时,新兴产业发展、技术迭代及产业升级不断推动电子电力技术进步,也对电路保护元器件的性能、可靠性、智能化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子熔断器和电力熔断器,作为我国电路保护元器件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经过30多年不断发展和沉淀,融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公司已研发出一系列高性价比、产品种类齐全的熔断器,成为我国第一梯队的熔断器生产商,也是全球知名熔断器生产商。受外部环境及市场因素等影响,电子行业市场需求有所收缩,公司采取由增量市场转入存量市场的方式,优化产品销售结构,丰富产品品类及拓展应用范围。同时,公司聚焦新能源领域,加大在光伏、风电、储能、充电设施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投入,逐步实现公司升级转型战略。此外,公司围绕新质生产力领域及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探索,积极寻找与主业具有协同效应的优质投资标的,通过投资合作的方式进一步赋能主业增长,为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赢得先机,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024779.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245379.64元,结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留存资金用
以满足日常经营、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支持战略转型等需求,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4.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76257.2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数字化转型及投资布局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5.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就现金分红政策提出意见和诉求。公司也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4好利科技未来,公司将在深耕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持续探索与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周边产业,积极扩展相关业务,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电路保护行业的市场地位,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因素,兼顾公司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日实施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财务状况等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并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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