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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剑波)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8 00:00 查看全文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股票代码:0027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孙剑波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8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6年8月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4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好利科技、上市公司指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孙剑波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本报告指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本次权益变动指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准则15号》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孙剑波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502041986********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8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街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依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孙剑波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好利科技股份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好利科技总股本比例的

1%)。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批准程序。

5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6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914845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4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受让上市公司46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4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46620股。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于2022年5月完成过户登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1662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27%。

2.上市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以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33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发放37340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73408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0692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波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至6883268股,持股比例不变。

3.上市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以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130692800股为基数,以

6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227712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8296992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波的持股数量相应增加至9636575股,持股比例不变。

4.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3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83180股,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91975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2152%。

5.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765600股,减持均价18.71元/股,减持比例0.41843%。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541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309%。

6.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700股,均价14.23元/股,减持比例为0.00311%。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48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

合计持有股份46700005.00%91484554.99998%

孙剑波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700005.00%91484554.99998%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93352000股;本次变

动后公司总股本为182969920股,本报告书中的持股占比分别按对应总股

7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计算。

2.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孙剑波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剑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7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份数的5.00%。

8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7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765600股,减持均价18.71元/股,减持比例0.41843%;

2.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700股,减持均价为14.23元/股,减持比例为0.00311%。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0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上述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2、联系电话:0592-7276981

3、传真:0592-5760888

4、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1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剑波

2026年8月17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剑波

2026年8月17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上市公司所福建省厦门市称份有限公司在地股票简称好利科技股票代码002729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北三孙剑波

务人名称务人住所街8号********

拥有权益的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有□无□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是□务人是否为是□

上市公司第否□上市公司实否□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持股数量:4670000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0%信息披露义

注:上市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务人披露前

增股本: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3352000股为基数,以资本拥有权益的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7340800股,本次转增股份数量及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30692800股;上市公司于2022年9占上市公司

月29日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截至

已发行股份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130692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比例

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227712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8296992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波前次权益变动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权益分派的实施发生了变动,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波持股数量亦相应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露义务人拥持股数量:9148455股

有权益的股持股比例:4.99998%

份数量及变变动比例:0.00002%动比例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变动的变动时间: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6年8月14日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

源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是□否□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不适用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不适用

批准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剑波

2026年8月17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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