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8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6313号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光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电光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电光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电光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电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1页共8页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电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电光科技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第2页共8页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40.5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1元,共计募集资金额37474.99万元,扣减承销和保荐费用471.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37003.2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2.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911.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金2025年12月31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额[注]日余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01200788015000013515000.00已销户
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328222920074385610700.00已销户
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68037542016303.29已销户
乐清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58901001003390875000.00已销户
温州乐清支行
第3页共8页初始存放金2025年12月31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额[注]日余额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3004807692已销户
合计37003.2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92.21万元,系公司支付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29.56万元(最终以实际转划日为准)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
变更项目涉及金额为253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85%,变更原因主要系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实现产研结合,有利后续研究院产品的转化及产业推进等。公司已于2025年2月13日对募投变更情况及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进行了公告披露;于2025年3月3日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了公告披露。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承诺募集资实际投资金序号项目名称差异差异说明金投资金额额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
123611.0927606.423995.33[注1][注2]
备项目(一期)
2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2600.0076.00-2524.00[注1]
3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0700.0010700.00
[注1]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智慧矿山
第4页共8页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29.56万元(最终以实际转划日为准)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
[注2]募集资金利息投入募投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主要系为了进一步丰富公司技术储备,提高公司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