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68022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
37474.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1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9万元。截至2022年1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6911.09
项目投入 B1 35591.98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69.63
项目投入 C1 2790.44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84电光科技项目序号金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8382.42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71.4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1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
差异 G=E-F 0.14
注:以上表格中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产生的利息1383.21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光”)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开户人开户行名称账户募集资余额备注号
1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9012007880已销户活期存款电光科技
序开户人开户行名称账户募集资余额备注号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150000135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1203282229
2公司已销户活期存款
公司乐清支行20074385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6803754
3公司已销户活期存款
乐清市支行2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58901001
4公司已销户活期存款
温州乐清支行00339087
03004807
5上海电光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销户活期存款
692
合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专用账户余额为0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
目(一期)”项目使用。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电光科技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电光科技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911.0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90.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3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3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382.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85%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实现的效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分变更)(1)(2)(3)=(2)/(1)益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智慧矿山系统及
高端智能化装备是23611.0926135.092790.4427606.42105.63%2025年4月2日--否
项目(一期)智慧矿山研究及
是2600.0076.0076.002.92%--否产业化中心
补充流动资金否10700.0010700.0010700.00100.00%--否
合计36911.0936911.092790.4438382.42-----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于2022年度开始开工,“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电光科技期)”已于2025年4月2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后续以自有资金投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实现产研结合,有利后续研究院产品的转化及产业推进等考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乐清,并将该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销后利息1394.64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