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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证券简称:萃华珠宝公告编号:2024-02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4]D-0691

号《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717009.4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10253586.33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243060.5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56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187076.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从长远稳定发展考虑,公司正处于业务稳步扩张的重要发展时期,结合公司战略及实施计划,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要,用于产能建设、技术研发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规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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