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6〕第13号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通报了对你公司
立案调查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已初步查明,你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上述通报情况,你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我部对此表示关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监管工作,依法
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7条等相关规定,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
1形后,立即披露相关情况。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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