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 萃华 公告编号:2026-02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持有的公司200.00万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持有的公司
240.003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
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7日10时至2026年4月8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2257)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本次拍占公是否为占其所股东名股东或第一卖等股司总限售股持股份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称大股东及其份数量股本及限售比例
一致行动人(万股)比例类型深圳翠武汉市汉阳司法
否200.0011.96%0.78%否2026-4-72026-4-8艺区人民法院执行武汉市汉阳司法
郭英杰否240.00324.03%0.94%否2026-4-72026-4-8区人民法院执行
小计-440.00316.47%1.72%-----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拍卖的情况
郭英杰先生系深圳翠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为3127.01万股累计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878811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92.06%,累计已被司法强制执行
2495246股。
三、其他风险说明
1、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
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经上述程序完成后,公司股东深圳翠艺及其
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将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受让方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