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证券简称:萃华珠宝公告编号:2026-00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陈思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陈思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冻结股份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东名称起始日到期日冻结执行人原因
大股东及其数(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一致行动人沈阳市和平区
陈思伟是666135921.67%2.60%2026-01-282029-01-27司法冻结人民法院
合计666135921.67%2.60%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逾期,陈思伟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申请诉讼保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冻结陈思伟上述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思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数占公司总股累计被冻结占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股东名称
(股)本的比例股份数(股)的比例的比例
陈思伟3073872012.00%666135921.67%2.60%
三、其他说明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陈思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外,陈思伟尚未收到关于司法冻结的任何法律文书、通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信息。
2.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公司债权人申请的诉讼保全程序,若公司银行借款
逾期未能及时解决,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同时陈思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会进一步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也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