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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萃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8 00:00 查看全文

*ST萃华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10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8月 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和2026年5月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6001号、证监立案字0022026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

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1.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因公司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或仲裁,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属于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6年2月10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和2026年7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公司目前无正在筹划中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实际控制权变更或债转股事宜,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亦无并购重组计划、实际控制权变更计划或债转股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年8月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萃华,股票代码:002731)预计将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

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

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

仍未披露,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将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

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

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4.82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截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另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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