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证券简称:燕塘乳业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14:45起,会期半天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园路 85 号(广垦天河 1号 B塔)22
层3号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科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93431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3249974股,占公司有表决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权股份总数的52.90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0181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2265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2265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通讯参会)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5%;
反对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弃权
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48%;反对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642%;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9%。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5%;
反对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弃权
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48%;反对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642%;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9%。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3.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1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反对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7%;弃权
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932%;反对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6159%;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9%。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4.0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8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8%;
反对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弃权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75%;反对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616%;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9%。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5.0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4%;
反对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弃权
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96%;反对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395%;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9%。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6.0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4%;
反对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9%;弃权
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96%;反对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3.8322%;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2%。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7.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21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7%;
反对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弃权
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14%;反对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421%;弃权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4%。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8.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0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7%;
反对1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9%;弃权
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2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828%;反对1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8212%;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0%。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郭曦、廖颖华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