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证券简称:燕塘乳业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14:30起,会期半天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园路 85 号(广垦天河 1号 B塔)22
层3号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科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92882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3250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077%。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9632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1715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715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通讯参会)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3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
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16%;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73%;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92838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2%;
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25%;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73%;弃权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3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
反对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16%;反对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3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4%;
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166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46%;反对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46%;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816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
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28%;反对5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63%;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吴思颖、郭伟康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