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结合监管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要求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条款修订如仅涉及该表述调整将不列入修订对照表中。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二条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投资项第十二条公司投资发展部根据公司
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各投资项目管理部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开展投资项门待项目全部结束后负责将项目材料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整理交总裁办公室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审计部,应依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计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过程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机构讨论处理。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董事会审计直接向股东大会报告。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直接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五条除特别注明外,本制度所称第十五条除特别注明外,本制度所称
“以上”、“不超过”都含本数,“超“不超过”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过”不含本数。数。
上表中加粗部分文字为变化内容,除上述修订外,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