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3证券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63672.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82013.59元(未经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552116166.61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49913332.9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6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9913332.93元。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84214913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4091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37780581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
1配18890290.6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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