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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002733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9:30以通信形式及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张华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张华农先生(召集人)、何天龙先

生、吕晓明先生;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张建先生(召集人)、冯艳芳女士、刘琦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吕晓明先生(召集人)、冯艳芳女

士、张华农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冯艳芳女士(召集人)、张

建先生、何天龙先生。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何天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孙彩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刘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刘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相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刘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ares@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舒傲蕾女士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聘任林伟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舒傲蕾女士、林伟健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舒傲蕾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shuaolei@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林伟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linwj@vision-batt.com邮编:5181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闫亚光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总结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且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806.37万元,同比下滑2.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970.73万元,同比下滑17.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214913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64091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37780581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37780581.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在2026年度向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纸箱、端子配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拟向关联方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和“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终止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433.06万元(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432.67万元(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本次暂缓募投项目实施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实际情况以及项目

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暂缓实施有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避免盲目投资,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暂缓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出具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

施问答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对执行的部分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与行业薪酬水平,制定董事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36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董事何天龙兼任公司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并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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