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409100股。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5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214913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64091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37780581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0000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37780581.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00元÷10×377805813股)÷384214913股=0.0983318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3318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1、2026年5月15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5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214913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64091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37780581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00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37780581.3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4091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00元÷10×377805813股)÷384214913股=0.0983318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3318元/股。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409100.00股后的3778058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因此,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000000元÷10×377805813股)÷384214913股=0.0983318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331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咨询
联系人:林伟健
咨询电话:0755-66851118转8245
传真电话:0755-66850678转824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