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股票简称:利民股份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8144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从而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其持股数量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98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号文同意,公司98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128144”。
根据《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6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2月28日)止。
2025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的合计持股-1-比例为24.45%。截至2025年12月5日,受“利民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988522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李明住所江苏省新沂市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新生住所江苏省新沂市信息披露义务人3李媛媛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5日
2025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的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媛的合计持股比例为
24.45%。截至2025年12月5日,受“利民转债”累计
权益变动过程
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9885229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一致行动人李新生、李媛
媛的合计持股比例由24.45%被动稀释至23.9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股票代码002734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
(A股、B股等) 明)股数(万股) 注明)比例(%)A股 0(被动稀释) 被动稀释 0.54%
合计0(被动稀释)被动稀释0.5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
其他(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来源(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本比例
例(%)
(%)
李明6210494814.126210494813.80
李新生4473762010.17447376209.94
李媛媛7142280.167142280.16
-2-合计持有股份10755679624.4510755679623.9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份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2025年10月25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中减持变动后合计持股数为109976796股有误,以本公告
107556796为准。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