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龙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5年7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5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25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以电话本报告现场出或通讯委托出缺席董应出席实际出席独立董期应参席董事方式参席董事事会次股东会股东会次事姓名加董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数次数数会次数会次数衣龙新4220033
(二)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曾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年,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本人参加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1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会议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表决情况审计委员会30均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0均同意衣龙新提名委员会10均同意风险管理委员会20均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0-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关注公司公告披露情况,了解公司舆情,跟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四)现场工作时间和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主动问询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
理、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授权事项执行情况等事项进展,积极和中小股东沟通。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和信息,真实、全面掌握公司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审情况的汇报。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2二、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就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利润分配、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决,具体是: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议。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
次会议(临时),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临时),对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确认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对
《关于公司2025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有关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公
3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2025年度有关
薪酬方案无异议,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对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审议。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张守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进行了审查,认为张守文先生符合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职资格,且未发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得担任上述岗位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相关情形,同意将张守文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五)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议案》,同意揭冠周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个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ilongxin@sina.com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衣龙新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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