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524273.SZ 25国证Y1 524538.SZ 25国证Y5
524302.SZ 25国证Y2 524660.SZ 26国证Y1
524360.SZ 25国证Y3 524687.SZ 26国证Y2
524475.SZ 25国证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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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次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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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5国证Y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5国证Y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5国证Y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25国证Y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5国证Y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6国证Y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6国证Y2”)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5国证Y1”、25国证Y2”、“25国证Y3”、25国证Y4”、25国证Y5”、“26国证Y1”、“26国证Y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5国证Y1”、25国证Y2”、25国证Y3”、25国证Y4”“25国证Y5”、“26国证Y1”、“26国证Y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上述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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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续次级债券触发付息条款的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发行人已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券发行条款中约定以下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萃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因前述事项属于向普通股股东分红的情形,触发上述债券约定事件,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发行人本次向普通股股东分红事项系正常的利润分配,不会对发行人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均按时支付永续次级债券在存续期间的利息,不存在递延支付的情况,因此本次付息条款的触发对发行人日常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将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永续次级债券的按时足额付息。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5国证Y1”、“25国证Y2”、“25国证Y3”、“25国证Y4”、“25国证Y5”、“26国证Y1”、“26国证Y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睿
联系电话:010-88005006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人:邓小霞
联系电话:010-8092726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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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次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