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锁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股票代码:002736.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Y1 债券代码:149954.SZ
债券简称:22 国信 Y2 债券代码:149974.SZ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契约锁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国信证券)
对外公布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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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章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6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9
第四章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10
第五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1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3
第七章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4
第八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况....................................................15
第九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6
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措施...................................................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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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sen Securities Co.Ltd.二、公司债券概况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
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 149954.SZ
债券简称 22 国信 Y1
债券期限(年)5.00
发行规模(亿元)50.00
债券余额(亿元)50.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3.63%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如发行人行使票不适用面利率调整权)调整后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票面不适用利率调整权)起息日2022年06月21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还本付息方式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年的06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付息日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担保方式-
AAA发行时主体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AAA发行时债项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
券(第二期)
债券代码 149974.SZ
债券简称 22 国信 Y2
债券期限(年)5.00
发行规模(亿元)50.00
债券余额(亿元)50.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3.67%
4契约锁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如发行人行使票不适用面利率调整权)调整后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票面不适用利率调整权)起息日2022年07月08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还本付息方式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年的07月08日,如遇法定节假付息日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担保方式-
AAA发行时主体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AAA发行时债项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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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资本(万元):1024174.3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
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股票简称及代码:国信证券(002736)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414329.66万元,产生营业成本
1114365.78万元。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1299963.88万元,实
现净利润1107368.57万元。
三、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2025年和2024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主要会计数据本期比上年同
2025年度/末2024年度/末变动原因
及财务指标期增减(%)
总资产57677165.9650150604.3615.01-
总负债44516195.4038281399.9116.29-
净资产13160970.5611869204.4510.88-归属于母公司
13139334.5411869204.4510.70-
股东的净资产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万期末现金及现和证券使得收
15746962.8211471603.9237.27
金等价物余额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大幅增加
营业收入2414329.661883144.7328.21-
营业成本1114365.78975750.1014.21-主要系2025年利润总额1297309.15906988.4943.03度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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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数据本期比上年同
2025年度/末2024年度/末变动原因
及财务指标期增减(%)及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较多所致主要系2025年度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以
净利润1107368.57821685.3234.77及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较多所致主要系2025年度经纪业务手归属于母公司续费净收入以
1107276.10821685.3234.76
股东的净利润及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较多所致主要系2025年度自营投资业经营活动产生务净流出及融
1707321.123374709.74-49.41
的现金流净额出资金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万投资活动产生和证券是的收
437770.236602.986529.89
的现金流净额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主要系2025年筹资活动产生度发行公司债
2134506.37448290.88376.14
的现金流净额及永续债收到的现金增加资产负债率
71.0271.11-0.13-
(%)流动比率
2.121.958.72-
(倍)速动比率
2.121.958.72-
(倍)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流动部分+其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代理买卖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其他负债)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流动部分+其他资产-长
7契约锁期待摊费用-代理买卖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其他负债)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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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使用。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募集资金前期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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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
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为无担保债券。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 22 国信 Y1、22 国信Y2 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设立专项偿债账户、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严格的信息披露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详见
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报告期内,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增信措施和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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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公司债券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付息/行权情况如下:
单位:年债券债券债券行权
付息日到期日报告期内付息/行权情况代码简称期限日
2025年报告期2027年发行人已于2025年06月
14995422国
06 月 21 5+N 内未行 06 月 21 23 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SZ 信 Y1日权日工作
2025年报告期2027年发行人已于2025年07月
14997422国
07 月 08 5+N 内未行 07 月 08 08 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SZ 信 Y2日权日工作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存续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债券代码 149954.SZ
债券简称 22 国信 Y1在本期债券第5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设置情况
(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债券报告期内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执行情况报告期内不涉及续期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
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发行人递延付息选择权设置情况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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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报告期内不涉及行使递延付息选择报告期内递延付息选择权执行情况权情况
报告期内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发报告期内强制付息情况
行人已按时支付 22 国信 Y1 利息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仍计入权益是
债券代码 149974.SZ
债券简称 22 国信 Y2在本期债券第5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设置情况
(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债券报告期内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执行情况报告期内不涉及续期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
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发行人递延付息选择权设置情况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报告期内不涉及行使递延付息选择报告期内递延付息选择权执行情况权情况
报告期内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发报告期内强制付息情况
行人已按时支付 22 国信 Y2 利息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仍计入权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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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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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跟踪评级机构,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1.22 国信 Y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定期跟踪评级机制运行正常,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请查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 AAA。
2.22 国信 Y2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定期跟踪评级机制运行正常,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请查询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 AAA。
二、不定期跟踪评级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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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我司受托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要求披露了以下公告: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二、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投保条款触发情况
1.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发行人设置了偿债保障承诺条款,详见22国信Y1、22 国信 Y2 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报告期内,22 国信Y1、22 国信 Y2 未触发上述投保条款。
(二)特殊约定触发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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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 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的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工作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遵照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对发行人开展了存续期信用风险排查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回访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特别地,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针对 22 国信 Y1、22 国信 Y2 披露了以下报告: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取消监事会和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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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国泰海通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主管机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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