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盈,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履职过程中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充分发挥自身在法律及公司治理领域的专业特长,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经营管理层合法合规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会情况应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张盈列席股东会次数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未出席会议
111100否2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历次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对历次会议每项议
案逐一审议,合规履职、意见独立。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张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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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内本人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前置审查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严格把关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与职位匹配度、从业经历真实性、职业素养与企业文化契合度,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提出相关建议,被公司采纳。2025年度,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逐一审议历次会议议案,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专项职能。
在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会议上,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未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召开三次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
上述会议,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全票通过了历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时间议案名称审议结果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2.《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2025年4月14日来情况汇总表》
3.《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审议通过
2025年8月17日金往来情况汇总表》1.《关于授权葵花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使用公司部分注册商审议通过
2025年9月26日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相关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持独立性、以审慎态度合规履职。本年度,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财务信息质量与内部控制有效性,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紧密、有效的沟通。
在内部控制方面,认真审阅了财务部门提交的财务数据、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重点关注数据异常波动及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在审计协同方面,审议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不定期跟进年度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通过上述工作,本人及时掌握了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对可能存在的财务及合规风险保持了应有的警觉,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财务审计与风险防控中的监督制衡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坚持“现场工作与日常沟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持续跟进公司经营与合规动态。
在参会方面,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后发表同意意见,在参会表决的同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与讨论,积极开展现场履职。
在信息获取方面,本人多次通过邮件等方式向经营管理团队了解公司阶段性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监督基础扎实。
在调研方面,本人实地考察了黑龙江葵花药业有限公司(五常葵花)、北京办公场所,走访福州市区和市郊店现场调研,与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会谈,重点围绕合规体系建设、内控制度完善及研发项目进展等核心事项开展深入了解。
在日常履职方式上,本人综合运用与内控负责人专题会谈、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报告、开展终端走访以及邮件、电话、微信沟通等多种手段,持续跟踪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时掌握经营管理动态。
2025年度履职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办公时间超15天,确保履职的实质性与有效性。公司及管理团队始终保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各项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持与沟通保障。在此基础上,本人结合专业背景,就公司内部合规管控等方面提出了若干专业建议,得到公司采纳。
六、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葵花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使用公司部分注册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授权控股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公司第45649037号“葵花”文字商标(核定使用类别:第30类)、第8934143号“葵花宝粒”文字商标(核定使用类别:第30类)、“小葵花”美术作品,授权期限为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使用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万元/年。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与格乐瑞体系发生的经营性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导致实
际发生额度与预计额度有较大差异,因该业务为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开展,公司独立董事予以理解,并已要求公司在2026年度将格乐瑞体系作为公司关联方管理。
2、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合规编制并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上述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前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经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已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
任杨阳先生、刘光涛先生、肖淋先生、赵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聘任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程序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2)高级管理人员离任:2025年度,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退休、个人
原因离任,马新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离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陈亮先生、郭超先生、海洋先生因个人原因,分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离任人员中,郭超先生仍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相关管理职务,其他人员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含子公司)任何职务。
上述人员变动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信息披露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及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满足公司实际业务需求。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按照既定的薪酬(津贴)标准、考核标准分别发放董事津
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针对新任高管,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其薪酬。
公司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企业实际、高级管
理人员个人绩效,津贴/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既定津贴/薪酬方案及考核机制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上述薪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第三个锁定期于2025年度内届满。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解锁条件未成就,本锁定期目标解锁股票数量为1032521股,实际可解锁股票数量为0股。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七、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工作中,本人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常态化沟通,持续关注信息披露质量,动态掌握公司经营状况与重大事项进展。在全面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托专业背景,独立、客观发表审议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高度重视自身履职能力的持续提升,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不断提升对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力求以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有益参考。
独立董事:张盈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