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1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公司业务流程层面: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生产
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合同
管理、工程项目。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筹集与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内控要素作为重点,以公司的各项内控目标为引领,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2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
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认定:主要以缺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
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水平,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
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
定性标准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误。如:
离预期目标。
1、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管理层对财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务报告影响的重大舞弊行为;
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
2、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
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重大错报;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
3、报告给管理层、董事会的重大缺陷在经过预期目标。
合理的实践后,未加以改正;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3%、错报<资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
产总额的0.3%、错报<经营收入的0.3%、错报陷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所有者权益的3%。<100万元。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重要缺陷:200万元>内部
的5%、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控制缺陷导致的直接经济损
定量标准3%、经营收入的0.3%≤错报<经营收入的3%、失金额≥100万元。
所有者权益的3%≤错报<所有者权益的5%。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资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产总额的3%、错报≥经营收入的3%、错报≥所≥200万元。
有者权益的5%。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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