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三圣
股票代码:00274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6801-0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2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圣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圣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三圣指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新指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投、深圳高新投河北冀衡指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镭登恩指重庆镭登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整投资协三圣股份、河北冀衡、重庆镭登恩与深圳高新投签署的议》、《重整投资指《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圣股份重整计划指《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
百大厦A座6801-01
法定代表人:邵钢
注册资本:1592095.791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01288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
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经营期限:1994年12月29日至2044年12月29日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2楼联
系电话:0755-828524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他国家和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邵钢男董事长中国中国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持股占比
序号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持股数(股)
(%)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27842097321229.61
42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7021924135414.01%
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669369695710.85%
注:以上持股数量为高新投、高新投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截至2025年12月12日)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参与重庆三圣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通过以股抵债及认购新股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三圣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渝05破297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三圣股份实施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三圣股份总股本432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83569539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52102041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160000000股将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92102041股用于清偿债务。
高新投作为三圣股份的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之一,通过认购获得三圣股份股票20000000股,通过以股抵债获得三圣股份36686624股,共计
56686624股。其中,作为重整投资人认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股份种类权益变动前持权益变动前持权益变动后持权益变动后持
股数量(股)股比例股数量(股)股比例
A股 0 0% 56686624 8.2863%
合计00%566866248.286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通过认购获得的2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自获得该部
分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7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三圣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钢
日期:2025年12月15日
11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重庆三圣实业股份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北碚区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三圣 股票代码 002742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注老围社区深南东路限公司册地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
百大厦A座6801-01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
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权益变动方式(可多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
选)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持股数量:56686624股持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股比例:8.2863%
比例变动数量:56686624股
股份变动比例:8.2863%(权益变动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2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内容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不适用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不适用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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