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3证券简称:富煌钢构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郑茂荣先生、刘宏先生、张艳红女士、李汉兵先生、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言达先
生、朱华先生、刘式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式宝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张言达先生、朱华
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式宝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李汉兵先生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其
于2025年11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李汉兵先生长期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对公司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处罚事项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且其在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高度重视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因此,选举李汉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3、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
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亦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4、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
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附件: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郑茂荣
郑茂荣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EMBA,建筑工程师、高级营销师,江西省钢结构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五届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委员、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西省九江国际商会副会长、九江市安徽商会第三届理事会
常务副会长、九江市慈善总会理事、政协第十届德安县委员会常务委员、德安县
工商联副主席、德安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曾获巢湖市十大杰出青年、
巢湖市劳动模范、巢湖市五一劳动奖章、巢湖市优秀企业经理、德安县突出贡献人才,并取得多项安徽省科技成果奖;历任公司驻外办事处主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富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2025年2月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4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郑茂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90000股,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刘宏
刘宏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合肥市第十六届、第十七届(现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总工
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现届)代表。曾任巢湖化建矿工人、工段长、车间主任、支部书记、矿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长兼工
会副主席、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徽富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张艳红
张艳红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巢湖市第九届、第十届党代会党代表,合肥
市第十二届党代会党代表。曾获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合肥市三八红旗手、巢湖市三八红旗手、巢湖市妇联“巾帼建功,岗位成材”标兵、黄麓镇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多年被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管理者”。历任安徽富煌集团行政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富煌钢构监事会主席。现任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裁,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艳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李汉兵
李汉兵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22年入选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
(第一期)。曾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销公司财务负责人、安徽富煌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资金结算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汉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黄志华
黄志华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历任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供销社会计,安徽省巢湖市供销社纸箱包装厂财务主管兼生产科长,安徽富煌三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安徽富煌三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冷冻调理事业部总经理、行政总监,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黄志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张言达
张言达先生:1966年3月出生,1988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4年10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2023年3月受聘担任巢湖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法律组)成员。2024年6月担任巢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现任安徽福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朱华
朱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省第一建筑公司二分公司施工队长,安徽省第一建筑公司设计室主任,安徽建工集团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空间结构研究所所长,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钢结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11月已退休,但仍从事相关建筑工程领域研究工作。
(三)刘式宝
刘式宝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二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现任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庐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第二届会员,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安徽省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