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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8 查看全文

木林森 --%

证券代码:002745证券简称:木林森公告编号:2024-00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玲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18日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细内容请参见2024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时未来将持续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8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分红或回购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融资及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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