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证券简称:世龙实业公告编号:2026-00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1-0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2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
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虞东侠,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文俊,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
2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8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8月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虞东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文俊于2025年5月19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处理处罚序号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期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因中泰化学2021、2022
2025年5月
1马文俊行政处罚管理委员会新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受
19日
疆监管局到警告,罚款35万元。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
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中兴华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业务复杂程度及预计工作量等因素向公司收取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3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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