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证券简称:昇兴股份公告编号:2025-01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129.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交易融资、票据
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金融机构名称授信额度(万元)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5000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0000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0000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000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00
6中国进出口银行30000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000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000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
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0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17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000
18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1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
20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
2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
22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40000
23恒生银行有限公司40000
24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9000
25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0000
26 vattanac bank 安达银行 10000
合计1292000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授信总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业务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范围,调整在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分配。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