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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丹)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8 00:00 查看全文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丹)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丹,本科,法律学士。曾任福建吴浩沛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任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6年1月至今任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5月至今任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均列席/出席了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认真组织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审议各项议案。2025年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共1次,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工作。2025年,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7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相关议案等事项;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2025年度考核指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

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以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独立、公正、客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积极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六)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适当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等,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并且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交流沟通,听取了他们对于目前经营状况、公司发展规划的想法和意见,根据自身专业素质及见解,提供合理科学的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

会和经营层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吴丹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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