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诚信履职的工作理念,依法独立行使董事会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权益不受侵害。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有序推进董事会各项日常工作,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助力公司各项业务稳健运营、健康有序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炭黑市场延续了供需失衡的态势,全国炭黑行业新增产能集中释放,
而下游轮胎等行业开工率下降、成品库存高企,对炭黑仅维持刚需采购,社会库存全年处于近年高位,市场供强需弱。面对这种情况,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紧扣年度经营发展战略,聚焦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核心工作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炭黑的产销量实现了增长,煤焦油加工产品的产销量也实现了增长,公司的市场地位保持稳定,在销售市场上仍处于扩张状态。现将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51700682.5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9%;利润总额39679693.4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37504.3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0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749218029.64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4.86%;负债为1074669329.73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5.77%;所有者权益
2674548699.91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4.50%。
2、项目建设成效显著2025年是公司产能扩张与产业链延伸的关键之年,重点项目建设高效推进,为规模提升与高端化转型奠定坚实基础。公司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合利用项目”陆续于2024年年底建设完成,“4万吨/年炭黑项目”也在2025年年内投入生产,截至2025年年底公司炭黑年产能达45万吨,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5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目前进入调试阶段,投产后公司煤焦油深加工能力将达110万吨/年;2×10万吨蒽油深加工项目融资高效落地,2025年12月3.65亿元募集资金到账,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
工产业链条,开拓高附加值产品。
3、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发展防线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围绕安全基础知识、特殊作业规范等内容,开展日常安全培训、专项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操作技能与风险防范意识;全年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配合各级监管部门检查,排查整改隐患,将“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常态化;
顺利完成多个项目的安全、消防相关审查等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4、降本增效与技术创新双向发力
为应对行业成本压力,公司设立降本增效委员会,项目涵盖能源费用、物料消耗、人工成本、产品质量提升等多维度,多数项目通过跨部门协同完成,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技术创新方面,坚持“做精现有产品、研发高端产品”导向,技术中心持续推进技术攻关与产品创新,多项技术创新项目获公司评审奖励,为产品升级与高端化转型提供核心支撑。依托生产经营与技术创新成果,公司行业地位与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稳居全国炭黑行业十强第四位、山西省民营企业百强第67位,斩获第四届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多项荣誉,通过Reach认证及ISCC认证,实验室获评运城市重点实验室,“山西省博士创新站”正式落户公司。
二、公司治理情况
1、股东和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合理决策。2025年度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5年0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永东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
(5)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7)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战略委员会3次。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5年0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5年0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内审报告》。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战略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0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坚守独立性原则,秉持对公司及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各类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严格履行前置审议程序。同时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就规范运作、风险防范等提出宝贵建议,提升决策科学性。
独立董事履行监督职责,关注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积极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具体详情详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持续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严格把控信息披露审核关,通过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规范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重大事项相关公告等各类信息,坚决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强化内幕信息管控,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保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保密培训,优化披露内容可读性与针对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助力构建规范透明、合规高效的运作体系,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6、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扎实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依托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等渠道,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咨询与诉求;规范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升沟通“含金量”,主动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发展战略。同时健全投关管理制度,优化沟通流程。持续提升投关工作专业化水平,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维护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将立足公司实际与发展战略,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
持续发挥公司治理核心作用,扎实推进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董事会将严格遵循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审议、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构建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治理体系。
同时,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完善内控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