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审慎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判断和专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匡双礼,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最高人民法院志愿服务律师、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委员会外部评审专家、财政部首届可持续披露准则咨询专家、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
赁业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并购公会法律委员会永久理事、北京仲裁委、武
汉仲裁委、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律协能资环委副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会议3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与公司及相关方沟通,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审慎履职做好充分准备;会议审议期间,对议案内容进行审慎研究,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以独立、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推动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参加了6次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等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参加了1次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按时出席会议4次,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等事项进行审议,有效发挥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等文件,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运行状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同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度及审计重点事项,督促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保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互动易问答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重点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纽带作用,督促公司不断提升透明度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七)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深入公司一线进行实地考察与现场办公。在此期间,本人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行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水平,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及市场动态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密切留意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确保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准确把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基于自身的行业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致力于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前瞻性。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办公时间达
15天。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与公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有关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汇报;
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本人审阅,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与本人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与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及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对
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全体关联成员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依法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因素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始终
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在2025年度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表决权,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将继续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匡双礼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