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永东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苗茂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独立决策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运行。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苗茂谦,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太原北郊化肥厂值班长、车间主任及团总支书记、太原理工大学煤化所副所长。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山西科灵催化净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太工国泰咨询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科灵环境工程设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山西太工科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太原理工煤转化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会议3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无缺席、无委托出席情形。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及相关附件,主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情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况,充分做好会前准备;会议审议过程中,审慎研究各项议案,积极发表独立、专业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决同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参加了3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议案。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参加了3次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4)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参加了6次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等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按时出席会议4次,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等事项进行审议,有效发挥决策、监督、咨询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运行情况。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共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多轮沟通,持续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及关键审计事项,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维护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充分互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诉求。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判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定期通过当面、通讯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况,为公司提供良好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咨询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全面及时地提供各项会议所需相关资料,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予以反馈、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与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及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对

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全体关联成员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依法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因素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苗茂谦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