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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培庆)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奥赛康 --%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培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自2025年2月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刘培庆,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任中山医科大学生理教研室博士后、副教授;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中山医科大学医学院药理教研室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2002年6月至2012年6月,任中山大学药学院教授、副院长;2012年6月至今,任中山大学药学院教授、新药研发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内的所有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6次董

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0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

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刘培庆660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刘培庆22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委

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共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5年8月26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5年10月27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2025年4月22日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员会案》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以合理谨慎的态度投出赞成票。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2025年4月22日

2025年第一次会议来情况汇总表》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作。6、现场工作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日,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渠道,积极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通过现场沟通和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并就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积极征询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况。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规定时限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聘任过程合规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陈庆财、王孝雯、周素玲、马竞飞、陈祥峰、宗在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姜柏生、林振兴及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马竞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陈祥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为,本次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审议通过。该方案兼顾了公司经营实际与行业薪酬水平,契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有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

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自身药学专业优势,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战略发表相关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特此报告。(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

刘培庆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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