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证券简称:奥赛康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及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预案。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294273.52元,母公司净利润-14177685.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49482529.37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304843.69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及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28160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11379.242.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为111379242.1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9.48%。
5、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调整原则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111379242.1200(元)(预计数)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0294273.52-148529759.12-225825439.44
东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1740372993.31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35304843.69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11379242.1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71353641.68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111379242.12
购注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11379242.12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本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27521196.84
元及696667908.30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65%、17.21%,均低于50%。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