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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756证券简称:永兴材料公告编号:2025-042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

539101540股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9232748股后的余额

52986879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8960637.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48621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948621元/股=158960637.60元/539101540股)。因此,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8621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539101540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

回购股份9232748股后的余额5298687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58960637.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新

1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9101540股剔除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9232748股后的余额5298687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2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2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418高兴江

208*****156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1*****873周桂荣

401*****112邱建荣

501*****716顾建强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13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48621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948621元/股=158960637.60元/539101540股)。因此,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8621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州市霅水桥路618号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雷丽娜

咨询电话:0572-2352506

3传真电话:0572-276860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4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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