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事项等进行沟通。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
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立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沟通,严格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年报工作安排,与立信进行沟通,共同研究了审计人员配备、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重点,时间安排等事项,督促立信按期保质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二)2026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信息、2025年财务决算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