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证券简称:浙农股份公告编号:2026-035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财政部于2026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解释第20号”规定的起始日,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予以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