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证券简称:浙农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100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45242493.14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28301416.32元,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219775233.38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830141.63元,减去2025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49757198.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5489309.4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539058599.4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85489309.4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518802499股剔除回购专户11888937股后的506913562股为基数,向可参与
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67281475.46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
销的情形,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67281475.46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67281475.46149757198.60156333839.7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5242493.14380119319.55380944589.5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539058599.41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85489309.47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473372513.7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35435467.4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473372513.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是□否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73372513.76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8.7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