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德贵,男,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管理系教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客座教授,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浙江恒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客座教授,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所在任期内均亲自参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1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
33000否2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以及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积极履行作为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1.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计,2025年共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
进行沟通,同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下属子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最终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积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定期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和报告,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及制度的实施,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同时,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
2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通过参加年报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参加2025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
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审
计沟通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8天,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状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
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流
程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的关注,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注重点与诉求,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通过与投资者交流进一步明确履职方向,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2025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注重学习最新的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设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科学合理安排重要工作会议时间,便于独立董事合理安排;在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会议前,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本人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及时与本人充分沟通,及时补充或解释本人要求的资料,并同步传递监管及行业动态,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协助。
(八)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3.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
利益冲突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4(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专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的规定开展经营。本人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5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傅黎瑛女士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认为提名及选举流程、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025年任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本人审阅的事项。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
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持
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决策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规定发表专业审核意见。本人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规定,本人于2025年9月15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任职期间得到了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关怀与肯定,由衷感谢公司各位董事、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
6职期间给予的帮助和支持!
(以下无正文)
7(本页无正文,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郭德贵
2026年4月23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