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证券简称:浙农股份公告编号:2026-021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倍数
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
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177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12%,增持金额为51623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后,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906026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61%;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8111041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5.00%,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在增持计划范围内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
自2026年5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含本次增持的617700股)不低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
总股本的0.24%,不高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48%,拟增持价格不超过10.80元/股。4、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合集团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12号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26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兴合集团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6177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12%。本次增持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过程
持有公司股份228111041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5.00%,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浙农股份股票代码002758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是□否√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股 617700 0.12
合计6177000.1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剔除回购占剔除回购专专用证券账股份性质用证券账户股股数(股)股数(股)户股份数量份数量后总股后总股本比
本比例(%)例(%)
兴合集团6328832612.496390602612.61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171409420.0710171409420.07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
5512500010.875512500010.87
有限公司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3659211.4573659211.45
合计持有股份22749334144.882281110414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749334144.882281110414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6年5月26的承诺、意向、计划
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含本次增持的617700股)不低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24%,不高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48%,拟增持价格不超过10.80元/股。
兴合集团本次增持与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增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是□否√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是√否□约收购的情形增持主体兴合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实际控制人一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致行动人的其他主体不参与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注:兴合集团、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基本情况(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1、根据公司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本次权益变动前(2025年8月12日),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55567177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0.91%;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9772192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3.13%。
2、2026年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5年8月12日-2026年2月11日实施期限内(实际增持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10月16日),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5211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52%,增持金额为24340798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后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219287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1.49%;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222424302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43.88%。
3、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2026年4月
27日-2026年5月21日期间,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5069039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00%,增持金额为45179102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后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288326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49%;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493341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4.88%。
4、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
自2026年5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24%,不高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48%,拟增持价格不超过10.80元/股。
2026年5月26日,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177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12%,增持金额为5162328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后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90602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61%;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8111041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5.00%。
综上所述,2025年8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期间,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338849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65%,增持金额为74682228元(不含交易费用)。目前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906026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61%;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8111041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剔除公占剔除公
股东名称/占总股司回购专占总股司回购专股份性质本用证券账本用证券账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户股份后比例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总股本比例(%)例(%)
兴合集团5556717710.6610.916390602612.3212.61浙农控股集团
10171409419.5119.9610171409419.6120.07
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
商贸集团股份5512500010.5710.825512500010.6310.87有限公司浙江兴合创业
73659211.411.4573659211.421.45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21977219242.1543.1322811104143.9745.00
其中:无限售条
21977219242.1543.1322811104143.9745.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与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保持一致,分别按公司当时总股本52139929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888937股后的总股
本509510362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分别按公司最新总股本518802499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888937股后的总股本506913562股计算。
三、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兴合集团。本次增持前,兴合集团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63288326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2.49%;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493341股,占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4.88%。
2、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兴合集团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增持计划,
2026年2月11日增持计划完成,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265211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52%,增持金额为24340798元(不含交易费用);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增持计划,
2026年5月21日增持计划完成,兴合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5069039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00%,增持金额为45179102元(不含交易费用)。
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含本次增持的
617700股)不低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24%,不高于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48%。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拟增持价格不超过10.80元/股。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5月26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6、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兴合集团自有资金。
7、增持计划的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兴合集团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其他主体不参与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及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时,将根据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变动触及1%及5%整倍数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2、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承诺函;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