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9股票简称:天际股份公告编号:2025-084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8日15:00时在汕头市
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13062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8.73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01740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2.40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1322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33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893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22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893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2215%。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同意1411264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8%;反对
8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弃权945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9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4947%;反对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304%;
弃权94500股
2、逐项审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议案2.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1411390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7%;反对
8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弃权791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22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4.6514%;反对8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0874%;
弃权79100股。
(2)审议并通过议案2.02《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同意1411456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3%;反对
8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78400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28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85.2573%;反对8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458%;
弃权78400股。
(3)审议并通过议案2.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1411464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9%;反对
8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权753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29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3307%;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9%;
弃权75300股。
(4)审议并通过议案2.0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1411444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
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弃权779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27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1471%;反对8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7018%;
弃权77900股。
(5)审议并通过议案2.0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同意141142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9%;反对
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弃权780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2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4.9360%;反对8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9038%;
弃权78000股。
(6)审议并通过议案2.0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1411326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1%;反对
9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796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15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4.0639%;反对9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0%;
弃权79600股。
3、审议并通过议案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411350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
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弃权785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18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4.2842%;反对9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097%;
弃权78500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