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9股票简称:天际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181347.87元,加上以前年度
累积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917634.66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
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49841431.8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2181347.87-1360884613.6136640946.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917634.6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6976865.1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9841431.8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14020773.166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9841431.8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形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