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非标准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际股份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该强调事项段内容不影响年审会计师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和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尊重信永中和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并且高度重视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调查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