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聘任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情况及结论及其相应的应对措施、
潜在的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容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