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美华)
本人张美华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副教授,高级会计师。
曾担任浙江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现任浙江美大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浙江建投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按照规定以通讯方式出席董
事会4次,现场出席董事会8次,现场出席股东会3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或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参会期间,本人认真讨论审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召开并出席会议4次,审议议案
15项;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1次,审议议案1项;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1次,审议议案2项;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议案45项。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表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意见
审议: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审计委员会2025年4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2025年第一次审议通过月24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会议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安排》
审计委员会审议: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
2025年8
2025年第二次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
月26日
会议《202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三季度工作安排》审计委员会
2025年10审议: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5年前三季
2025年第三次审议通过月29日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安排》会议审计委员会
2025年12
2025年第四次审议《关于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安排》审议通过
月25日会议提名委员会
2025年12
2025年第一次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审议通过
月9日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审议:1、《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
2025年4员会2025年第年薪酬预案的议案》2、《关于核定经理层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审议通过月24日一次会议的议案》审议: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2.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
体方案2.2.1交易对方2.2.2标的资产2.2.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2.2.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2.2.5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
行价格2.2.6发行数量2.2.7上市地点2.2.8锁定期安排2.2.9过渡期损益
安排2.2.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2.11决议有效期2.3本次发行股份募
2025年第一次
2025年1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2.3.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2.3.2发行对象
独立董事专门审议通过
月21日及发行方式2.3.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2.3.4发行数量及募会议
集配套资金总额2.3.5上市地点2.3.6锁定期安排2.3.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2.3.8决议有效期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11、《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的议案》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14、《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15、《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16、《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1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8、《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19、《关于公司与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审议:1、《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加
2025年第二次2025年4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董事专门审议通过
月24日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会议案》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
2025年5
独立董事专门审议:1、《关于变更专项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月22日会议审议:1、《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加2025年第四次期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
2025年10
独立董事专门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审议通过月22日会议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行审议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职责。2025年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审
计工作开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审计情况积极沟通,并对财务状况、重大投融资、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深入探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沟通,提出具体要求和重点关注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3、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4、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5、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2025年度,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
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本年度本人累计进行现场工作达15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
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本人同意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
参与公司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张美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