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1股票简称:浙江建投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代码:127102债券简称:浙建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交易对方类型交易对方名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
目录....................................................1
释义....................................................6
声明...................................................10
一、上市公司声明.............................................10
二、交易对方声明.............................................1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11
重大事项提示...............................................12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12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1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5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17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计划...................................................18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8
重大风险提示...............................................2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2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23
三、其他风险...............................................26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28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28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31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35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7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39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40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50
一、基本情况...............................................50
2-1-1-1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50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54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4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55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56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57
八、上市公司合规及诚信情况说明......................................58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60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60
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70
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72
一、浙江一建...............................................72
二、浙江二建...............................................94
三、浙江三建..............................................126
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158
第五节本次发行股份情况.........................................168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168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170
第六节标的公司评估情况.........................................178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178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368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374
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375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375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379
三、股份认购协议............................................380
四、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382
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384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384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387
2-1-1-2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387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388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解答的要求..................................389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390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390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391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393
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394
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95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95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401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417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419
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479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
影响分析................................................481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485
一、标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485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496
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501
一、同业竞争..............................................501
二、关联交易..............................................502
第十二节风险因素............................................53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532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533
三、其他风险..............................................536
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537
一、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537
2-1-1-3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537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537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538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
明...................................................538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541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20%的说明............................551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551
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552
一、独立董事意见............................................552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557
三、法律顾问意见............................................558
第十五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情况..................................559
一、独立财务顾问............................................559
二、法律顾问..............................................559
三、审计机构..............................................559
四、资产评估机构............................................559
五、独立财务顾问律师..........................................560
第十六节声明与承诺...........................................561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561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565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67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568
五、法律顾问声明............................................569
六、审计机构声明............................................570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71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572
一、备查文件..............................................572
2-1-1-4二、备查地点.......................................572
附件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574
附件二标的公司拥有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情况.............................583
附件三标的公司拥有的商标权情况.....................................604
附件四标的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605
附件五标的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641
附件六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644
附件七标的公司主要租赁物业情况.....................................649
附件八标的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651
2-1-1-5释义
本重组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重组报告书、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告书、本重组报指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告书、本报告书
上市公司、本公
司、公司、浙江指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投、浙建集团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曾用名,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更多喜爱指名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多喜爱有限指湖南多喜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即多喜爱的前身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目前存续的上市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原浙建集团指
代码为91330000142912793U,已于2021年6月25日注销,注销前系上市公司子公司
国新建源基金、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国新建信发行股份购买资指
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交易对方交易各方指上市公司及国新建源基金浙江一建指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二建指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钢结构指浙江浙建九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二建安装指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
浙江三建、长城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指
建设司、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指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
标的资产、拟购
指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二建24.73%股权、浙江三建24.78%股权买资产
国资运营公司、
控股股东、募集指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配套资金认购方
浙江省国资委、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
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建信金投基金管理(天建信金投指
津)有限公司国新融汇指国新融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银投资指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建阳指浙江阳建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迪臣发展指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1-1-6鸿运建筑指鸿运建筑有限公司
财务开发公司指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浙江交建指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工指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安装指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材指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投向国新建源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
本次交易、本
指二建24.73%股权、浙江三建24.78%股权,同时向国资运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次重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浙江建投向国新建源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指
购买资产二建24.73%股权、浙江三建24.78%股权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发指浙江建投拟向国资运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购买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签署的《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指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签署的《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协议之补充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股份认购协上市公司与国资运营公司签署的《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指议》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与国资运营公司签署的《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指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金公司、独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立财务顾问
天册、法律顾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问
天健、审计机构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资产评估指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评估机构
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224号)、《审计报告》(天健《审计报告》指审〔2025〕8144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019号)《备考审阅报指天健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8316号)告》坤元出具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资产评估报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指告》元评报〔2024〕883号)、《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2-1-1-7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884号)、《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885号)
最近两年、报告
指2023年、2024年期评估基准日指2024年8月31日
审计基准日/本次加期审计基准指2024年12月31日
日、报告期末定价基准日指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将标的资产过户交割指至上市公司名下的行为交割完成日指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过渡期指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重组管理办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法》《发行注册管理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格式准则2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指号》产重组》及其不时修订
《监管指引第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不时指号》修订
元、万元、亿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元专业术语释义业主指工程承包项目的产权所有者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施工总承包指
期、造价全面负责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工程总承包指
阶段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分包指分包单位
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是现代建筑工程中较普通的结构形式之钢结构工程指一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设计-采购-建造模式,公司受业主委EPC 指 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PPP 指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作模式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BT 指建设项目的融资模式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一个完备的信息模型化的过程,可以帮助实BIM 指
现建筑信息的集成,从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直至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终结,
2-1-1-8各种信息始终整合于一个三维模型信息数据库中,设计团队、施工单位、设施
运营部门、业主等各方人员可以基于模型进行协同工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节省资源、降低成本、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Engineering News-Record,《工程新闻记录》,是全球工程建设领域最权威的ENR 指
学术杂志,隶属于美国麦格劳-希尔公司除另有说明,本重组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1-1-9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本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其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本公司董事会代其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本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其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重组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
他监管部门对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注册或同意。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重组报告书及摘要的内容和与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重组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2-1-1-10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承诺其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如其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本公司董事会代其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本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
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其授权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同意在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
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1-11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重组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重组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交易形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13.05%股交易方案简介权、浙江二建24.73%股权、浙江三建24.78%股权,同时向国资运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套128318.03万元资金金额)
名称浙江一建13.05%股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交易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标的
一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名称浙江二建24.73%股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交易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标的
二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名称浙江三建24.78%股权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交易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标的
三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
交易性质□是√否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2-1-1-12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其他需特别说明无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
100%股权对本次拟交
评估基评估向国新建源交易价格[注]交易标的应评估结果增值率易的权益
准日方法基金现金分(万元)(万元)比例红金额(万元)浙江一建2024年8资产基
168327.4017.87%1656.9913.05%36628.83
13.05%股权月31日础法
浙江二建2024年8资产基
218385.557.62%1933.1524.73%52075.69
24.73%股权月31日础法
浙江三建2024年8资产基
167670.0928.15%1933.1524.78%39613.51
24.78%股权月31日础法
[注]: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各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按照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各标的公司实收资本比例计算,并扣减各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向国新建源基金现金分红金额。其中,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一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2.74%,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二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4.73%,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三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4.78%。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序交易交易标的付的总对价号对方及权益比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其他(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浙江一建
136628.83
13.05%股权
国新建浙江二建
2无52075.69无无128318.03
源基金24.73%股权浙江三建
339613.51
24.78%股权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A 股)
7.18元/股,不低于定价
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定价基准日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告日
均价的80%
178715918股(按照发行价格7.18元/股计算),以截至2024年12月
发行数量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1081782939股计算,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8%(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
□是√否方案
国新建源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锁定期安排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2-1-1-1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国新建源基金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国新建源基金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国新建源基金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万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62674094股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国资运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项目名称(万元)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浙江省全民健身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中心工程(施工15000.0033.33%总承包)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66.67%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A 股)
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7.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定价基准日 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 发行价格 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议公告日8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62674094股。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发行数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是√否调整方案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锁定期安排
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1-1-1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产业链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产业投资业务、工业制造业务及建筑专业服务等业务。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是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浙江一建、浙江二建和浙江三建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等业务,是上市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重要经营主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100%控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人才、技术、资质等方面的协同优势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提升上市公司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从而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1081782939股、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7.18元/股及向国新建源基金支付的交易对价
128318.03万元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股)(万股)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
38822.9935.89%38822.9930.80%
公司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17871.5914.18%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7833.257.24%7833.256.21%
司
其他股东61522.0656.87%61522.0648.81%
合计108178.29100.00%126049.89100.00%
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2-1-1-151081782939股、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7.18元/股及向国新建源基金支付的交易对价
128318.03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62674094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股)(万股)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
38822.9935.89%45090.4034.08%
公司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17871.5913.51%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7833.257.24%7833.255.92%
司
其他股东61522.0656.87%61522.0646.50%
合计108178.29100.00%132317.30100.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前(备考)(备考)
资产总额12088242.3812088242.3812165045.2712165045.27
负债总额11136902.5211021277.3211147892.0211041278.37
所有者权益951339.861066965.071017153.261123766.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5381.53950166.76781920.95889974.49
资产负债率92.13%91.17%91.64%90.76%
营业收入8064335.888064335.889260574.989260574.98
利润总额61586.6461586.6486422.5186422.51
净利润35764.7035764.7060282.0460282.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60.4931661.8639171.0154219.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200.270.35
本次交易实施前,标的公司均已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等均不会发生变化,但涉及到将上市公司负债科目的长期应付款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少数股东权益转移到所
有者权益科目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1-1-16者权益增加,且随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上升,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均有所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国资运营公司已就其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5、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批准国资运营公司豁免
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6、本次交易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授权、审批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授权、审批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前,上市公司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1-17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对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亦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会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时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2-1-1-18(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中的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已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已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依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以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同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此外,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六)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
市公司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对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作出了相应的锁定安排。具体锁定安排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
2-1-1-19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详见本重组报告书之“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将有所增加,每股收益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虽然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但如果标的公司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原因,出现经营业绩的不利变化,可能存在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为防范及应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如下: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各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且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股东回报进行合理规划,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1-1-2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募集配
套资金认购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1-21重大风险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重组报告书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各项风险。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之“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相关内容。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授权、审批和备案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授权、审批和备案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授权、审批和备案,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
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或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诉求不断
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权属风险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或瑕疵,也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前,若出现针对标的公司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将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产生不
2-1-1-22利影响。
(四)标的资产评估风险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由于评估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资产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针对上述最终评估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发行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在上述情况下,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处于建筑行业,由于其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和城市化进程直接关联,因此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敏感度较高。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产业发展政策、行业调控政策、基础建设投资规模、房屋建筑投资、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变化均可能
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若未来国家对基础建设投资规模进行调整,或者房地产市场持续出现波动,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业务量的减少,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建筑施工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行业参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非常激烈,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同时,国内建筑市场尚存在一定的不良竞争现象,导致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标的公司业务主要开展区域浙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浙江是建筑大省,建筑施工业务市场化程度较高,省内建筑企业众多,且主要集中在省内开
2-1-1-23展业务,省外建筑企业也纷纷向浙江省拓展业务,进一步加剧了浙江省内建筑施工行业的竞争。若浙江省建筑市场竞争持续加剧或标的公司无法持续拓展省外、境外等其他市场业务,将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易涉诉风险
因建筑行业复杂性特点,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发包方付款不及时、拖延付款、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导致标的公司产生应收账款请求确认权和追索权;也可能存在工程质量争议等各类纠纷。上述应收账款请求确认权和追索权、债务责任等均可能导致潜在的诉讼风险,也存在即使胜诉亦难以执行的风险,可能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导致标的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受到负面影响的风险。
(四)履行业务合同过程中存在的价格风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按定价方式可分为可调价格合同和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依据实际工程量及工程施工时正在执行的定额标准进行结算,固定价格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进行结算。可调价格合同可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劳动力成本上升、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可调价格合同影响较小。由于固定价格合同的合同金额是以预估成本为基础确定,预估的过程涉及许多假设,包括对未来经济环境、劳动力成本、材料价格、人工及原料的取得的假设等,若上述假设不准确,可能造成预估成本的偏差。固定价格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受天气、技术问题等因素影响造成实际成本超过预估成本。此外,若出现实际工作超过原定范围却无法获得客户相应补偿的情况,标的公司可能会面临项目成本增加、盈利减少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中浙江一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5674.35万元和
216444.47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57%和16.74%;浙江二建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8498.77万元和202836.37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93%和14.81%;浙江三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9509.39万元和248422.94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30%和16.22%。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均有较大规模,系建筑施工项目通常具有较长的工期,且工程付款与完工进度通常不能完全匹配,因此标的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需要垫付大量资金,而回款则存在延迟。此外,部分工程发包方由于财务状况不佳或管理不善,导致付款意愿和能力2-1-1-24下降,将增加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的不确定性。若标的公司无法及时回收应收账款,
标的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
(六)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中浙江一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71084.91万元和
657194.17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36%和50.83%;浙江二建合同资
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76736.08万元和581108.90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95%和42.43%;浙江三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80052.47万元和884038.28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38%和55.12%。标的公司的合同资产是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反映尚未办理结算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已经确认的建造合同毛利。如果由于客户资金困难导致无法继续结算支付,可能使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出现减值损失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PPP 项目工程款的回款风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PPP 项目均已纳入 PPP 项目库且主要 PPP 项目已进入政府付费阶段,虽然公司 PPP 项目有较为充分的保障措施保证投资回报,项目回款风险较小,且项目主要位于财政状况良好的浙江省内地市,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回款风险。公司 PPP 项目回款风险主要为:(1)项目未能进行合理管理及运营,导致项目公司无法取得预期运营收入的风险;(2)若项目建设、管理及运营中未能达到预期效
果或考核不理想,可能导致项目公司无法取得全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风险;(3)由于付费周期较长,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或其他因素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出现下降,则公司 PPP 项目工程款存在无法及时或足额收回的风险。
(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周期较长,且需要垫付大量的原材料和设备款,对资金的需求较大,标的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25%和86.88%,浙江二建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31%和84.91%,浙江三建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68%和90.99%,总体处于较高的水平。随着标的公司经营的开展,资金需求也随之加大,债务规模增大将导致公司财务成本上升,短期偿付能力下降,公
2-1-1-25司面临潜在的财务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恒大集团违约事件潜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恒大集团相关应收款项,其中标的公司仅浙江三建存在部分应收款项,其余恒大集团应收款项主要集中于上市公司其他下属主体。受恒大集团违约事件影响,公司已按照项目是否存在保障资产、无保障资产项目所在地域、法院是否终结案件执行程序,对涉及恒大集团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虽然公司积极参与国家“保交楼、稳民生”工作,通过应收款项催收、应收款项重组、在建项目复工复产、诉讼保全等多种方式来化解风险,但若恒大集团项目债务处理进度或者收益不及预期、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或优先受偿资产价值下降或变现困难、相关在
建项目复工复产及回款存在障碍、恒大集团资产执行无法实现或恒大集团债务危机新
发或深化,公司后续应收款项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大额减值导致公司业绩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
尽管该等陈述是上市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做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上市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完整阅读本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2-1-1-26(四)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1-1-27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建筑行业处于高质量发展期,为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
建筑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2021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建造方式和建设组织方式推进效果显著,“浙江建造”品牌效应进一步体现,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的目标。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投入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建筑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及下游需求有望持续改善,为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国家及浙江省对基础建设以及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和规划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促进建筑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2、上市公司积极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建投是浙江省成立最早、经营规模最大的建筑企业集团;连续入选 ENR 全球
250家最大国际承包商、中国承包商10强、中国企业500强。自成立以来,浙江建投
坚持履行国有企业责任,承建了浙江省内一大批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精品项目,包括 G20 峰会工程、杭州亚运会项目、杭州国家版本馆、浙江音乐学院、杭州火车东站、
之江实验室、杭州国际会议中心、之江文化中心、西湖文化广场等重点重大项目;高标准建设了浙江省内第一条杭甬高速公路及地铁轻轨项目;承建的华能玉环电厂系浙
江省唯一入选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
2023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未来五年十项重大工程,包括“千项万亿”
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2024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持之以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安排‘千项万亿’重大项目”。2025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2-1-1-28浙江建投作为浙江省内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建筑企业,以高质量推进重大工程项
目建设为己任,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美丽乡村、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等领域的建设工作,为落实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夯实基础,从而为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国务院于2016年9月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
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于2018年1月印发
《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9月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要求为高负债国有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创造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扩大股权融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主动改造改制创造条件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国务院国资委于2021年3月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方国资委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浙江省国资委于2019年9月发布《关于加强浙江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2021年5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6月发布《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要求加强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推进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并支持各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资本市场再融资,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
本次交易是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积极稳妥降低杠杆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及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4、政策鼓励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并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
2-1-1-29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
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202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上述一系列支持性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有效推进国企改革。本次交易符合并购重组政策的指导思想和方向,有利于上市公司进行资源整合优化,不断做优做强。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控制力,强化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等业务,是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建筑施工板块的重要经营主体。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增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力,提升标的公司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强化在建筑施工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2、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加上市公司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分别持有浙江一建86.95%股权、浙江二建75.27%股权和浙江三建75.2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上述三家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均将上升至100%。由于标的公司原本系上市公司体系内持续经营能力较强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将有所提升,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股东回报。
3、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上市公司所处的建筑施工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充分发挥了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主渠道作用,在避免大额现金支出的同时,获取了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规模将有所提升,资本实力得到加强,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提升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强流动性。本次交易保障了上市公司通过稳健的方式获取所需的资产和资金,能够促
2-1-1-30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根据坤元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68327.40万元、浙江二建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18385.55万元、浙江三建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67670.09万元。以该评估值为基础,并扣减各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向国新建源基金现金分红金额,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128318.03万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交易对价。
上市公司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金额和方式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
序号发行对象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万元)股份对价
股份数量(万股)(万元)
浙江一建13.05%
136628.8336628.835101.51
股权
浙江二建24.73%
2国新建源基金52075.6952075.697252.88
股权
浙江三建24.78%
339613.5139613.515517.20
股权
注: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以各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按照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各标的公司实收资本比例计算,并扣减各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后向国新建源基金现金分红金额。其中,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一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2.74%,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二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4.73%,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三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4.78%。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方式系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国
2-1-1-31新建源基金。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8.977.18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8.486.78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8.817.05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金额÷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对不足一股的剩余对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同意豁免上市公司支付。
依据上述计算原则,按照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7.18元/股计算,本次重组向国新建源基金支付的对价合计为128318.03万元,向国新建源基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78715918股。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
2-1-1-32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6、锁定期安排
国新建源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国新建源基金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国新建源基金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国新建源基金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向国资运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1-1-33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7.1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62674094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6、锁定期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
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1-1-34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具体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占募集资金总占本次重组交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金额额比例易对价比例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
1160877.0715000.0033.33%11.69%工程(施工总承包)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66.67%23.38%
合计160877.0745000.00100.00%35.07%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收购了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300万元;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三建于2024年1月与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其中浙江三建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持股比例50%(以下将上述两次交易合称为“前次交易”)。前次交易请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从
事的业务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1-1-35时,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交易作价与上市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以及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营业收入总资产与交易额孰高净资产与交易额孰高
前次交易-福建浙建建设
6080.181762.321300.00
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前次交易-合资设立金华
-2000.002000.00浙武建设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浙江一建
240051.41268591.3336628.83
13.05%股权
本次交易-浙江二建
320906.87319086.8152075.69
24.73%股权
本次交易-浙江三建
314265.39355443.8739613.51
24.78%股权
本次交易及前次交易合计881303.83946884.32131618.03
上市公司9260574.9812165045.27781920.95
占比9.52%7.78%16.83%
注: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财务指标为2023年度/2023年末财务数据;金华
浙武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底尚未设立,尚无营业收入、总资产、净资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总资产、资产净额为各标的公司经审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2023年末资产总额、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乘以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各标的公司实收资本比例,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总资产、资产净额为上市公司经审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2023年末资产总额、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国新建源基金。若按照本次交易拟向国新建源基金发行股份数量进行测算,发行完成后国新建源基金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国资运营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2-1-1-36综上,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国资运营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产业链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产业投资业务、工业制造业务及建筑专业服务等业务。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是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浙江一建、浙江二建和浙江三建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等业务,是上市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重要经营主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标的公司100%控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人才、技术、资质等方面的协同优势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巩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提升上市公司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从而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1081782939股、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7.18元/股及向国新建源基金支付的交易对价
128318.03万元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1-1-37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股)(万股)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
38822.9935.89%38822.9930.80%
公司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17871.5914.18%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7833.257.24%7833.256.21%
司
其他股东61522.0656.87%61522.0648.81%
合计108178.29100.00%126049.89100.00%
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1081782939股、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7.18元/股及向国新建源基金支付的交易对价
128318.03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62674094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重组前本次重组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股)(万股)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
38822.9935.89%45090.4034.08%
公司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17871.5913.51%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7833.257.24%7833.255.92%
司
其他股东61522.0656.87%61522.0646.50%
合计108178.29100.00%132317.30100.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前(备考)(备考)
资产总额12088242.3812088242.3812165045.2712165045.27
负债总额11136902.5211021277.3211147892.0211041278.37
所有者权益951339.861066965.071017153.261123766.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5381.53950166.76781920.95889974.49
2-1-1-38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前(备考)(备考)
资产负债率92.13%91.17%91.64%90.76%
营业收入8064335.888064335.889260574.989260574.98
利润总额61586.6461586.6486422.5186422.51
净利润35764.7035764.7060282.0460282.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60.4931661.8639171.0154219.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200.270.35
本次交易实施前,标的公司均已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等均不会发生变化,但涉及到将上市公司负债科目的其他应收款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少数股东权益转移到所
有者权益科目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且随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上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均有所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
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国资运营公司已就其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5、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批准国资运营公司豁免
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6、本次交易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1-1-39(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3、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授权、审批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授权、审批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前,上市公司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1、本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
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关于所提供
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信息真实、
1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准确、完整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之承诺函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上市公司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关于守法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2诚信情况的
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说明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本公司已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于房地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中对
3业务的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函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
2-1-1-40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告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
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并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在报告期内并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情形;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不存在因闲
置土地而被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发《闲置土地认定书》《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及《收回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情形。在报告期内并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房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情形。
1、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
交易相关信息,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关于所提供4、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信息真实、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4
上市公司准确、完整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全体董之承诺函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监5、如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事、高级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管理人员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关于守法及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
5诚信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除刘建伟因配偶
说明存在短线交易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以及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外,不存在被
2-1-1-41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
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上市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
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上市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上市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全体董事、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高级管理人
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员关于本次
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交易摊薄即
6、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
期回报采取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填补措施的
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承诺函
7、若上市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将
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8、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
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公司
全体董事、及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高级管理人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
7员关于房地查情况。如公司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产业务的承
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诺函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
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上市公司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控股股大遗漏。
关于所提供
东、募集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
信息真实、
8配套资金(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
准确、完整
认购方国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之承诺函
资运营公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司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2-1-1-42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如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守法及
2、最近五年内,本公司依法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9诚信情况的
债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中国境说明
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2、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关于股份锁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10定期的承诺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在上述
函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若上述锁定期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
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
审议本次交易事项而召开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关于认购募相关规定。
11集配套资金2、本公司具备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款的能力。
的承诺3、本公司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全部资金(以下简称“认购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
2-1-1-43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为浙江建投的控股股东,为了保护浙江建投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保证做到与浙江建投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特此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中领取薪酬。
2、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兼职或领取薪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
体系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完全独立。
4、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职权决定人事任免。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所有权,能够独立经营,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
2、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权益或信誉为
关于保持上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12市公司独立
3、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规
性的承诺函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资产。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
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分公
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在银行开具独立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
共用相同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不以任
何方式违规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不与本公司及其关联
方产生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具备独立开展经营业务
所需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除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相关职权外,保证不对上市
2-1-1-44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确
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在上市公司审议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保证本公司及其关联方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5、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为浙江建投的控股股东,现就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浙江建投的同业竞争事项,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浙江建投及因政策原因划转注入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浙江建投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亦未控制任何与浙江建投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2、在本承诺有效期间,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关于避免同浙江建投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13业竞争的承3、在本承诺有效期间,如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
诺函商业机会与浙江建投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优先让予浙江建投。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浙江建投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浙江建投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浙江建投有权要求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4、本承诺在承诺人作为浙江建投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浙江建投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为浙江建投的控股股东,现就关于规范和减少与浙江建投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上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能够施加重
大影响的除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之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将规范并尽量减少和避免与上市
关于规范和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
14减少关联交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
易的承诺函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进
行资金拆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代偿债
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1-1-45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
关于本次交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本承诺函不能满足监管易摊薄即期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
15回报采取填诺。
补措施的承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诺函的承诺,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其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或投资者承担补偿责任。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上市关于房地产公司及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
16业务的承诺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上市公司因
函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
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上市公司
控股股1、最近五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东、募集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配套资金(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守法及
认购方国2、最近五年内,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17诚信情况的
资运营公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说明
司的全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董事、监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
事、高级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管理人员
1、本合伙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
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合伙企业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合伙企业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发行股份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关于所提供
购买资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真实、
18交易对方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合伙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准确、完整
国新建源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之承诺函
基金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合伙企业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如本合伙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合伙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
2-1-1-46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合伙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本合伙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合伙企业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合伙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合伙企业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合伙企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合伙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最近五年内,本合伙企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2、最近五年内,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关于守法及
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19诚信情况的所纪律处分的情况,除一起已经北京金融法院“(2022)京74民初说明
2825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和解并已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纠纷外,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1、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关于股份锁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20定期的承诺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上述锁定期
函届满之后,本合伙企业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若上述锁定期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
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2020年12月,上市公司通过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三家
子公司作为债转股标的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引入本企业作为债转股投资者,在三家子公司层面以债转股方式实施增资。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合伙企业持有浙江一建13.0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15.015万元)、浙江二建24.73%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1900.714万元)、浙江三建24.78%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关于本次重16859.3449万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组拟出售资2、本企业已依法履行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所有出资已足额缴
21
产权属状况纳,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对标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所的说明有权。
3、本企业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
托持股、委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代持或者其他任何代
表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该等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股份关于守法及1、最近五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22
购买资产诚信情况的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2-1-1-47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交易对方说明(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国新建源2、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基金的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要管理人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员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
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关于所提供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信息真实、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23
准确、完整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之承诺函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标的公司效的要求。
4、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守法及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24诚信情况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说明
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1、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
交易相关信息,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
标的公司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关于所提供
的全体董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信息真实、
25事、监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准确、完整
事、高级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之承诺函
管理人员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2-1-1-48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守法及
2、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26诚信情况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说明
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2-1-1-49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96858896G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108134.009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陶关锋股票上市地深交所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证券代码 002761.SZ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1日上市日期2015年6月10日于深交所上市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电话86-571-88057132
传真86-571-88052152
公司网址 www.cnzgc.com
电子信箱 zjjtzq@cnzgc.com
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
计、施工、咨询;路桥工程、机场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
编制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经营范围化学品及监控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工程
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不含营利性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1、公司前身多喜爱有限的设立
公司系由多喜爱有限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多喜爱有限于2006年12月21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湖南多喜爱保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300002008970”,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咸家湖
2-1-1-50西路350号(麓谷锦园48栋),法定代表人为陈军,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企业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床上用品、床垫、窗帘及家用饰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多喜爱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军10050%
2黄娅妮10050%
合计200100%
2、多喜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5日,多喜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多喜爱有限依法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湖南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多喜爱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1年7月31日止多喜爱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按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并作为各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的对价。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湘 ZH[2011]690 号”
的《审计报告》,多喜爱有限截至2011年7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177311024.76元。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1]第019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多喜爱有限截至2011年7月31日止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99926865.55元。
2011年8月23日,多喜爱有限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多喜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湖南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11年8月2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湘ZH[2011]691 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 2011 年 8 月 25 日止,多喜爱(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多喜爱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9000万元。
2011年9月5日,多喜爱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股
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军3421.296038.0144%
2黄娅妮2680.497029.7833%
2-1-1-51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3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91.700012.1300%
4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9.38304.5487%
5北京华清博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63.89704.0433%
6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27.43902.5271%
7其他31名自然人805.78808.9532%
合计9000.00100.00%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21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0号),核准多喜爱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
2015年6月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5]10885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15年6月5日止,扣除该次发行费用后,多喜爱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85434039.98元,其中增加股本3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55434039.98元。
2015年6月8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252号),同意多喜爱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多喜爱”,股票代码“002761”。
多喜爱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15年6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多喜爱发行上市后,总股本变更为12000万股。
(二)公司上市以来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18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84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400万股。
2018年7月2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8]18262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18年7月23日止,公司已将资本
2-1-1-52公积840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20400万元,股本金额20400万元。
2018年9月5日,公司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2、2019年4月股份协议转让2019年4月12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陈军、黄娅妮与原浙建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军、黄娅妮向原浙建集团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9.83%的股份(对应协议签署时公司60860000股股份,对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103462000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20.5882元/股(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转让价格为
12.0989元/股),不低于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0%。本
次股份转让后,陈军、黄娅妮仍持有公司20.01%的股份。
2019年5月10日,原浙建集团与陈军、黄娅妮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手续。
3、2019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0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1428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680万股。
2019年12月10日,多喜爱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4、2019年12月原浙建集团重组上市
2019年4月14日,原浙建集团与多喜爱、原浙建集团的全体股东、多喜爱原实
际控制人陈军、黄娅妮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协议》,2019年6月5日,上述各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就原浙建集团重组上市相关事宜作出约定。根据该等协议的约定,重组上市完成后,原浙建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公司作为存续主体,将承接原浙建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17日出具《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公司向国资运营公司发行340444114股股份、向中国信达发行124629168股股份、向工银投资发行
2-1-1-53124629168股股份、向浙江建阳发行67108013股股份、向迪臣发展发行67108013
股股份、向鸿运建筑发行67108013股股份、向财务开发公司发行46975609股股份
吸收合并原浙建集团。同时,原浙建集团持有的多喜爱103462000股股份予以注销。
原浙建集团持有的公司103462000股股份于2020年4月23日注销;公司向国资
运营公司、中国信达、工银投资、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财务开发公司合
计发行的838002098股股份于该批股份上市日(2020年4月24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本次发行新增的838002098股股份登记到账及原浙建集团持有的
103462000股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81340098股。
2019年12月30日,天健出具“天健验[2019]500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多喜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为734540098股,变更后多喜爱的注册资本为1081340098.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1081340098.00元。
2020年7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5、2021年6月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中文名称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ohia Group Co. Ltd. Zhejiang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Group Co. Ltd.英文缩写 Dohia ZCIGC证券简称多喜爱浙江建投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国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浙江省国资委,未发生控制权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2-1-1-54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运营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扬剑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98592788H成立时间2007年2月15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5楼
投资与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与处置,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经营范围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为浙江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因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1所示:
1图中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1081782939股计算。
2-1-1-55(三)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及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况
2019年4月14日,原浙建集团与多喜爱、原浙建集团的全体股东、多喜爱原实
际控制人陈军、黄娅妮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协议》,2019年6月5日,上述各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就原浙建集团重组上市相关事宜作出约定。为了进一步保持原浙建集团及后续上市公司股权的稳定性,2019年4月,国资运营公司与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财务开发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在处理有关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和国资运营公司采取一致行动,并以国资运营公司的意见为准。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3年4月22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决定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各方共同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不再续签的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国资运营公司、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财务开发公司于2019年4月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自上述各方通过换股方式取得新增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年有效。鉴于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3年4月22日到期,经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4月22日到期终止。《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或董事义务。
上述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产业链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产业投
资业务、工业制造业务及建筑专业服务五大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2-1-1-56业务板块业务内容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市政路桥、轨建筑施工
道交通、水利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施工业务
工程设计咨询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和咨询以及设计引领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作为上市公司建筑全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以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主业发产业投资展,以投资来扩大产业格局依托建筑施工业务,主要包括装配式、地铁管片、混凝土以及工程机工业制造械、电力施工机械、压力容器等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改造与维修等
依托建筑施工业务,以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和支撑能力为方向,包建筑专业服务
括工程商贸、工程金融、工程物业和工程租赁等专业服务业
上市公司作为浙江省属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拥有70多年建筑施工经验,具有一系列行业高等级资质,覆盖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工程设计等多个领域。近年来,上市公司坚持履行国有企业责任,承建了浙江省内一大批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精品项目,包括杭州亚运会项目、杭州国家版本馆、之江实验室、之江文化中心等重点重大项目;入选 ENR 全球 250 家最大国际承包商、中国
承包商10强、中国企业50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上市公司在改革创新中已发展成为产业链完整、专业门类齐全、市场准入条件完备、品牌优势突出、技术实力较强的大型省属国有建筑企业集团。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
标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088242.3812165045.2711128070.69
负债总额11136902.5211147892.0210103942.60
所有者权益951339.861017153.261024128.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5381.53781920.95829896.0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8064335.889260574.989853512.76
利润总额61586.6486422.51163366.73
2-1-1-5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净利润35764.7060282.04120887.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60.4939171.0196738.5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359.27207756.52316176.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320.12-75003.37-148719.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0356.058736.56-154998.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088.91142037.2213682.13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270.85
毛利率4.81%4.68%5.12%
资产负债率92.13%91.64%9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4.58%15.20%
八、上市公司合规及诚信情况说明
(一)刑事处罚、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一,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三)纪律处分、监管措施情况
2024年12月2日,浙江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刘建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54号),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的配偶孙鹏于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0000股、成交金额438856元,并于2024年10月31日卖出公司股票25000股、成交金额227500元,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浙江
2-1-1-58证监局对刘建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12月4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刘建伟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
第185号),刘建伟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公司股票,违反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4
条、第3.4.1条的规定,要求刘建伟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上述短线交易获利金额为8960元,孙鹏已主动将所获收益8960元全数上交公司。
收到上述警示函及监管关注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检讨相关问题,持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1-1-59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国新建源基金。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国新融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公司出资额3000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4MQW06J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注册地址号附2号4栋1层1号成立日期2019年4月8日经营期限2019年4月8日至2029年4月7日
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经营范围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9年4月设立
国新建源基金于2019年4月8日成立,成立时合伙人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049.9967%
2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033.3311%
3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013.3324%
4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1.3332%
5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1.3332%
6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6666%
7建信金投普通合伙人100.000.0033%
8国新融汇普通合伙人100.000.0033%
合计3000200100.00%
2-1-1-60(2)2021年8月合伙份额转让2021年8月11日,根据《国新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占国新建源基金总出资额13.3324%的出资(对应认缴出资额40亿元)转让给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准予了本次变更并核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国新建源基金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049.9967%
2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033.3311%
3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013.3324%
4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1.3332%
5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1.3332%
6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6666%
7建信金投普通合伙人100.000.0033%
8国新融汇普通合伙人100.000.0033%
合计3000200100.00%
(3)2023年2月合伙份额转让2023年2月22日,根据《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占国新建源基金总出资额1.3332%的出资(对应认缴出资额4亿元)转让给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准予了本次变更并核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国新建源基金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049.9967%
2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033.3311%
3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013.3324%
4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1.3332%
5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1.3332%
2-1-1-61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6666%
7建信金投普通合伙人100.000.0033%
8国新融汇普通合伙人100.000.0033%
合计3000200100.00%
2、最近三年出资额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国新建源基金出资额未发生变化。根据国新建源基金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国新建源基金不存在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合伙人身份转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根据国新建源基金的确认,国新建源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四川天府新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四川天府新区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方案》拟将其持有的国新建源基金1.3332%合伙份额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府新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该等合伙份额划转尚需根据国新建源基金的《合伙协议》履行内部决议程序、签署《合伙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三)产权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国新建源基金无实际控制人,其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1-62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国新建源基金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国新建源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建信金投、国新融汇,其基本情况如下:
(1)建信金投
公司名称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薇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E5PR2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2号院1号楼7层1-729成立日期2018年8月10日经营期限2018年8月10日至2068年8月9日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经营范围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2)国新融汇公司名称国新融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4QQ5B6J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注册地址
1层1号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经营期限2018年12月28日至2028年12月27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金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股权结构司、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70%、
18%、12%
2-1-1-633、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情况
国新建源基金穿透至最终出资人的情况及资金来源如下:
序号合伙人/股东/出资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资金来源
1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49.9967%自有资金
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0000100%自有资金
2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33.3311%自有资金
2-1国务院1570000100%自有资金
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
3400001.3332%自有资金
限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
3-1300000100%自有资金
司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3-1-1720000090%自有资金
委员会
3-1-2四川省财政厅80000010%自有资金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
440000013.3324%自有资金
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4-1460000100%自有资金
司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4-1-192000092%自有资金
会
4-1-2四川省财政厅800008%自有资金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
5400001.3332%自有资金司(注1)
5-1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232925893.1703%自有资金
5-2四川省财政厅1707426.8297%自有资金
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6200000.6666%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6-1200000100%自有资金
司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6-1-192000092%自有资金
会
6-1-2四川省财政厅800008%自有资金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
71000.0033%自有资金
京)有限公司
7-1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0000100%自有资金
7-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00000100%自有资金
国新融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81000.0033%自有资金
限公司
8-1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00070%自有资金
8-1-1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100%自有资金
8-1-1-1国务院1570000100%自有资金
2-1-1-64序号合伙人/股东/出资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资金来源
成都金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
8-2180018%自有资金
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
8-2-110000100%自有资金
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8-2-1-1460000100%自有资金
司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8-2-1-1-192000092%自有资金
会
8-2-1-1-2四川省财政厅800008%自有资金
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
8-3120012%自有资金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
8-3-110000100%自有资金公司(注2)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
8-3-1-11200000100%自有资金
司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8-3-1-1-1720000090%自有资金
委员会
8-3-1-1-2四川省财政厅80000010%自有资金
注1: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国新建源基金1.3332%合伙份额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府新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该等合伙份额划转尚需根据国新建源基金的《合伙协议》履行内部决议程序、签署《合伙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注2:为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巩固深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科创基金集群等优质科创资源为基础,整合组建了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月24日,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划
转给四川省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穿透后的最终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4、本次交易对方的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的关联
关系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国新建源基金通过投资项目开展债转股业务,支持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等实体企业降低负债水平和杠杆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国新建源基金2023年及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表所示:
2-1-1-65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11117.621251477.54
负债总额109.31195.43
归属于合伙人净资产1311008.311251282.1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03425.29147853.88
营业利润94812.34138652.50
净利润94812.34138652.50
注:以上财务数据及下表简要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国新建源基金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5648.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61680.44
长期股权投资230282.36
其他资产3506.38
资产总额1311117.62
应付托管费64.54
应交税费-
其他负债44.76
负债总额109.31
归属于合伙人净资产1311008.31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103425.29
营业支出8612.95
营业利润94812.34
利润总额94812.34
净利润94812.34
2-1-1-66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084.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34.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6119.40
(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标的公司外,国新建源基金的其他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北京建源华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90200.000055.43%股权投资业(有限合伙)
2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7024.707324.44%半导体行业
输电线路铁塔的研发、生
3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7515.508813.39%
产和销售
4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309906.70168.16%环保设备、工程与服务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5999555.55562.46%电力开发
司
6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00000.00001.77%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7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3455743.45961.62%风力发电
8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1690740.39181.39%半导体行业
9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780338.83610.48%生产销售汽车与摩托车
10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67553.65865.91%汽车制造
码头的开发与经营、货
物装卸与运输、港口配
1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428572.43512.20%套交通设施建设与经
营、港口配套仓储及工业设施建设与经营等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
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1-1-672、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除一起已经北京金融法院“(2022)京74民初2825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和解并已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纠纷外,不存在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私募基金备案
国新建源基金已于2019年4月23日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GM253,其管理人为建信金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9089)。
5、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
安排
根据国新建源基金的合伙协议及其出具的说明,国新建源基金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按照国新建源基金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
有关规定执行,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根据国新建源基金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其内部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约定如下:
(1)利润分配
国新建源基金因投资项目取得的投资收益,基于合伙人对该项目的投资金额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分配:
2-1-1-68国新建源基金因投资产生的依法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是先收回实缴出资额本金后再分配收益。流动性管理的收益以及有限合伙项目回收的资金在扣除应支付的税费后为可分配资金。项目可分配资金中除超额收益以外的部分应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合伙人之间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2)亏损负担
国新建源基金因投资项目发生的亏损,由投资该项目的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承担。
(3)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
国新建源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两位普通合伙人共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排他执行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经必要决策程序后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
第三方进行业务合作、签署协议或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国新建源基金具有约束力。
合伙人会议可由任一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全体合伙人有权参加会议。合伙人会议的职能和权力包括:(1)获取合伙企业的年度报告,并提出战略方面的建议;(2)合伙企业的提前终止和解散;(3)普通合伙人的选定(首任普通合伙人除外)、权益转
让、退出和其继后者的加入;(4)因发生合伙协议第7.13.1条约定的情况而将执行事
务合伙人除名;(5)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进行身份转换;(6)
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和退出期的延长;(7)合伙企业规模的缩小即停止接受后续出资,以及合伙企业规模扩大即后续增加出资;(8)合伙协议的修改(合伙协议约定可由普通合伙人决定修改的事项除外);(9)变更合伙企业经营范围;(10)审议批准调整管
理费或执行合伙事务报酬支付方案;(11)合伙协议明确约定由合伙人会议同意的所有
其他事项;(12)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权益及有限合伙人退伙(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13)《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需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不可通过协议排除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所列(3)(4)事项,应经除被表决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外的其他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决议;上述所列(5)(8)(9)(12)(13)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决议;其余事项应由普通合伙人及合计持有合伙企业总
2-1-1-69实缴出资额8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作出决议。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批准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和投资决策、项目退出等。
6、穿透计算标的资产股东人数
按照将标的公司穿透披露至自然人、上市公司或已备案的私募基金的原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即标的资产股东人数未超200人。
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一)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国资运营公司,关于国资运营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国资运营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交易对方之间的关系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国资运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
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国资运营公司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
陶关锋上市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12.29
叶锦锋上市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04.18
陈光锋上市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2019.12.27
章磊上市公司董事2024.06.17
2-1-1-70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4、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报告期内,国资运营公司存在被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原浙建集团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吸收合并后,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持股比例被稀释,进而导致国资运营公司通过原浙建集团间接持有的香港公司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1582,2019 年 10 月上市)权益比例降低。前述情形违反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10.07(1)条关于上市后6个月内控股股东禁售股票的规则及国资运营公司于
2019年9月17日签署的上市后12个月禁售承诺。同时,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因2019年9月上市的招股章程中未披露间接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他原浙建集团
股东与发行人的重组事项,违反了联交所上市规则第2.13(2)条关于要求任何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告或公司通讯(包括招股章程)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须准确完备,且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的相关规定。
2022年5月25日,联交所作出纪律行动声明,对国资运营公司及华营建筑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作出公开谴责。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2-1-1-71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浙江一建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1125H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58号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358号法定代表人叶肖敬
注册资本115015.015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6月14日
塔吊装拆、汽车货运(详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各种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
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
墙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总承包,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经营范围务,承接起重吊装、打桩、土方、道路、园林绿化、机具维修业务;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安装,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及配件、水暖器件、卫生陶瓷、电线电览、汽车配件、五金建筑用金属制品、木制品、水泥制品的销售;自有设备、器材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情况
1、历史沿革
(1)2001年6月设立
浙江一建前身为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从属名称:浙江省建筑装饰公司),系一家成立于1980年9月1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浙江一建设立时改制方案的批复文件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浙政发〔1997〕230号”《关于浙江省建筑集团总公司在企业改制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由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浙建集团)统一经营原集团公司所占用的经营性
国有资产,并承担相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000年,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向原浙建集团提交了《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
2-1-1-72司企业改制和组建集团实施方案》,提出以原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国有净资产出资、职工持股会出资和部分自然人现金出资相结合的股权结构,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2月4日,原浙建集团出具“浙建司研[2000]162号”《关于<浙江一建企业改制和组建集团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改制并组建浙江一建。
*浙江一建设立时涉及的评估程序及批复
A. 资产评估
2000年9月28日,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兴合评字(2000)第558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2,确定截至1999年12月31日,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评
估净资产为64195580.22元(其中(1)土地使用权未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保留账面值,待土地评估报告出具后评估价值再作调整;(2)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待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核销)。
B. 土地评估
2000年10月31日,杭州信诚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8宗作价入股的国有划拨
土地出具“杭信评估字[2000]360号”《土地估价报告》,确定评估宗地的总地价为
5083.04万元。
2000年11月27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浙土资发[2000]316号”《关于浙江
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改制中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同意浙江省
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将所涉8宗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方式予以处置,入股价按评估值40%核定为2033.20万元。
2000年11月6日,浙江省财政厅做出浙财工资[2000]40号《关于对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的复函》,确认了评估机构的资质和上述评估报告的效力。
2000年11月9日,杭州市土地管理局做出的杭土价[2000]323号《关于浙江省第
2浙江省财政厅出具“浙财国资字[2001]106号”《关于浙江省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
意将浙兴合评字[2000]558号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01年6月30日。
2-1-1-73一建筑工程公司土地估价结果初审的意见》认为,杭州信诚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
具的“杭信评估字[2000]360号”《土地估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评估方法运用得当,评估结果科学可靠。
*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的设立与批复
2000年12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办公室做出浙政体改持股[2000]26
号《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省一建建设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同意浙江一建设立职工持股会。
*浙江一建设立时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准与确认2001年3月23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浙财工字[2001]49号”《关于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确认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97201706.72元,同意在核销不良资产、计提坏账准备金、提留离退休职工医药费、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以及遗属生活补助费、剥离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以及权
属不明确的土地等处置后,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国有净资产为48331009.10元。
2001年5月11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浙财国资字[2001]106号”《关于浙江省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意原浙建集团提出的改制方案,改组设立后浙江一建的总股本为6018万元,其中国家股为3992.59万元,占总股本的66.34%,由原浙建集团以处置后的净资产投入,并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力,其余
8405109.10元及基准日至新公司成立期间经审计实现的净利润作为国家独享资本公积
金转入新公司;职工持股会投入1941.41万元,占总股本的32.26%;自然人王兼嵘、楼少敏、王成、印繁俊、陈玉跃、黄伯忠、李福德7人各出资12万元,分别占总股本的0.20%。
*浙江一建设立时的验资程序
2001年6月4日,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兴验字(2001)第290号”
《验资报告》,根据其审验,截至2001年6月4日,浙江一建(筹)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68585109.10元,其中实收资本60180000元,资本公积8405109.10元。
2001年6月14日,浙江一建完成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浙江一建设立时的工商
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2-1-1-7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3992.5966.34%
2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1941.4132.26%
3王兼嵘12.000.20%
4楼少敏12.000.20%
5王成12.000.20%
6印繁俊12.000.20%
7陈玉跃12.000.20%
8黄伯忠12.000.20%
9李福德12.000.20%
合计6018.00100.00%
注:根据浙江一建的工商登记资料,浙江一建设立时的自然人股东均为浙江一建时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2)2003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年12月27日,原股东李福德与潘建梦签订《出资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
的浙江一建0.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2万元)以12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潘建梦(时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5月30日,浙江一建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原股东李福德将其
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潘建梦,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03年7月17日,浙江一建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浙江一建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3992.5966.34%
2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1941.4132.26%
3王兼嵘12.000.20%
4楼少敏12.000.20%
5王成12.000.20%
6印繁俊12.000.20%
7陈玉跃12.000.20%
8黄伯忠12.000.20%
9潘建梦12.000.20%
合计6018.00100.00%
2-1-1-75(3)2005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11月至2005年6月期间,浙江一建原股东印繁俊、楼少敏、潘建梦、王
兼嵘、王成和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与何良等主体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协议签订日
印繁俊何良12122004.11.15
楼少敏俞宏12122004.11.15浙江一建职工
潘建梦12122004.11.15持股会
王兼嵘12122005.2.5施炯
王成12122005.6.1浙江一建职工持
邵凯平12122005.6.4股会
合计7272/
2005年6月5日,浙江一建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05年8月9日,浙江一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一建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3992.5966.34%
2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1941.4132.26%
3施炯24.000.40%
4何良12.000.20%
5陈玉跃12.000.20%
6俞宏12.000.20%
7黄伯忠12.000.20%
8邵凯平12.000.20%
合计6018.00100.00%
(4)2006年10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年10月9日,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与施炯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浙
江一建职工持股会持有的36万元出资额以36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施炯。
2006年6月30日,陈玉跃代理人徐圣玉与金巧洪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
陈玉跃持有的12万元出资额以12万元的对价转让给金巧洪。
2-1-1-762006年6月8日,浙江一建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06年10月10日,浙江一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一建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3992.5966.34%
2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1905.4131.66%
3施炯60.001.00%
4何良12.000.20%
5金巧洪12.000.20%
6俞宏12.000.20%
7黄伯忠12.000.20%
8邵凯平12.000.20%
合计6018.00100.00%
(5)2006年10月,第一次增资
2006年9月30日,浙江一建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浙江一建的注册资本由6018万
元增加至31000万元,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原浙建集团以货币形式增资16572.81万元,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以货币形式增资7909.19万元,其余自然人股东以货币形式增资50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06年10月25日,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普华验字[2006]第054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10月24日,浙江一建已收到了全体股东交纳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4982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6年10月25日,浙江一建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之后,浙江一建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20565.4066.34%
2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9814.6031.66%
3施炯320.001.03%
4何良60.000.19%
5金巧洪60.000.19%
2-1-1-77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俞宏60.000.19%
7黄伯忠60.000.19%
8邵凯平60.000.19%
合计31000.00100.00%
(6)2009年8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5月5日,施炯与崔峻签订《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施炯持有的320万
元出资额以32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崔峻。
2009年5月5日,浙江一建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09年8月31日,浙江一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之后,浙江一建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20565.4066.34%
2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9814.6031.66%
3崔峻320.001.03%
4何良60.000.19%
5金巧洪60.000.19%
6俞宏60.000.19%
7黄伯忠60.000.19%
8邵凯平60.000.19%
合计31000.00100.00%
(7)2013年7月,第五次股权转让暨解散职工持股会2013年5月5日,浙江一建出具《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规范职工持股工作实施方案》,浙江一建作为原浙建集团进行规范职工持股的试点企业,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根据该实施方案,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和职工自然人所持股权将全部由原浙建集团受让。
2013年6月17日,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崔峻、何良、金巧洪、俞宏、黄伯忠、邵凯平分别与原浙建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分别持有的浙江一建股权转让给原浙建集团。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系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
2-1-1-78净资产值为依据,扣除2012年度分红数(分红率为2.7%),并根据作价基准日至股权
交易日之间的损益确定为1.373元/1元出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9814.6013475.4458
崔峻320.00439.36
何良60.0082.38
金巧洪原浙建集团60.0082.38
俞宏60.0082.38
黄伯忠60.0082.38
邵凯平60.0082.38
合计10434.6014326.71
2013年6月17日,浙江一建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一建职工持股会和自然人股东不再持有浙江一建的任何股权,浙江一建成为一人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2日,浙江一建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之后,浙江一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31000.00100.00%
合计31000.00100.00%根据原浙建集团于2019年5月15日向浙江省国资委提交的请示及浙江省国资委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的《关于确认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19]70号),原浙建集团下属子公司(含浙江一建)职工持股的规范已经履行所有必要之程序,职工持股规范的过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浙江一建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8)2014年12月,第二次增资
2014年11月28日,浙江一建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浙江一建的
注册资本由31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原浙建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在2030年
12月31日前实缴到位,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1-1-792014年12月11日,浙江一建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之后,浙江一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10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0100.00%
2015年12月17日,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中孜验字(2015)
第358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5年12月15日,浙江一建已收到原浙建
集团新缴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51000万元。
(9)2020年12月,第三次增资暨国新建源基金入股
2020年8月20日,浙江一建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浙江一建在浙
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
2020年9月27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547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的100%股权价值为105184.84万元。
2020年11月18日,原浙建集团出具“浙建设复[2020]35号”《关于核准浙江一建资产评估结果及增资扩股进行公开挂牌的批复》,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547号),同意浙江一建按每1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998元的增资价格在浙江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金15015.015万元,浙江一建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至115015.015万元。
2020年11月27日,浙江一建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根据浙江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结果,同意本次增资15015.01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至
115015.015万元,全部由国新建源基金以货币形式认购,出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
中15015.01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4984.9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20年12月,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浙江一建等签署《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就上述国新建源基金增资事宜作出约定,并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结合浙江一建在评估基准日后的分红情况(向上市公司分配股利3315万元),各方确定浙江一建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1.998元/每1元注册资本。
2-1-1-802020年12月29日,浙江一建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之后,浙江一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100000.0086.95%
2国新建源基金15015.01513.05%
合计115015.015100.00%
2021年3月9日,浙江中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中孜验字(2021)第
10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0年12月14日,浙江一建已收到国新建源
基金新缴注册资本15015.015万元,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66015.015万元。
(10)2021年9月,发行人吸收合并原浙建集团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17日出具《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上市公司向国资运营公司等公司发行股份并吸收合并原浙建集团。上市公司与原浙建集团实行吸收合并,上市公司存续,原浙建集团解散并注销,原浙建集团持有的浙江一建86.95%的股权由上市公司承继。
2021年9月7日,浙江一建就本次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之后,
浙江一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建投100000.0086.95%
2国新建源基金15015.01513.05%
合计115015.015100.00%
2、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一建的注册资本认缴及实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
上市公司100000.0086.9551000.00
国新建源基金15015.01513.0515015.015
合计115015.015100.0066015.015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和国新建源基金已经依据法律法规和浙江一建的公司章程之规定对浙江一建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2-1-1-81情况。
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所持浙江一建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3、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情况
最近三年,浙江一建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增资、减资的情形。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1、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持有浙江一建86.95%股权、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一建13.05%股权,上市公司是浙江一建的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关于国新建源基金的基本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浙江省国资委为浙江一建的实际控制人。浙江一建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2-1-1-822、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标的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一建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2)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2020年12月,原浙建集团、多喜爱与国新建源基金、浙江一建签订了《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就国新建源基金增资入股浙江一建后的利润分配、退出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条款具体内容在国新建源基金持股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在当年度存在可供分配利润(含当期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时,浙江一建应当根据约定的基准股息率每年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即应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如有)后根据约定的基准股息率每年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以使国新建源基金获得的分配达到分红目标。
第一期分红目标=投资价款金额×当期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增资日至本次利润分配基准
日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后续各期分红目标=投资价款金额×当期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前次利润分配基准日至本分红目标
次利润分配基准日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如核算期间内,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发生变动的,则分段计算。
每个股息分红年所对应的上一年的基准股息率如下(下列的第一年是指增资日起的12个月,第二年是指第一年后的12个月,以此类推):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5.0%5.5%6.0%6.0%6.0%
浙江一建对当年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在各个股东之间进行分配。若某一财务会计年度,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后,国新建源基金获得分红差额
分配的利润未达到该年度分红目标,则差额部分累积到下一年度,计入浙江一建下一年度应向国新建源基金分配的利润款项,以此类推。
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及浙江一建承诺,若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或者浙江三建中任一公司的实际年度分红金额超过了该公司的年度分红目标,则国新建源基金应当将超过的年度分红调部分用以冲抵国新建源基金应收到其他两家公司的分红差额款。
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及浙江一建承诺,若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或者浙江三建中任一公司的实际分红金额低于该公司的分红目标,则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应协助安排其他两家公司分红以实现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整体分红目标。
1、资本市场退出
自增资日后60个月内,若原浙建集团、多喜爱与国新建源基金协商一致,可以启动发行上市公司股份购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一建股权的工作,则上市公司将完成收购退出安排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的全部股权。
自增资日起届满24个月后,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提出以股权置换方式收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全部股权但是国新建源基金不同意的,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有权
2-1-1-83条款具体内容
收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全部股权。
2、投资期满的回购
若自增资日后60个月内,未实现资本市场退出,在自增资日起60个月届满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国新建源基金有权要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按照约定受让价款回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一建股权。
约定受让价款=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8%×M/365-国新建源基金累计获得的浙江一建现金分红总额)])。M为自增资日起至浙江一建的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完毕之日止所经过的自然天数。
3、投资期内的回购
若发生浙江一建连续两年向国新建源基金实际分配到位的红利低于两年年度分红目标之和(含分红差额款),且该等差额未能被国新建源基金同期自浙江二建、浙江三建实际取得的分红金额超过该等公司的分红目标的差额所覆盖,或浙江一建出现破产风险或者清算事件等协议约定情形,国新建源基金有权要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按照约定受让价款回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一建股权。
(3)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浙江一建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企业情况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权结构成立日期(万元)
浙江一建建筑科技有限 91330106MA2KGH 浙江一建持股
1.100002021-5-21
公司 GY27 100%
新昌县一建基础建设有 91330624MA29ER 浙江一建持股
2.43122017-11-10
限公司 F713 100%舟山市一海置业有限公9133090008429830浙江一建持股
3.10002013-12-2
司 9D 100%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安9134010007723181浙江一建持股
4.1002013-8-30
徽工程有限公司95100%浙江一建持股
天台县浙一建基投建设 91331023MA29W0 90%、天台县基
5.180002017-3-8
有限公司 A15K 础设施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10%浙江建投七建工程建设浙江一建持股有限公司(原名为:浙90%、浙江省建
91330102MA7EFL
6.江浙建七建工程建设有10000投交通基础建设2021-12-14
XP6C
限公司、浙江一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装饰有限公司)股10%上市公司持股
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 91330522MA2B3G
7.2034899%、浙江一建2017-11-16
有限公司[注] DR4G
持股1%
注:2021年6月25日,上市公司完成对原浙建集团吸收合并后,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浙建集团完成注销。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
2-1-1-84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原浙建集团持有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99%股权由上市公司承继。根据上市公司及浙江一建的书面确认,由浙江一建代上市公司行使其作为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所享有的股东会召集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
2、分支机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存续的分支机构情况如下:
序号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成立日期
1.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抚州东乡区分公司柳俊勇2024-07-02
2.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刘峰2023-12-08
3.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魏锋2023-11-07
4.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柳俊勇2023-09-22
5.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杨琦2023-01-09
6.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王式金2022-07-07
7.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柳俊勇2022-05-12
8.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李海峰2022-05-12
9.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傅铖2021-08-04
10.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松阳分公司杨琦2021-06-18
11.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卢金星2021-01-28
12.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俞钢2020-11-04
13.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义分公司周长远2019-01-09
14.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王继平2017-08-14
15.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俞钢2015-11-06
16.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蔡贺龙2015-08-31
17.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傅周杰2015-06-30
18.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建设分公司李海峰2015-03-26
19.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毛纪宇2013-12-24
20.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刘云荣2013-12-06
21.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李剑青2013-12-02
22.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分公司吕正良2013-09-23
23.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陈星安2013-04-24
24.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曾海涛2011-04-22
25.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周长远2010-12-24
26.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傅周杰2009-05-14
27.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分公司胡水宝2008-12-25
28.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潘国华2002-08-30
2-1-1-85序号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成立日期
29.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吕正良1997-12-09
30.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周学泳1993-02-22
31.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幕墙分公司斯群1993-02-22
32.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毛以卫1993-02-22
33.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俞钢1993-02-22
34.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杨琦1993-02-22
35.浙江建投七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俞列2024-12-13
36.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魏锋2024-12-11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7229.946.75%
应收账款216444.4716.74%
应收款项融资3014.480.23%
预付款项5638.130.44%
其他应收款103508.788.01%
存货6804.180.53%
合同资产657194.1750.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075.521.32%
其他流动资产6263.480.48%
流动资产合计1103173.1685.3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92262.387.14%
长期股权投资20634.141.6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329.200.33%
投资性房地产40415.473.13%
固定资产4561.130.35%
在建工程3178.420.25%
2-1-1-86项目金额占比
使用权资产183.510.01%
无形资产3239.570.25%
长期待摊费用1171.45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7212.230.56%
其他非流动资产12526.610.97%
非流动资产合计189714.1214.67%
资产合计1292887.28100.00%
(1)土地及房产权属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二。
(2)未取得产权证的不动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坐落地面积(㎡)
1.浙江一建杭州市教工路550号塘河南村57-1-601等52套住宅2892.08
2.浙江一建杭州市七古登公寓1-1-1801126.03
3.浙江一建杭州市庆丰新村19号480.00
杭州市天目山路358号仓库、门卫室等房屋及330号传达室、
4.浙江一建7572.21
综合用房、变电所、集体宿舍、食堂、办公楼等房屋
上表第3、4项未办证不动产系历史遗留、取得至今已超过30年,主要用于出租、办公,未办理产权证不影响使用。第1、2项房产系浙江一建依据其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征迁补偿协议书》取得的
拆迁安置房,该等安置房尚需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根据拆迁安置项目整体进展办理产权证至浙江一建名下。前述拆迁安置房的用途主要为住宅,未办理产权证不影响使用、亦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会对本次浙江一建的日常经营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承租物业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主要租赁用于生产经营的物业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七。
2-1-1-87(4)注册商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未拥有注册商标。
(5)专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拥有的专利权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四。
(6)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拥有的软件著作权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五。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浙江一建不存在其他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关于为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之“一、浙江一建”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3、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3、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20323.001.81%
应付账款828658.1973.77%
合同负债62414.385.56%
应付职工薪酬3621.190.32%
应交税费5325.650.47%
其他应付款88564.967.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880.370.52%
其他流动负债71535.576.37%
流动负债合计1086323.3296.71%
非流动负债:
2-1-1-88项目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35863.303.19%
租赁负债83.440.01%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3.010.09%
非流动负债合计36959.753.29%
负债合计1123283.071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的或有负债情况如下: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在诉讼中的主要债权标的计人民币27341.47万元。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列示如下:
1)因莫伟峰承包项目造成项目亏损,浙江一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4424.46万元,此案件尚在仲裁审理中;
2)因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署与公司就工程竣工结算价存在争议,浙江一建向其
提起仲裁,涉案金额4412.59万元,此案件尚在仲裁审理中;
3)因眉山中农实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浙江一建向其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4361.38万元,此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4)因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浙江一建向其
提起诉讼,涉案金额3940.13万元,此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5)因张旭东承包项目造成项目亏损,浙江一建向其提起仲裁,涉案金额3642.49万元,此案件尚在仲裁审理中;
6)因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浙江一建向其提起诉讼,涉
案金额2400.89万元,此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7)因吴莎、应江涛承包项目延期需赔付误期赔偿金,浙江一建向其提起仲裁,涉
案金额1533.48万元,此案件尚在仲裁审理中。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浙江一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2-1-1-89担保主债权形成期担保主债权形成期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间起始日间到期日完毕浙江省建材集团
浙西建筑产业化1870.502019年4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否有限公司2019年,浙江一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
31日期间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870.5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尚存的融资余额为1870.5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浙江一建无其他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4、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一建已取得经营主要业务所需的资质,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六。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一建无单笔涉诉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浙江一建单笔涉诉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已判决/调解但尚未收回全部款项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八。
2、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一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最近三年,浙江一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有权机关是被处罚罚款金额否已确认为序号处罚机构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对象(万元)非重大行政处罚浙江省杭州市杭上综执罚决字
1浙江一建上城区综合行2022-01-267.50是
﹝2021﹞第12-0119号政执法局
杭州市上城区(上)应急罚
2浙江一建2022-04-2930.00是
应急管理局[2022]183号
3浙江一建深圳市生态环深环龙华罚字2022-07-083.00是
2-1-1-90有权机关是
被处罚罚款金额否已确认为序号处罚机构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对象(万元)非重大行政处罚
境局龙华管理(2022)105号局
深水政(运)罚决字
4浙江一建深圳市水务局2023-10-1230.00是
(2023)第52号
杭州市三墩镇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
5浙江一建2023-11-105.50否
人民政府000418号
杭州市三墩镇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
6浙江一建2024-1-152.00否
人民政府000521号
德阳市城市管德市城(三)罚决字
7浙江一建2024-02-0210.00是
理行政执法局[2024]11号
德阳市城市管德市城(三)罚决字
8浙江一建2024-02-023.00是
理行政执法局[2024]10号杭州市余杭区
杭余五常罚决字[2024]
9浙江一建人民政府五常2024-04-088.50是
第000017号街道办事处杭州市三墩镇杭三墩罚决字
10浙江一建2024-04-2230.00是
人民政府(2024)第000110号
注:有权机关已确认为非重大行政处罚系指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该等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浙江一建受到的罚款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行政处罚中尚有2项处罚未取得主管政府部门的书面证明,该等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000418号2023年11月10日,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000418号),认定浙江一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对其处以罚款
5.50万元。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结合《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的中间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值;
一般处罚按中间值处罚”,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系按照中间值对浙江一建处以罚款。
此外,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2月21日同意对浙江一建的信用予以修复。
因此,浙江一建受到的上述处罚属于一般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1-1-91(2)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000521号2024年1月15日,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000521号),认定浙江一建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系依据《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章第十四条第二款“违法情节轻微,……,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作出,属于违法情节轻微情形。此外,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4月16日同意对浙江一建的信用予以修复。
因此,浙江一建受到的上述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七)主营业务情况
浙江一建主要从事各种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业务,为集房建施工、安装、装修、幕墙、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等多元化经营为一
体的大型国有企业。浙江一建经营足迹跨越全国30多个省市区,内部产业链完整,专业门类齐全,从设计、房建、幕墙、装饰、钢结构、安装、基础到商贸物流全产业链运行,实现总承包专业全覆盖。
近年来,浙江一建先后承建黄龙体育中心亚运会场馆改造、浙江师范大学亚运会手球馆等10项亚运场馆、浙江省“十大实验室”之一湖畔实验室、浙江省全民健身中
心等省重点项目,不断加强战略合作,致力转型升级,切实加强 EPC、新能源、建筑工业化、未来社区等新模式的探索,推动新型产业与传统产业“齐步走”,着重拓展市政工程、建筑智能化、建筑工业化、基础设施及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着力打造“重要窗口”一流企业。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其他情况详见本节“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92887.281180888.63
负债总额1123283.071018494.28
2-1-1-92所有者权益169604.21162394.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6618.56140098.10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036406.861055410.01
利润总额17084.1820709.63
净利润13813.6316544.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24.2315482.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1818.3615332.02
司股东的净利润现金流量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90.054861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32.89-19301.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61.61-27314.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561.331998.64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毛利率4.36%4.11%
资产负债率86.88%86.25%
(九)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一建的股东即为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不存在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形。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
过及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浙江一建章程之规定。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浙江一建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浙江一建13.05%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2-1-1-93(十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一建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一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浙江一建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浙江二建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华
注册资本48120.714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20497203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城关车站路256号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城关车站路256号成立日期1958年1月1日经营期限2000年6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境内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
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
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工
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和对外劳务人员派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风景园林工
经营范围程及市政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检测试验与测绘;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
装、改造、维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安装;钢管钢模等建筑
材料和建筑设备的批发、零售、租赁;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服务;工程总承
包业务咨询、建筑工程技术(BIM技术)咨询、培训(成人非证书类)、及
预决算咨询服务外文技术资料翻译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1-94(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情况
1、历史沿革
(1)2000年6月,中兴建设设立
中兴建设的前身为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系一家成立于1958年1月1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中兴建设设立时的批准和许可
1998年10月28日,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出具“浙二建企管字(98)109号”
《关于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的请示》向原浙建集团上报企业改制方案,并于2000年5月11日向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浙建集团)出具《关于上报<浙建二公司改制方案补充和修改条款>的请示》(浙二建企办字﹝2000﹞42号)。
原浙建集团分别于1999年2月1日和2000年6月28日分别出具“浙建司办[1999]16号”《关于<浙江省第二建筑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和“浙建司研[2000]93号”
《关于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改制有关问题的补充批复》,同意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浙江省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改制后企业股本为3671万元,其中国有股为1600万元,由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浙建集团)持有,其余股本由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和48名自然人持有。
*中兴建设设立时涉及的评估程序及批复1999年4月26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浙国资企立(1999)33号”《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同意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浙建集团)《关于浙江省
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资产评估立项的请示》。
(i)资产评估1999年12月15日,浙江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浙评报(1999)第54号”《浙江
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199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净资产总额37420739.28元。
2000年4月3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浙国资企确[2000]18号”《关于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函》,审核、确认上述资产评估项目,
2-1-1-95并鉴于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有效期延至2000年6月30日。
(ii)土地评估1999年9月23日,浙江省地产评估咨询中心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浙地估
(1999)201号),以199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位于宁波镇海涉及企业改制的用地土地进行了估价,截至评估基准日,前述土地的总估价为4098.63万元。
2000年1月13日,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出具“浙土发[1999]8号”《关于对浙江省
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用地土地估价结果确认的批复》,确认上述土地使用权总价。
2000年6月8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浙土资发[2000]56号”《关于浙江省
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同意浙江二建工程在改制过程中将
名下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股权由建工集团持有;本次以作价入股方式处置的7宗国有划拨土地总面积20778.90平方米,总地价为35979391.00元,作价入股额按评估确认价的40%核定为
14391757.00元。
2000年6月22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资委办公室出具“浙财基[2000]49号”《关于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确定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净资产为16972412.58元,作为资本金投入新公司或由职工出资置换。
*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的设立与批复2000年4月4日,原浙建集团出具“浙建司办[2000]50号”《关于同意设立浙江
省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批复》,同意筹建职工持股会并持有中兴建设股权。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中兴建设职工持股会的资金来源为工资含量节余可量化部分和职工现金入股,具体安排由中兴建设职代会决议通过。
2000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浙政体改持股
(2000)7号”《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省中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同意设立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
*中兴建设设立时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准与确认
2000年6月30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浙国资委办[2000]73
2-1-1-96号”《关于浙江省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意核定浙江省第二建
筑工程公司经处置后的净资产为16972412.58元,同意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所持土地以作价入股方式处置,入股价按评估确认价的40%核定,即14391757元;同意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改组设立中兴建设,公司总股本3671万元,其中国有股
1600万元,由原浙建集团持有,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持股1525万元,企业经营管理
层38人持股316万元,其他社会自然人10人持股230万元。
*中兴建设设立时的验资程序2000年6月30日,宁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镇验(2000)第07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00年6月30日,中兴建设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
3844.533234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671万元,资本公积173.533234万元。
2000年6月30日,中兴建设完成工商设立登记,中兴建设设立时,其工商登记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1600.0043.58%
2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1525.0041.54%
3陈卫民80.002.18%
4潘宝顺60.001.63%
5沈乾根40.001.09%
6张志国25.000.68%
7陈于玲20.000.54%
8王良财20.000.54%
9杨维民15.000.41%
10张贤方15.000.41%
11丁跃仁15.000.41%
12赵伯昌10.000.27%
13黄林森10.000.27%
14汤旭明10.000.27%
15许冬勇8.000.22%
16周志君8.000.22%
17秦敏8.000.22%
18徐伟忠8.000.22%
2-1-1-97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9郑小平8.000.22%
20蒋高裕6.000.16%
21郭升高6.000.16%
22曹柏泉6.000.16%
23许海潮6.000.16%
24郑原健6.000.16%
25张幸祥6.000.16%
26虞硕民6.000.16%
27石胜利6.000.16%
28周柏年6.000.16%
29陈锵芳6.000.16%
30王大娟6.000.16%
31孙泓涛6.000.16%
32周永国6.000.16%
33卢黎辉6.000.16%
34蒋莹6.000.16%
35孔祥仁6.000.16%
36李龙江6.000.16%
37郑建民6.000.16%
38赵学军6.000.16%
39倪杰6.000.16%
40张明智6.000.16%
41庄表忠6.000.16%
42纪献明6.000.16%
43杨文献6.000.16%
44王剑平6.000.16%
45陈春雷6.000.16%
46陈伟良6.000.16%
47陆和生6.000.16%
48郦雷康6.000.16%
49何良6.000.16%
50虞平放6.000.16%
合计3671.00100.00%
2-1-1-98(2)2001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和第一次增资
2001年5月25日,中兴建设召开股东会,同意中兴建设注册资本由3671万元增
加至5225.20万元,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增资,其中原浙建集团增资1220万元,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增资58.20万元,其余自然人股东合计增资276万元;同意虞硕民将其持有的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蒋雪峰,蒋雪峰同时再增资4万元;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01年6月4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浙财国资字[2001]139号”《关于浙江省中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本结构调整的批复》,同意原浙建集团以国家独享资本公积151万元、应付福利费结余431万元和工资含量结余638万元,合计1220万元转增资本;
同意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增资58.2万元;同意自然人增资276万元。
2001年6月15日,宁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镇验(2001)第072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01年6月14日,中兴建设已收到新增实收资本1554.20万元。
2001年6月18日,中兴建设办理了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
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兴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2820.0053.97%
2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1583.2030.30%
3潘宝顺100.001.91%
4陈卫民80.001.53%
5沈乾根80.001.53%
6陈于玲60.001.15%
7张志国45.000.86%
8赵伯昌40.000.77%
9杨维民35.000.67%
10黄林森30.000.57%
11张贤方25.000.48%
12丁跃仁25.000.48%
13王良财20.000.38%
14许冬勇12.000.23%
2-1-1-99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5周志君12.000.23%
16汤旭明12.000.23%
17秦敏12.000.23%
18蒋雪峰10.000.19%
19徐伟忠8.000.15%
20郑小平8.000.15%
21蒋高裕7.000.13%
22郭升高7.000.13%
23曹柏泉7.000.13%
24许海潮7.000.13%
25郑原健7.000.13%
26张幸祥7.000.13%
27虞平放7.000.13%
28石胜利7.000.13%
29周柏年7.000.13%
30陈锵芳7.000.13%
31王大娟7.000.13%
32孙泓涛7.000.13%
33周永国7.000.13%
34卢黎辉7.000.13%
35蒋莹7.000.13%
36孔祥仁7.000.13%
37李龙江7.000.13%
38郑建民7.000.13%
39赵学军7.000.13%
40倪杰7.000.13%
41张明智7.000.13%
42庄表忠7.000.13%
43纪献明7.000.13%
44杨文献7.000.13%
45王剑平7.000.13%
46陈春雷7.000.13%
47陈伟良7.000.13%
2-1-1-100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8陆和生7.000.13%
49郦雷康6.000.11%
50何良6.000.11%
合计5225.20100.00%
(3)2004年5月,第二次增资和第二次股权转让暨吸引社会股东并撤销职工持股会2004年3月15日,浙江二建3出具“浙二建经办[2004]9号”《关于撤销职工持股会和增资扩股的请示》,就撤销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和引入社会股东等事宜上报原浙建集团。
2004年4月13日,原浙建集团出具“浙建设投[2004]24号”《关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职工持股会和增资扩股请示的批复》,同意撤销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同意浙江二建注册资本调整至7000万元以上,其中国有股本总额不变,仍为第一大股东,并要求新增注册资本应以现金方式投入。
*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3月3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将其所持股权
转让给施小东;同意王良财等人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施小东等人,具体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张幸祥7.007.00
郭升高7.007.00
何良施小东6.006.00
陈锵芳7.007.00
王良财20.0020.00
纪献民7.007.00
赵学军7.007.00张东平
许海潮7.007.00
曹柏泉7.007.00
32001年11月8日,浙江中兴名称变更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1-101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李龙江7.007.00
徐伟忠8.008.00
郑小平8.008.00
郑建民汤旭明7.007.00
张贤方25.0025.00
陈伟良7.007.00楼少敏
丁跃仁25.0025.00
郑原健7.007.00周志君
陈春雷7.007.00
石胜利7.007.00
陆和生7.007.00王水荣
周柏年7.007.00
倪杰7.007.00
卢黎辉7.007.00
蒋雪峰王志敏10.0010.00
许东勇12.0012.00
王剑平杨文献7.007.00
周永国7.007.00
蒋高裕蒋莹7.007.00
陈卫民17.4017.40
杨维民张明智35.0035.00
虞平放孙泓涛7.007.00
赵伯昌陈于玲60.0060.00
施小东516.02516.02
张东平105.85105.85
汤旭明90.7790.77
楼少敏13.3513.35
周志君89.73589.735浙江二建职工持股会
秦敏77.4077.40
王水荣106.725106.725
王志敏99.05599.055
杨文献91.602591.6025
王大娟15.887515.8875
2-1-1-102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蒋莹52.6552.65
张明智54.9054.90
孔祥仁60.467560.4675
孙泓涛30.702530.7025
庄表忠62.88562.885
合计1841.401841.40
2004年4月20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二建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2820.000053.97%
2施小东666.820012.76%
3陈于玲160.00003.06%
4张东平148.85002.85%
5汤旭明142.77002.73%
6王水荣134.72502.58%
7王志敏128.05502.45%
8周志君115.73502.21%
9杨文献105.60252.02%
10潘宝顺100.00001.91%
11张明智96.90001.85%
12蒋莹91.05001.74%
13秦敏89.40001.71%
14沈乾根80.00001.53%
15庄表忠69.88501.34%
16孔祥仁67.46751.29%
17黄林森50.00000.96%
18楼少敏45.35000.87%
19张志国45.00000.86%
20孙泓涛44.70250.86%
21王大娟22.88750.44%
合计5225.20100.00%
*第二次增资
2-1-1-1032004年5月26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浙江二建注册资本由5225.20万元增加至7600万元,同意浙江二建根据“浙建设投[2004]24号”《关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职工持股会和增资扩股请示的批复》的相关指示精神,引入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股东,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新老股东合计增资2679.90万元,根据浙江二建提供的资料,本次增资系以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万评报(2004)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200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确认,鉴于资产评估增值幅度较小,最终确定的增资价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
2004年5月27日,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浙万会验[2004]3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04年5月26日,浙江二建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金合计2679.90万元,其中法人股东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出资1000万元,其余自然人股东合计缴纳出资1679.90万元。
2019年5月15日,原浙建集团向浙江省国资委出具“浙建设[2019]19号”《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对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予以确认的请示》,就浙江二建本次股权变动是否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同意予以请示。
2019年5月29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浙国资发函[2019]70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确认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经其审核,浙江二建的上述股权变动已经有权部门批准,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定。
2004年5月31日,浙江二建办理了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增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二建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2820.000037.11%
2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13.16%
3施小东853.920011.24%
4王利凤526.00006.92%
5张东平179.35002.36%
6王志敏167.25502.20%
7汤旭明164.47002.16%
8陈于玲160.00002.11%
2-1-1-10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周志君159.73502.10%
10王水荣159.62502.10%
11潘宝顺120.00001.58%
12王大娟119.38751.57%
13杨文献119.00251.57%
14秦敏116.20001.53%
15蒋莹112.25001.48%
16张明智109.90001.45%
17孔祥仁107.76751.42%
18庄表忠102.88501.35%
19楼少敏102.05001.34%
20孙泓涛100.20251.32%
21张志国100.00001.32%
22沈乾根100.00001.32%
23黄林森100.00001.32%
合计7600.00100.00%
(4)2005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年10月8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王大娟等9人将其持有的股权转
让给施小东和孙泓涛,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具体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王大娟119.3875119.3875
汤旭明2.772.77
张东平17.5017.50
王志敏25.0025.00
王水荣施小东17.4517.45
杨文献6.806.80
张明智1.351.35
蒋莹1.801.80
孙泓涛0.900.90
汤旭明孙泓涛1.001.00
合计193.9575193.9575
2005年10月12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1-1-1052005年11月2日,浙江二建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浙江二建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2820.000037.11%
2施小东1046.877513.77%
3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13.16%
4王利凤526.00006.92%
5张东平161.85002.13%
6汤旭明160.70002.11%
7陈于玲160.00002.11%
8周志君159.73502.10%
9王志敏142.25501.87%
10王水荣142.17501.87%
11潘宝顺120.00001.58%
12秦敏116.20001.53%
13杨文献112.20251.48%
14蒋莹110.45001.45%
15张明智108.55001.43%
16孔祥仁107.76751.42%
17庄表忠102.88501.35%
18楼少敏102.05001.34%
19孙泓涛100.30251.32%
20张志国100.00001.32%
21沈乾根100.00001.32%
22黄林森100.00001.32%
合计7600.00100.00%
(5)2006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06年7月28日,施小东分别与蒋莹和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496.8775万元和550万元出资额分别以496.8775万元和
55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蒋莹和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3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1-1-1062006年9月8日,浙江二建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二建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2820.0037.11%
2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50.0020.39%
3蒋莹607.32757.99%
4王利凤526.00006.92%
5张东平161.85002.13%
6汤旭明160.70002.11%
7陈于玲160.00002.11%
8周志君159.73502.10%
9王志敏142.25501.87%
10王水荣142.17501.87%
11潘宝顺120.00001.58%
12秦敏116.20001.53%
13杨文献112.20251.48%
14张明智108.55001.43%
15孔祥仁107.76751.42%
16庄表忠102.88501.35%
17楼少敏102.05001.34%
18孙泓涛100.30251.32%
19张志国100.00001.32%
20沈乾根100.00001.32%
21黄林森100.00001.32%
合计7600.00100.00%
(6)2006年10月,第三次增资
2006年9月19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600万元增
加至36220.00万元,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06年9月30日,原浙建集团出具“浙建设财[2006]49号”文件,同意浙江二
建以2006年8月31日账面净资产数额,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6220万元。
2006年9月30日,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万会验[2006]38号”
《验资报告》,经核验,截止2006年9月30日,浙江二建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2-1-1-107册资本人民币28620万元。
2006年10月9日,浙江二建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
浙江二建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13441.242037.11%
2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385.258020.39%
3蒋莹2893.97807.99%
4王利凤2506.42406.92%
5张东平771.48602.13%
6汤旭明764.24202.11%
7陈于玲760.62002.10%
8周志君760.62002.10%
9王志敏677.31401.87%
10王水荣677.31401.87%
11潘宝顺572.27601.58%
12秦敏554.16601.53%
13杨文献536.05601.48%
14张明智517.94601.43%
15孔祥仁514.32401.42%
16庄表忠488.97001.35%
17楼少敏485.34801.34%
18孙泓涛478.10401.32%
19张志国478.10401.32%
20沈乾根478.10401.32%
21黄林森478.10401.32%
合计36220.00100.00%
(7)2008年6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8年5月20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陈于玲将其持有的141.2580万元、
70.6290万元和70.629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蒋莹、孙泓涛和张东平,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08年5月30日,陈于玲分别与蒋莹、孙泓涛和张东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将其持有的141.2580万元、70.6290万元和70.6290万元出资额分别以141.2580
2-1-1-108万元、70.6290万元和70.629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蒋莹、孙泓涛和张东平。
2008年6月16日,浙江二建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浙江二建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13441.242037.11%
2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385.258020.39%
3蒋莹3035.23608.38%
4王利凤2506.42406.92%
5张东平842.11502.33%
6汤旭明764.24202.11%
7周志君760.62002.10%
8王志敏677.31401.87%
9王水荣677.31401.87%
10潘宝顺572.27601.58%
11秦敏554.16601.53%
12孙泓涛548.73301.51%
13杨文献536.05601.48%
14张明智517.94601.43%
15孔祥仁514.32401.42%
16庄表忠488.97001.35%
17楼少敏485.34801.34%
18陈于玲478.10401.32%
19张志国478.10401.32%
20沈乾根478.10401.32%
21黄林森478.10401.32%
合计36220.00100.00%
(8)2012年11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2年9月12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浙江二建原股东蒋莹等12人将其
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王利凤等10人,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王利凤381.04381.04蒋莹
吴义忠268.7895268.7895
2-1-1-109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杨文献536.0560536.0560
汤旭明13.310713.3107
王志敏22.025022.0250
张明智15.388115.3881蒋莹
秦敏1.56921.5692
孔祥仁12.134012.1340
孙泓涛46.575746.5757
沈乾根47.747447.7474
张东平孔祥仁73.622873.6228
周志君93.254093.2540
王水荣13.815313.8153
张东平77.799277.7992
孔祥仁高峰46.293346.2933
王志敏35.392235.3922
张明智133.6020133.6020
沈乾根90.022090.0220
周志君29.550929.5509
王志敏张明智13.815313.8153
王水荣98.017398.0173
孔祥仁19.805919.8059
张明智吴义忠21.471721.4717
沈乾根190.7125190.7125
孙泓涛502.1573502.1573杨建斌
沈乾根49.021949.0219
王水荣47.747447.7474沈乾根
张东平52.852852.8528
合计2933.58942933.5894
2012年9月27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11月15日,浙江二建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浙江二建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13441.242037.11%
2-1-1-110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385.258020.39%
3蒋莹3080.21268.50%
4王利凤2887.46407.97%
5汤旭明750.93132.07%
6张东平743.54582.05%
7周志君637.81511.76%
8王水荣613.22881.69%
9王志敏606.08151.67%
10潘宝顺572.27601.58%
11秦敏552.59681.53%
12杨建斌551.17921.52%
13孔祥仁509.71361.40%
14吴义忠500.77961.38%
15高峰490.17801.35%
16庄表忠488.97001.35%
17张明智488.86771.35%
18楼少敏485.34801.34%
19陈于玲478.10401.32%
20张志国478.10401.32%
21黄林森478.10401.32%
合计36220.00100.00%
(9)2013年7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3年6月13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蒋莹等19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
的全部浙江二建股权转让给原浙建集团,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279459元/1元出资额,系按浙江二建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审计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扣除2012年度分红后并根据作价基准日至
股权交易日之间的损益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蒋莹3080.21263941.005732
张东平原浙建集团743.5458951.336366
汤旭明750.9313960.78581
2-1-1-111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楼少敏485.348620.982867
周志军637.8151816.05827
秦敏552.5968707.024949
王水荣613.2288784.601107
王志敏606.0815775.45643
张明智488.8677625.486179
孔祥仁509.7136652.157653
吴义忠500.7796640.726966
高峰490.1780627.162654
杨建斌551.1792705.211188
庄表忠488.97625.617067
潘宝顺572.2760732.203679
王利凤2887.4643694.391802
黄林森478.1040617.714466
陈于玲478.1040617.714466
张志国478.1040617.714466
合计15393.5019713.35212
2013年6月13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7月9日,浙江二建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二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28834.74279.61%
2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385.25820.39%
合计36220.00100.00%根据原浙建集团于2019年5月15日向浙江省国资委提交的请示及浙江省国资委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的《关于确认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19]70号),原浙建集团下属子公司(含浙江二建)职工持股的规范已经履行所有必要之程序,职工持股规范的过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浙江二建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1-1-112(10)2013年10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3年9月30日,浙江二建召开股东会,同意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原浙建集团,并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2013年9月30日,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原浙建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7385.258万元出资额以9449.134815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原浙建集团。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279459元/1元出资额(与2013年7月第七次股权转让一致)。
2013年10月14日,浙江二建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浙江二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36220.00100.00%
合计36220.00100.00%
(11)2020年12月,第四次增资暨国新建源基金入股
2020年8月20日,浙江二建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浙江二建在浙
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
2020年9月27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548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的100%股权价值为110143.90万元。
2020年11月18日,原浙建集团出具“浙建设复[2020]28号”《关于核准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债转股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批复》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予以核准。
2020年11月27日,浙江二建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浙江二建的注
册资本由36220.00万元增至48120.7140万元,全部由国新建源基金以货币形式认购,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国新建源基金本次的出资总额为35000万元,其中11900.7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3099.2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20年12月,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浙江二建等签署《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就上述国新建源基金增资事宜作出约定,并基于上述评估结
2-1-1-113果,各方确定浙江二建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2.941元/每1元注册资本。
2020年12月28日,浙江二建就本次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之后,浙江二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原浙建集团36220.0075.27%
2国新建源基金11900.71424.73%
合计48120.7140100.00%
根据银行回单,国新建源基金已于2020年12月向浙江二建缴付了增资款35000万元。
(12)2021年9月,发行人吸收合并原浙建集团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17日出具《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发行人向国资运营公司等公司发行股份并吸收合并原浙建集团。
2021年8月4日,浙江二建就本次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之后,
浙江二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建投36220.0075.27%
2国新建源基金11900.714024.73%
合计48120.7140100.00%
2、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二建的注册资本认缴及实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
上市公司36220.0075.2736220.00
国新建源基金11900.714024.7311900.7140
合计48120.7140100.0048120.7140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和国新建源基金已经依据法律法规和浙江二建的公司章程之规定对浙江二建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所持浙江二建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制
2-1-1-114情形。
3、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情况
最近三年,浙江二建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增资、减资的情形。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1、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持有浙江二建75.27%股权、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二建24.73%股权,上市公司是浙江二建的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关于国新建源基金的基本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浙江省国资委为浙江二建的实际控制人。浙江二建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2、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标的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二建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2-1-1-115(2)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2020年12月,原浙建集团、多喜爱与国新建源基金、浙江二建签订了《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就国新建源基金增资入股浙江二建后的利润分配、退出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条款具体内容在国新建源基金持股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在当年度存在可供分配利润(含当期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时,浙江二建应当根据约定的基准股息率每年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即应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如有)后根据约定的基准股息率每年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以使国新建源基金获得的分配达到分红目标。
第一期分红目标=投资价款金额×当期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增资日至本次利润分配基准
日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后续各期分红目标=投资价款金额×当期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前次利润分配基准日至本分红目标
次利润分配基准日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如核算期间内,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发生变动的,则分段计算。
每个股息分红年所对应的上一年的基准股息率如下(下列的第一年是指增资日起的12个月,第二年是指第一年后的12个月,以此类推):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5.0%5.5%6.0%6.0%6.0%
浙江二建对当年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出资比例在各个股东之间进行分配。若某一财务会计年度,按照出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后,国新建源基金获得分配的分红差额
利润未达到该年度分红目标,则差额部分累积到下一年度,计入浙江二建下一年度应向国新建源基金分配的利润款项,以此类推。
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及浙江二建承诺,若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或者浙江三建中任一公司的实际年度分红金额超过了该公司的年度分红目标,则国新建源基金应当将超过的年度分红调部分用以冲抵国新建源基金应收到其他两家公司的分红差额款。
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及浙江二建承诺,若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或者浙江三建中任一公司的实际分红金额低于该公司的分红目标,则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应协助安排其他两家公司分红以实现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整体分红目标。
1、资本市场退出
自增资日后60个月内,若原浙建集团、多喜爱与国新建源基金协商一致,可以启动发行上市公司股份购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二建股权的工作,则上市公司将完成收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二建的全部股权。
自增资日起届满24个月后,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提出以股权置换方式收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二建全部股权但是国新建源基金不同意的,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有权收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二建全部股权。
2、投资期满的回购
若自增资日后60个月内,未实现资本市场退出,在自增资日起60个月届满日后的20个退出安排
工作日内,国新建源基金有权要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按照约定受让价款回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二建股权。
约定受让价款=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8%×M/365-国新建源基金累计获得的浙江二建现金分红总额)])。M为自增资日起至浙江二建的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完毕之日止所经过的自然天数。
3、投资期内的回购
若发生浙江二建连续两年向国新建源基金实际分配到位的红利低于两年年度分红目标之和(含分红差额款),且该等差额未能被国新建源基金同期自浙江一建、浙江三建实际取得的分红金额超过该等公司的分红目标的差额所覆盖,或浙江二建出现破产风
2-1-1-116条款具体内容
险或者清算事件等协议约定情形,国新建源基金有权要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按照约定受让价款回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二建股权。
(3)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浙江二建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企业情况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股权结构成立日期代码(万元)浙江浙建九建工程建设有限
公司(原名:913302117473
1.35000100%浙江二建持股100%2003-04-30
浙江省二建钢892455结构有限公
司)
浙江亚湾投资 91330201MA2
2.10049100%浙江二建持股100%2017-11-13
有限公司 AFLUY8U浙江省二建建
913302117449
3.设集团安装有1700100%浙江二建持股100%2002-12-20
68735N
限公司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原名:浙江913302111443
4.1500100%浙江二建持股100%1992-08-04
省二建建设集637678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安吉甬安
91330523MA2
5.建设投资有限1440100%浙江二建持股100%2015-11-19
8C1QK5U
公司宁波亚杰建设913302117867
6.1000100%浙江二建持股100%2006-06-09
工程有限公司 98711Y宁波市建设工
913302122540
7.程设计院有限300100%浙江二建持股100%1996-07-30
97367R
公司浙江二建持股
浙江亚盛投资 91330211MA2 90%、宁波市镇开兴
8.4940090%2016-11-28
有限公司 8315K25 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10%浙江二建持股
浙江甬富建设 91330183MA2 90%、杭州富阳开发
9.500090%2020-01-19
管理有限公司 H29U29K 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10%
2-1-1-1172、分支机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存续的分支机构情况如下:
序号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成立日期
1.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夏分公司王焱栋2024-05-27
2.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王焱栋2023-09-01
3.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王少华2023-07-12
4.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固镇分公司徐旭东2023-04-20
5.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顾金利2022-09-29
6.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朱东伟2022-08-16
7.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周庆来2022-08-04
8.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吴庆兵2022-03-25
9.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蔡甸分公司王焱栋2021-11-18
10.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分公司吴庆兵2020-09-16
11.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唐立明2020-04-03
12.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松滋分公司王焱栋2019-05-15
13.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南分公司殷志坚2019-04-01
14.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梁陆军2019-03-29
15.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王友庆2019-02-22
16.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顾金利2017-08-21
17.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殷志坚2017-03-03
18.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张彬2016-04-26
19.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王焱栋2014-01-22
20.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刘国永2010-08-05
21.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郑岩岩1995-11-27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6869.377.07%
2-1-1-118项目金额占比
应收账款202836.3714.81%
应收款项融资989.790.07%
预付款项2324.730.17%
其他应收款98168.097.17%
存货9060.400.66%
合同资产581108.9042.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2034.095.99%
其他流动资产15000.381.10%
流动资产合计1088392.1279.4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218539.6715.96%
长期股权投资15874.971.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06.710.38%
投资性房地产7124.460.52%
固定资产15766.271.15%
在建工程514.400.04%
使用权资产76.630.01%
无形资产4674.750.34%
商誉64.050.00
长期待摊费用491.69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7411.930.54%
其他非流动资产5442.11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281187.6520.53%
资产总计1369579.77100.00%
(1)土地及房产权属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二。
(2)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坐落于后海塘浴室的91.26㎡未取得产权证,该等未办证房产系历史遗留。该等未办证房产面积占比较低,不会对浙江二建的日常经营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1-1-119(3)承租物业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主要租赁用于生产经营的物业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七。
(4)注册商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拥有的商标权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三。
(5)专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拥有的专利权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四。
(6)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拥有的软件著作权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五。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不存在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3、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920111.4579.12%
合同负债22842.571.96%
应付职工薪酬7337.160.63%
应交税费10324.340.89%
其他应付款143071.2412.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340.00%
其他流动负债56319.294.84%
流动负债合计1160048.4099.7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80.100.01%
预计负债137.520.01%
递延收益2635.010.23%
2-1-1-120项目金额占比
递延所得税负债19.16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871.790.25%
负债合计1162920.191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的或有负债情况如下: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处于诉讼中的债权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4621.18万元,债务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204.40万元。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说明如下:
1)浙江二建为原告主要案件:
诉讼被告被诉原因标的金额(万元)案件进度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13669.52已签署和解协议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733.96一审中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1490.70一审中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0492.32一审中
合计40386.50
*浙江二建诉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浙江二建系总承包单位,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系业主单位。因业主单位未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故浙江二建起诉其支付工程款及各类损失共计13669.52万元。浙江二建已与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
*浙江二建诉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为案涉第三人,案涉项目系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年产9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工程项目。浙江二建系分包单位,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总承包单位,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系业主单位。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已支付总工程款至合同暂定总价的97.49%,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故浙江二建起诉国强建设集团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4733.96万元。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浙江二建诉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为案涉第三人。浙江二建系总承包单位,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系业主单位,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系业主唯一股东。因业主单位未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
2-1-1-121故浙江二建起诉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11490.70万元。
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浙江二建及子公司二建安装诉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宁波滕头控股有限公司为案涉第三人。浙江二建及子公司系承包单位,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业主单位,宁波滕头控股有限公司系业主集团母公司。案涉项目系滕头村二号地块项目施工合同,该项目于2024年3月8日完成结算审定。双方结算完成后,因业主单位未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浙江二建及子公司起诉业主及其集团母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各类损失共计10492.32万元。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2)因出具的银行保函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向银行申请开立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境内保函余额80763.61万元,境外保函余额12146.90万泰铢,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开立的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余额36423.3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浙江二建无其他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4、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二建已取得经营主要业务所需的资质,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六。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二建单笔涉诉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八。
2、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二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最近三年,浙江二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1-1-122有权机关是否
被处罚罚款金额序号处罚机构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已确认为非重对象(万元)大行政处罚
浙江二国家能源局华北华北监能罚[2022]2
12022-02-253.00否
建监管局号岱山县自然资源浙江二岱自然资规罚字2和规划局(县林2022-03-164.186是建[2022]第3号
业局)浙江二嘉兴市南湖区综嘉南综执罚决字
32022-04-272.00是
建合行政执法局[2022]第05-0064号二建钢宁波市生态环境甬镇环罚字
42022-12-074.80是
结构局镇海分局[2022]90号
二建钢宁波市生态环境甬镇环罚[2023]61
52023-11-108.60是
结构局号二建安宁波市海曙区消海消行罚决字
62023-05-313.50否
装防救援大队[2023]第0148号浙江二仙居县人力资源仙人社罚决字
72023-08-167.50是
建和社会保障局[2023]第000003号象人社罚决字浙江二象山县人力资源
8〔2024〕第0000142024-09-037.00是
建和社会保障局号
二建钢宁波市生态环境甬镇环罚〔2024〕
92024-10-188.30是
结构局57号
二建钢宁波市生态环境甬镇环罚(2024)
102024-11-0747.80是
结构局61号
注:有权机关已确认为非重大行政处罚系指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该等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浙江二建受到的罚款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行政处罚中尚有2项处罚未取得主管政府部门的书面证明,该等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华北监能罚[2022]2号2022年2月25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北监能罚[2022]2号),认定浙江二建违规在循环水泵房外排脚手架下开挖地基,导致脚手架底部部分悬空,存在事故隐患,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二建的前述处罚金额较低、未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处罚上限,且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已于2022年8月17日出具《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准予
2-1-1-123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决定》,同意对浙江二建的信用予以修复。因此,浙江二建的前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海消行罚决字[2023]第0148号2023年5月31日,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海消行罚决字(2023)第0148号),认定二建安装存在其他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责令出租给二建安装用作员工宿舍的厂房二层和三层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3.50万元。
宁波市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已于2023年7月6日出具《说明》,认定二建安装并非因主观故意性造成违法事实,并已及时进行整改,未造成不良影响且已缴纳完毕罚款。
因此,二建安装的上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七)主营业务情况
浙江二建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深耕细分领域,积极发展专业产品线,形成以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为主要方向的产品矩阵,做优电力建设、环保工程、石油化工等专业市场,做强基础市政、水电安装、钢结构等专业板块,积极探索 BT、PPP、EPC 等业务模式。工业建筑方面,浙江二建承建了巨化集团、镇海炼化、宁波烟台万华等大型化工项目以及京东部分地区智能物流园区建设;公共建筑方面,浙江二建承建了浙江自然博物院安吉馆、宁波博物馆、富春山馆、杭州客运中心站等一批地标性
建筑项目,市政领域承建了宁波轨道交通3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等有关标段以及道路桥梁等工程,为国内市场主流建设单位。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其他情况详见本节“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2-1-1-124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69579.771290232.27
负债总额1162920.191100715.13
所有者权益206659.58189517.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7635.07180676.25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161214.851297591.69
利润总额32621.9339820.80
净利润25778.0830654.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94.4630507.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2315.7029616.10
的净利润现金流量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40.4066118.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88.73-6117.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4.64-69127.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334.48-9126.49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4.66%4.98%
资产负债率84.91%85.31%
(九)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二建24.73%股权,浙江二建的股东即为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不存在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形。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
过及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浙江二建章程之规定。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浙江二建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2-1-1-125(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浙江二建24.73%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二建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二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浙江二建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三、浙江三建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晖
注册资本68039.3449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36138F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长城大厦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长城大厦成立日期1978年1月1日经营期限1978年1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承包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消防工程、防水防腐工程施工,特种建筑技术开发、施工,建筑装饰装璜,水、暧、风、电设备安装,锅炉安装,电梯维修和安装(以上凭资质证书经营)。净化工程、地基基础、建筑幕墙施工;彩钢板安装。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木制经营范围品、五金、照明电器、电线电缆的销售;木制品加工;汽车维修;仓储;自
有建筑设备、钢模租赁;建筑技术咨询。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外经贸部门批准文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1-126(二)主要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情况
1、历史沿革
(1)2000年7月长城建设设立
长城建设的前身为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系一家成立于1978年1月1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长城建设设立时的批准和许可
2000年6月16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浙国资委办(2000)
55号”《关于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意长城
建设设立后的股本为6000万股,其中国家股1600万股,由原浙建集团持有;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1380.20万股;杭州华威实业总公司(根据浙江三建说明,杭州华威实业总公司后改制为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0万股;浙江名策投资有限公司150万股;淳安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0月更名为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万股;26名自然人合计2569.80万股。
2000年6月20日,长城建设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筹办
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等议案。
2000年7月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出具“浙政委[2000]47号”《关于同意设立浙江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原浙建集团、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杭州华威实业总公司、淳安县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浙江名策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法人和葛相校等26名自然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建设设立时涉及的评估程序1999年4月15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浙国资企立(1999)27号”《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以企业改制为评估目的,同意评估立项,评估基准日为1998年
12月31日。
1999年12月10日,浙江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浙评报(1999)第4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199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净资产为41614830.12元。
2000年1月27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浙国资企确[2000]6号”《关于
2-1-1-127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查确认的批复》,评估基准日为1998年12月
31日,鉴于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有效期延至2000年6月30日。
2000年1月28日,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出具“浙土发[2000]34号”《关于对浙江省
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土地估价结果确认的批复》,确认截至1998年12月30日,浙江省
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位于杭州市、绍兴市、萧山市内的9宗国有划拨土地在满足限定条
件下的土地使用权总价为3959.43万元。
2000年4月13日,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出具“浙土发[2000]97号”《关于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同意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将所涉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方式予以处置。作价入股额按评估确认价的40%核定为1583.772万元,由原浙建集团享有。
*长城建设设立时资产出资的批准与确认
2000年5月20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浙财基(2000)41号”“浙国资委办(2000)17号”《关于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确认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经调整后的净资产为
17607843.74元,作为资本金投入新公司或由职工出资置换。
*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的设立2000年4月21日,原浙建集团出具“浙建司研[2000]67号”《关于同意成立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同意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向改制企业持股。
2000年6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浙经体改持股(2000)3号”《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同意设立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
*验资
2000年6月16日,浙江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信验字(2000)第35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0年6月15日止,长城建设已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人民币61607843.74元,其中实收股本6000万元,资本公积1607843.74元。
2000年7月21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长城建设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1-128浙江三建设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1600.0026.67%
2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1380.2023.00%
3葛相校355.905.93%
4杭州华威实业总公司200.003.33%
5毛国兴160.002.67%
6高仁灿160.002.67%
7余锦土159.002.65%
8浙江名策投资有限公司150.002.50%
9丁蓉蓉101.001.68%
10淳安县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00.001.67%
11陈向明100.001.67%
12邓水洪100.001.67%
13黄奎林100.001.67%
14张光星95.001.58%
15袁雪康95.001.58%
16章文建90.001.50%
17金建儿86.001.43%
18陈永其85.001.42%
19周建伟85.001.42%
20秋泰仓81.001.35%
21孔加银80.001.33%
22俞增民78.001.30%
23方建忠72.001.20%
24许夫林66.901.12%
25卢洪60.001.00%
26冯柏林60.001.00%
27董国鸣60.001.00%
28徐必成60.001.00%
29何江平60.001.00%
30洪彬彬60.001.00%
31孔宣富60.001.00%
合计6000.00100.00%
2-1-1-129(2)2005年3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根据长城建设的工商登记资料及说明,2004年11月10日,长城建设工会和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共同作出《关于撤销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决定》,同意撤销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
2005年3月31日,长城建设职工持股会分别与葛相校和夏汪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葛相校,380.20万股股份转让给夏汪家。
2006年6月22日,长城建设办理了此次股份转让的章程备案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1600.0026.67%
2葛相校1355.9022.60%
3夏汪家380.206.33%
4杭州华威实业总公司200.003.33%
5毛国兴160.002.67%
6高仁灿160.002.67%
7余锦土159.002.65%
8浙江名策投资有限公司150.002.50%
9丁蓉蓉101.001.68%
10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1.67%
11陈向明100.001.67%
12邓水洪100.001.67%
13黄奎林100.001.67%
14张光星95.001.58%
15袁雪康95.001.58%
16章文建90.001.50%
17金建儿86.001.43%
18陈永其85.001.42%
19周建伟85.001.42%
20秋泰仓81.001.35%
21孔加银80.001.33%
22俞增民78.001.30%
2-1-1-130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23方建忠72.001.20%
24许夫林66.901.12%
25卢洪60.001.00%
26冯柏林60.001.00%
27董国鸣60.001.00%
28徐必成60.001.00%
29何江平60.001.00%
30洪彬彬60.001.00%
31孔宣富60.001.00%
合计6000.00100.00%
(3)2009年4月第二次和第三次股份转让
2007年6月5日,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与原浙建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200万股股份转让给原浙建集团,股份转让价款为200万元。
2008年3月20日,浙江名策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50万股股份转让给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0日,长城建设办理了上述股份转让的章程备案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1800.0030.00%
2葛相校1355.9022.60%
3夏汪家380.206.33%
4毛国兴160.002.67%
5高仁灿160.002.67%
6余锦土159.002.65%
7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150.002.50%
8丁蓉蓉101.001.68%
9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1.67%
10陈向明100.001.67%
11邓水洪100.001.67%
12黄奎林100.001.67%
2-1-1-131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3张光星95.001.58%
14袁雪康95.001.58%
15章文建90.001.50%
16金建儿86.001.43%
17陈永其85.001.42%
18周建伟85.001.42%
19秋泰仓81.001.35%
20孔加银80.001.33%
21俞增民78.001.30%
22方建忠72.001.20%
23许夫林66.901.12%
24卢洪60.001.00%
25冯柏林60.001.00%
26董国鸣60.001.00%
27徐必成60.001.00%
28何江平60.001.00%
29洪彬彬60.001.00%
30孔宣富60.001.00%
合计6000.00100.00%
(4)2009年7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08年12月29日,夏汪家与郑大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80.20万股
股份转让给郑大敏。
2009年4月14日,葛相校与沈康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股
份转让给沈康明。
2009年7月23日,长城建设办理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章程备案手续。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1800.0030.00%
2沈康明1000.0016.67%
3郑大敏380.206.33%
4葛相校355.905.93%
2-1-1-132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5毛国兴160.002.67%
6高仁灿160.002.67%
7余锦土159.002.65%
8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150.002.50%
9丁蓉蓉101.001.68%
10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1.67%
11陈向明100.001.67%
12邓水洪100.001.67%
13黄奎林100.001.67%
14张光星95.001.58%
15袁雪康95.001.58%
16章文建90.001.50%
17金建儿86.001.43%
18陈永其85.001.42%
19周建伟85.001.42%
20秋泰仓81.001.35%
21孔加银80.001.33%
22俞增民78.001.30%
23方建忠72.001.20%
24许夫林66.901.12%
25卢洪60.001.00%
26冯柏林60.001.00%
27董国鸣60.001.00%
28徐必成60.001.00%
29何江平60.001.00%
30洪彬彬60.001.00%
31孔宣富60.001.00%
合计6000.00100.00%
(5)2010年10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0年7月20日,长城建设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股东方建忠将持有72万股股
份作价72万元转让给陈平,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年7月20日,方建忠与陈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1-1-1332010年11月3日,长城建设办理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章程备案手续。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1800.0030.00%
2沈康明1000.0016.67%
3郑大敏380.206.33%
4葛相校355.905.93%
5毛国兴160.002.67%
6高仁灿160.002.67%
7余锦土159.002.65%
8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150.002.50%
9丁蓉蓉101.001.68%
10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1.67%
11陈向明100.001.67%
12邓水洪100.001.67%
13黄奎林100.001.67%
14张光星95.001.58%
15袁雪康95.001.58%
16章文建90.001.50%
17金建儿86.001.43%
18陈永其85.001.42%
19周建伟85.001.42%
20秋泰仓81.001.35%
21孔加银80.001.33%
22俞增民78.001.30%
23陈平72.001.20%
24许夫林66.901.12%
25卢洪60.001.00%
26冯柏林60.001.00%
27董国鸣60.001.00%
28徐必成60.001.00%
29何江平60.001.00%
30洪彬彬60.001.00%
2-1-1-13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31孔宣富60.001.00%
合计6000.00100.00%
(6)2012年5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12年4月24日,长城建设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葛相校将其持有的
355.9万股中的300.9万股转让给郑大敏,将其持有的55万股转让给吴美婷,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2年4月24日,葛相校分别与郑大敏和吴美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5月21日,长城建设办理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章程备案手续。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1800.0030.00%
2沈康明1000.0016.67%
3郑大敏681.1011.35%
4毛国兴160.002.67%
5高仁灿160.002.67%
6余锦土159.002.65%
7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150.002.50%
8丁蓉蓉101.001.68%
9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01.67%
10陈向明100.001.67%
11邓水洪100.001.67%
12黄奎林100.001.67%
13张光星95.001.58%
14袁雪康95.001.58%
15章文建90.001.50%
16金建儿86.001.43%
17陈永其85.001.42%
18周建伟85.001.42%
19秋泰仓81.001.35%
20孔加银80.001.33%
21俞增民78.001.30%
2-1-1-135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22陈平72.001.20%
23许夫林66.901.12%
24卢洪60.001.00%
25冯柏林60.001.00%
26董国鸣60.001.00%
27徐必成60.001.00%
28何江平60.001.00%
29洪彬彬60.001.00%
30孔宣富60.001.00%
31吴美婷55.000.92%
合计6000.00100.00%
(7)2012年6月第一次增资
2012年6月8日,长城建设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长城建设注册资本由6000万
元增加至10080万元,增资方式为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00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80万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12年6月9日,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浙普会验[2012]062号”
《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2年6月8日止,长城建设已将资本公积4000万元、未分配利润80万元,合计4080万元转增股本。
2012年6月13日,长城建设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3024.0030.00%
2沈康明1680.0016.67%
3郑大敏1144.24811.35%
4毛国兴268.802.67%
5高仁灿268.802.67%
6余锦土267.122.65%
7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252.002.50%
8丁蓉蓉169.681.68%
9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8.001.67%
2-1-1-136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0陈向明168.001.67%
11邓水洪168.001.67%
12黄奎林168.001.67%
13张光星159.601.58%
14袁雪康159.601.58%
15章文建151.201.50%
16金建儿144.481.43%
17陈永其142.801.42%
18周建伟142.801.42%
19秋泰仓136.081.35%
20孔加银134.401.33%
21俞增民131.041.30%
22陈平120.961.20%
23许夫林112.39201.11%
24卢洪100.801.00%
25冯柏林100.801.00%
26董国鸣100.801.00%
27徐必成100.801.00%
28何江平100.801.00%
29洪彬彬100.801.00%
30孔宣富100.801.00%
31吴美婷92.400.92%
合计10080.00100.00%
(8)2013年5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13年3月5日,长城建设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孔宣富将其持有的
100.80万股股份转让给胡爱花,同意股东卢洪将其持有的100.80万股股份转让给卢峰,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长城建设的说明,胡爱花系孔宣富之妻,2012年5月,孔宣富因病不幸离世,其所持股份由胡爱花继承。2013年3月5日,卢洪与卢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卢洪与卢峰系兄弟关系。
2013年5月29日,长城建设办理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章程备案手续。
2-1-1-137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3024.0030.00%
2沈康明1680.0016.67%
3郑大敏1144.24811.35%
4毛国兴268.802.67%
5高仁灿268.802.67%
6余锦土267.122.65%
7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252.002.50%
8丁蓉蓉169.681.68%
9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8.001.67%
10陈向明168.001.67%
11邓水洪168.001.67%
12黄奎林168.001.67%
13张光星159.601.58%
14袁雪康159.601.58%
15章文建151.201.50%
16金建儿144.481.43%
17陈永其142.801.42%
18周建伟142.801.42%
19秋泰仓136.081.35%
20孔加银134.401.33%
21俞增民131.041.30%
22陈平120.961.20%
23许夫林112.39201.11%
24卢峰100.801.00%
25冯柏林100.801.00%
26董国鸣100.801.00%
27徐必成100.801.00%
28何江平100.801.00%
29洪彬彬100.801.00%
30胡爱花100.801.00%
31吴美婷92.400.92%
合计10080.00100.00%
2-1-1-138(9)2013年10月第八次股份转让2013年10月9日,原浙建集团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范职工持股实施方案》。2013年10月25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范职工持股实施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13]28号),原则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范职工持股实施方案》。
2013年10月11日,为进一步规范职工持股长城建设制定了《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方案》,根据该方案,长城建设自然人股东逐步将其持有的长城建设权益转让给原浙建集团。
2013年10月11日,长城建设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以下股份转让事宜: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万股)转让价格(万元)
吴美婷92.40177.4080
陈平120.96232.2432
俞增民131.04251.5968
卢峰100.80193.5360
冯柏林100.80193.5360
秋泰仓136.08261.2736
孔加银134.40258.0480
张光星159.60306.4320
余锦土267.12512.8704
袁雪康159.60306.4320
董国鸣100.80193.5360原浙建集团
陈永其142.80274.1760
金建儿144.48277.4016
毛国兴268.80516.0960
高仁灿268.80516.0960
黄奎林168322.56
邓水洪168322.56
徐必成100.80193.5360
何江平100.80193.5360
洪彬彬100.80193.5360
胡爱花100.80193.5360
周建伟142.80274.1760
2-1-1-139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万股)转让价格(万元)
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8.00322.56
浙江东方世纪投资有限公司252.00483.84
合计3630.486970.5216
根据《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方案》,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1.92元/股,系以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基准,扣减2012年度的分红后计算所得。
2013年10月18日,长城建设办理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章程备案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6654.4866.02%
2沈康明1680.0016.67%
3郑大敏1144.248011.35%
4丁蓉蓉169.681.68%
5陈向明168.001.67%
6章文建151.201.50%
7许夫林112.39201.11%
合计10080.00100.00%
(10)2013年10月变更公司类型
2013年10月21日,长城建设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长城建设的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变更后的股权按照股东认购股份1:1折股出资。
2013年10月22日,长城建设完成了此次公司类型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城建设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6654.4866.02%
2沈康明1680.0016.67%
3郑大敏1144.248011.35%
4丁蓉蓉169.681.68%
5陈向明168.001.67%
6章文建151.201.50%
2-1-1-140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7许夫林112.39201.11%
合计10080.00100.00%
(11)2013年11月第九次和第十次股权转让
*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6日,长城建设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陈向明将其持有的1.67%股权(对应出资额168万元)转让给金华市财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3年11月6日,陈向明与金华市财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金华市财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系陈向明控制的主体。
本次股权转让后,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6654.4866.02%
2沈康明1680.0016.67%
3郑大敏1144.248011.35%
4丁蓉蓉169.681.68%
5金华市财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168.001.67%
6章文建151.201.50%
7许夫林112.39201.11%
合计10080.00100.00%
*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8日,长城建设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沈康明等五名自然人股东和金华市财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将其合计持有的33.9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425.52万元)转让给原浙建集团。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92元/1元出资额(与长城建设2013年10月第八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保持一致),系以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基准,扣减2012年度的分红后计算所得,具体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沈康明1680.003225.60
许夫林原浙建集团112.3920215.79264
丁蓉蓉169.68325.7856
2-1-1-141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万元)
章文建151.20290.3040金华市财信非融资性担
168.00322.56
保有限公司
郑大敏1144.24802196.95616
合计3425.526576.9984
2013年11月8日,上述股权转让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城建设成为原浙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13年11月12日,长城建设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登记。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10080.00100.00%
合计10080.00100.00%根据原浙建集团于2019年5月15日向浙江省国资委提交的请示及浙江省国资委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的《关于确认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19]70号),原浙建集团下属子公司(含浙江三建)职工持股的规范已经履行所有必要之程序,职工持股规范的过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浙江三建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2)2013年11月第二次增资
2013年11月20日,长城建设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对长城建设的
注册资本由10800万元增加至31180万元,全部由原浙建集团以货币形式出资,并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3年11月27日,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普会验[2013]1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1月26日止,长城建设已收到原浙建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1100万元。
2013年11月28日,长城建设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城建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31180.00100.00%
2-1-1-142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31180.00100.00%
(13)2016年3月第三次增资
2016年2月25日,长城建设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长城建设更名
为“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浙江三建的注册资本由31180万元增加至
51180万元,全部由原浙建集团以货币形式出资,并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6年3月1日,浙江三建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三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51180.00100.00%
合计51180.00100.00%
根据出资凭证,原浙建集团已于2016年3月向长城建设实缴增资款20000万元。
(14)2020年12月第四次增资即国新建源基金入股
2020年8月20日,浙江三建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浙江三建在浙
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
2020年9月27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549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的100%股权价值为106246.07万元。
2020年11月18日,原浙建集团出具“浙建设复[2020]36号”《关于核准浙江三建资产评估结果及增资扩股进行公开挂牌的批复》,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549号),同意浙江三建按每1元注册资本不低于2.076元的增资价格在浙江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金16859.3449万元,浙江三建注册资本由51180万元增至68039.3449万元。
2020年11月27日,浙江三建股东原浙建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浙江三建的注
册资本由51180万元增加至68039.3449万元,全部由国新建源基金以货币形式认缴,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国新建源基金本次的出资总额为35000万元,其中16859.344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8140.655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1-1-1432020年12月,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浙江三建等签署《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就上述国新建源基金增资事宜作出约定,并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各方确定浙江三建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为2.076元/每1元注册资本。
2020年12月28日,浙江三建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之后,浙江三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原浙建集团51180.0075.22%
2国新建源基金16859.344924.78%
合计68039.3449100.00%
根据银行回单,国新建源基金已于2020年12月向浙江三建缴付了增资款35000万元。
(15)2021年8月股东变更(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原浙建集团)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17日出具《关于核准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吸收合并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8号),核准上市公司向国资运营公司等公司发行股份并吸收合并原浙建集团。上市公司与原浙建集团实行吸收合并,上市公司存续,原浙建集团解散并注销,原浙建集团持有的浙江三建75.22%的股权由上市公司承继。
2021年8月23日,浙江三建就上述股东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之后,浙江三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浙江建投51180.0075.22%
2国新建源基金16859.344924.78%
合计68039.3449100.00%
2、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三建的注册资本认缴及实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
上市公司51180.0075.22%51180.00
国新建源基金16859.344924.78%16859.3449
合计68039.3449100.00%68039.3449
2-1-1-144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和国新建源基金已经依据法律法规和浙江三
建的公司章程之规定对浙江三建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所持浙江三建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3、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情况
最近三年,浙江三建不存在股权转让或增资、减资的情形。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1、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持有浙江三建75.22%股权、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三建24.78%股权,上市公司是浙江三建的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关于国新建源基金的基本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浙江省国资委为浙江三建的实际控制人。浙江三建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2-1-1-1452、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标的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三建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2)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2020年12月,原浙建集团、多喜爱与国新建源基金、浙江三建签订了《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就国新建源基金增资入股浙江三建后的利润分配、退出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条款具体内容在国新建源基金持股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在当年度存在可供分配利润(含当期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时,浙江三建应当根据约定的基准股息率每年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即应在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如有)后根据约定的基准股息率每年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以使国新建源基金获得的分配达到分红目标。
第一期分红目标=投资价款金额×当期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增资日至本次利润分配基准
日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后续各期分红目标=投资价款金额×当期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前次利润分配基准日至本分红目标
次利润分配基准日期间的实际天数÷365。
如核算期间内,适用的基准股息率发生变动的,则分段计算。
每个股息分红年所对应的上一年的基准股息率如下(下列的第一年是指增资日起的12个月,第二年是指第一年后的12个月,以此类推):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5.0%5.5%6.0%6.0%6.0%
浙江三建对当年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出资比例在各个股东之间进行分配。若某一财务会计年度,按照出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后,国新建源基金获得分配的分红差额
利润未达到该年度分红目标,则差额部分累积到下一年度,计入浙江三建下一年度应向国新建源基金分配的利润款项,以此类推。
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及浙江三建承诺,若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或者浙江三建中任一公司的实际年度分红金额超过了该公司的年度分红目标,则国新建源基金应当将超过的年度分红调部分用以冲抵国新建源基金应收到其他两家公司的分红差额款。
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及浙江三建承诺,若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或者浙江三建中任一公司的实际分红金额低于该公司的分红目标,则原浙建集团、多喜爱应协助安排其他两家公司分红以实现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整体分红目标。
1、资本市场退出
自增资日后60个月内,若原浙建集团、多喜爱与国新建源基金协商一致,可以启动发行上市公司股份购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三建股权的工作,则上市公司将完成收购退出安排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三建的全部股权。
自增资日起届满24个月后,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提出以股权置换方式收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三建全部股权但是国新建源基金不同意的,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有权
2-1-1-146收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三建全部股权。
2、投资期满的回购
若自增资日后60个月内,未实现资本市场退出,在自增资日起60个月届满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国新建源基金有权要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按照约定受让价款回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三建股权。
约定受让价款=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8%×M/365-国新建源基金累计获得的浙江三建现金分红总额)])。M为自增资日起至浙江三建的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完毕之日止所经过的自然天数。
3、投资期内的回购
若发生浙江三建连续两年向国新建源基金实际分配到位的红利低于两年年度分红目标之和(含分红差额款),且该等差额未能被国新建源基金同期自浙江一建、浙江二建实际取得的分红金额超过该等公司的分红目标的差额所覆盖,或浙江三建出现破产风险或者清算事件等协议约定情形,国新建源基金有权要求原浙建集团、多喜爱按照约定受让价款回购国新建源基金持有浙江三建股权。
(3)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浙江三建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企业情况
1、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注册资本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成立日期代码(万元)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913300006091006
15500浙江三建持股100%1993-3-22
司 77H浙江三建持股
90%、浙江建投浙南工程建设有913300001429310
210000浙江省建工集团有1995-4-24
限公司 11X限责任公司持股
10%
浙江长城建设集团物资有913300007303185
3500浙江三建持股100%2001-7-9
限公司 8XH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913205081377068
4600浙江三建持股100%1989-7-14
公司482浙江三建持股
浙江三建保亭建设投资有 91330000MA27U 70%、
5180002016-12-2
限公司 0844L 杭州保亭股份经济
合作社持股30%
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 91331122MA2A0
66800浙江三建持股100%2017-7-25
公司 BWK7J
安徽省争先建设工程有限 91340207MAD86
71000浙江三建持股100%2024-1-8
公司 PFK86浙江建投浙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 91330383MABU5
8200083.42%、温州国鹏2022-7-8
司 7YW94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16.58%
2-1-1-147注: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港置业(温州)有限公司正在清算中。
2、分支机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存续的分支机构情况如下:
序号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成立日期
1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杨平2023-11-10
2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成分公司傅家力2023-03-03
3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卢康康2022-12-13
4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杨平2022-07-27
5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胡秀良2022-07-22
6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傅家力2022-06-15
7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史东杰2022-05-16
8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杨平2022-05-10
9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吴锋敏2022-03-15
10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杨平2021-04-21
11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吴志雷2021-03-30
12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史东杰2020-07-30
13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曹昌华2019-10-22
14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鹿城分公司傅家力2019-08-29
15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义分公司史东杰2019-02-22
16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张晓辉2016-06-28
17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胡秀良2016-05-26
18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史东杰2015-09-10
19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余宣君2014-12-23
20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吴志雷2014-03-28
21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杨平2013-05-22
22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吴志雷2011-01-06
23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陈伟国2010-12-10
24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胡秀良2008-05-07
25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胡秀良2008-03-07
26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宣永富2007-08-28
27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胡立虹2004-02-13
28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俞青青2003-05-20
29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史东杰1998-03-18
2-1-1-148序号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成立日期
30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傅家力1995-08-01
31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杨平1993-04-20
32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年夫桃1993-04-20
33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孙红亮1993-04-20
34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余宣君1993-04-20
35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刘钧1993-04-20
36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院徐云中2019-10-09
37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仁和分公司吴志雷2024-11-12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6636.436.96%
应收票据2619.000.17%
应收账款248422.9416.22%
应收款项融资1270.560.08%
预付款项1966.840.13%
其他应收款168620.4511.01%
存货2151.200.14%
合同资产844038.2855.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314.981.26%
其他流动资产5731.540.37%
流动资产合计1400772.2291.4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44141.692.88%
长期股权投资8328.380.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709.540.31%
投资性房地产9039.500.59%
固定资产17214.271.12%
2-1-1-149项目金额占比
使用权资产747.280.05%
无形资产1902.840.12%
商誉5465.500.36%
长期待摊费用230.85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27742.311.81%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84.820.72%
非流动资产合计130606.988.53%
资产总计1531379.20100.00%
(1)土地及房产权属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二。
(2)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及车位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坐落于西安市陈杨新界的19套商铺(合计建筑面积约4375.91平方米)、坐落于成都市公园悦府住宅7-2-101室房产(建筑面积约
272.90平方米)未取得产权证。
位于西安市陈杨新界的19套商铺系浙江三建依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2022)陕04恢8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取得。该等无证房产系开发商项目开发过
程中的历史原因所致,且所有权已自《执行裁定书》送达浙江三建时由浙江三建享有。
位于成都市公园悦府住宅7-2-101室的房产系浙江三建依据以房抵款协议取得,浙江三建已完成房屋转让合同签订及备案手续并已缴纳权转移印花税、房屋买卖契税,该等房产未办理产证不影响使用。
除上述房产外,浙江三建存在部分停车位受限于政策原因而未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该等车位均系浙江三建通过购置、依据以房抵款协议或法院执行裁定合法取得,未办理产证不影响使用。
因此,上述房产及车位未办理产权证书不会对浙江三建的生产经营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1-1-150(3)承租物业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主要租赁用于生产经营的物业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七。
(4)注册商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未拥有注册商标。
(5)专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拥有的专利权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四。
(6)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拥有的软件著作权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五。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浙江三建不存在其他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关于为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之“三、浙江三建”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之“3、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3、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084555.1277.83%
合同负债20798.691.49%
应付职工薪酬3772.900.27%
应交税费8990.180.65%
其他应付款186778.1513.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1.290.02%
其他流动负债86415.026.20%
2-1-1-151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1391601.3599.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27.790.10%
租赁负债392.720.03%
长期应付款48.340.003%
非流动负债合计1868.840.13%
负债合计1393470.201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的或有负债情况如下: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在诉讼中的债权标的计人民币133504.56万元,债务标的计人民币16208.83万元。主要诉讼及仲裁事项说明如下:
*因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配合海盐恒悦置业有限公司在“海盐恒大滨海御府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下通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至少挪用了预售款监管账户2.40亿元款项,在此过程中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监管职责或配合提供并使
用虚假资料,并最终导致公司工程款无资金可支付、无财产可执行,客观上已经给浙江三建造成损失。浙江三建向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2.40亿元,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因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苍南恒大逸合城项目74#二标段剩余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67247.08万元,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因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柯城区高级技工学校新建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0501.33万元,此案尚在仲裁阶段。
* 因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涟水 2019JY15 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7161.84万元,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因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内蒙古华洲药业19000吨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工程款且安徽金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
2-1-1-152司提供了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担保,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7134.66万元,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因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未按合同要求支付“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一标段”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
5876.24万元,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浙江三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主债权形成期担保主债权形成期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间起始日间到期日完毕浙江省建材集团
浙西建筑产业化1732.502019年4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否有限公司2019年,浙江三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
31日期间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182.25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1732.50万元。
(3)因出具的银行保函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及其下属子公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具的未到期保函为1288743065.98元。
(4)因抵押、质押形成的或有负债
1)2021年12月21日,浙江三建保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及《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协议》,浙江三建保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翠苑单元西溪商务城地区 FC04-R21/C2-02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 PPP 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设立质押担保,为浙江三建保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28日至2027年10月12日期间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
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合同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人民币
7606135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保亭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述担保项下贷款合同下已无余额。
2-1-1-1532)2019年1月17日,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缙云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缙云县壶镇中学、南顿小学、体艺中心和中山街地下空间四个 PPP 工程项目合同项下应收政府付费收入
设立质押担保,为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17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5879900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
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
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述担保项下贷款合同的余额为1426.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浙江三建无其他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4、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已取得经营主要业务所需的资质,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六。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1、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三建单笔涉诉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附件八。
2、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三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最近三年,浙江三建受到的罚款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有权机关是否被处罚罚款金额序号处罚机构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已确认为非重对象(万元)大行政处罚浙江省杭州市上杭上综执罚字浙江三
1城区综合行政执(2022)第14-02732022-07-213.00是
建法局号浙江省杭州市上杭上综执罚决字浙江三
2城区综合行政执(2022)第11-01082022-07-227.50是
建法局号
2-1-1-154有权机关是否
被处罚罚款金额序号处罚机构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已确认为非重对象(万元)大行政处罚
浙江三海口市综合行政(2022)海综执琼
32022-10-212.80是
建执法局住决字第058号
浙江三杭州上城区应急(上)应急罚
42023-01-202.00是
建管理局[2023]102号杭余综执罚决字浙江三杭州余杭区综合
5(2022)第0002532023-03-074.87是
建行政执法局号浙江三扬州市广陵区住苏扬广住建罚决
62023-05-172.10是
建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8号浙江三杭州西湖风景名杭西管综执罚决字
72023-06-212.00是
建胜区管理委员会[2023]第000036号杭州市拱墅区人杭拱康桥罚决字浙江三
8民政府康桥街道〔2023〕第0001812023-11-165.50是
建办事处号杭三墩罚决字浙江三杭州市三墩镇人
9(2023)第0004382023-12-0115.00是
建民政府号杭三墩罚决字浙江三杭州市三墩镇人
10(2024)第0001122024-04-2235.00是
建民政府号杭西综执罚决字浙江三杭州市西湖区综
11(2024)第0000142024-04-2430.00否
建合行政执法局号浙江三太仓市住房和城苏太住建罚决
122024-07-082.00是
建乡建设局(2024)33号杭滨综执罚决字浙江三杭州市滨江区综
13(2024)第0001042024-08-2435.00否
建合行政执法局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望江综执罚决字浙江三
14民政府望江街道(2024)第0001512024-9-1950.00是
建办事处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浙江三苏连赣住建罚决
15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10-222.30是
建(2024)10号局
注:有权机关已确认为非重大行政处罚系指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该等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浙江三建受到的罚款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行政处罚中尚有2项处罚未取得主管政府部门的书面证明,该等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杭西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14号2024年4月24日,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14号),认定浙江三建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2-1-1-155根据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处罚系依据《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章第十八条“违法情节较轻,……,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4年6月20日出具《情况说明》,经其核实,浙江三建已积极整改,并如期缴纳罚款。
因此,浙江三建受到的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杭滨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104号2024年8月24日,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滨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104号),认定浙江三建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其处以罚款3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系依据《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五章第十八条“违法情节较轻,……,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4年9月26日出具《情况说明》,经其核实,浙江三建已积极整改,并如期缴纳罚款。
因此,浙江三建受到的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七)主营业务情况
浙江三建主要从事通用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消防工程、
防水防腐工程施工,特种建筑技术开发、施工,建筑装饰装潢,水、暖、电、风设备安装等。
浙江三建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主业,以浙江为主阵地,区域辐射四川、江苏、海南、安徽、江西、陕西等省市。近年来,浙江三建积极探索 EPC、PPP 等模式,承担政府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任务;承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商用住宅等国家、省、市重
点工程上千项,建设出杭州西湖文化广场、国际会议中心、南宋德寿宫遗址博物馆等一批经典工程。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其他情况详见本节“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2-1-1-156(八)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31379.201434466.65
负债总额1393470.201300813.26
所有者权益137909.01133653.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1429.59127175.11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077279.541268282.43
利润总额15483.9520287.44
净利润12056.8616076.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5.7316073.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1420.9915049.32
的净利润现金流量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53.5145444.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07.61-1286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63.21-27528.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882.695048.31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5.14%4.56%
资产负债率90.99%90.68%
(九)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三建24.78%股权,浙江三建的股东即为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不存在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形。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
过及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浙江三建章程之规定。
2-1-1-157(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浙江三建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浙江三建24.78%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三建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三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浙江三建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四、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之“(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标的公司主营业务详见本报告书本节“一、浙江一建”之“(七)主营业务情况”“二、浙江二建”之“(七)主营业务情况”以及
“三、浙江三建”之“(七)主营业务情况”。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标的公司以建筑施工为主业,致力于承建高级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承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业务。标的公司主要通过中标工程项目后,结合中标业
2-1-1-158务类型提供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造的全流程服务,与项目业主结算从而获得收入并实现盈利。
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施工合同按照承包范围包括三类:
(1)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包括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负责。
(2)施工总承包。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商签订合同,约定相关工作内容和付款方式,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和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商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分项、分专业工程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但要管理、监督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商负责。
(3)专业施工承包。专业施工承包是从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处分包部分单项工程、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接受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及业主委托监理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施工总承包商负责,不得再对外分包。
3、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采购模式主要有两种:业主供料和自行采购。
业主供料是指业主利用工程整体采购的优势,对大宗主要材料进行集中统一招标采购,供货商的选择、材料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由业主决定。标的公司只是材料的接收和使用者,控制的重点是材料在进入工地时的数量和质量。此种方式下标的公司的工作程序是:根据施工计划编制用料计划报送业主;材料到位后负责进料的验收并对进料取样送检;办理入库手续。
自行采购是指标的公司根据承接的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通过内部平台自主进行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活动。同时标的公司对大宗材料采购进行统一管理,采购材料主要包括:钢材及制品;水泥、混凝土、外墙砖;各型阀门等
2-1-1-159通用机械产品;焊条、焊丝等机械类;防水材料;电线电缆;建筑机械设备、通用机
械设备、生产安装设备等。
4、营销模式标的公司积极推行政府市场、两外市场(省外及海外)及大业主市场的“三大市场”经营战略,结合国家战略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走向,战略性地推进市场建设,有质量地完成市场布局。一是依托自身国企优势,全面推进与浙江各级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同时拓展省外政府市场。二是在省外海外推行“基地化、规模化、本土化”经营方针,大力拓展两外市场。三是大力推动大业主市场建设,定期拜访并建立《业主资信评价管理办法》,推动组建业主资信评价信息库,形成业主评价“档案”,并积极拓展新的优质大业主,不断提升大业主市场品质。
5、结算模式
标的公司承接项目主要采用项目投标方式,在签订的合同中对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都有明确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业主或发包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工程款,标的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质保金。此后,标的公司按建筑施工进度按月或按阶段进行工程款项结算,项目竣工后进行工程款清算,质保金则在竣工结算后的质保期间按阶段回款。
(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浙江一建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93470.799.02%
浙江省体育局61791.025.96%
杭州西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9626.285.75%
2024年度
义乌市双江湖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2385.273.12%
湖州励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0849.872.98%
合计278123.2226.84%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3575.877.92%
2023年度
珠海横琴澳门新街坊发展有限公司66464.626.30%
2-1-1-160年度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湖州励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49778.274.72%
浙江省体育局40210.143.81%
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33990.983.22%
合计274019.8825.96%
注:以上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结果。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未超过销售收入总额的50%,也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建筑施工项目具有偶发性特点,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变化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浙江一建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浙江一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浙江一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
浙江正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54325.065.48%
杭州远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9149.434.96%
杭州城联实业有限公司23091.952.33%
2024年度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17089.281.72%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6197.611.63%
合计159853.3316.13%
杭州天利建设劳务有限公司140509.2313.88%
杭州城联实业有限公司33281.053.29%
东阳市正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022.051.98%
2023年度
五矿钢铁杭州有限公司17198.191.70%
杭州远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6162.961.60%
合计227173.4722.45%
注:以上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结果。
浙江一建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劳务分包、钢材等材料、设备等,报告期内,浙江一建未出现向单个供货商的采购额超过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50%以上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货商的情况。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小,且较为稳定,前五大供应商变动主要系浙江一建向稳定合作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发生波动所致。
浙江一建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浙江一建及其董事、监事、高
2-1-1-161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浙江一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2、浙江二建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68441.775.89%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56550.264.87%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47233.934.07%
2024年度
嘉善县善成实业有限公司36660.623.16%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33031.932.84%
合计241918.5220.8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3727.055.68%
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56156.754.33%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41203.703.18%
2023年度
嘉善县善成实业有限公司39365.423.03%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37409.102.88%
合计247862.0319.10%
注:以上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结果。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未超过销售收入总额的50%,也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建筑施工项目具有偶发性特点,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变化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浙江二建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浙江二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浙江二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
宁波市新天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108270.469.78%
宁波三江劳务发展有限公司82514.317.45%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48946.624.42%
2024年度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24670.512.23%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6.821.80%
合计284348.7225.68%
2-1-1-162年度供应商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
宁波三江劳务发展有限公司113759.039.23%
宁波市新天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107624.728.73%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49663.154.03%
2023年度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964.551.86%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18537.661.50%
合计312549.1125.35%
注:以上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结果。
浙江二建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劳务分包、钢材等材料、设备等,报告期内,浙江二建未出现向单个供货商的采购额超过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50%以上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货商的情况。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小,且较为稳定,前五大供应商变动主要系浙江二建向稳定合作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发生波动所致。
除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外,浙江二建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浙江二建与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在本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二)浙江二建”之“1、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中披露;除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外,不存在浙江二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
有浙江二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3、浙江三建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兰溪市鸿腾实业有限公司72425.186.72%
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2227.143.92%
海南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4881.183.24%
2024年度
杭州望海潮建设有限公司28689.852.66%
杭州数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8374.012.63%
合计206597.3619.18%
海南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228.324.12%
2023年度杭州余杭闲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48934.763.86%
兰溪市鸿腾实业有限公司46301.503.65%
2-1-1-163年度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华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248.493.57%
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5613.392.81%
合计228326.4618.00%
注:以上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结果。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未超过销售收入总额的50%,也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建筑施工项目具有偶发性特点,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变化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浙江三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浙江三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金额(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
浙江中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45415.984.44%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1692.592.12%
浙江新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417.872.00%
2024年度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18197.551.78%
杭州中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17698.051.73%
合计123422.0312.08%
浙江中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55735.374.60%
浙江雷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55522.434.59%
杭州中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35158.632.90%
2023年度
嘉善国贸实业有限公司29021.602.40%
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兰江分公司24328.832.01%
合计199766.8716.50%
注:以上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为同一控制下合并统计结果。
浙江三建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劳务分包、钢材等材料、设备等,报告期内,浙江三建未出现向单个供货商的采购额超过公司当期营业成本的50%以上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货商的情况。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较小,且较为稳定,前五大供应商变动主要系浙江三建向稳定合作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发生波动所致。
除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外,浙江三建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浙江三建与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装
2-1-1-164饰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在本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
“二、关联交易”之“(三)浙江三建”之“1、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中披露;除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外,浙江三建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浙江三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浙江三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五)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
标的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照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
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立了独立的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已按要求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标的公司进一步遵循《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单位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置以及安全事故问责制等各方面作出了
明确规定,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了施工生产安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节“一、浙江一建”之“(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二、浙江二建”
之“(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以及“三、浙江三建”之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2、环境保护
标的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应尽的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2-1-1-165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绿色施工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环境法律
法规要求,做好施工项目的环保工作,在工程施工期间,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设备设施,对噪声、扬尘、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进行全面控制。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节“一、浙江一建”之“(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二、浙江二建”
之“(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以及“三、浙江三建”之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六)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标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 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明确项目质量管理总体目标,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使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2、质量控制措施
为强化质量管控,标的公司依据《项目管理手册》,建立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各项施工流程稳定可靠。标的公司对工程项目各阶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项目部建立了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必要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等。在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等确定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和工序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专业工种进行书面技术质量交底。各项目开工前,项目部针对质量控制点,如施工顺序、技术参数、技术难度大的施工环节和重要部位等制定控制措施并实施有效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相应的质量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项目完工后,项目部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从工序到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3、出现的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已完工项目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况。
2-1-1-166(七)生产技术及人员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采用的施工技术及施工装备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围绕施工主业、面对市场需求,产品不断多样化。技术方面,标的公司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分别取得已授权专利236、148、
312项,承建了一大批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精品力作,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此外,三家标的公司均下设工程研究院,拥有众多技术研发人员。
2-1-1-167第五节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拟向国新建源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一建
13.05%股权、浙江二建24.73%股权、浙江三建24.78%股权。
根据坤元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截至
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各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结合评估基准日后各标的公司的分红情况,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评估基准日后对应标的资产评估值标的公司向国对应标的资产交易标的公司标的公司评估值
序号[注]新建源基金分价格名称(万元)(万元)红金额(万元)(万元)
1浙江一建168327.4038285.811656.9936628.83
2浙江二建218385.5554008.841933.1552075.69
3浙江三建167670.0941546.661933.1539613.51
合计554383.04133841.325523.29128318.03
[注]:标的资产评估值以各标的公司评估值为基础,按照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各标的公司实收资本比例计算。其中,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一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2.74%,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二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4.73%,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三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4.78%。
上市公司向国新建源基金支付对价的金额为128318.03万元,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1-1-168(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方式系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国新建源基金。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8.977.18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8.486.78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8.817.05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金额÷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对不足一股的剩余对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同意豁免上市公司支付。
依据上述计算原则,按照本次重组股份发行价格7.18元/股计算,本次重组向国新建源基金支付的对价合计为128318.03万元,向国新建源基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2-1-1-169178715918股。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安排
国新建源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国新建源基金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国新建源基金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国新建源基金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1-1-170(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向国资运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7.1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62674094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
而增加的,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1-1-171若上述锁定期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
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具体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占募集资金总占本次重组交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金额额比例易对价比例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
1160877.0715000.0033.33%11.69%工程(施工总承包)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66.67%23.38%
合计160877.0745000.00100.00%35.07%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项目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153号
项目总投资:160877.0679万元
项目建设期:2022年6月至2026年4月项目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运作方式:施工总承包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积极践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
2-1-1-1722021年7月,国务院发布《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目标到2025年,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要求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新建或改扩建2000个以上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健身场地设施。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器材装备等标准,普及全民健身文化。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战略,积极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2)推动健康浙江和体育强省建设,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是浙江省重大民生工程之一,建成后将是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全民健身中心,是浙江省践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繁荣体育文化,传播体育精神,促进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性载体。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有利于提高体育公共综合服务能力,有利于推动健康浙江和体育强省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方向。
(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集健身活动中心、智力运动中心、亚洲体育东部中心、智能体育运动中
心、运动康复中心、科学健身指导中心、体育文化科技展示中心等“七中心”,以及停车库、设备用房和内部职工食堂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民健身中心。
(4)项目投资测算与经济效益根据浙江一建与发包人浙江省体育局签署的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总价160877.0679万元,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机电安装、钢结构、幕墙、精装修、智能化、市政工程等,其中除去专业工程分包部分,浙江一建负责部分合同价为137109.1479万元,预计项目投入为129568.1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5000.00万元。项目投资估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计划用款(万元)
1工程施工成本120648.6815000.00
2-1-1-173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计划用款(万元)
2措施项目费1756.42-
3规费1020.61-
4项目管理费6142.43-
合计129568.1415000.00
注:工程施工成本包括土建材料、劳务成本、专业分包等;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规费包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效益主要来自项目实施所产生的项目收益,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浙江一建负责施工部分合同价)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浙江一建负责施工部分对应的项目投入)。浙江一建负责部分合同价为137109.1479万元,预计项目毛利率为5.50%,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进展情况
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22年6月末正式开工,预计于
2026年4月竣工。项目预计建设进度如下所示:
2024年2025年2026年
序号施工内容
Q4 Q1 Q2 Q3 Q4 Q1 Q2
1主体工程
2幕墙工程
3装饰装修工程
4安装工程
5智能化工程
6反光照明工程
7景观室外工程
8竣工交付
注:Q1 为第一季度,Q2 为第二季度,Q3 为第三季度,Q4 为第四季度。
(6)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取得的主要审批备案情况如下:
批文类型取得时间文件名称项目可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
2020/9/28批复函》(浙发改项字〔2020〕190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地规划2021/9/29(用字第330100202000510号)及工程规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杭规划划许可2021/12/29资源(拱)字[2021]060号)
2-1-1-174批文类型取得时间文件名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2021/12/29
330100202100425号)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2022/1/19
330101202200004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施工许可2022/5/9
330100202205090101)项目推进《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
2021/8/6相关发改项字〔2021〕164号)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及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债务水平、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同时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标的公司优化生产,提升经济效益,增强上市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
2、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4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117.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79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建投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8351号),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769.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1-1-175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3769.5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23年:24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24年:39769.59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实际投资金用状态日期(或截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投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投额与募集后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止日项目完工程投资金额资金额资金额资金额承诺投资金度)
额的差额[注]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
148500.0048500.0026917.6448500.0048500.0026917.64-21582.362025年12月
项目项目年产15万方固碳混凝年产15万方固碳混凝
29745.009745.004201.719745.009745.004201.71-5543.292025年12月
土制品技改项目土制品技改项目
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
311755.0011755.002650.2411755.0011755.002650.24-9104.76-
发与建设项目发与建设项目
“未来工地”建筑数智“未来工地”建筑数智
3.16095.006095.00264.546095.006095.00264.54-5830.462026年3月
化管理平台与建设项目化管理平台与建设项目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
3.23660.003660.002335.483660.003660.002335.48-1324.522026年3月
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目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
3.3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2000.002000.0050.222000.002000.0050.22-1949.782025年12月
用项目用项目
4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2024年12月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年产15万方固碳混凝土制品技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将“年产15万方固碳混凝土制品技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2-1-1-17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市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58080975.91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存放募集资金专户58080975.91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6.13%,该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九)其他信息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将及时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与协议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
需求总量,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自行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不足,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2-1-1-177第六节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标的公司评估的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坤元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评估增收购评估母公司净资产评估方法评估价值评估增值额值率比例对应评估值期后分红交易作价对象账面价值
(%)(%)浙江
142809.24资产基础法168327.4025518.1617.8713.0538285.811656.9936628.83
一建浙江
202928.46资产基础法218385.5515457.097.6224.7354008.841933.1552075.69
二建浙江
130843.03资产基础法167670.0936827.0628.1524.7841546.661933.1539613.51
三建
合计------133841.325523.29128318.03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是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考虑到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于评估基准日后向股东分别现金分红1656.99万元、1933.15万元、1933.15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合计为128318.03万元。
(二)浙江一建评估的具体情况
1、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
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
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
2-1-1-178划和使用方式。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
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
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
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
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1)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
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
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3)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
年度内均匀发生。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
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2、评估方法及其选择理由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2-1-1-179由于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业务构成等方面
差异较大,难以取得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详细资料,同时资本市场虽存在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但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浙江一建的业务模式已经成熟,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宜采用收益法。
由于浙江一建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人员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浙江一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在采用上述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评估测算结果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评估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3、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类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A. 货币资金
对于人民币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B. 债权类流动资产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其他应收
款、合同资产等。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
2-1-1-180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同时将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C.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等,根据各类存货特点,分别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D.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均为不同工程项目的质保金,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同时将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E.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经核实相关资料,各项税金期后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3)评估过程
A.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778045804.28元,包括库存现金2406.60元、银行存款
733039379.74元、其他货币资金45004017.94元。
库存现金账面价值2406.60元,均为人民币现金,存放于浙江一建财务部。评估人员对现金账户进行了实地盘点,通过核查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日记账及未记账的收付款凭证倒推至评估基准日的库存数量,账实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库存现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评估值为2406.60元。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733039379.74元。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了解了未达款项的内容及性质,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评估人员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银行存款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银行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评估值为733039379.74元。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45004017.94元,包括职工住房基金、民工工资保障金等。
2-1-1-181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其他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评估值为45004017.94元。
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778045804.28元,包括库存现金2406.60元、银行存款
733039379.74元、其他货币资金45004017.94元。
B.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138754729.30元,其中账面余额2391318550.13元,坏账准备252563820.83元,内容包括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销货款等。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了解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
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预计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合计195537395.84元,占总金额的8.18%;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合计2136596420.33元,占总金额的89.35%;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合计59184733.96元,占总金额的2.47%。
对上述款项分别处理:
a. 对于预计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为应收关联方往来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b. 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该部分应收账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c. 对于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包括下列款项: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依据遂昌祥生房地产
33235428.0016617714.5050.00破产重组
开发有限公司宣城市银城置业
11060000.007944597.9771.83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有限公司浙江省天正设计
7943130.007943130.00100.00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工程有限公司
2-1-1-182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依据
杭州长江汽车有
5557268.145557268.14100.00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1388907.821388907.82100.00预计存在收回风险司
小计59184733.9639451618.4366.66
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根据浙江一建提供的相关说明以及法律意见书,按照预计可回收金额为评估值。
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252563820.83元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为2138754729.30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252563820.83元,减值率为10.56%。
C.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30055297.33元,均为无息的银行承兑汇票。
评估人员检查了票据登记情况,并对库存票据进行了盘点,结果账实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评估人员认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度较高,可确认上述票据到期后的可收回性,且上述票据均不计息,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收款项融资评估价值为30055297.33元。
D.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74066176.04元,内容包括购货款、工程款、油卡费、预缴水电费等。
评估人员抽查了原始凭证、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并了解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期后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利,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评估价值为74066176.04元。
E. 其他应收款
2-1-1-183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账面价值8057200.00元,系应收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分配的
2022年度和2023年度股利、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分配的2023年度股利。评
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股利分配文件,复核相关凭证无误。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项股利收回有保障,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应收股利评估价值为8057200.00元。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1010152803.72元,其中账面余额1064711682.24元,坏账准备54558878.52元,内容包括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房租等。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了解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中,有充分证据表明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合计
936044717.18元,占总金额的87.92%;有充分证据表明全额损失的款项为
28453900.10元,占总金额的2.67%;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合计
100213064.96元,占总金额的9.41%。
对上述款项分别处理:
a. 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可以全额回收的款项,包括应收关联方款项、履约保证金等,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b. 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全额损失的款项,将其评估为零。
c. 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该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浙江一建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54558878.52元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为1010152803.72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54558878.52元,减值率为5.12%。
F. 存货
2-1-1-184存货账面价值22804323.94元,其中账面余额22804323.94元,存货跌价准备
0.00元。包括在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
a. 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价值13494150.16元,其中账面余额13494150.16元,存货跌价准备
0.00元,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等。浙江一建的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时采
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账面成本构成合理。评估人员对部分钢材、水泥等主要原料进行了重点抽查盘点,抽盘结果显示原材料数量未见异常,也未发现积压时间长和存在品质瑕疵的原材料。原材料由于购入的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被评估单位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理,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原材料评估价值为
13494150.16元。
b. 在库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价值9310173.78元,其中账面余额9310173.78元,存货跌价准备0.00元,主要包括钢管、扣件等。浙江一建的在库周转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账面成本构成合理。评估人员对钢管等主要商品进行了重点抽查盘点,抽盘结果显示在库周转材料数量未见异常,也未发现积压时间长和存在品质瑕疵的在库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由于购入的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被评估单位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理,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在库周转材料评估价值为
9310173.78元。
G.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5898265473.07元,其中账面余额5909637401.29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1371928.22元,均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另外清查中还发现:
a. 三分公司的遂昌观澜府项目工程款 16473731.44 元,相关项目已于 2022 年竣工,当前该项目涉诉,经公司确认该款项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b. 城建分公司的淮北金汇广场项目工程款 31350625.00 元,相关项目已完工但决
2-1-1-185算难度大,经公司确认该款项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本次评估,对于遂昌观澜府项目工程款以及淮北金汇广场项目工程款,合计
11371928.22元,经公司确认难以回收,按照预计可回收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其他款项,公司预计项目回收风险较小,预计可以全额收回,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浙江一建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11371928.22元评估为零。
合同资产评估价值为5898265473.07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11371928.22元,减值率为0.19%。
H.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58630498.10元,其中账面余额60506062.77元,减值准备1875564.67元,均为不同工程项目的一年内到期的质保金,评估人员检查了项目交付时间与合同质保期约定,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同时将浙江一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58630498.10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1875564.67元,减值率为3.10%。
I.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42029400.34元,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评估人员检查了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取得纳税申报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复核税金的计、交情况,并了解期后税款缴纳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上述税金期后应可抵扣或正常结算,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42029400.34元。
2-1-1-186(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性
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
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A. 长期股权投资a. 对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新昌县一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一建公司)、浙江一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建筑科技公司)和舟山市一海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一海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天台县浙一建基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一建公司)、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建筑装饰公司)
和长兴建图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建图公司)的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上述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股权比例
b.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长三角建设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西产业化公司)和浙
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装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故根据子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子公司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未经审计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股权比例。
c. 对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安徽公司)的股权投资,由于其历史经营亏损,截至评估基准日时已资不抵债。因一建安徽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一建作为股东仅对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故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为零。
2-1-1-187d. 对于投资的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网新公司)
的股权投资,浙江一建已出资20万元,但基准日被投资公司已资不抵债,浙江一建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评估以出资为限承担损失,将其评估为零。
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浙江一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B.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价值=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股权比例另外,对于实缴资本未到位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其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未缴出资额)×出资
比例-本股东未出资额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C. 投资性房地产
评估人员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土
地出让合同、房屋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及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原始建造记录及
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及现场勘查的基础上,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浙一建科研综合大楼(含相应占用土地)办公用房,由于其已整体出租,且类似交易市场不活跃,交易案例难以获取,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对于塘河南村57幢(含相应占用土地)商品房住宅,由于其类似交易市场较为活跃,交易案例较易获取,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2-1-1-188各评估方法的具体介绍详见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D.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商业用房、
住宅用房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a. 对于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358 号、天目山路 330 号、杭州市西湖区三墩
基地、庆丰新村19号等地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均系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由于上述工业房地产部分面积已对外出租,且其类似租赁市场较为活跃,租金案例较易获取,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按收益期有限来计算待估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
P=∑[Rt/(1+r) ]+En/(1+r)
其中:P—为评估值
Rt—为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为折现率
En—为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
n—为收益期的最末期。
b. 对于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勾山街道新津路 7 号、普陀区勾山街道三岔路 8 号、杭
州市教工路550号等地的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周边有较多可比的交易案例,故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市场法是指在掌握与被评估建筑物相同或相似的建筑物(可比实例)的市场价格
的基础上,以被评估建筑物为基准对比分析可比实例并将两者的差异量化,然后在可比实例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修正,确定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
*可比实例的选定
2-1-1-189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
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
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对尚未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确定;对已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
品房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c. 对于在核实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特别事项,评估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对于保俶路集体宿舍及土地,由于系改制时已剥离划转资产,其未来如何处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暂保留其账面值。
*对于杭印路50号1单元201室、长生路30号等13项房屋,系拟房改房,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在市场上进行正常交易,本次评估暂保留其账面值。
E. 设备类固定资产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待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待估设备的思路,将待估设备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2-1-1-190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a.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用等若干项组成。
b.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待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待估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空调、电脑等电子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 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法成新率 K2=尚可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K1K2}
c.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2-1-1-191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d.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另外,对于待报废设备以其估计可变现净值为评估价值;已报废的无物设备的评估价值为零;对于已超过经济耐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F.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a. 土建工程
*上塘路483号被拆迁资产的产权调换安置用房项目(办公用房)
根据补偿协议书,浙江一建将获得置换补偿,对于尚未落实的20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本次评估在不考虑影响房屋价格的具体区域、个别等因素影响及假设浙江一建拥有完全产权的前提下,按评估基准日的置换房区域周边的办公用房的平均市场价格和置换建筑面积确定相应评估值,评估值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价值。
*浙江一建总部大楼回购房项目浙江一建总部大楼回购房项目系浙江一建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的用于回购办公大楼的价款,预计期后能形成相应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
b. 设备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均为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估人员在核查在建项目财务记录的基础上,对有关项目进行了了解,经了解各项目支出合理,项目进度正常,主要设备、材料的市场价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
G. 使用权资产
评估人员了解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租赁合同的条款、租赁期限及租金、物业服务费
的支付方式等,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办公楼及宿舍租金与市场租金水平相比基本合理,且期后存在相应的权利,故以
2-1-1-192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H.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由于委估土地对应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已包含了委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故此处评估为零。
I.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包括用友软件等办公软件,以及账面未记录的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
对于账面记录的用友软件、朗新智能人力资源系统等外购办公软件,经核实,各个软件原始发生额正确,摊销合理,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经调查了解市场价格与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差异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对于浙江一建拥有的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由于其历史成本一次性计入损益而无账面价值。经浙江一建技术部门统计,委估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在日常经营中均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对各项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模拟重新开发研制该无形资产所需发生的研发成本、申
请费用、开发利润和资金成本等求和得到无形资产的重置价值,根据无形资产的功能、使用情况等扣减相应的贬值额,以评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委估无形资产价值=(研发成本+申请费用+开发利润+资金成本)×(1—贬值率)
J.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本部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分公司开办装修费等费用的摊余额,企业按五年摊销。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和原始凭证,检查了各项费用尚存的价值与权利。经核实,本部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已在固定资产评估时考虑,此处评估为零;其他项目经复核原始发生额正确,企业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K.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1-193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被评估单位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和租赁负债等产生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预计转回期限等情况,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了解其计算过程,确认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经核实,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L.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质保金。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同时将浙江一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3)评估过程
A.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85257180.07元,其中账面余额485457180.07元,减值准备200000.00元。
被投资单位共11家,包括4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和4家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1一建安徽公司2013年8月100.00%1000000.000.001000000.00
2天台一建公司2017年4月90.00%162000000.000.00162000000.00
3长兴建图公司2018年12月1.00%1777000.000.001777000.00
4新昌一建公司2018年1月100.00%43120000.000.0043120000.00
2-1-1-194股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
5一建建筑科技公司2021年6月100.00%41000000.000.0041000000.00
6一建建筑装饰公司2022年9月90.00%33750000.000.0033750000.00
7舟山一海公司2023年2月100.00%9672400.000.009672400.00
8浙建长三角建设公司2022年6月49.00%45805555.380.0045805555.38
9浙西产业化公司2019年3月30.00%33783712.660.0033783712.66
10浙建装饰公司1986年2月30.00%113348512.030.00113348512.03
11金华网新公司2018年7月20.00%200000.00200000.000.00
注:浙江一建拥有长兴建图公司管理控制权,浙江一建与浙江建投协议约定由浙江一建代浙江建投行使表决权。
评估人员查阅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获取了被投资单位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业经审计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a. 对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上述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
由于子公司新昌一建公司、长兴建图公司和天台一建公司为 PPP 项目公司,未来经营相关的现金流入的价值已在资产负债表中有所反映;一建建筑科技公司和一建建
筑装饰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目前经营规模较小且分别处于微利状态和亏损状态,未来生产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舟山一海公司定向开发的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海洋学院)
教师住宅项目目前进展较慢,尚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因此未对上述子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由于缺少可比交易案例以及可比上市公司,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对上述子公司进行评估。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人员所收集的资料,各家公司具备实施资产基础法的操作条件,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述子公司进行评估。
*天台一建公司天台一建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天台一建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54242481.12元、241033911.73元和213208569.39元。股东全
2-1-1-195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14554560.21元,增值1345990.82元,增值率为0.63%。
*长兴建图公司长兴建图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长兴建图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647311814.65元、439664785.50元和207647029.15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07646748.26元,减值280.89元,减值率为0.0001%。
*新昌一建公司新昌一建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新昌一建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8375354.77元、108021070.46元和50354284.31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0595450.58元,增值241166.27元,增值率为0.48%。
*一建建筑科技公司一建建筑科技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一建建科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41400453.48元、102026388.36元和39374065.12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9362579.02元,减值11486.10元,减值率为0.03%。
*一建建筑装饰公司一建建筑装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一建建筑装饰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9192025.81元、11648330.72元和17543695.09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7543695.09元,增值0.00元,增值率为0.00%。
*舟山一海公司舟山一海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舟山一海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9080188.44元、39274516.74元和9805671.70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912482.52元,增值106810.82元,增值率为1.09%。
b.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浙建长三角建设公司、浙西产业化公司和浙建装饰公司的股
2-1-1-196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根据子公司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子公司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c. 对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一建安徽公司的股权投资,由于历史年度累计亏损,截至评估基准日已资不抵债。因一建安徽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一建作为股东仅对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为零。
d. 对于投资的金华网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浙江一建已出资 20 万元,但基准日被投资公司已资不抵债,浙江一建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金华网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一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故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为零。
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浙江一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200000.00元评估为零。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511198619.41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增值
25741439.34元,增值率为5.30%;与其账面净额相比评估增值25941439.34元,增
值率为5.35%。
B.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43292007.44元,被投资单位共4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减值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股权比例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准备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12012年3月6.6667%20000000.000.0020000000.00简称浙建商贸物流公司)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22020年12月1.00%3600000.000.003600000.00下简称新昌浙建投资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32021年12月5.00%4596563.540.004596563.54简称浙建云采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4(以下简称浙建工程物资设备公2022年5月7.50%15095443.900.0015095443.90司)
评估人员查阅了上述被投资单位的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
对于上述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
2-1-1-197估,故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
被投资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总资产负债合计公司所有者权益
1浙建商贸物流公司1900914284.031390933112.93509981171.10
2新昌浙建投资公司1083161832.50680943926.20402217906.30
173307252.58/
3浙建云采公司306326558.63133019306.05
171230082.51
浙建工程物资设备243854081.81/
4748747675.91504893594.10
公司212126796.60
单位:元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司所有者净利润
1浙建商贸物流公司8468985693.018362743505.2165672495.9349244992.44
2新昌浙建投资公司9758715.609331148.735136382.763852287.07
53697701.86/
3浙建云采公司432698023.96355462351.8571638823.26
54032575.76
浙建工程物资设备5877398.14/
4374837393.15341935741.798368352.44
公司3177473.86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缺乏控制权折价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价值为65840170.90元,评估增值22548163.46元,增值率为52.08%。
C. 投资性房地产
a. 概况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510033160.72元,账面净值418869449.31元,减值准备
0.00元。浙江一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b. 具体评估方法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办公用房、住宅用房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对于浙一建科研综合大楼(含相应占用土地)办公用房,由于其已整体出租,且类似交易市场不活跃,交易案例难以获取,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
2-1-1-198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按收益期有限来计算待估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
P=∑[Rt/(1+r) ]+En/(1+r)其中,P—为评估值Rt—为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为折现率
En—为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
n—为收益期的最末期。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年有效毛收入-年运营费用
年有效毛收入=单位面积年租金收入×面积×(1-空置率)
单位面积年租金收入根据同类房地产单位面积租金,结合委托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得出每平方米年租金。年运营费用包括税金、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
收益期根据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与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孰短原则确定。
折现率按风险累加法综合确定。
*对于塘河南村57幢(含相应占用土地)的商品房住宅,由于其类似交易市场较为活跃,交易案例较易获取,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a)可比实例的选定
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2-1-1-199(b)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
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
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建筑物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交易日期修正:采用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期日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可比实例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具体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区位状况调整时考虑的因素主要有距离商服中心距离、商业繁华程度、交通便捷程度、道路通畅程度、楼层、停车
方便程度、临街状况、环境质量、外部配套设施完善度、基础设施完备程度等。实物状况调整考虑的因素主要有面积规模、户型及空间布局、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外观、
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条件、公建配套情况、其他等。权益状况调整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权属状况、出租等他项权利限制及其他房地产权利方面的影响因素。
(c)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对尚未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确定。
c. 评估结果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92669100.00元,评估增值73799650.69元,增值率为17.62%。
2-1-1-200D.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a. 概况
*基本情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共计53项,合计账面原值45129798.90元、账面净值27483165.03元,减值准备0.00元。
根据浙江一建提供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建筑物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积账面价值(元)编号科目名称项数(平方米)原值净值
1房屋建筑物5322467.5345129798.9027483165.03
2减值准备0.00
浙江一建对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051.90-4.75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核实了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财务账面记录和折旧情况。经核实委估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主要由工程款、前期费用等构成。
*核实情况
在核实所有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建筑物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对有关建筑物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对其使用、维修保养情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b. 具体评估方法
对于在核实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特别事项,评估时按如下方法处理:对于保俶路集体宿舍及土地,由于系改制时已剥离划转资产,其未来如何处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暂保留其账面值。对于杭印路50号1单元201室、长生2-1-1-201路30号平房等13项房屋,系拟房改房,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在市场上进行正常交易,
本次评估暂保留其账面值。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市区内的
商业用房、住宅用房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对于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358号、天目山路330号、杭州市西湖区三墩基地、
庆丰新村19号等地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均系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由于上述工业房地产部分面积已对外出租,且其类似租赁市场较为活跃,租金案例较易获取,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按收益期有限来计算待估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
P=∑[Rt/(1+r) ]+En/(1+r)其中,P—为评估值Rt—为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为折现率
En—为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
n—为收益期的最末期。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年有效毛收入-年运营费用
年有效毛收入=单位面积年租金收入×面积×(1-空置率)
单位面积年租金收入根据同类房地产单位面积租金,结合委托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得出每平方米年租金。年运营费用包括税金、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
收益期根据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与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孰短原则确定。
2-1-1-202折现率按风险累加法综合确定。
*对于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勾山街道新津路7号、普陀区勾山街道三岔路8号、杭
州市教工路550号等地的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周边有较多可比的交易案例,故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a)可比实例的选定
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b)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
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
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建筑物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交易日期修正:采用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期日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可比实例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具体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区位状况调整时考虑的因素主要有距离商服中心距离、商业繁华程度、交通便捷程度、道路通畅程度、楼层、停车
方便程度、临街状况、环境质量、外部配套设施完善度、基础设施完备程度等。实物状况调整考虑的因素主要有面积规模、户型及空间布局、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外观、
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条件、公建配套情况、其他等。权益状况调整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权属状况、出租等他项权利限制及其他房地产权利方面的影响因素。
2-1-1-203(c)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对尚未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确定;对已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
品房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c. 评估结果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163181228.55元,评估增值135698063.52元,增值率为493.75%。
E. 设备类固定资产
a. 概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2807台(套、辆),合计账面原值
27685401.48元,账面净值9166488.09元,减值准备0.00元。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设备类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面价值(元)编号科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台(套/项)771569827.09613195.53
固定资产——电子及办
2台(套/项)269717541601.466084892.66
公设备
3固定资产——车辆辆338573972.932468399.90
4减值准备0.00
被评估单位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2-1-1-204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3-1059.50-31.67
运输设备5-1059.50-19.00
电子及办公设备3-1556.33-31.67浙江一建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主要包括电力变压器、多功能洒水车、全站仪等工程设备,电脑、打印机及空调等办公电子设备和轿车等车辆。委估设备主要系国产,其原始制造质量较好。设备的购置时间范围为1998-2024年。浙江一建有专人负责设备维修、保养、管理。
b. 现场调查方法、过程和结果评估人员首先向被评估单位财务部门了解与查核设备的账面价值与构成有关的情况,然后对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电子及办公设备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对列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进行核实。
经核实,发现:
* 激光经纬仪、彩电等设备及牌照号为浙 A50U20 的尼桑天籁轿车,共计 51 台(辆),合计账面原值685718.60元,账面净值34285.93元,评估基准日时已处置或已报废,无实物。
* 牌照号为浙 A02D19、浙 A16685 的桑塔纳汽车,合计账面原值 180574.00 元,账面净值9028.70元,已无法使用,处于待报废状态。
其余委估设备的账面原值主要由原始购置价、安装费用等构成,整体状况良好,能满足生产及办公需要。
c. 权属核查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设备发票、付款凭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对设备的权属资料进行了一般的核查验证。经核实,没有发现委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存在权属资料瑕疵情况。
d. 具体评估方法
2-1-1-205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
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另外,对于待报废设备以其估计可变现净值为评估价值;已报废的无物设备评估为零;对于已超过经济耐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若干项组成。
(a)现行购置价
i. 机器设备:通过直接向生产厂家询价、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等资料获得
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必要的真实性、可靠性判断,并与被评估资产进行分析、比较、修正后确定设备现行购置价;对于不能直接获得市场价格信息的设备,则先取得类似规格型号设备的现行购置价,再用规模指数法、价格指数法等方法对其进行调整。
ii. 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等:通过查阅相关报价信息或向销售商询价,以当前市场价作为现行购置价。
iii. 车辆:通过上网查询、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等资料确定现行购置价。
(b)相关费用
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如下:
i. 运杂费运杂费以设备现行购置价为基数,一般情况下,运杂费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机器设备国内运杂费率参考指标,结合设备体积、重量及所处地区交通条件和运输距离评定费率;对现行购置价已包含运费的设备,则不再另计运
2-1-1-206杂费。
ii. 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以设备现行购置价为基数,根据设备安装调试的具体情况、现场安装的复杂程度和附件及辅材消耗的情况评定费率。对现行购置价内已包含安装调试费的设备或不用安装即可使用的设备,不再另计安装调试费。
一般情况下,安装调试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费率参考指标(见下表),结合实际类似工程的结算资料分析后确定。
序号设备类别费率%序号设备类别费率%
1轻型通用设备0.5-1.014电梯10.0-16.0
2一般机加工设备0.5-2.015变、配电设备8.0-15.0
3大型机加工设备1.0-4.016电气设备6.0-12.0
数控机床和精密加工机
42.0-4.017气体压缩机8.0-14.0
床
5铸造设备3.0-6.018电话总机10.0-15.0
6锻造、冲压设备4.0-8.019检测、试验设备1.0-4.0快装锅炉(以锅炉主机价计
7起重设备4.0-10.02015.0-20.0
算)
8焊接、切割设备0.5-2.021蒸汽锅炉(10吨/时及以下)35.0-45.0
9泵站设备8.0-15.022蒸汽锅炉(20吨/时及以上)30.0-40.0
10制冷、通风设备8.0-12.023热水锅炉25.0-30.0
11集中空调设备5.0-8.024电镀、镀装设备5.0-12.0
12冷却塔8.0-12.025热处理设备2.0-5.0
13工业炉窑及冶炼设备10.0-20.026化工工业专用设备6.0-15.0
iii 车辆费用车辆的相关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和证照杂费。
(c)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现行购置价+相关费用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a)对价值较大、复杂的重要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2-1-1-207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被评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根据以往设备评估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数据归类,评估公司分类整理并测定了各类设备成新率相关调整系数及调整范围,如下:
设备利用系数 B1 (0.85-1.15)
设备负荷系数 B2 (0.85-1.15)
设备状况系数 B3 (0.85-1.15)
环境系数 B4 (0.80-1.00)
维修保养系数 B5 (0.85-1.15)
则:综合成新率 K=n/N×B1×B2×B3×B4×B5×100%
(b)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c)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i. 年限法成新率 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ii. 行驶里程法成新率 K2=尚可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
iii. 理论成新率=min{K1K2}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委估设备总体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利用率下
2-1-1-208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e. 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为10583870.00元,增值1417381.91元,增值率15.46%。
F.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30352727.48元,其中账面余额30352727.48元,减值准备
0.00元,包括土建工程28869339.44元,设备安装工程1483388.04元。
a. 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账面价值28869339.44元,其中账面余额28869339.44元,减值准备
0.00元,包括上塘路483号被拆迁资产的产权调换安置用房项目(办公用房)和浙江
一建总部大楼回购房项目。
*上塘路483号被拆迁资产的产权调换安置用房项目(办公用房)
上塘路483号被拆迁资产的产权调换安置用房项目账面价值23869339.44元。根据浙江一建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和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的征迁补偿协议书,浙江一建将获得置换补偿。截至评估基准日,补偿置换的房屋仅剩余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尚未落实,办公用房安置地点为上塘单元FR07-C2-01 地块(东至浙大城市学院,西至东文教路,南接台州路,北至浙大城市学院,用地性质为出让用地,用途为商业商服用地)。
对于尚未落实的20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本次评估在不考虑影响房屋价格的具体区域、个别等因素影响及假设浙江一建拥有完全产权的前提下,按评估基准日的置换房区域周边的办公用房的平均市场价格和置换建筑面积确定相应评估值,评估值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价值。
*浙江一建总部大楼回购房项目
浙江一建总部大楼回购房项目账面价值5000000.00元,根据浙江一建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和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征迁补偿协议书,浙江一建将获得置换补偿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同时同意浙江一建一并购置另外建筑面积约不少于870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90个车位,购置总价款暂定
1355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已按约定支付购置价款中的500.00万元。
2-1-1-209截至评估基准日,该项目正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评估人员核查了该项目的财务记录,核对相关付款凭证等,对该项目账面记录的明细构成进行了整理,未见异常。
由于上述款项系浙江一建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的一部分购置价款,预计期后能形成相应资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的评估价值为38200000.00元,评估增值9330660.56元,增值率为32.32%。
b. 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价值1483388.04元,其中账面余额1483388.04元,减值准备
0.00元,包括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全税种管理系统等项目。评估人员在核查在建项目
财务记录的基础上,对有关项目进行了了解,经了解各项目支出合理,项目进度正常,相关系统市场价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评估价值为1483388.04元。
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为39683388.04元,包括土建工程38200000.00元,设备安装工程1483388.04元,评估增值9330660.56元,增值率为30.74%。
G.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1257288.02元,其中账面余额1257288.02元,减值准备
0.00元。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使用权资产为租赁的办公楼及宿舍。
对于租赁的办公楼及宿舍,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租赁合同的条款、租赁期限及租金、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等,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上述办公楼及宿舍租金与市场租金水平相比基本合理,且期后存在相应的权利,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评估价值为1257288.02元。
H.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a. 概况
2-1-1-210*基本情况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5658475.37元,其中账面余额15658475.37元,减值准备0.00元。
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3宗,面积合计35982.00平方米,分别位于西湖区天目山路358号、西湖区天目山路330号、西湖区三墩镇大港桥村(东区块)。
*核实情况
浙江一建对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摊销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土地使用权按初始成本入账进行初始计量。根据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企业其他财务记录,核实了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入账价值和摊销情况。
评估人员采取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的方式对该土地的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委估土地使用权已取得杭西国用(2011)第100158号等共计3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发现权属资料瑕疵事项。
在核实产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土地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性质等状况,对土地的登记状况、权利状况、利用状况进行了核对,对其实际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状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核实结果
经评估人员核实,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各宗地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宗地基本情况表使用权权利终面积土地证号土地位置用途
类型止日期(平方米)
杭西国用(2011)第100158号西湖区天目山路330号工业出让2052/8/308232.00
杭西国用(2011)第100157号西湖区天目山路358号工业出让2052/8/304713.00西湖区三墩镇大港桥村
杭西国用(2007)第000287号工业出让2057/6/2823037.00(东区块)
合计35982.00
2-1-1-211地面附着物概况表
宗地名称地面附着物土地实际开发程度
办公楼(天目山路330号1#楼)、食堂、西湖区天目山路330号地块五通一平综合用房等
古荡基地机关1#、古荡基地机关2#、天西湖区天目山路358号地块五通一平目山路358号东面2层房屋等
西湖区三墩镇大港桥村(东区块)地块三墩基地五金建材加工车间五通一平
b. 评估方法
由于委估土地对应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已包含了委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故本科目评估为零。
c. 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5658475.37元,评估价值为0.00元,减值率100.00%。
I.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a. 概况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720313.49元,其中账面余额3720313.49元,减值准备0.00元。
列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用友软件等办公软件和账面未记录的242项无形资产(具体包括221项专利和21项软件著作权)。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账簿、原始凭证等,了解了上述无形资产现在的使用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b. 评估方法
1)对于账面记录的财务用友软件等办公软件,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原始凭证,了
解了上述无形资产的现在使用情况,并对账面摊销情况进行了复核。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上述项目的原始发生额正确,摊销合理,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经了解市场行情,其市场价格与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差异不大,故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2)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浙江一建拥有的36项发明专利、
18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1项软件著作权,上述无形资产由于其历史成本一次性计入损
2-1-1-212益而无账面价值。经浙江一建技术部门统计这些无形资产在日常施工和办公中均具有
一定的使用价值。对各项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即考虑专利和软件的现行开发全部成本加上适当的申请费用、利润和资金成本并扣减相应的贬值额计算评估值。
c. 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720313.49元,评估价值为
16454795.16元,评估增值12734481.67元,增值率342.30%。
J.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10724562.47元,包括本部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分公司开办装修费的摊余额,企业按5年摊销。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和原始凭证,检查了各项费用尚存的价值与权利。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本部大楼装修改造工程的价值已在对应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时考虑,故此处评估值为零;其他项目经复核原始发生额正确,企业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价值为94800.00元,评估减值10629762.47元,减值率为
99.12%。
K.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68152640.19元,包括浙江一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和租赁负债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经核实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预计转回期限等情况,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了解其计算过程,确认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经核实,对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准备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
2-1-1-213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68152640.19元。
L.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94927091.92元,其中账面余额100490465.80元,减值准备5563373.88元,系工程质保金。经核实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其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同时将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94927091.92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5563373.88元,减值率为5.54%。
(3)负债的评估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
债等流动负债,以及租赁负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非流动负债。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对金额较大的发放函证、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经核实,各项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A.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价值160129000.00元,包括信用借款40000000.00元和保证借款
120000000.00元以及相应的借款利息129000.00元。其中保证借款由浙江建投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了解借款条件、期限,通过查阅账簿、记账凭证等了解借款、还款、逾期情况,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借款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借款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2-1-1-214经核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武林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的借款利息按月(每月20日)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的借款利息按季(季末20日)支付,各项借款截至评估基准日应计未付的利息已足额计提入本科目。
经核实,各项借款及利息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价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160129000.00元。
B.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164300000.00元,均为无息的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人员查阅了汇票存根等相关资料,核查了票据所依据的合同、凭证,了解了票据的条件。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164300000.00元。
C.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7216612510.37元,包括应付的购货款、工程款、设备款等。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对关联方款项进行对账,并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7216612510.37元。
D.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662744707.78元,均为预收的工程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内容和期后提供资产或偿还款项的情况;检查对方是否根据合同、协议支付款项,并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期后均需正常结算,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1-1-215合同负债评估值为662744707.78元。
E.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20660100.02元,包括应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543638.13元、工会经费2664421.98元、社会保险费249032.50元、住房公积金
360272.32元、企业年金5844993.79元以及待抵扣的职工教育经费2258.70元。
评估人员检查了被评估单位的劳动工资和奖励制度,查阅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复核被评估单位计提依据,并检查支用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项目应需支付或可正常结算,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20660100.02元。
F.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38371693.20元。
评估人员取得相应申报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复核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交情况,并了解期后税款缴纳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核实无误,各项税费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38371693.20元。
G.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941513418.91元,包括应付的关联方款项、保证金、押金等。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其他应付款评估价值为941513418.91元。
H.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726605.21元,系应付的租用办公楼及宿舍租金中的一年以内到期部分。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记账凭证及明细账进行了核实,并了解期后实际支付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款项
2-1-1-216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
726605.21元。
I.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622202139.25元,系待转销项税额。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该项目期后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其他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622202139.25元。
J.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509267.92元,系应付租用办公楼及宿舍的租金一年以上部分。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记账凭证及明细账进行了核实,并了解期后实际支付情况。
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款项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租赁负债评估价值为509267.92元。
K.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3875669.23元,系上塘路483号拆迁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超期过渡费等补偿款的摊余额。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文件、会计记录进行核实,并了解期后实际支付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上述拆迁事项尚在过渡期未最终完成,期后存在相应义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递延收益评估值为3875669.23元。
L.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9985603.99元,包括被评估单位未纳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负债。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因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在确认企业所得税中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不同所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的负债,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9985603.99元。
(4)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2-1-1-217在评估假设基础上,浙江一建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11269723095.00元,评估价值11524904698.31元,评估增值
255181603.31元,增值率为2.26%;
负债账面价值9841630715.88元,评估价值9841630715.88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428092379.12元,评估价值1683273982.43元,评估增值255181603.31元,增值率为17.87%。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10060861706.1210060861706.12
二、非流动资产1208861388.881464042992.19255181603.3121.1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85257180.07511198619.4125941439.345.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3292007.4465840170.9022548163.4652.08
投资性房地产418869449.31492669100.0073799650.6917.62
固定资产36649653.12173765098.55137115445.43374.12
在建工程30352727.4839683388.049330660.5630.74
使用权资产1257288.021257288.02
无形资产19378788.8616454795.16-2923993.70-15.09
其中:无形资产——
15658475.370.00-15658475.37-100.00
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
3720313.4916454795.1612734481.67342.30
其他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10724562.4794800.00-10629762.47-99.12
递延所得税资产68152640.196815264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94927091.9294927091.92
资产总计11269723095.0011524904698.31255181603.312.26
三、流动负债9827260174.749827260174.74
四、非流动负债14370541.1414370541.14
负债合计9841630715.889841630715.88
股东全部权益1428092379.121683273982.43255181603.3117.87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A.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25941439.34 元,增值率为 5.35%,主要系被投资公司
2-1-1-218天台一建公司、长兴建图公司、新昌一建公司、舟山一海公司和浙建装饰公司经营获利所致。
B.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增值 22548163.46 元,增值率为 52.08%,系被投资单位经营获利所致。
C.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73799650.69 元,增值率为 17.62%,主要原因系:办公用房为自建取得,且取得时间较早,账面成本较低,而近年来写字楼市场价格有所上涨;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市场价值大于账面成本所致。
D.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35698063.52 元,增值率为 493.75%,主要原因系:部分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为自建取得,且取得时间较早,账面成本较低,而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及城市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本次评估考虑了未来租金收入贡献,从而产生增值;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市场价值大于账面成本所致。
E.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417381.91 元,增值率为 15.46%,系部分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大于财务折旧年限所致。
F. 土建工程评估增值 9330660.56 元,增值率为 32.32%,主要原因系预计取得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市场价值大于账面成本所致。
G.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减值 15658475.37 元,减值率为 100.00%,主要原因系其价值已反映在相应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中,故将其评估为零所致。
H.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12734481.67 元,增值率为 342.30%,主要系将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列入评估范围所致。
I.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减值 10629762.47 元,减值率为 99.12%,主要系将本部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在房屋建筑物评估中统一考虑,评估为零所致。
4、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价值和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公式为:
2-1-1-219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少数股东股权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n CFF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 t + P * (1+ r )-nt n nt=1(1+ rt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CFF
t ——第 t 年的企业现金流
r——折现率
t——未来的第 t 年
P
n ——第 n 年以后的价值
(2)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公司自身发展的情况,根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取约5年(即至2029年末)作为分割点较为适宜。
(3)评估过程
1)未来收益的确定
A. 生产经营模式与收益主体、口径的相关性本次评估采用浙江一建母公司口径进行收益预测。
浙江一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舟山一海公司、一建安徽公司、天台一建公司、
长兴建图公司、新昌一建公司、一建建筑科技公司和一建装饰公司。其中,舟山一海
2-1-1-220公司为项目公司,其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盈利预测中不宜考
虑该公司相关收益。一建安徽公司为项目公司,其负责建设的各工程项目评估基准日时已竣工决算,且未承接新的项目,难以预测其未来新增承接项目,因此盈利预测中不宜考虑该公司相关收益。天台一建公司、长兴建图公司和新昌一建公司均为 PPP 项目的 SPV 公司,相关项目目前均已完工,未来按投资协议向相关政府单位收取相关回购款项,且在运营期结束后将无偿移交资产,因此预测时不考虑其相关收益。对于一建建筑科技公司和一建装饰公司,其成立时间较短,主要从事浙江一建部分专业分包项目,考虑到其收入主要来自于内部分包,对外销售收入较小且近年来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状态,故不考虑上述公司的相关收益。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浙江一建母公司口径进行盈利预测,对于列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下属各子公司,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B.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预测
a. 营业收入的预测
*建筑施工业务收入
综合考虑市场、行业及浙江一建自身的情况,预计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将保持稳定增长。但随着浙江一建的收入规模的扩大,以及行业整体趋势的影响,浙江一建2026年及以后各年预计收入增长率将略有下降。综上,浙江一建工程施工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建筑工程施
392708.771070580.991102698.421124752.391141623.681153039.921153039.92
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浙江一建建筑施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包括房产租赁业务和其他收入。
对于房产租赁业务,预测时以浙江一建基准日时的房屋出租情况为基础,根据合同相关约定,适当考虑一定幅度的租金增长后计算得出。
对于其他收入,由于其系偶然发生的相关收入,预测时不予考虑。
*营业收入预测结果
综上所述,浙江一建未来营业收入预测结果如下:
2-1-1-221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年度/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建筑施工
392708.771070580.991102698.421124752.391141623.681153039.921153039.92
业务房屋租赁
1402.574046.194094.484135.444176.754218.794218.79
业务营业收入
394111.341074627.181106792.901128887.831145800.431157258.711157258.71
合计
b. 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预测
*建筑施工业务成本
建筑施工业务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
费、专业分包成本等。评估人员对浙江一建现有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情况进行了分析,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行业竞争情况、同行业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公司的经营规
划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对毛利率进行合理预测。最后,根据预测各年度的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情况,计算得出营业成本。
*房屋租赁业务成本
房产租赁业务成本均系出租房地产的折旧摊销,由于近年来浙江一建的出租房地产变动较小,故以预测的现有出租房地产的折旧摊销金额作为租赁业务成本。
*建筑服务业务成本和其他成本
对于其他成本,由于未预测相关收入,故不考虑相关成本。
*营业成本和毛利率预测结果
浙江一建未来各项业务的营业成本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收入392708.771070580.991102698.421124752.391141623.681153039.921153039.92建筑施工
成本378296.361031933.021062560.201083586.451099611.931110377.441110377.44业务
毛利率3.67%3.61%3.64%3.66%3.68%3.70%3.70%
收入1402.574046.194094.484135.444176.754218.794218.79房产租赁
成本335.841009.411009.411009.411009.411000.671000.67业务
毛利率76.06%75.05%75.35%75.59%75.83%76.28%76.28%
收入394111.341074627.181106792.901128887.831145800.431157258.711157258.71合计
成本378632.201032942.431063569.611084595.861100621.341111378.111111378.11
2-1-1-222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毛利率3.93%3.88%3.91%3.92%3.94%3.96%3.96%
c.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浙江一建的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车船使用税等。
未来各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预测时按照各期
应交流转税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确定。流转税中,应交增值税金额按照历史应交增值税占收入的比重乘以预测期各年的收入计算得出。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照公司当前房产和土地的现状,结合相应税率计算得出。
印花税和其他税费金额较小,根据未来生产经营需要进行预测。
未来各年税金及附加的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税金及附加1060.982813.312886.942938.442979.073008.283008.28
占收入比例0.27%0.26%0.26%0.26%0.26%0.26%0.26%
d. 期间费用的预测浙江一建不发生销售费用,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
*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租赁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组成。
未来各期职工薪酬以历史水平为基础,考虑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需要增加的管理人员数量以及人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两方面的因素后计算得出。
折旧和摊销系公司现有的及拟新增和更新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现状及拟新增和更新的规模计算得出。
租赁费按目前租赁水平考虑每年小幅增长。
2-1-1-223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平均水平。
未来各年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管理费用5555.5716649.2917275.0417849.2018018.7818526.6518526.65
占收入比例1.41%1.55%1.56%1.58%1.57%1.60%1.60%
*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直接投入、折旧摊销费及其他费用组成。根据研发费用的性质,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进行了预测。
研发人员薪酬由各年参与研发课题的人员薪酬组成,各年参与不同研发课题的人员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其与收入规模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因此未来各期职工薪酬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水平。
折旧和摊销系公司现有的及拟新增和更新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根据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现状及拟新增和更新的规模计算得出。
对于直接投入和其他费用的预测,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平均水平。
未来各年研发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研发费用1915.136839.517044.217184.817292.447365.387365.38
占收入比例0.49%0.64%0.64%0.64%0.64%0.64%0.64%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的预测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其他等组成。
对未来各年利息收入,根据预测得到的未来各年平均最低现金保有量余额与基准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得到。
经评估人员分析及与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浙江一建的手续费及其他支出与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本次对未来手续费及其他支出按各年公司收入
2-1-1-224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平均水平。
故对未来各年的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109.81292.90301.07306.39310.61313.33313.33
占收入比例0.03%0.03%0.03%0.03%0.03%0.03%0.03%
d.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预测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存货
呆滞损毁以及减值等导致的损失。预测时,结合公司历史年度的损失发生情况,按照各年收入的一定比例预估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1379.39-3761.20-3873.78-3951.11-4010.30-4050.41-4050.41
e. 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预测
浙江一建历史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资产处置收益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等,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捐赠支出及罚款和滞纳金等,上述各项由于未来不确定性强,无法合理预计,因此预测时不予考虑。
f. 投资收益的预测浙江一建的投资收益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本次收益法测算时,浙江一建对下属控股和非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考虑,因此,本次预测中不再考虑各项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g. 所得税费用
本次所得税费用预测,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所得税费用=(息税前利润+纳税调整事项)×当年所得税税率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
2-1-1-225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
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事项主要考虑业务招待费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浙江一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未来各年的所得税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所得税费用1106.631910.552011.402047.402159.362161.702161.70
h. 息前税后利润的预测
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
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
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394111.341074627.181106792.901128887.831145800.431157258.711157258.71
减:营业成本378632.201032942.431063569.611084595.861100621.341111378.111111378.11
税金及附加1060.982813.312886.942938.442979.073008.283008.2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555.5716649.2917275.0417849.2018018.7818526.6518526.65
研发费用1915.136839.517044.217184.817292.447365.387365.38财务费用
109.81292.90301.07306.39310.61313.33313.33(不含利息支出)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1379.39-3761.20-3873.78-3951.11-4010.30-4050.41-4050.41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5458.2611328.5411842.2512062.0212567.8912616.5512616.55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5458.2611328.5411842.2512062.0212567.8912616.5512616.55
减:所得税费用1106.631910.552011.402047.402159.362161.702161.70
2-1-1-226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四、息前税后利润4351.639417.999830.8510014.6210408.5310454.8510454.85
i. 折旧摊销的预测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存量资产)按企业会计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
定资产(增量资产),按完工或购入年份的中期作为转固定资产日期开始计提折旧。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无形资产的摊销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等摊销,预测时按照账面原值根据企业摊销方法进行了测算。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主要为装修费等其他项目的摊销,预测时按照尚余摊销价值根据企业摊销方法进行了测算。
对于预测期末年以及永续期的折旧摊销,按年金化金额处理。
未来各期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折旧摊销633.081908.901892.081898.761571.631618.721618.72
j. 资本性支出的预测资本性支出包括追加投资支出和更新支出。
追加投资主要系为满足扩大经营所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现有设备及房产能满足浙江一建未来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未来无需相关追加投资。
更新支出是指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而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存量的更新支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更新支出等。对于预测期内需要更新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和长期
待摊费用,评估人员经过与企业管理层和资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按照企业现有设备状况和生产能力对以后可预知的年度进行了更新测算,形成各年资本性支出。
永续期和预测期末年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的更新支出以年金化金额确定。
2-1-1-227综上所述,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追加投资-------
更新支出712.04235.42263.61207.65310.67966.77966.77
资本性支出合计712.04235.42263.61207.65310.67966.77966.77
k. 营运资金增减额的预测营运资金为流动资产减去不含付息债务的流动负债。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变化,公司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货币资金(含账列其他应收款的浙建集团公司资金池金额)、应收款项目、存货、其他应
收项目和应付款项目、其他应付款项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的变动上。
评估人员在分析浙江一建以往年度上述项目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关系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指标比例,以此计算公司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从而得到公司各年营运资金的增减额。其中,最低现金保有量按照一定月数的付现成本计算。
营运资金补充金额等于当年所需的营运资金金额减去上一年的营运资金金额。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金额为公司未来所需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减去经营性流动负债后的余额。
由于2029年以后公司经营规模保持不变,所需的营运资金与上一年度相同,即
2030年及以后年度营运资金补充的金额均为零。
另外,浙江一建资产负债率过高,导致企业的财务风险不断增大。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浙江一建为了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结构调整,需要切实降低杠杆率和负债水平,确保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历史财务数据分析和管理层访谈情况,浙江一建随着规模的变动、经营策略的完善、资产负债率的改善,上述比例会小幅波动,因此本次预测在前两年平均的基础上,未来考虑一定比例的营运资金增加,降低应付款项的比例。
以上述预测比例乘以未来对应年份预测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得出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增加额。具体如下:
2-1-1-228单位:万元
2030年
项目基准日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及以后
最低现金保有量83525.6289556.3893042.4295822.5997739.5399213.00100207.19100207.19
应收款项目720706.09721388.05749693.66772133.47787547.59799346.35807340.01807340.01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31981.9332084.1732732.7832600.4026354.6318316.6918499.8618499.86
存货2280.432446.582542.772618.162669.922709.372735.852735.85
流动资产合计838494.07845475.18878011.63903174.62914311.67919585.41928782.91928782.91
应付款项目730684.63737241.21758479.59772992.06780139.26783411.57791068.14791068.14
应付职工薪酬2066.012301.242391.712462.632511.312548.422573.332573.33
应交税费3837.174118.294279.884407.994495.984563.344608.974608.97
其他应付款项目55088.6557080.6859320.3961095.9762315.6363249.2263881.7363881.73
流动负债合计791676.46800741.42824471.57840958.65849462.18853772.55862132.17862132.17
营运资金46817.6144733.7653540.0662215.9764849.4965812.8666650.7466650.74
营运资金的变动/-2083.858806.308675.912633.52963.37837.880.00
l. 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因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因此还需对明确的预测期后的永续年份的企业现金流进行预测。评估假设预测期后年份企业现金流将保持稳定,故预测期后年份的企业收入、成本、费用保持稳定且与2029年的金额相等,考虑到2029年后公司经营稳定,营运资金变动金额为零。采用上述公式计算得出2030年及以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并预计2030年及以后企业每年的现金流基本保持不变,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息前税后利润4351.639417.999830.8510014.6210408.5310454.8510454.85
加:折旧和摊销633.081908.901892.081898.761571.631618.721618.72
减:资本性支出712.04235.42263.61207.65310.67966.77966.77
减:营运资金增加-2083.858806.308675.912633.52963.37837.880.00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6356.522285.172783.419072.2110706.1210268.9211106.80
2)折现率的确定
2-1-1-229A. 折现率计算模型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E D
WACC = Ke * + Kd * ?1-T ?*
E + D E + D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目标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权数采用公司预计资本结构计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 = R f + Beta *ERP + Rc
K
式中: e —权益资本成本;
R f —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Beta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 —市场的风险溢价;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B.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2-1-1-230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无风险报酬率取为2.27%。
*资本结构
本次评估采用公司预计的资本结构。浙江一建评估基准日的付息债务金额较小,且计划于年底还清所有付息债务,预计其未来也基本不需借款,故取其资本结构为零。
* 企业风险系数 Beta
考虑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周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 151 周的贝塔数据。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的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的 Beta 系数为 0.6977。
'通过公式βl =βu×??1+ ?1-t ?D/E??(公式中,T 为税率,βl 为含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βu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 Beta 系数,D÷E 为资本结构),计算浙江一建带财务杠杆系数的 Beta 系数。
由于浙江一建企业所得税率为25%,资本结构为0%。
故:浙江一建 Beta 系数=0.6977
*计算市场的风险溢价
A.衡量股市 ERP 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
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人员选用沪深300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B.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 2014 年到 2023 年。
C.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
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
D.年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E.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 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 ERP,需要估算计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评估人员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1-1-231F.估算结论
经上述计算分析调整,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 ERP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59%。
*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经综合分析,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4%。
*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K
A.权益资本成本 e 的计算
Ke = R f + Beta *ERP + Rc
=10.87%
K
B.债务资本成本 d 计算
债务资本成本Kd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C.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E D
WACC = Ke * + Kd * ?1-T ?*
E + D E + D
=10.87%
(4)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的计算
根据前述公式,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企业自由现金流6356.522285.172783.419072.2110706.1210268.9211106.80
折现系数0.98260.91790.82790.74680.67350.60755.5888
2-1-1-232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折现额6245.922097.562304.396775.137210.576238.3762073.68企业自由现金流
92945.62
评估值
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
根据前述说明,溢余资产为溢余货币资金。
经分析,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应收股利、关联方和外部单位往来款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应收款、对各家控股和非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闲置及其他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待报废或无物的设备类固
定资产、与拆迁事项相关的资产等与公司未来收益预测无关的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主要为关联方和外部单位往来款等与未来收益预测无关的负债。
对上述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负债)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内容科目账面价值评估值一溢余资产
1溢余货币资金货币资金15337.7415337.74
溢余资产合计15337.7415337.74二非经营性资产
1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57633.4154788.02
2应收浙建商贸物流公司股利应收股利600.00600.00
3应收浙建装饰公司股利应收股利205.72205.72
4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48525.7251119.87
5其他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4329.206584.02
建筑物类固定资
6闲置及其他用途房产124.65124.65
产
7无物及报废设备设备类固定资产4.330.40
8拆迁相关资产在建工程2386.933320.00
9回购房的预付款建工程500.00500.00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114309.96117242.68三非经营性负债
1非经营性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39062.6939062.69
2拆迁相关政府补助递延收益387.57387.57
2-1-1-233序号内容科目账面价值评估值
3拆迁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967.13967.13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40417.3940417.39
3)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付息债务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利息。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负债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付息债务价值为16012.90万元。
4)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采用母公司口径进行盈利,故无需考虑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5)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A.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92945.62+15337.74+117242.68-40417.39
=185108.65万元
B.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185108.65-16012.90-0.00
=169100.00万元(保留到百万位)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采用收益法评估,浙江一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9100.00万元。
未来年度盈利预测表及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394111.341074627.181106792.901128887.831145800.431157258.711157258.71
减:营业成本378632.201032942.431063569.611084595.861100621.341111378.111111378.11
税金及附加1060.982813.312886.942938.442979.073008.283008.2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5555.5716649.2917275.0417849.2018018.7818526.6518526.65
研发费用1915.136839.517044.217184.817292.447365.387365.38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
109.81292.90301.07306.39310.61313.33313.33
出)
2-1-1-234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加:资产(信用)减值
-1379.39-3761.20-3873.78-3951.11-4010.30-4050.41-4050.41损失
二、营业利润5458.2611328.5411842.2512062.0212567.8912616.5512616.55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5458.2611328.5411842.2512062.0212567.8912616.5512616.55
减:所得税费用1106.631910.552011.402047.402159.362161.702161.70
四、息前税后利润4351.639417.999830.8510014.6210408.5310454.8510454.85
加:折旧摊销633.081908.901892.081898.761571.631618.721618.72
减:资本性支出712.04235.42263.61207.65310.67966.77966.77
减:营运资金补充-2083.858806.308675.912633.52963.37837.880.00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6356.522285.172783.419072.2110706.1210268.9211106.80
折现系数0.98260.91790.82790.74680.67350.60755.5888
六、现金流现值6245.922097.562304.396775.137210.576238.3762073.68
七、溢余资产价值15337.74
八、非经营性资产价值117242.68
九、非经营性负债价值40417.39
十、企业整体价值185108.65
十一、付息债务16012.90
十二、少数股东权益0.00
十三、股东全部权益价
169100.00值(保留到百万位)
5、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浙江一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1683273982.43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1691000000.00元,两者相差7726017.57元,差异率0.46%。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被
2-1-1-235评估单位的主要业务为工程施工,近年来,该行业的市场供需关系、宏观产业政策、政府决策导向等变化较大,且公司的经营受不可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收益法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更为稳健。因此,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其价值,也更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2)评估结果的选取
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683273982.43元作为浙江一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6、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基准日各项资产、负债及损益账面数据经天健审计。
本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7、有关说明事项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本次评估利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3日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0781号)。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
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
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在对浙江一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对浙江一建提供的评估对
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除下述事项外,未发现其他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浙江一建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浙江一建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浙江一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1)天目山路358号东面2层房屋、公司总仓库(天目山路358号3#1-3层)等11
项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7572.21平方米,已取得土地证,但未办理房产证。
2-1-1-2362)杭印路50号1单元201室等9项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331.02平方米,已取
得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
3)塘河南村、七古登公寓、庆丰新村19号共计54项房屋建筑物(含投资性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3498.11平方米,尚未办理相关权证。
4)截至评估基准日,列入评估范围的改制遗留资产包括保俶路集体宿舍和位于保
俶路的1项提留土地(列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合计账面原值
1378361.50元,账面净值1246494.24元。上述改制遗留资产系浙江一建改制时已剥
离划转给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无相关权证,尚未办理移交手续,仅代管并在账面列示。
除已划转给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外,浙江一建已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文件等,承诺上述其余资产属其所有。
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由浙江一建相关人员提供,若将来办理权证时的建筑面积发生变化,会对评估价值产生影响,且本次评估时未考虑相关办证费用。
(3)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以下未决诉讼、租赁、资产
受限、质押和对外担保等事项:
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存在如下重大未决诉讼事项,评估时难以考虑,具体如下:
A. 因莫伟峰承包项目造成项目亏损,浙江一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 4424.46万元,此案件尚在仲裁审理中;
B. 因眉山中农实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浙江一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4361.38万元,此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C. 因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浙江一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2400.89万元,此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D. 因吴莎、应江涛承包项目延期需赔付误期赔偿金,浙江一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533.48万元,此案件尚在仲裁审理中;
2-1-1-237E. 杭州梓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要求浙江一建支付工程款金额 1129.38 万元,
此案件尚处于仲裁审理中。
2)资产出租及资产租入事项
A. 资产出租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存在以下资产出租事项,收益法评估时对下述租出事项已适当考虑:
出租面积序号资产名称承租方租赁起始日租赁到期日(平方米)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
128457.952022.01.012024.12.31
号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庆丰新村19杭州慈航酒店有限公
2480.002023.06.012026.05.31
号仓库司杭州市西湖区三墩基地紫浙江天利建设劳务有
3458.572021.01.012025.06.30
宣路155号五层东面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三墩基地紫浙江邦尼建筑检测有
41074.402021.04.012025.09.30
宣路155号底层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三墩基地紫浙江邦尼建筑检测有
5615.502021.04.012025.09.30
宣路155号七层东面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基地紫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442.25(房屋)
62024.06.012025.05.31
宣路155号4层西及场地限公司17.14亩(场地)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550
7胡秀清1895.842022.11.012027.10.31
号塘河南村57幢
B. 资产租入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存在以下资产租入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下述部分相关资产租入事项已在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科目反映,评估时已适当考虑:
租赁面积序号资产名称出租方租赁起始日租赁到期日(平方米)
2024.09.30
1 绿地蓝海国际大厦 A 座 1401-1402 冯江山 314.81 2021.10.01(期后未续签)
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 2 号城市公馆 B
2张浩、王笑腾127.602024.08.202026.08.19
地块商业一幢2106室
3 深圳市福田区建业小区 B6 栋 703 黄璐 88.02 2022.11.01 2025.10.31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社住宅陈浩聪、朱建2024.11.30
4-2022.12.01
楼2103华(期后未续签)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建业小区 B4 栋
5欧阳芳88.482022.11.092025.11.08
301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建业小区 B6 栋
6贾珍祥88.242024.03.252026.03.24
405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建业小区 B4 栋
7林璐璐88.482024.06.092026.06.08
701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公馆商业写字楼大
8林惜卿273.832024.07.012026.06.30
厦二层 A3 号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谷中大道1619号南
9陈熙桐261.842022.01.012024.12.31
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3407 室
2-1-1-238租赁面积
序号资产名称出租方租赁起始日租赁到期日(平方米)南京森嘉宝生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
10物技术有限公435.002024.10.082027.10.07
厦 13 楼 A 座司
3)资产受限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存放于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
12332122.04元,系职工住房基金;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等3个账户中合计5237841.22元,系民工工资保障金冻结款;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等5个账户中合计22750667.76元,系诉讼事项冻结资金;
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2294.00元,系代发工资冻结款;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安
吉县支行2个账户中合计4171662.78元,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的 1000.00 元,系 ETC 保证金;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胜利路支行2个账户合计508430.14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文晖支行等2家银行的3个账户合计
51753580.57元,系司法冻结款项,账列其他应收款。
上述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但评估时难以考虑。
4)资产质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的子公司存在质押事项,评估时难以考虑,具体如下:
序基准日借款余额质押物名称质押期限质押人贷款金融机构备注号(元)为天台一建公司的借款提
PPP 合同项下的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供质押,账列天台一建公
2019/6/26—天台一建公
1期收益权为质押物有限公司天台县支141907132.93司的应收账款、一年内到
2031/12/31司
作为担保行期的非流动资产和长期应收款为新昌一建公司的借款提
PPP 合同项下的预 供质押,账列新昌一建公
2019/5/8—新昌一建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期收益权为质押物98133252.80司的应收账款、一年内到
2029/12/25司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作为担保期的非流动资产和长期应收款为长兴建图公司的借款提
PPP 合同项下的预
2019/2/1—长兴建图公国家开发银行浙江供质押,账列新昌一建公
3期收益权为质押物320615783.36
2032/9/30司省分行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作为担保资产和长期应收款
5)对外担保事项
2-1-1-239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存在对外担保事项,评估时难以考虑,具体如下:
担保金额担保是否已经履行被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万元)完毕
浙西产业化公司1870.502019年4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否
浙江一建及其子公司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或租赁事项。
(4)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存在以下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
遂昌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235428.0016617714.5050.00破产重组
宣城市银城置业有限公司11060000.007944597.9771.83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7943130.007943130.00100.00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5557268.145557268.14100.00预计存在收回风险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
1388907.821388907.82100.00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公司
小计59184733.9639451618.4366.66
根据浙江一建提供的相关说明和法律意见书,各款项计提的坏账损失较为充分,故评估时按经核实的账面原值减去预计坏账损失作为各款项的评估值。
(5)根据浙江一建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和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签订的征迁补偿协议书,浙江一建将获得置换补偿,截至评估基准日,补偿置换的房屋仅剩余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尚未落实,办公用房安置地点为上塘单元 FR07-C2-01 地块(东至浙大城市学院,西至东文教路,南接台州路,北至浙大城市学院,用地性质为出让用地,用途为商业商服用地)。
对于上述尚未落实的2000.00平方米办公安置用房,本次评估在不考虑影响房屋价格的具体区域、个别等因素影响及假设浙江一建拥有完全产权的前提下,按评估基准日的置换房区域周边的办公用房的平均市场价格和置换建筑面积确定相应评估值。
若期后上述尚未落实安置用房得以落实,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另外,因其他基地拆迁及规划调整等事项,根据上述协议,浙江一建可在上述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同一安置地点,暂按13550万元(含税)的回购总价回购87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90个车位。截至评估基准日,预付了500万元的回购款,回购房屋尚未取得,均为期房,由于回购成本、资金结算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评估对上述预付回购款暂保留账面值,未考虑上述回购事项的影响。
2-1-1-240(6)根据2024年10月23日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浙
江一建分配股利72866591.95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
(7)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8)本次评估中对已查明的资产盘亏、报废,无需支付的负债等作评估增减值处理,企业若需账务处理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
(9)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10)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
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11)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
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12)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
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
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13)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1-1-241(三)浙江二建评估的具体情况
1、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
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
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
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
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
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
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1)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
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
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3)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
年度内均匀发生。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
2-1-1-242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2、评估方法及其选择理由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由于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业务构成等方面差异较大,难以取得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详细资料,同时资本市场虽存在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但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浙江二建的业务模式已经成熟,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宜采用收益法。
由于浙江二建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人员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浙江二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在采用上述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评估测算结果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评估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3、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2-1-1-243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类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A. 货币资金
对于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B. 债权类流动资产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其他应收
款、合同资产等。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同时将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C. 存货
存货系原材料,根据存货特点,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原材料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D.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均为不同工程项目的质保金,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同时将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E.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和预缴的印花税,经核实相关资料,各项税金期后应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3)评估过程
A.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618412177.54元,包括银行存款618407574.80元、其他货币资金4602.74元。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618407574.80元。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了
2-1-1-244解了未达款项的内容及性质,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评估人员了解了
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银行存款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
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人民币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银行存款评估值为618407574.80元。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4602.74元,为民工工资保证金。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其他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评估值为
4602.74元。
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618412177.54元,包括银行存款618407574.80元、其他货币资金4602.74元。
B.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988668890.33元,其中账面余额2231507107.96元,坏账准备242838217.63元,内容包括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了解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
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预计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合计78888227.62元,占总金额的3.54%;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合计2134252843.33元,占总金额的95.64%;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合计18366037.01元,占总金额的0.82%。
对上述各类款项分别处理:
a. 对于预计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系应收关联方往来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b. 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该部分应收账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2-1-1-245c. 对于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根据企业提
供的相关说明以及法律意见书,按照预计可回收金额为评估值。
浙江二建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242838217.63元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为1988668890.33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242838217.63元,减值率为10.88%。
C.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7996308.05元,均系无息的银行承兑汇票。
评估人员检查了票据登记情况,并对库存票据进行了盘点,结果账实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评估人员认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度较高,可确认上述票据到期后的可收回性。因基准日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息,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收款项融资评估价值为7996308.05元。
D.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55727105.60元,内容包括购货款、工程款等。
评估人员抽查了原始凭证、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并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对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等28户款项,由于其系发票未到而挂账的费用,将其评估为零;
其他款项经核实期后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利,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评估价值为54280702.73元,评估减值1446402.87元,减值率为
2.60%。
E.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账面价值15000000.00元,系应收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分配的
2019-2023年度股利。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股利分配文件,复核相关凭证无误。按财务
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该项股利收回有保障,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应收股利评估价值为15000000.00元。
2-1-1-246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2752221403.33元,其中账面余额2761258514.99元,坏
账准备9037111.66元,内容包括关联方往来款、投标保证金等。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了解了审计
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中,有充分证据表明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合计
2695230120.63元,占总金额的97.61%;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合
计66028394.36元,占总金额的2.39%。
对上述款项分别处理:
a. 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可以全额回收的款项,包括应收关联方往来款和履约保证金款项,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b. 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该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浙江二建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9037111.66元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为2752221403.33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9037111.66元,减值率为0.33%。
F. 存货
存货均系原材料,账面价值26285411.07元,其中账面余额26285411.07元,存货跌价准备0.00元,主要包括螺纹钢、铁板等。
浙江二建的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账面成本构成合理。
评估人员对存放于嘉兴项目的钢材等主要原料进行了重点抽查盘点,抽盘结果显示原材料数量未见异常,也未发现积压时间长和存在品质瑕疵的原材料。
原材料由于购入的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被评估单位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理,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2-1-1-247存货的评估价值为26285411.07元。
G.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5019081816.33元,其中账面余额5019104167.73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2351.40元,均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合同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浙江二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22351.40元评估为零。
合同资产评估价值为5019081816.33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22351.40元,减值率为0.0004%。
H.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56397570.67元,其中账面余额58141825.43元,减值准备1744254.76元,系一年内到期的工程质保金。评估人员检查了项目交付时间与合同质保期约定,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工程质保金的回收存在一定风险。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浙江二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1744254.76元评估为零。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56397570.67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1744254.76元,减值率为3.00%。
I.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40702855.39元,包括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预缴印花税。评估人员检查了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2-1-1-248经核实,上述税金期后应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40702855.39元。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性
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
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A. 长期股权投资
a. 对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各家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后的股东权益×股权比例
b.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故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
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B.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投资金额较小或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子公司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其他权益工具的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未缴出资)×出资比例-本股东未出资额
C. 投资性房地产
评估人员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
2-1-1-249土地出让合同、原始建造记录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及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对投资性房
地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a. 对于财富广场商铺,由于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市场交易活跃,本次选用市场法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市场法是指在掌握与被评估建筑物相同或相似的建筑物(可比实例)的市场价格
的基础上,以被评估建筑物为基准对比分析可比实例并将两者的差异量化,然后在可比实例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修正,确定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
*可比实例的选定
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
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
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b. 对于其他投资性房地产,由于此类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租赁市场较为活跃,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
2-1-1-250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P=∑[Rt/(1+r)t]+En/(1+r)n
式中:P——评估值
Rt——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折现率
En——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
N——收益期的最末期
D.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市区内的
写字楼、商业用房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a. 对于在核实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特别事项,评估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对于尚不可使用的“之江大厦”办公用房,由于其尚未竣工验收且后期处理方案未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暂保留账面值。
*对于尚在使用的临设活动房、活动板房和彩钢房等临时设施,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已拆除的临时设施及已移交的构筑物,将其评估为零。
*对于位于环城北路及车站路相关房屋建筑物,其估值已在投资性房地产中考虑。
b. 对于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海路 27 号的俞范宿舍及食堂,由于其类似交易和租赁市场不活跃,交易案例和收益情况难以获取,故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通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待估建筑物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2-1-1-251*重置成本的确定重置成本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资金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开发利润)组成,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
*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完损等级打分法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完损等级评定系数(K2)=结构部分比重×结构部分完损系数+装饰部分比重×
装饰部分完损系数+设备部分比重×设备部分完损系数
*对于其他房屋建筑物,由于此类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租赁市场较为活跃,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的具体介绍详见投资性房地产。
E. 设备类固定资产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待估设备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另外,对于已报废设备按其处置价值确认为评估值;对于二手车辆,按其实际启用日期确认成新率;对于已超过经济耐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a.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b. 成新率的确定
2-1-1-252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被评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 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法成新率 K2=尚可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K1K2}
c.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d.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F.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项目的市场价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G. 使用权资产
评估人员了解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租赁合同的条款、租赁期限及租金、物业服务费
2-1-1-253的支付方式等,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故对
使用权资产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价值。
H.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a. 评估方法的选择
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通行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
*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城北路、蛟川街道顺泰路和骆驼街道民和路
的土地使用权,其价值已在地上房屋建筑物中体现,此处评估为零。
*对于其他土地使用权,评估人员考虑到其是已开发建设的熟地,同类地段相似土地市场交易较活跃,故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b. 选用的评估方法简介及参数的选取路线
市场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期、容积率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V=VB×A×B×C×D×E×F
式中:V——待估宗地使用权价值
VB——比较案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期日地价指数
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使用年期指数/比较案例使用年期指数
F——待估宗地容积率指数/比较案例容积率指数本次委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并
2-1-1-254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1+契税税率)
I.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a. 对于账面记录的用友软件、各类造价软件等外购办公软件,原始发生额正确,摊销合理,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经调查了解市场价格与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差异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b. 对于账面未记录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和商标,由于其历史成本一次性计入损益而无账面价值。经浙江二建技术部门统计这些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和商标在日常经营中均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对各项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把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被评估资产所需承担的全部成本、费用、
开发利润和资金成本等作为重置价值,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价值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计算公式为:
待估无形资产价值=(研发成本+申请费用+开发利润+资金成本)×(1—贬值率)
J.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二建大楼北楼、原材设办公室和江苏分公司办公楼等装修费用
的摊余额,企业按5-10年摊销。因二建大楼、原材设办公室等六项装修费用已在房屋建筑物评估时统一考虑,故此处评估为零;江苏分公司办公楼装修费用经复核原始发生额正确,企业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K.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被评估单位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预计转回期限等情况,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了解其计算过程,确认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经核实,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2-1-1-255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由于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
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L.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质保金。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同时将浙江二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3)评估过程
A.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445792252.29元,其中账面余额1445792252.29元,减值准备0.00元。
被投资单位共13家,包括7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和4家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
11992年8月100.00%15000000.000.0015000000.00司(以下简称二建装饰公司)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21996年7月100.00%4577800.000.004577800.00下简称宁波建工设计院)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
32002年12月100.00%28830225.420.0028830225.42(以下简称二建安装公司)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
42003年4月100.00%356618916.150.00356618916.15称二建钢构公司)宁波亚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52006年6月100.00%10000000.000.0010000000.00称亚杰建设公司)浙江亚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62016年11月90.00%444600000.000.00444600000.00盛投资公司)浙江亚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72017年11月100.00%100490000.000.00100490000.00湾投资公司)浙江甬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82020年1月90.00%309600000.000.00309600000.00称甬富管理公司)浙江安吉甬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
92015年11月100.00%20089706.280.0020089706.28下简称甬安投资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公
102018年10月49.00%31727285.210.0031727285.21司(以下简称二建材设公司)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12018年11月30.00%70019008.060.0070019008.06浙建钢构公司)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
122019年5月40.00%4060502.980.004060502.98下简称钢杰人力公司)
2-1-1-256股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比例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132023年2月49.00%50178808.190.0050178808.19称浙景建设公司)
评估人员查阅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同、章程、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获取了被投资单位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财务报表。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a. 对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根据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对于二建安装公司、二建钢构公司、二建装饰公司,由于前述子公司的业务主要为工程施工及与其相关的建筑施工业务和工业制造业务以及租赁业务、产品销售等业务,各项业务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同时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较为频繁、金额较大,因此本次与母公司合并进行了盈利预测,详见下文“4、收益法评估情况”,故本次对于前述子公司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上述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对于其他子公司,均为 PPP项目公司,未来经营相关的现金流入的价值已在资产负债表中有所反映,故未再采用收益法单独进行测算;由于缺少可比交易案例以及可比上市公司,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人员所收集的资料,各家公司具备实施资产基础法的操作条件,故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其进行评估。
*二建安装公司二建安装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与母公司合并进行了盈利预测,详见下文“4、收益法评估情况”)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准。按照二建安装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77773407.58元、735965976.51元和
141807431.07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43704214.47元,增值1896783.40元,
增值率为1.34%。
*二建钢构公司二建钢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与母公司合并进行了盈利预测,详见下文“4、收益法评估情况”)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准。按照二建钢构2-1-1-257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
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9157542.79元、208737641.25元和
50419901.54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35289487.61元,增值84869586.07元,
增值率为168.33%。
*二建装饰公司二建装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与母公司合并进行了盈利预测,详见下文“4、收益法评估情况”)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准。按照二建装饰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7108837.26元、1683499.62元和
15425337.64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5425337.64元,增值0.00元,增值率为
0.00%。
*宁波建工设计院宁波建工设计院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宁波建工设计院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801122.41元、169210.38元和8631912.03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8628792.45元,减值3119.58元,减值率为0.04%。
*亚杰建设公司亚杰建设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亚杰建设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截至评估基准日,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15577466.83元、262378567.74元和
53198899.09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3267747.70元,增值68848.61元,增
值率为0.13%。
*亚盛投资公司亚盛投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亚盛投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13181684.09元、772823056.85元和540358627.24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41686020.65元,增值1327393.41元,增值率为0.25%。
2-1-1-258*亚湾投资公司
亚湾投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亚湾投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94285358.64元、174653807.50元和119631551.14元。评估价值为119631529.34元,减值21.80元,减值率为0.00002%。
*甬富管理公司甬富管理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甬富管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46293934.71元、1197187457.83元和349106476.88元。评估价值为349114590.73元,增值8113.85元,增值率为0.002%。
*甬安投资公司甬安投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甬安投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1910944.10元、106771639.88元和45139304.22元。评估价值为45139406.67元,增值102.45元,增值率为0.0002%。
b.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金额较小或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故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
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1480037020.07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增值
34244767.78元,增值率为2.37%;与其账面净额相比评估增值34244767.78元,增
值率为2.37%。
B.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52067118.48元,被投资单位共5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2-1-1-259单位:元
减值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股权比例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准备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
12012年3月6.6667%20000000.000.0020000000.00称浙建商贸物流公司)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
22021年1月1.00%2200000.000.002200000.00简称首创环保公司)浙江浙建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以
32023年5月10.00%10175111.040.0010175111.04下简称浙建美丽乡村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42022年12月5.00%4596563.540.004596563.54称浙建云采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以
52023年12月7.00%15095443.900.0015095443.90下简称建投工程物资公司)
评估人员查阅了上述投资项目的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
对于上述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故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评估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总资产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
1浙建商贸物流公司1912394988.491401797060.12509981171.10
198901731.76/
2首创环保公司615472666.90416570935.14
198901731.76
101271087.47/
3浙建美丽乡村公司185441730.2184170642.74
83087072.81
173307252.58/
4浙建云采公司306326558.63133019306.05
171230082.51
243854081.81/
5浙建物资公司748747675.91504893594.10
212126796.60
单位:元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司所有者净利润
1浙建商贸物流公司8468985693.018362743505.2165672495.9349244992.44
9813232.24/
2首创环保公司47844357.8225684768.679813232.24
8684710.53
-6519000.04/
3浙建美丽乡村公司50770794.7851805360.14-8692000.06
-5820137.07
53697701.86/
4浙建云采公司432698023.96355462351.8571638823.26
54032575.76
5877398.14/
5浙建物资公司374837393.15341935741.798368352.44
3177473.86
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缺乏控制权折价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价值为72259716.44元,评估增值20192597.96元,增值率为38.78%。
2-1-1-260C. 投资性房地产
a. 概况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116145657.02元,账面净值72526380.65元,减值准备
0.00元,均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b. 具体评估方法
*对于财富广场商铺,由于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市场交易活跃,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市场法是指在掌握与被评估建筑物相同或相似的建筑物(可比实例)的市场价格
的基础上,以被评估建筑物为基准对比分析可比实例并将两者的差异量化,然后在可比实例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修正,确定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
(a)可比实例的选定
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b)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
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
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建筑物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交易日期修正:采用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期日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可比实例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具
2-1-1-261体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区位状况修正时考虑的因素主
要有地区的繁华程度、中央商务区附近、交通条件、周围环境等。权益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房地产的合理使用年限、出租等他项权利限制
及其他房地产权利方面的影响因素。实物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外观、内部装修、设备设施、层次、面积、形状、物业管理条件等。
(c)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对于其他投资性房地产,由于此类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租赁市场较为活跃,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按收益期有限来计算待估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
P=∑[Rt/(1+r) ]+En/(1+r)
其中:P—为评估值
Rt—为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为折现率
En—为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
N—为收益期的最末期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单位面积净收益×(1—空置率)×面积
单位面积净收益根据同类房地产单位面积租金,结合委托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得出
2-1-1-262每平方米年租金,再扣减相应的税金、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后得出。
收益期根据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与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孰短原则确定。
折现率按风险累加法综合确定。
c. 评估结果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价值为121077300.00元,评估增值48550919.35元,增值率为
66.94%。
D.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a. 概况
*基本情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共计53项,合计账面原值180001688.24元、账面净值105853334.60元,减值准备0.00元。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建筑物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积账面价值(元)编号科目名称项数(平方米)原值净值
1房屋建筑物2141197.51169539040.08104555121.99
2构筑物及辅助设施3210462648.161298212.61
3减值准备0.00
浙江二建对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05%1.90-4.85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未对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核实了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财务账面记录和折旧情况。经核实委估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主要由购置款、工程款、相关
2-1-1-263费用等构成。
*核实情况
在核实所有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建筑物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对有关建筑物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对其使用、维修保养情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b. 具体评估方法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市区内的
写字楼、商业用房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对于在核实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特别事项,评估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a) 对于尚不可使用的“之江大厦”办公用房,由于其尚未竣工验收且后期处理方案未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暂保留账面值。
(b) 对于尚在使用的临设活动房、活动板房和彩钢房等临时设施,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c) 对于已拆除的临时设施及已移交的构筑物,将其评估为零。
(d) 对于位于环城北路及车站路相关房屋建筑物,其估值已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统一考虑。
*对于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海路27号的房屋建筑物,由于其类似交易和租赁市场不活跃,交易案例和收益情况难以获取,故本次评估选用成本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通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待估建筑物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建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2-1-1-264(a) 重置成本的确定重置成本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资金成本(应计利息和开发利润)组成,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
i. 建安工程费用
(i) 建筑工程费用
由于被评估单位不能提供完整竣工决算资料,故本次评估采用类比法确定建筑工程费用。类比法可比实例一般选取同一地区、结构相同、同一时期建造的建筑物,通过对房屋建筑面积、高度、跨度、基础状况、水电空调设施安装、室内外装修情况及取费标准时间等因素进行调整确定。
(ii) 安装工程费用
按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占建筑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确定,即:
安装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占建筑工程费用的比例
由于被评估单位不能提供完整竣工决算资料,故本次评估按同类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占建筑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确定。
ii. 前期费用和其他费用
结合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被评估单位的实际发生情况,按建安工程费用的14.05%计取,其中12.38%可产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iii. 建筑规费
建筑规费按建筑面积计取,标准如下:
费用名称收费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0元/平方米
iv. 资金成本资金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开发利润。
(i) 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计息周期按正常建设工期,利率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资金视为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
2-1-1-265(ii) 开发利润
开发利润指投资者在建设期的合理利润,年投资利润率结合投资者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综合确定。
(b) 成新率的确定本次评估采用完损等级打分法确定成新率。
即将建筑物分为结构、装饰和设备等部分,按具体情况确定其造价比例,然后将每部分中具体项目结合标准打分,综合打分情况确定每一部分成新,最后以各部分的成新和所占造价比例加权得出建筑物的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K2)=结构部分比重×结构部分完损系数+装饰部分比重×装饰部分完
损系数+设备部分比重×设备部分完损系数
打分标准参照《有关城镇房屋新旧程度(成新)评定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
*对于其他房屋建筑物,由于此类资产所在地类似建筑物租赁市场较为活跃,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的具体介绍详见投资性房地产。
c. 评估结果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119693383.51元,增值13840048.91元,增值率
13.07%。
E. 设备类固定资产
a. 概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3075台(套、辆),合计账面原值
51790390.93元,账面净值18840790.94元,减值准备0.00元。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设备类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2-1-1-266账面价值(元)
编号科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台(套)82622285201.388311288.97
2固定资产—车辆辆489780245.463516571.08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台(套)220119724944.097012930.89
4减值准备0.00
被评估单位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机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5-205%19.40-4.75
电子设备5-105%19.40-9.50
运输设备5-105%19.40-9.50被评估单位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截至评估基准日,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主要为钻机、升降机、起重机等建设工程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电子设备及货车、客车等车辆。委估设备主要系国产,其原始制造质量较好。设备的购置时间范围为2009-2024年。浙江二建有专人负责设备维修、保养、管理。
b. 现场调查方法、过程和结果评估人员首先向被评估单位财务部门了解与查核设备的账面价值与构成有关的情况,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情况、主要设备及装置的购建过程、机器设备权属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部门对公司设备管理及分布的情况介绍,向设备管理部门了解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查看主要设备技术档案、检测报告、运行记录等资料,掌握主要设备的配置情况、技术性能要求等资料数据;与被评估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一起,按照设备的工艺流程、配置情况,制订机器设备勘查计划,落实勘查人员、明确核查重点。
对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
和《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进行了抽样勘查,
2-1-1-267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建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核对,对设备的新
旧程度、使用状态、使用环境、防腐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观察,了解了设备的使用、保养、修理、改造和技术状况等情况,对机器设备所在的整个工作系统、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进行了必要的勘查评价,并将勘查情况作了相应记录。
经核实,发现:
《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第5、6、8、24项车辆为其集团内部关联公司转入的二手车辆。
《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第28项“多用途货车”已于2024年7月进行报废处置。
除上述事项外委估设备的账面原值主要由原始购置价、安装费用等构成,整体状况良好,能满足生产及办公需要。
c. 权属核查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设备发票、付款凭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对设备的权属资料进行了一般的核查验证。经核实,没有发现委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存在权属资料瑕疵情况。
d. 具体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另外,对于已报废设备按其处置价值确认为评估值;对于二手车辆,按其实际启用日期确认成新率;对于已超过经济耐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重置成本的确定
2-1-1-268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A.现行购置价
a. 机器设备:通过直接向生产厂家询价、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等资料获得
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必要的真实性、可靠性判断,并与被评估资产进行分析、比较、修正后确定设备现行购置价;对于不能直接获得市场价格信息的设备,则先取得类似规格型号设备的现行购置价,再用规模指数法、价格指数法等方法对其进行调整。
b. 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等:通过查阅相关报价信息或向销售商询价,以当前市场价作为现行购置价。
c. 车辆:通过上网查询确定现行购置价。
B.相关费用
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如下:
a. 运杂费运杂费以设备现行购置价为基数,一般情况下,运杂费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机器设备国内运杂费率参考指标,结合设备体积、重量及所处地区交通条件和运输距离评定费率;对现行购置价已包含运费的设备,则不再另计运杂费。
b. 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以设备现行购置价为基数,根据设备安装调试的具体情况、现场安装的复杂程度和附件及辅材消耗的情况评定费率。对现行购置价内已包含安装调试费的设备或不用安装即可使用的设备,不再另计安装调试费。
一般情况下,安装调试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费率参考指标(见下表),结合实际类似工程的结算资料分析后确定。
序号设备类别费率%序号设备类别费率%
1轻型通用设备0.5-1.014电梯10.0-16.0
2一般机加工设备0.5-2.015变、配电设备8.0-15.0
3大型机加工设备1.0-4.016电气设备6.0-12.0
2-1-1-269序号设备类别费率%序号设备类别费率%
数控机床和精密加工机
42.0-4.017气体压缩机8.0-14.0
床
5铸造设备3.0-6.018电话总机10.0-15.0
6锻造、冲压设备4.0-8.019检测、试验设备1.0-4.0快装锅炉(以锅炉主机价计
7起重设备4.0-10.02015.0-20.0
算)
8焊接、切割设备0.5-2.021蒸汽锅炉(10吨/时及以下)35.0-45.0
9泵站设备8.0-15.022蒸汽锅炉(20吨/时及以上)30.0-40.0
10制冷、通风设备8.0-12.023热水锅炉25.0-30.0
11集中空调设备5.0-8.024电镀、镀装设备5.0-12.0
12冷却塔8.0-12.025热处理设备2.0-5.0
13工业炉窑及冶炼设备10.0-20.026化工工业专用设备6.0-15.0
c. 建设期管理费
建设期管理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专项评价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建设
单位管理费、联合试车费等,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发生情况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标准,并结合相似规模的同类建设项目的管理费用水平,确定被评设备的建设期管理费率。
d. 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指投资资本的机会成本,计息周期按正常建设期,利率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资金视为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
e. 车辆费用车辆的相关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和证照杂费。
C.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现行购置价+相关费用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A.对价值较大、复杂的重要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被评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
2-1-1-270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
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根据以往设备评估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数据归类,评估公司分类整理并测定了各类设备成新率相关调整系数及调整范围,如下:
设备利用系数 B1 (0.85-1.15)
设备负荷系数 B2 (0.85-1.15)
设备状况系数 B3 (0.85-1.15)
环境系数 B4 (0.80-1.00)
维修保养系数 B5 (0.85-1.15)
则:综合成新率 K=n/N×B1×B2×B3×B4×B5×100%
B.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C.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a. 年限法成新率 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b. 行驶里程法成新率 K2=尚可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
c. 理论成新率=min{K1K2}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委估设备总体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利用率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2-1-1-271e. 评估结果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24789720.00元,增值5948929.06元,增值率31.57%。
F.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871805.83元,主要为信息化建设项目。
评估人员核查了该项目的财务记录,核对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等,对项目账面记录的明细构成进行了整理分析,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了解,该项目的各项支出合理,相关进度正常,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
在建工程评估价值2871805.83元。
G.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880006.81元其中账面余额880006.81元,减值准备0.00元。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使用权资产为租赁的办公楼及宿舍。
对于租赁的办公楼及宿舍,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租赁合同的条款、租赁期限及租金、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等,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上述办公楼及宿舍租金与市场租金水平相比基本合理,且期后存在相应的权利,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评估价值为880006.81元。
H.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a. 概况
*基本情况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33166531.02元。
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5宗,合计土地面积80001.84平方米,主要分布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俞范村、招宝山街道环城北路等地。
*核实情况
2-1-1-272浙江二建对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摊销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土地使用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根据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企业其他财务记录,核实了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入账价值和摊销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对上述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对。
经核实,未发现待估土地使用权存在权属资料瑕疵情况。
在核实产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土地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性质等状况,对土地的登记状况、权利状况、利用状况进行了核对,对其实际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状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核实结果
经评估人员核实,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各宗地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宗地基本情况表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产权证号土地位置取得权利终止日期(平方米)(元)(元)方式
甬国用(2013)字第镇海区蛟川
出让2062年12月25日15562.774066493.032559816.56
0607901号街道俞范村
镇海区招宝
浙(2023)宁波市山街道环城(镇海)不动产权第出让2062年12月25日20384.465063466.783091117.66
北路20号、
0006673、0010688号
26号
镇海区蛟川
甬国用(2015)字第
街道顺泰路出让2061年6月7日13333.009159904.336653143.44
0603497号
268号
浙(2017)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镇海区骆驼
0015632、0015633、街道民和路出让2050年1月28日9564.4129534813.5719377770.51
0015635-0015649、519号
0015651号
镇海区城关
镇国用(2002)字第
定海路128出让2043年2月26日21157.202983165.001484682.85
0170023号
号地面附着物概况表建筑物面积产权证号建筑物项数土地实际开发程度(平方米)
甬国用(2013)字第0607901号55770.85五通一平
浙(2023)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
117370.03五通一平
0006673、0010688号
2-1-1-273建筑物面积
产权证号建筑物项数土地实际开发程度(平方米)
甬国用(2015)字第0603497号37556.78五通一平
浙(2017)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
0015632、0015633、0015635-0015649、0015651225493.43五通一平
号
镇国用(2002)字第0170023号00.00五通一平
b.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结合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资料,根据宁波市地产市场情况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a)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城北路、蛟川街道顺泰路和骆驼街道民和
路的土地使用权,其价值已在地上房屋建筑物中体现,此处评估为零。
(b)对于其他土地使用权,评估人员考虑到其是已开发建设的熟地,同类地段相似土地市场交易较活跃,故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选用的评估方法简介及参数的选取路线
市场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期、容积率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V=VB×A×B×C×D×E×F
式中:V——待估宗地使用权价值
VB——比较案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期日地价指数
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使用年期指数/比较案例使用年期指数
2-1-1-274F——待估宗地容积率指数/比较案例容积率指数
(a) 市场交易情况修正
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土地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b) 期日修正
采用地价指数或房屋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期日对地价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c) 区域因素修正
区域因素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地区的繁华程度、交通状况、基础设施状况、区域环
境条件、城市规划、土地使用限制、区域产业集聚程度等。由于不同用途的土地,影响其价格的区域因素也不同,区域因素修正的具体内容根据评估对象的用途分别确定。
(d) 个别因素修正
个别因素是指构成宗地的个别特性(宗地条件)并对其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个别因素比较的内容,主要有宗地(地块)的位置、面积、形状、宗地基础及市政设施状况、地形、地质、临街类型、临街深度、临街位置、宗地内开发程度、水文状况、
规划限制条件等,根据交易案例中土地的个别因素与评估对象的差异进行修正。
(e)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
土地使用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也就是影响土地使用权的价格。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将交易案例中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到评估土地使用年期,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f) 容积率修正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整个宗地面积之比。不同的城市地区,城市规划对该地区的容积率都有一定的规定限制。容积率的大小直接影响土地利用程度的高低,从而影响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容积率修正和年期修正方法相同,采用修正系数来修正。
2-1-1-275本次委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并
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1+契税税率)
c. 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43938410.00元,增值率32.48%。
I.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a. 概况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129320.63元,系各类造价软件、财务软件等办公软件的摊余价值。
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共计127项,包括120项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和4项商标。
对于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账簿、原始凭证等,了解了上述无形资产现在的使用情况,并对账面摊销情况进行了复核。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对于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外无形资产,评估人员采取核对相关证书、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对上述无形资产的权属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
b. 评估方法
*对于外购的各类造价软件、财务软件等,经了解市场行情,其市场价格与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差异不大,故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对于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及商标等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
本次委估无形资产为浙江二建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商标,上述无形资产由于其历史成本一次性计入损益而无账面价值或账面价值不全。经浙江二建技术部门统计上述专利权在日常施工中均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对于日常施工中使用的专利权,由于无法找到与委估专利相似的市场交易案例,不适合采用市场法评估;上述专利权虽然在日常施工中有一定应用,但是难以划分这些专利带来的超额收益,不适合采用
2-1-1-276收益法评估;上述专利权的重置成本可以较为合理地估算,故本次对各项专利权采用
成本法进行评估,即考虑专利的现行研发成本加上适当的利润及申请费用并扣减相应一定的贬值额计算评估值。
c. 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10204880.63元,评估增值8075560.00元,增值率379.26%。
J.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5701059.16元,包括北楼装修等费用的摊余额,企业按
5-10年摊销。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和原始凭证,检查了各项费用尚存的价值与权利。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北楼装修等6项工程已在房屋建筑物评估时考虑,此处评估值为零;其他项目经核实原始发生额正确,企业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价值为98296.20元,评估减值5602762.96元,减值率为98.28%。
K.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62618103.06元,包括被评估单位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
备、预计负债、租赁负债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经核实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1-1-277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62618103.06元。
L.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8911759.65元,其中账面余额40115216.13元,减值准备1203456.48元,均系工程质保金。经核实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项资产回收存在一定风险。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1203456.48元评估为零。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38911759.65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1203456.48元,减值率为3.00%。
(3)负债的评估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及租赁负债、预计负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非流动负债。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对金额较大的发放函证、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对于递延收益,由于其对应的项目已完成,以期后尚需结算的所得税为评估值;对于其余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A.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8054059753.75元,包括应付的购货款、工程款等。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8054059753.75元。
2-1-1-278B.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284264356.27元,主要为预收的工程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内容和期后提供资产或偿还款项的情况;检查对方是否根据合同、协议支付款项,并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期后均需正常结算,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284264356.27元。
C.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74612210.95元,包括应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4602251.80元和社会保险9959.15元。
评估人员检查了被评估单位的劳动工资和奖励制度,查阅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复核被评估单位计提依据,并检查支用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项目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74612210.95元。
D.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81531120.41元。
被评估单位各项税负政策如下: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3%、9%和3%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流转税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2%计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各项地方税费在工程项目的项目所在地缴纳,税率依据当地政策执行。
评估人员取得相应申报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复核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交情况,并了解期后税款缴纳情况。
评估人员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核实无误,各项税费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81531120.41元。
2-1-1-279E.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385703807.41元,包括应付的往来款、履约保证金及押金等。
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价值为1385703807.41元
F.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965474.34元,系应付租用办公楼及宿舍一年以内部分的租金。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记账凭证及明细账进行了核实,并了解期后实际支付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款项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965474.34元。
G.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480851477.46元,系已确认收入暂未开票的销项税额。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审核了债务的相关文件资料及交易事项的真实性。经核实,各项目期后需正常结算或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480851477.46元。
H.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998875.80元,包括租赁付款额1071087.45元和未确认融资费用72211.65元,为应付租金一年以上部分。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记账凭证及明细账进行了核实。经核无误,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价值。
租赁负债评估价值为998875.80元。
2-1-1-280I.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2699781.84元,系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施工项目预计的亏损金额,该项目因停工较久导致施工成本增加的原因,预计将发生亏损,公司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文件、会计记录进行核实,并了解期后实际支付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该项负债期后需承担相应亏损,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2699781.84元。
J.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26660516.45元,系宁波市镇海区镇海新城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商务办公基地补助款摊余额。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文件、会计记录进行核实。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上述补助款对应的项目已完成,款项期后无需支付,相应企业所得税期后需缴纳,故以期后应结算的所得税费用为评估值。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6665129.11元,评估减值19995387.34元,减值率为75.00%K.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220001.70元,为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负债。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因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在确认企业所得税中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不同所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的负债,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220001.70元。
(4)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假设基础上,浙江二建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12421852001.43元,评估价值12556427537.64元,评估增值
134575536.21元,增值率为1.08%;
负债账面价值10392567376.38元,评估价值10372571989.04元,评估减值
2-1-1-28119995387.34元,减值率为0.19%;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029284625.05元,评估价值2183855548.60元,评估增值154570923.55元,增值率为7.6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10580493538.3110579047135.44-1446402.87-0.01
二、非流动资产1841358463.121977380402.20136021939.087.3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445792252.291480037020.0734244767.782.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067118.4872259716.4420192597.9638.78
投资性房地产72526380.65121077300.0048550919.3566.94
固定资产124694125.54144483103.5119788977.9715.87
在建工程2871805.832871805.83
使用权资产880006.81880006.81
无形资产35295851.6554143290.6318847438.9853.40
其中:无形资产
33166531.0243938410.0010771878.9832.48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
2129320.6310204880.638075560.00379.26
——其他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5701059.1698296.20-5602762.96-98.28
递延所得税资产62618103.0662618103.06
其他非流动资产38911759.6538911759.65
资产总计12421852001.4312556427537.64134575536.211.08
三、流动负债10361988200.5910361988200.59
四、非流动负债30579175.7910583788.45-19995387.34-65.39
负债合计10392567376.3810372571989.04-19995387.34-0.19
股东全部权益2029284625.052183855548.60154570923.557.62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A.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34244767.78 元,增值率为 2.37%,系二建装饰公司、宁波建工设计院等10家子公司经营获利所致。
B.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 20192597.96 元,增值率为 38.78%,系被投资单位经营获利所致。
2-1-1-282C.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48550919.35 元,增值率为 66.94%,主要原因包括:
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价格有所上涨;委估房屋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大于其财务折旧年限所致。
D.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3840048.91 元,增值率为 13.07%,主要原因包括:评估基准日人工费用、建筑材料等价格相对建造时有所上涨;房屋建筑物所在地
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价格有所上涨;委估房屋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大于其财务折旧年限所致。
E.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5948929.06 元,增值率为 31.57%,系部分设备经济耐用年限高于折旧年限所致。
F.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10771878.98 元,增值率为 32.48%,主要原因系部分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较早,账面成本较低,而近几年当地土地市场价格有一定幅度上涨所致。
G.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8075560.00 元,增值率为 379.26% ,系将账外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所致。
H. 递延收益评估减值 19995387.34 元,减值率 75.00%,系补助款摊余额除期后需缴纳相应企业所得税外无返还风险,故以尚需结算的所得税为评估值。
4、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价值和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2-1-1-283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n CFF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 t + Pn * (1+ r )
-n
nt=1(1+ rt
t )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CFF
t ——第 t 年的企业现金流
r——折现率
t——未来的第 t 年
P
n ——第 n 年以后的价值
(2)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公司自身发展的情况,根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取约5年(即至2029年末)作为分割点较为适宜。
(3)评估过程
1)未来收益的确定
A. 生产经营模式与收益主体、口径的相关性本次评估采用浙江二建合并报表口径进行收益预测。
浙江二建主要从事工程施工及与其相关的建筑施工业务和工业制造业务以及租赁
业务、产品销售等业务,各项业务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同时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较为频繁、金额较大,故本次评估采用合并报表口径进行收益预测。
对于亚盛投资公司、亚湾投资公司、甬富建设公司和甬安建设公司,由于均为PPP 项目的 SPV 公司,相关项目与公司业务关联性不大,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预测时不考虑其相关收益,下文所列的相关历史数据也均已剔除上述公司数据。
B.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预测
2-1-1-284a. 营业收入的预测
*建筑施工业务收入
综合考虑市场、行业整体趋势及浙江二建自身的情况,2024年9-12月建筑施工业务收入参考公司在手项目情况确认,未来各年预计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将在2024年的基础上有所增长,增长率逐年放缓。综上,浙江二建工程施工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建筑施工业务
400000.001163320.381198219.991222184.391240517.161252922.331252922.33
收入
*工业制造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浙江二建除建筑施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小。
其中,工业制造收入主要来自于浙江二建下属子公司二建钢构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金属结构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与维修等,受建筑工业化等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2023年该项业务增长较大。二建钢构公司具备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专
项设计乙级等多项资质。具有独立承包经营包括各类网架、钢结构等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的能力,能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一条龙服务。公司从事钢结构制作安装以来,长期承担国家、省、市大中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钢结构施工任务,是省内较早制作大跨度钢屋架项目的企业,具有丰富的钢结构制作安装经验,已承建过省内外各种单层、多层和高层钢结构、钢桁架、网架等上百项工程,合格率100%。迄今为止,二建钢构公司已获“鲁班奖”“金刚奖”、省部优质工程奖等多个奖项,目前已经发展为以钢结构为主业,集防腐保温、机电设备安装等于一体,并具有自主独立设计、制作、安装的综合性企业。受建筑工业化等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预计未来二建钢构公司业务仍将保持一定幅度增长。
对于设备销售业务,收入近年来保持上涨,因此本次评估时对于该业务的预测主要基于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考虑小幅度增长。
对于设备租赁业务,由于该块业务盈利能力较差,2022年公司业务调整后已不再进行,未来预测时不予考虑。
2-1-1-285对于房产租赁业务,预测时以浙江二建基准日的房屋出租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
期后实际出租情况和出租计划安排,根据合同相关约定确定。
对于废旧材料销售业务,预测时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建筑施工业务+工业制造业务)的一定比例确定,该比例参考近年实际水平。
对于其他收入,其主要系设计规划业务及 BIM 业务等,历年波动较大,2024 年因 BIM 业务放量增长较大,未来预测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考虑一定幅度增长。
*营业收入预测结果
浙江二建未来营业收入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年度/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建筑施工业务400000.001163320.381198219.991222184.391240517.161252922.331252922.33
工业制造业务12000.0021440.6822298.3122967.2623426.6123660.8823660.88
设备销售业务3000.008102.308264.358346.998430.468514.768514.76
废旧材料销售业务139.54401.25413.36421.71428.07432.35432.35
房产租赁业务340.00998.32986.66998.50970.48982.08982.08
其他业务1154.963638.133783.663897.173975.114014.864014.86
营业收入合计416634.501197901.061233966.331258816.021277747.891290527.261290527.26
b. 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预测
*建筑施工业务成本和工业制造业务成本
建筑施工业务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
费、专业分包成本等。评估人员对浙江二建现有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情况进行了分析,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行业竞争情况、同行业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公司的经营规
划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对毛利率进行合理预测。最后,根据预测各年度的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情况,计算得出营业成本。
*设备销售成本
设备销售业务的成本主要系采购成本,历史年度因宏观环境及个别特殊项目的影响毛利率波动较大。未来预测时,以2023年、2024年1-8月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作为未来预测期毛利率,并结合预测的收入计算相应的成本。
2-1-1-286*废旧材料销售成本
由于相关废旧材料的成本已在其他成本中体现,因此预测时不予考虑。
*房屋租赁业务成本
房屋租赁业务成本均系出租房地产的折旧摊销,预测时以出租房地产以及相关长期待摊装修费的折旧摊销金额作为租赁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系设计规划业务及 BIM 业务等,由于该类业务历年不稳定,且金额不大,故预测时,以2023年、2024年1-8月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作为未来预测期毛利率,并结合预测的收入计算相应的成本。
*营业成本和毛利率预测结果
浙江二建未来各项业务的营业成本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收入400000.001163320.381198219.991222184.391240517.161252922.331252922.33建筑施
成本383022.221113413.941146337.061168897.151186058.461197668.461197668.46工业务
毛利率4.24%4.29%4.33%4.36%4.39%4.41%4.41%
收入12000.0021440.6822298.3122967.2623426.6123660.8823660.88工业制
成本11224.6520034.1720819.9321433.0521852.3422063.7722063.77造业务
毛利率6.46%6.56%6.63%6.68%6.72%6.75%6.75%
收入4634.5013140.0013448.0313664.3713804.1213944.0513944.05其他业
务收入成本3696.5510235.2710314.5410422.8010458.7810474.5810474.58合计
毛利率20.24%22.11%23.30%23.72%24.23%24.88%24.88%
收入416634.501197901.061233966.331258816.021277747.891290527.261290527.26
合计成本397943.421143683.381177471.531200753.001218369.581230206.811230206.81
毛利率4.49%4.53%4.58%4.61%4.65%4.67%4.67%
c.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浙江二建的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车船使用税等。
未来各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预测时按照各期
2-1-1-287应交流转税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确定。流转税中,应交增值税金额按照历史应交增值税
占收入的比重乘以预测期各年的收入计算得出。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照公司当前经营性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现状,结合相应税率计算得出。
印花税和其他税费金额较小,根据未来生产经营需要进行预测。
未来各年税金及附加的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税金及附加1136.723281.993367.683429.093471.453503.703503.70
占收入比例0.27%0.27%0.27%0.27%0.27%0.27%0.27%
d. 期间费用的预测浙江二建不发生销售费用,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
*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租赁费、中介咨询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未来各期职工薪酬以历史水平为基础,考虑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需要增加的管理人员数量以及人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两方面的因素后计算得出。
折旧和摊销系公司现有的及拟新增和更新的计入管理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
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现状及拟新增和更新的规模计算得出。
租赁费按目前租赁水平考虑每年小幅增长。
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中介咨询费及其他费用,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水平。
未来各年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2-1-1-288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管理费用7502.7120085.0620638.3921161.7721632.8821741.7021741.70
占收入比例1.80%1.68%1.67%1.68%1.69%1.68%1.68%
*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直接投入、委托开发费、折旧及其他费用组成。
研发人员薪酬由各年参与研发课题的人员薪酬组成,各年参与不同研发课题的人员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其与收入规模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因此未来各期职工薪酬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水平。
折旧系公司现有的及拟新增和更新的计入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现状及拟新增和更新的规模计算得出。
对于直接投入、委托开发费和其他费用的预测,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水平。
未来各年研发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研发费用3777.1010955.7811283.9411510.2411682.7811790.8711790.87
占收入比例0.91%0.91%0.91%0.91%0.91%0.91%0.91%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的预测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其他等组成。
对未来各年利息收入,根据预测得到的未来各年平均最低现金保有量余额与基准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得到。
经评估人员分析及与浙江二建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浙江二建的手续费及其他支出与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本次对未来手续费及其他支出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平均水平。
故对未来各年的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预测如下:
2-1-1-289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36.4393.4895.5996.7697.8598.4198.41
d.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预测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存货
呆滞损毁以及工程项目减值等导致的损失。预测时,结合公司历史年度的损失发生情况,按照各年收入的一定比例预估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1458.22-4192.65-4318.88-4405.86-4472.12-4516.85-4516.85
e.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的预测
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不确定性强,故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f.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主要系政府补助等。由于政府补助等其他收益不确定性强,故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g. 投资收益的预测
由于本次收益法预测时已采用合并口径预测,并将对控股的 PPP 项目 SPV 公司以及参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界定为非经营性资产,故预测时无需考虑投资收益。
h. 营业外收入、支出
浙江二建历史上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等,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对于营业外收支,由于不确定性强,故本次预测时不予考虑。
i.所得税费用
浙江二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浙江二建25%
二建装饰公司20%
2-1-1-290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宁波设计院公司20%
二建安装公司15%
二建钢结构公司1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鉴于各家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存在差异,故本次采用综合税率预测,综合税率由历史纳税情况得出。
本次所得税费用预测,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所得税=息税前利润×综合所得税税率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
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
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根据上述预测的息税前利润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综合所得税税率,预测未来各年的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所得税费用1078.823522.893789.583940.564067.394213.584213.58
j. 息前税后利润的预测
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
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
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416634.501197901.061233966.331258816.021277747.891290527.261290527.26
减:营业成本397943.421143683.381177471.531200753.001218369.581230206.811230206.81
税金及附加1136.723281.993367.683429.093471.453503.703503.7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502.7120085.0620638.3921161.7721632.8821741.7021741.70
研发费用3777.1010955.7811283.9411510.2411682.7811790.8711790.87财务费用
36.4393.4895.5996.7697.8598.4198.41(不含利息支出)
2-1-1-291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加:资产/信用减值损失-1458.22-4192.65-4318.88-4405.86-4472.12-4516.85-4516.85
二、营业利润4779.9015608.7216790.3217459.3018021.2318668.9218668.92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4779.9015608.7216790.3217459.3018021.2318668.9218668.92
减:所得税费用1078.823522.893789.583940.564067.394213.584213.58
四、息前税后利润3701.0812085.8313000.7413518.7413953.8414455.3414455.34
k. 折旧摊销的预测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存量资产)按企业会计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
定资产(增量资产),按完工或购入年份的中期作为转固定资产日期开始计提折旧。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无形资产的摊销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等摊销,预测时按照账面原值根据企业摊销方法进行了测算。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主要为二建大厦等办公场所的装修等的摊销,预测时按照原始发生额根据企业摊销方法进行了测算。
对于预测期末年以及永续期的折旧摊销,按年金化金额处理。
未来各期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折旧摊销930.442804.752542.892507.402443.911936.381936.38
l. 资本性支出的预测资本性支出包括追加投资和更新支出。
追加投资:根据现有长期资产投资计划,浙江二建将于2024年9-12月支付信息化建设项目、基地改造项目等的剩余长期资产款项约780.40万元(不含税)。
更新支出:更新支出是指为维持公司持续经营而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更新。对于预测期内需要更新的相关资产,按照
2-1-1-292相关资产使用状况和耐用年限对以后年度进行了相关资产更新测算,形成各年资本性支出。永续期内的资本性支出采用年金化计算。
对于预测期末年以及永续期的资本性支出采用年金化计算。
经测算,本次预测得到的资本性支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追加投资780.400.000.000.000.000.000.00
更新支出9978.50498.21403.87763.10368.581126.511126.51
资本性支出合计10758.90498.21403.87763.10368.581126.511126.51
m. 营运资金增减额的预测营运资金主要为流动资产减去不含有息负债的流动负债。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变化,公司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经营性货币资金(含账列其他应收款的浙建集团公司资金池金额)、应收款项目、存货、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周转和应付款项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的变动上。
评估人员在分析浙江二建以往年度上述项目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关系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指标比例,以此计算公司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从而得到公司各年营运资金的增减额。其中,经营性货币资金中的最低现金保有量按照一定月数的付现成本计算。
营运资金补充金额等于当年所需的营运资金金额减去上一年的营运资金金额。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金额为公司未来所需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减去经营性流动负债后的余额。
由于2029年以后公司经营规模保持不变,所需的营运资金与上一年度相同,即
2030年及以后年度营运资金补充的金额均为零。
另外,浙江二建资产负债率过高,导致企业的财务风险不断增大。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浙江二建为了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结构调整,需要切实降低杠杆率和负债水平,确保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历史财务数据分析和管理层访谈情况,浙江二建随着规
2-1-1-293模的变动、经营策略的完善、资产负债率的改善,上述比例会小幅波动,因此本次预
测在近年平均的基础上,未来考虑一定比例的营运资金增加,降低应付款项的比例。
以上述预测比例乘以未来对应年份预测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得出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增加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30年
项目基准日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及以后
经营性货币资金92030.5795512.9499306.64102304.35104354.11105924.40107004.84107004.84
应收款项目708599.14676588.82703647.08724831.82739428.53750549.11758055.71758055.71
存货10726.5912974.6913495.4613894.1614168.8914376.7614516.4414516.44其他流动资产
216206.93179824.4497856.7033601.3019637.5319932.8720132.2320132.23
项目
流动资产合计1027563.23964900.89914305.88874631.63877589.06890783.14899709.22899709.22
应付款项目850140.39812897.22731156.78670334.54647566.09657066.71663450.53663450.53
应付职工薪酬7972.437806.808120.158360.058525.358650.428734.478734.47
应交税费8673.488869.149223.849501.549692.889838.669937.069937.06
其他应付款87495.1678555.2681696.8584156.5085851.2587142.4188013.9688013.96
流动负债合计954281.46908128.42830197.62772352.63751635.57762698.20770136.02770136.02
营运资金73281.7756772.4784108.26102279.00125953.49128084.94129573.20129573.20
营运资金的变动/-16509.3027335.7918170.7423674.492131.451488.26-
n. 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因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因此还需对明确的预测期后的永续年份的现金流进行预测。评估假设预测期后年份现金流将保持稳定,故预测期后年份的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保持稳定且与2029年的金额相等,考虑到
2029年后公司经营稳定,营运资金变动金额为零。采用上述公式计算得出2030年及
以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并预计2030年及以后每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基本保持不变,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息前税后利润3701.0812085.8313000.7413518.7413953.8414455.3414455.34
2-1-1-294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加:折旧和摊销930.442804.752542.892507.402443.911936.381936.38
减:资本性支出10758.90498.21403.87763.10368.581126.511126.51
减:营运资金增加-16509.3027335.7918170.7423674.492131.451488.260.00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10381.92-12943.42-3030.98-8411.4513897.7213776.9515265.21
2)折现率的确定
A. 折现率计算模型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E D
WACC = Ke * + Kd * ?1-T ?*
E + D E + D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目标资本结构。
本次评估采用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实际资本结构。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 = R f + Beta *ERP + Rc
K
式中: e —权益资本成本;
R
f —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Beta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 —市场的风险溢价;
R
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B.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2-1-1-295*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风险报酬率为2.27%。
*资本结构本次评估采用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实际资本结构。浙江二建评估基准日的付息债务金额为零,预计其未来也不需借款,则取其资本结构为零。
* 企业风险系数 Beta
考虑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周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 151 周的贝塔数据。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的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的为0.6977。
β 'l =βu×??1+ ?1-t ?D/E? β通过公式 ?(公式中,T 为税率, l 为含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βu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 Beta 系数,D÷E 为资本结构),计算浙江二建带财务杠杆系数的 Beta 系数。
公司综合企业所得税率为22.57%,资本结构为0%。
故:公司 Beta 系数=0.6977
*计算市场的风险溢价
A.衡量股市 ERP 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
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专业人员选用沪深
300 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B.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 2014 年到 2023 年。
C.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
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
2-1-1-296D.年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E.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 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 ERP,需要估算计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评估专业人员采用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F.估算结论
经上述计算分析调整,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 ERP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59%。
*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企业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回报。综合考虑浙江二建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因素,本次评估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4.00%。
*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K
A.权益资本成本 e 的计算
Ke = R f + Beta *ERP + Rc
=10.87%
K
B.债务资本成本 d 计算
K
债务资本成本 d 综合分析浙江二建的经营业绩、资本结构、信用风险、抵质押以
及第三方担保等因素后,采用基准日适用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35%。
C.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E D
WACC = Ke * + Kd * ?1-T ?*
E + D E + D
=10.87%
2-1-1-297(4)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的计算
根据前述公式,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企业自由现金流10381.92-12943.42-3030.98-8411.4513897.7213776.9515265.21
折现系数0.98260.91790.82790.74680.67350.60755.5888
折现额10201.27-11880.77-2509.35-6281.679360.118369.5085314.21企业自由现金流
92573.30
评估值
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经分析,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存在1项溢余资产、5项非经营性资产和2项非经营性负债。
对上述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负债)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科目账面价值评估值一溢余资产
1溢余货币资金51827.0851827.08
溢余资产合计51827.0851827.08一非经营性资产
1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10187.4210187.42
2应收股利1500.001500.00
3长期股权投资103076.53112372.14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06.717225.97
5闲置及其他用途房产4372.083770.81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124342.74135056.34二非经营性负债
1非经营性其他应付款60172.2860172.28
2商务办公基地补助款摊余额2666.05666.51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62838.3360838.79
3)付息债务价值
2-1-1-298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无付息债务。
4)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评估已将对存在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投资界定为非经营性资产,纳入合并预测范围的均为全资子公司,故不存在少数股东权益。
5)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A.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92573.30+51827.08+135056.34-60838.79
=218617.93万元
B.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218617.93-0.00-0.00
=218600.00万元(已圆整至百万元)
在评估假设基础上,采用收益法评估,浙江二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18600.00万元。
未来年度盈利预测表及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416634.501197901.061233966.331258816.021277747.891290527.261290527.26
减:营业成本397943.421143683.381177471.531200753.001218369.581230206.811230206.81
税金及附加1136.723281.993367.683429.093471.453503.703503.7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502.7120085.0620638.3921161.7721632.8821741.7021741.70
研发费用3777.1010955.7811283.9411510.2411682.7811790.8711790.87财务费用
36.4393.4895.5996.7697.8598.4198.41(不含利息支出)
加:资产(信用)
-1458.22-4192.65-4318.88-4405.86-4472.12-4516.85-4516.85减值损失
二、营业利润4779.9015608.7216790.3217459.3018021.2318668.9218668.92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4779.9015608.7216790.3217459.3018021.2318668.9218668.92
2-1-1-299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减:所得税费用1078.823522.893789.583940.564067.394213.584213.58
四、息前税后利润3701.0812085.8313000.7413518.7413953.8414455.3414455.34
加:折旧摊销930.442804.752542.892507.402443.911936.381936.38
减:资本性支出10758.90498.21403.87763.10368.581126.511126.51
减:营运资金补充-16509.3027335.7918170.7423674.492131.451488.260.00
五、企业自由现金
10381.92-12943.42-3030.98-8411.4513897.7213776.9515265.21
流
折现系数0.98260.91790.82790.74680.67350.60755.5888
六、现金流现值10201.27-11880.77-2509.35-6281.679360.118369.5085314.21
七、溢余资产价值51827.08
八、非经营性资产
135056.34
价值
九、非经营性负债
60838.79
价值
十、企业整体价值218617.93
十一、付息债务0.00
十二、少数股东权
0.00
益价值
十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圆整至百218600.00万元)
5、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浙江二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2183855548.60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2186000000.00元,两者相差2144451.40元,差异率0.10%。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业务为工程施工,近年来,该行业的市场供需关系、宏观产业政策、政府决策导向等变化较大,且公司的经营受不可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收益法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更为稳健。因此,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
2-1-1-300结果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其价值,也更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2)评估结果的选取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183855548.60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壹亿捌仟叁佰捌拾伍万伍仟伍佰肆拾捌元陆角整)作为浙江二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6、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基准日各项资产、负债及损益账面数据经天健审计。
本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7、有关说明事项
以下事项并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本次评估利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3日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0777号)。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
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
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在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
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除下述事项外,未发现其他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被评估单位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下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对下述资产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下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列入评估范围的后海塘浴室(建筑面积91.26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公司已提供了相关资料证明其合法取得,同时出具说明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属于公司所有。
上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由浙江二建提供,各项建筑物的面
2-1-1-301积可能与最终办理的权证记载的面积存在差异,但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
可能产生的影响,且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办证费用的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存在以下未决诉讼和租赁等事项:
1)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主要如下:
A. 因湖州海王康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二建存在建设合同纠纷,向浙江二建提起诉讼,涉案金额5248.74万元。随后,浙江二建对其提起反诉,此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B. 因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二建存在建设合同纠纷,浙江二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3669.52万元,此案件尚未一审判决。
C. 因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二建存在建设合同纠纷,浙江二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3844.44万元。2024年9月24日,浙江二建已与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浙江二建根据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进度等申请逐步解封原保全的房产,同时,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启动“白名单”贷款申请事务并逐步支付本公司工程款。
D. 因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二建存在建设合同纠纷,浙江二建向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为案涉第三人,涉案金额4733.96万元,此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
2)资产出租及资产租入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存在以下资产出租事项,收益法评估时对下述租出事项已适当考虑,未考虑租出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其他影响:
序号承租方租赁物地址租期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环城北路房屋及堆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
12023.1.1-2025.12.31
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场城北路20号、26号宁波四时茶文化有限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290
2财富广场商铺2022.3.22-2025.3.21
公司弄27、29、31、33号宁波市北仑宏华金属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290
3财富广场商铺2022.5.11-2025.5.10
制品有限公司弄17、19、21号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康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290
4财富广场商铺2023.10.1-2025.9.30
庄烟酒商行弄23、25号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
5汪晓健财富广场商铺2024.10.12-2027.10.11
356、358号
2-1-1-302序号承租方租赁物地址租期
宁波市镇海区明海南路388
6陆明菊财富广场商铺2015.3.1-2034.12.31
号宁波市紫光建设工程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顺泰
7顺泰路办公楼2022.7.8-2025.7.7
检测有限公司路268号宁波市紫光建设工程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顺泰
8顺泰路厂房2022.10.1-2025.9.30
检测有限公司路268号宁波明州投资集团有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车
9机关办公楼等2022.9.10-2028.3.9
限公司站路256号镇海区政府机关事务二建办公大楼北楼8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
102022.10.1-2025.7.31
局楼路519号
镇海区政府机关事务 二建大楼北楼 1-7F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
112020.8.1-2025.7.31
局 和南 1F 路 519 号镇海区政府机关事务60个地下车位和51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
122020.11.1-2025.7.31
局个地面临时车位路519号宁波浩业房地产代理
13华联写字楼宁波海曙区东渡路55号2022.7.16-2025.7.15
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安房置
14三市大厦宁波市海曙区三市路3号2022.2.16-2025.2.15
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及子公司存在以下资产租入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下述相关资产租入事项已在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科目反映。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评估时对下述租入事项已适当考虑:
租赁面积序号承租方资产名称出租方租期(平方米)
2020.3.16-
1浙江二建华盛园10-1-101孙思朵101.48
2026.3.16
2020.3.18-
2浙江二建华盛园5-1-402戴长宁61.32
2025.3.17
德兰大厦 A 座 801
2021.5.1-3浙江二建(江苏分公司总部办德兰集团有限公司499.00
2028.6.15公场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2023.12.1-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
4浙江二建彭镇国芯大道228号689.642024.9.30
限公司
4栋3层301-306号(期后拟续签)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宁波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
宁波亚杰建设工程街道沿江东路376号2021.9.1-
5流枢纽港开发有限公1164.57
有限公司原海关大楼第4层、2026.8.31司
第5层厨房、餐厅
浙江二建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或租赁事项。
(4)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雄镇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工业
园区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4个账户中合计12101056.29元,系司法冻结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账户的4602.74元,系民工工资保证金。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
2-1-1-303行浙江省分行文晖支行2个账户合计67991130.78元,系司法冻结款项,账列其他应收款;二建安装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雄镇支行账户的
1947634.75元,系司法冻结款项,账列其他应收款。
(5)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二建存在以下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元)坏账准备(元)计提依据
(%)
青海聚源热力有限公司18366037.019183018.5150.00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根据浙江二建提供的相关说明和法律意见书,上述款项计提的坏账损失较为充分,故评估时按经核实的账面原值减去预计坏账损失作为该款项的评估值。
(6)根据2024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红
78170266.28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
(7)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8)本次评估中对已查明的无需支付的负债等作评估增减值处理,企业若需账务处理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
(9)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10)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
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11)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
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
2-1-1-304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12)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
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
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13)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浙江三建评估的具体情况
1、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
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所
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
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
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
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
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1-1-305(2)具体假设
1)本次评估中的收益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
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2)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
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3)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
年度内均匀发生。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
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2、评估方法及其选择理由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由于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业务构成等方面差异较大,难以取得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详细资料,同时资本市场虽存在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但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浙江三建的业务模式已经成熟,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
由于浙江三建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结合本次的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人员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
2-1-1-306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浙江三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在采用上述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评估测算结果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评估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3、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流动资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类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A. 货币资金
对于人民币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B. 债权类流动资产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其他应收
款、合同资产等。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同时将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C.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由于购入的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被评估单位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理,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D.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的质保金和工程款。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同时将被评估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E. 其他流动资产
2-1-1-307其他流动资产系待认证进项税额、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经
核实期后应可抵扣或正常结算,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3)评估过程
A.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896258582.88元,包括银行存款890846723.83元和其他货币资金5411859.05元。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890846723.83元。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银行存款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人民币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评估值为890846723.83元。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5411859.05元,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复耕保证金。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价值,评估值为5411859.05元。
货币资金评估价值为896258582.88元,包括银行存款890846723.83元和其他货币资金5411859.05元。
B.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399977962.73元,其中账面余额3375160927.37元,坏账准备975182964.64元,包括应收的工程款和质保金等。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
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预计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合计116292842.02元,占总金额的3.45%;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合计2417400419.72元,占总金额的71.61%;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合计841710002.28元,占总金额的24.94%。
对上述各类款项分别处理:
2-1-1-308a. 对于预计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系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工程款、设计费等,
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b. 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该部分应收账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c. 对于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包括下列款项: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依据温州国鹏置业有限
521918158.92363556379.5169.66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公司海盐恒悦置业有限
215671970.72140268328.4565.04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公司咸阳凯创置业有限
71695859.0555641226.8377.61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责任公司宁波穗华置业有限
32424013.5932314846.9199.66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公司
小计841710002.28591780781.7070.31-
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根据浙江三建提供的相关说明以及法律意见书,按照预计可回收金额为评估值。
浙江三建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975182964.64元评估为零。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为2399977962.73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975182964.64元,减值率为28.89%。
C.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13151019.08元,均为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评估人员检查了票据登记情况,并对库存票据进行了盘点,结果账实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评估人员认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虽然均属于信用度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票据,但历史上各银行承兑记录良好,故可基本确认其到期后的可收回性,同时基准日银行承兑汇票均不计息,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收款项融资评估价值为13151019.08元。
D. 预付款项
2-1-1-309预付款项账面价值25134551.91元,包括预付的货款、水费和电费等。
评估人员抽查了原始凭证以及相关资料、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预付武义县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武义县供电公司等21户
款项合计701296.30元,系发票未到而挂账的费用,将其评估为零;其他款项经核实期后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利,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评估价值为24433255.61元,评估减值701296.30元,减值率为2.79%。
E.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账面价值16200000.00元,均为应收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分配的
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股利。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股利分配文件,复核相关凭证无误。
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项股利收回有保障,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应收股利评估价值为16200000.00元。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1669416539.12元,其中账面余额1737831028.25元,坏账准备68414489.13元,包括应收的关联方往来、押金保证金和备用金等。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了解了审计
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中,有充分证据表明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合计
1535760416.92元,占总金额的88.37%;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合
计202070611.33元,占总金额的11.63%。
对上述款项分别处理:
a. 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可以全额回收的款项,包括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履约保证金以及集团资金池中的银行存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b. 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款项,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
2-1-1-310预估坏账损失,该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浙江三建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68414489.13元评估为零。
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为1669416539.12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68414489.13元,减值率为3.94%。
F. 存货
存货账面价值37125652.33元,包括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评估价值为
37125652.33元。
a. 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价值37066226.73元,主要包括钢材、电缆和钢筋等。浙江三建的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账面成本构成合理。评估人员对部分钢材、水泥等主要原料进行了重点抽查盘点,抽盘结果显示原材料数量未见异常,也未发现积压时间长和存在品质瑕疵的原材料。原材料由于购入的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浙江三建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理,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原材料评估价值为37066226.73元。
b. 在库周转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价值59425.60元,系浙江三建存放于仓库用于周转的钢管、接扣等。浙江三建的在库周转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账面成本构成合理。评估人员对钢管等主要商品进行了重点抽查盘点,抽盘结果显示在库周转材料数量未见异常,也未发现积压时间长和存在品质瑕疵的在库周转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由于购入的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浙江三建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理,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在库周转材料评估价值为59425.60元。
G.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8237366786.18元,均为应收的工程款。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均为应收的工程款,为近期正常连续建设项目的工程
2-1-1-311款,账面构成基本合理,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合同资产评估价值为8237366786.18元。
H.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5537636.43元,其中账面余额36254028.62元,减值准备716392.19元,包括工程款和质保金。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同时将浙江三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35537636.43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716392.19元,减值率为1.98%。
I.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7802988.35元,系待认证进项税额、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预缴个人所得税。评估人员检查了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项税款期后应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37802988.35元。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
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A.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系应收关联方工程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
2-1-1-312余额为评估值。
B. 长期股权投资
a. 对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各家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股权比例
b.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准则要求,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浙西产业化公司、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兰建设公司)和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武建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故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未缴出资)×出资比例-本股东未出资额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丽建设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考虑到该公司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浙江三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C.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对于其他权益工具,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各被投资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评估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未缴出资)×出资比
例-本股东未出资额
D. 投资性房地产
2-1-1-313评估人员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土
地出让合同、房屋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及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a.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包括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市区内的
写字楼、商业用房、住宅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对于商铺、住宅、写字楼等商品房,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类似的物业成交案例较多,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另外,对于所分摊土地使用权系划拨住宅用地的,在评估时考虑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对于长城大厦办公楼和其所占的土地,因其只能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且其体量较大,市场上难以找到类似成交案例,故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
对于上城区凯旋路69号及秋涛路178号工业性质创意园区,由于截至评估基准日已整体出租,周边类似物业租赁市场也较为活跃,另考虑到上城区凯旋路69号及秋涛路
178号均位于杭州市市中心,近年来已无类似工业土地出让或交易,故相应土地使用权
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本次对上述工业性质创意园区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整体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另外,对于整体建筑物的改造、修理项目发生的支出,本次在整体房屋评估时合并考虑。
各评估方法的具体介绍详见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b.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分别系长城大厦、上城区凯旋路69号及秋涛路178号创意园
所占的土地,其评估价值已包含对应的房屋中,故此处将其评估为零。
E.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市区内的写字楼、商业用房、住
2-1-1-314宅及车位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
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a. 对于嘉兴通融商务中心、金地德圣中心等地的写字楼和车位,嘉兴中山大厦综合楼、陈杨新界、新鹿园、公园悦府、大都名苑、海盐恒大滨海御府等地的住宅及车
位以及上东国际小区的车位等,由于其系写字楼、住宅等商品房及配套车位,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类似的物业成交案例较多,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
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市场法是指在掌握与被评估建筑物相同或相似的建筑物(可比实例)的市场价格
的基础上,以被评估建筑物为基准对比分析可比实例并将两者的差异量化,然后在可比实例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修正,确定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
*可比实例的选定
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
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
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对尚未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确定;对已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
品房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2-1-1-315b. 对于长城大厦办公楼和其所占的土地,因其只能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且
其体量较大,市场上难以找到类似成交案例,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于陈杨新界的商铺,因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无法直接转让,且部分商铺已对外出租,周边租赁市场也较为活跃,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P=∑[Rt/(1+r)t]+En/(1+r)n
式中:P——评估值
Rt——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折现率
En——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
N——收益期的最末期
c. 对于评估基准日后已出售的商品房及车位,以出售价格作为其评估值。
F. 设备类固定资产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待估设备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对已报废和经盘点无实物的设备,将其评估为零;对于已超过经济耐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2-1-1-316a.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b.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被评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 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法成新率 K2=尚可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K1K2}
c.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d.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G. 使用权资产
2-1-1-317评估人员了解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租赁合同的条款、租赁期限及租金、物业服务费
的支付方式等,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故对使用权资产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价值。
H.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对于位于雷霆路60号的土地,系长城大厦所占的土地,其评估价值已包含对应的房屋中,故此处将其评估为零。对于38个车位,其评估价值已在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科目中进行了评估,故此处将其评估为零。
I.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a. 对于账面记录的工匠智能化管理及评价平台系统、广联达招采平台等外购软件,经核实,各软件市场价格与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差异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b. 对于浙江三建及其全资子公司富厦工程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由于其历史成本一次性计入损益而无账面价值。经浙江三建及富厦工程公司技术部门统计,委估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在日常经营中均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对各项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模拟重新开发研制该无形资产所需发生的研发成本、申
请费用和开发利润等求和得到无形资产的重置价值,根据无形资产的功能、使用情况等扣减相应的贬值额,以评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待估无形资产价值=(研发成本+申请费用+开发利润+资金成本)×(1—贬值率)
J.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改造款等费用的摊余额,浙江三建按三年摊销。
经核实,各项装修费用、信息中心改造款和安装公司卫生间改造款等已在房屋建筑物价值评估时予以考虑,故此处评估为零;其他项目经核实原始发生额正确,浙江三建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K.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1-318递延所得税资产包括被评估单位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和租赁负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预计转回期限等情况,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了解其计算过程,确认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经核实,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产生
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浙江三建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L.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的质保金和信息化建设款等。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同时将浙江三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3)评估过程
A.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87157985.97元,系应收关联方杭州西子实验学校的分期收款提供劳务款。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长期应收款系应收关联方的分期收款提供劳务款,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长期应收款评估价值为87157985.97元。
B.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519443058.08元,其中账面余额588309825.28元,减值准备68866767.20元。
2-1-1-319被投资单位共10家,包括4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和4家参股公司。基本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股权比例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浙江三建保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
12016年12月70.00%126000000.000.00126000000.00下简称三建保亭公司)缙云县三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22017年7月100.00%68000000.000.0068000000.00简称缙云三建公司)浙江建投浙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
32010年10月90.00%90000000.000.0090000000.00下简称浙南工程公司)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42014年4月100.00%55000000.0012619944.2142380055.79称富厦工程公司)浙江长城建设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
52001年6月100.00%5000000.000.005000000.00下简称长城物资公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
62014年6月100.00%160000000.0056246822.99103753177.01简称天地设计院)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
72018年6月35.00%39414331.420.0039414331.42公司(以下简称浙西产业化公司)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82023年5月50.00%12096540.000.0012096540.00兰建设公司)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92024年1月50.00%2056847.280.002056847.28武建设公司)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
102021年6月49.00%30742106.580.0030742106.58下简称浙丽建设公司)
评估人员查阅了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章程、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获取了被投资单位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业经审计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a. 对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根据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子公司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由于子公司三建保亭公司和缙云三建公司为 PPP 项目公司,未来经营相关的现金流入的价值已在资产负债表中有所反映;浙南工程公司和富厦工程公司业务转型时间较短,目前盈利模式尚未稳定,未来生产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长城物资公司主要为集团内部业务服务,缺少独立运营能力,因此未对上述子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于天地设计院,其业务模式已经逐步趋于稳定,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
由于缺少可比交易案例以及可比上市公司,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对上述子公司进行评估。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人员所收集的资料,各家公司具备实施资产基础法的操作条件,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述子公司进行评估。
2-1-1-320综合上述分析,本次对天地设计院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对其余全
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三建保亭公司三建保亭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三建保亭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37363048.85元,229098838.70元和208264210.15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08286192.24元,增值21982.09元,增值率为0.01%。
*缙云三建公司缙云三建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缙云三建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46609755.55元,254784305.63元和91825449.92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17655949.28元,增值3220100.00元,增值率为2.81%。
*浙南工程公司浙南工程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浙南工程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7479621.56元,1363158.85元和106116462.71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08540262.73元,增值2423800.02元,增值率为2.28%。
*富厦装饰公司富厦装饰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富厦装饰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0664716.01元,39179446.85元和41485269.16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1374055.08元,减值111214.08元,减值率为0.27%。
*长城物资公司长城物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按照长城物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21991808.72元,297361574.06元和24630234.66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4875298.54元,增值245063.88元,增值率为0.99%。
2-1-1-321*天地设计院
天地设计院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准。按照天地设计院截至评估基准日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其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9116035.76元,34368552.55元和54747483.21元。
天地设计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72569094.75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110500000.00元,两者相差37930905.25元,差异率为
34.33%。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110500000.00元作为天地设计院股东全
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b.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准则要求,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浙西产业化公司、浙兰建设公司和浙武建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故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对于投资参股公司浙丽建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考虑到该公司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浙江三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68866767.20元评估为零。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598787479.89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增值
10477654.61元,增值率为1.78%;与其账面净额相比评估增值79344421.81元,增
值率为15.27%。
C.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47095443.90元,被投资单位共4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2-1-1-322单位:元
序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股权比例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号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以
12014年4月6.6667%20000000.000.0020000000.00下简称浙建商贸物流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有限公司(以
22022年3月5.00%2200000.000.002200000.00下简称浙建云采公司)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
32018年1月6.25%10000000.000.0010000000.00司(以下简称遂昌交投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42022年5月7.50%15095443.900.0015095443.90(以下简称浙建物资公司)
评估人员查阅了上述投资项目的章程、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
对于其他权益工具,因控制权原因,未能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本次评估以其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股东权益、资本到位情况和被评估单位投资比例分析确定评估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总资产负债合计公司所有者权益
1浙建商贸物流公司1900914284.031390933112.93509981171.10
2浙建云采公司306326558.63133019306.05171230082.51
3遂昌交投公司291137175.18145193611.55145943563.63
4浙建物资公司748747675.91504893594.10212126796.60
单位:元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司所有者净利润
1浙建商贸物流公司8468985693.018362743505.2165672495.9349244992.44
2浙建云采公司432698023.96355462351.8571638823.2654032575.76
3遂昌交投公司349124.99474325.51-693313.99-693313.99
4浙建物资公司374837393.15341935741.798368352.443177473.86
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缺乏控制权折价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价值的影响。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价值为70903464.57元,评估增值23808020.67元,增值率为50.55%。
D.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原始入账价值111696927.53元,账面价值66616000.48元,包括
2-1-1-323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和投资性房地产──土地。
a.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
*概况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原始入账价值80052772.53元,账面价值44765239.33元,减值准备0.00元。浙江三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具体评估方法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包括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市区
内的写字楼、商业用房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用途、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A)对于位于美墅小区商铺、凤凰南苑 3-1302 室住宅、金地德圣中心 9-401 写
字楼等房屋建筑物,由于其系商铺、住宅、写字楼等商品房,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类似的物业成交案例较多,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另外,由于凤凰南苑3-1302室住宅所分摊土地使用权系划拨住宅用地,故在评估时考虑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a)可比实例的选定
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b)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
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
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
2-1-1-324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建筑物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
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交易日期修正:采用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期日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可比实例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具体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区位状况修正时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地区的繁华程度、中央商务区附近、交通条件、周围环境等。权益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房地产的合理使用年限、出租等他项权利限制
及其他房地产权利方面的影响因素。实物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外观、内部装修、设备设施、层次、面积、形状、物业管理条件等。
(c)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对已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
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市场法具体评估过程详见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科目。
(B)对于长城大厦办公楼和其所占的土地,因其只能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且其体量较大,市场上难以找到类似成交案例,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于上城区凯旋路69号及秋涛路178号工业性质创意园区,由于截至评估基准日已整体出租,周边类似物业租赁市场也较为活跃。另考虑到上城区凯旋路69号及秋涛路178号均位于杭州市市中心,近年来已无类似工业土地出让或交易,故相应土地使用权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本次对上述工业性质创意园区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整体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2-1-1-325本次评估按收益期有限来计算待估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
P=∑[Rt/(1+r) ]+En/(1+r)其中,P—为评估值Rt—为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为折现率
En—为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
N—为收益期的最末期。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单位面积净收益×(1-空置率)×面积
单位面积净收益根据同类房地产单位面积租金,结合委托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得出每平方米年租金,再扣减相应的税金、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后得出。
收益期根据长城大厦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与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孰短原则确定。
折现率按风险累加法综合确定。
*评估过程详见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科目说明。
b.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
*基本情况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账面价值21850761.15元,其中账面余额21850761.15元,减值准备0.00元。
*核实情况
浙江三建对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摊销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土地使用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减值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截至评估基准日,浙
2-1-1-326江三建未对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计提减值准备。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企业其他财务记录,核实了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入账价值和摊销情况。
评估人员采取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的方式对上述土地的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委估土地使用权已分别取得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64867号《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杭上国用(2014)第100062号、杭江国用(2014)第10007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核实,权证登记的土地使用者为浙江三建,未发现委估土地使用权存在权属瑕疵事项。
在核实产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土地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性质等状况,对土地的登记状况、权利状况、利用状况进行了核对,对其实际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地上建筑物状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核实结果
经评估人员核实,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各宗地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宗地基本情况表土地使投资性房地产其他权利权证号土地位置用权取权利终止日期分割面积限制
得方式(平方米)
浙(2018)杭州市不
上城区雷霆路60号出让2055年10月10日2497.63无动产权第0264867号
杭上国用(2014)第上城区秋涛路178
出让2052年7月4日7195.00无
100062号号
杭江国用(2014)第
江干区凯旋路69号出让2052年6月16日6365.00无
100072号
小计16057.63地面附着物概况表投资性房地产分土地实际宗地权证号土地位置建筑物项数割建筑物面积开发程度(平方米)
浙(2018)杭州市不
上城区雷霆路60号112526.38五通一平动产权第0264867号
杭上国用(2014)第上城区秋涛路178
136077.37五通一平
100062号号
杭江国用(2014)第
上城区凯旋路69号74282.87五通一平
100072号
2-1-1-327投资性房地产分
土地实际宗地权证号土地位置建筑物项数割建筑物面积开发程度(平方米)
小计2122886.62
*评估方法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土地分别系长城大厦、秋涛路178号创意园及凯旋路69号
创意园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其评估价值已包含对应的房屋中,故此处将其评估为零。
E.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a. 概况
*基本情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共计86项,合计账面原值189334995.86元、账面净值152292282.25元,减值准备0.00元。
根据浙江三建提供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建筑物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筑面积账面价值(元)编号科目名称项数(平方米)原值净值
1房屋建筑物5424219.59159259115.93123074628.98
2车位32378.0030075879.9329217653.27
3减值准备0.000.00
浙江三建对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3053.17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核实了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财务账面记录和折旧情况。经核实发现:浙江三建拥有的分别位于大都名苑、上东国际小区、嘉兴市融通商务中心、海盐恒大滨海御府共计38个车位,其账面价值包含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中。其余委估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主要由购房款、建筑安装工程款和前期费用等构成。
2-1-1-328*核实情况
在核实所有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建筑物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对有关建筑物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对其使用、维修保养情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b. 具体评估方法
由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市区内的写字楼、商业用房、车位等,待估建筑物的类别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根据待估建筑物的特性、类似建筑物的市场情况和收益情况等,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1)对于嘉兴通融商务中心、金地德圣中心等地的写字楼和车位,嘉兴中山大厦综
合楼、陈杨新界、新鹿园、公园悦府、大都名苑、海盐恒大滨海御府等地的住宅和车
位以及上东国际小区的车位等,由于其系写字楼、住宅等商品房及配套车位,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类似的物业成交案例较多,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
该类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可比实例的选定
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朝
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
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建筑物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2-1-1-329交易日期修正:采用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期日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可比实例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具体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区位状况修正时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地区的繁华程度、中央商务区附近、交通条件、周围环境等。权益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房地产的合理使用年限、出租等他项权利限制
及其他房地产权利方面的影响因素。实物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外观、内部装修、设备设施、层次、面积、形状、物业管理条件等。
*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对已办理权证的委估商品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房
价值并加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2)对于长城大厦办公楼和其所占的土地,因其只能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且
其体量较大,市场上难以找到类似成交案例,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于陈杨新界的商铺,因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无法直接转让,且部分商铺已对外出租,周边租赁市场也较为活跃,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待估建筑物在未来的预期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成现值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按收益期有限来计算待估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
P=∑[Rt/(1+r) ]+En/(1+r)其中,P—为评估值Rt—为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为折现率
En—为期末待估建筑物的净值
2-1-1-330N—为收益期的最末期。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各期的预期收益额=单位面积净收益×(1-空置率)×面积
单位面积净收益根据同类房地产单位面积租金,结合委托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得出每平方米年租金,再扣减相应的税金、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后得出。
收益期根据长城大厦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与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孰短原则确定。
折现率按风险累加法综合确定。
3)对于评估基准日后已出售的商品房及车位,以出售价格作为其评估值。
c. 评估结果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289854005.13元,增值137561722.88元,增值率
90.33%。
F. 设备类固定资产
a. 概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1891台(套/张/辆),合计账面原值
68022653.27元,账面净值25713842.00元。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设备类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面价值(元)编号科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原值净值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台(套)26944664794.2319764015.27
2固定资产——车辆辆339169270.733321716.17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台(套/张)158914188588.312628110.56
4减值准备0.00
被评估单位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设备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2-1-1-331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通用设备3-9510.56-31.67
专用设备9-1059.50-10.56
运输工具4-1059.50-23.75被评估单位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非标附墙等施工设备,除主要施工设备外,还包括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及车辆。委估设备主要系国产设备,其原始制造质量较好,购置时间为1995-2024年。浙江三建有专人负责设备维修、保养、管理。
b. 现场调查方法、过程和结果评估人员首先向被评估单位财务部门了解与查核设备的账面价值与构成有关的情况,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情况、主要设备及装置的购建过程、机器设备权属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部门对公司设备管理及分布的情况介绍,向设备管理部门了解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查看主要设备技术档案、运行记录等资料,掌握主要设备的配置情况、技术性能要求等资料数据;与被评估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一起,按照设备的工艺流程、配置情况,制订机器设备勘查计划,落实勘查人员、明确核查重点。
对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评估明细表》
《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进行了抽样勘查,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建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核对,对设备的新旧程度、使用状态、使用环境、防腐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观察,了解了设备的使用、保养、修理、改造等情况,对机器设备所在的整个工作系统、工作环境和工作负荷进行了必要的勘查评价,并将勘查情况作了相应记录。
评估人员通过现场观察,利用机器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的技术档案、运行记录等历史资料,对机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了判断。
经核实,发现:
戴尔电脑、组装电脑等9台设备,合计账面原值51888.56元,账面净值4506.45元,
2-1-1-332实际已报废。
虎霸塔吊、装载机等9台设备,合计账面原值2233010.00元,账面净值29190.02元,无相应实物。
除上述事项外,其余委估设备的账面原值主要由成本构成,整体状况较好,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c. 权属核查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对设备的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经核实,没有发现委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存在权属资料瑕疵情况。
d. 具体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另外,对于报废设备和无实物的设备,将其评估为零;对于已超过经济耐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A.现行购置价
a. 机器设备:通过直接向生产厂家询价、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手册》等资料获得
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必要的真实性、可靠性判断,并与被评估资产进行分析、比较、修正后确定设备现行购置价;对于不能直接获得市场价格信息的设备,则先取得类似规格型号设备的现行购置价,再用规模指数法、价格指数法等方法对其进行调整。
2-1-1-333b. 电脑、空调和其他办公设备等:通过查阅相关报价信息或向销售商询价,以当
前市场价作为现行购置价。
c. 车辆:通过上网查询等资料确定现行购置价。
B.相关费用
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如下:
a. 运杂费运杂费以设备现行购置价为基数,一般情况下,运杂费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机器设备国内运杂费率参考指标,结合设备体积、重量及所处地区交通条件和运输距离评定费率;对现行购置价已包含运费的设备,则不再另计运杂费。
b. 安装调试费
安装调试费以设备现行购置价为基数,根据设备安装调试的具体情况、现场安装的复杂程度和附件及辅材消耗的情况评定费率。对现行购置价内已包含安装调试费的设备或不用安装即可使用的设备,不再另计安装调试费。
一般情况下,安装调试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费率参考指标(见下表),结合实际类似工程的结算资料分析后确定。
序号设备类别费率%序号设备类别费率%
1轻型通用设备0.5-1.014电梯10.0-16.0
2一般机加工设备0.5-2.015变、配电设备8.0-15.0
3大型机加工设备1.0-4.016电气设备6.0-12.0
数控机床和精密加工机
42.0-4.017气体压缩机8.0-14.0
床
5铸造设备3.0-6.018电话总机10.0-15.0
6锻造、冲压设备4.0-8.019检测、试验设备1.0-4.0快装锅炉(以锅炉主机价计
7起重设备4.0-10.02015.0-20.0
算)
8焊接、切割设备0.5-2.021蒸汽锅炉(10吨/时及以下)35.0-45.0
9泵站设备8.0-15.022蒸汽锅炉(20吨/时及以上)30.0-40.0
10制冷、通风设备8.0-12.023热水锅炉25.0-30.0
11集中空调设备5.0-8.024电镀、镀装设备5.0-12.0
2-1-1-334序号设备类别费率%序号设备类别费率%
12冷却塔8.0-12.025热处理设备2.0-5.0
13工业炉窑及冶炼设备10.0-20.026化工工业专用设备6.0-15.0
c. 建设期管理费
建设期管理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专项评价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建设
单位管理费等,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发生情况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标准,并结合相似规模的同类建设项目的管理费用水平,确定被评设备的建设期管理费率。
d. 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指投资资本的机会成本,计息周期按正常建设期,利率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资金视为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
e. 车辆费用车辆的相关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和证照杂费。
C.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现行购置价+相关费用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A.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被评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照现场勘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运行状况、使用环境、工作负荷大小、生产班次、使用效率、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研究,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根据以往设备评估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数据归类,评估公司分类整理并测定了各类设备成新率相关调整系数及调整范围,如下:
设备利用系数 B1 (0.85-1.15)
设备负荷系数 B2 (0.85-1.15)
2-1-1-335设备状况系数 B3 (0.85-1.15)
环境系数 B4 (0.80-1.00)
维修保养系数 B5 (0.85-1.15)
则:综合成新率 K=n/N ×B1×B2×B3×B4×B5×100%
B.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C.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a. 年限法成新率 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b. 行驶里程法成新率 K2=尚可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
c. 理论成新率=min{K1K2}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e. 评估结果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33151440.00元,增值7437598.00元,增值率28.92%。
G.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6658510.69元,系租赁的房屋、办公室、土地和场地。
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租赁合同的条款、租赁期限及租金、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等,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房屋、办公室、土地和场地的租金与市场租金接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1-1-336使用权资产评估价值为6658510.69元。
H.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a. 概况
*基本情况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25729903.23元,其中账面余额25729903.23元,减值准备0.00元。
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1宗,土地面积2897.37平方米(证载面积5395.00平方米),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另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还包括浙北分公司大都名苑、海盐恒大滨海御府、上东国际小区、嘉兴市融通商务中心的38个车位。
*核实情况
浙江三建对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摊销及减值准备的计量采用如下会计政策:
土地使用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按4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评估人员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企业其他财务记录,核实了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入账价值和摊销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及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对,权证登记的权属人为浙江三建。经核实,除位于嘉兴市融通商务中心及海盐恒大滨海御府的23个车位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以外,没有发现其他委估土地使用权及车位存在权属资料瑕疵情况,浙江三建提供相关合同等资料,承诺上述未办证车位属其所有。
在核实产权归属和账面记录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现场勘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着重核实了土地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性质等状况,对土地的登记状况、权利状况、利用状况进行了核对,对其实际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状况)也认真进行了核实调查,并作了必要的记录。
*核实结果
经评估人员核实,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各宗地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2-1-1-337宗地基本情况表
列入无形资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产科目的土其他权利权证号土地位置权利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平方米)地面积(平限制方米)
浙(2018)杭州市上城区雷霆2055年10月不动产权第出让5395.002897.37无路60号10日
0264867号
地面附着物概况表建筑物面积(平宗地名称建筑物项数土地实际开发程度
方米)
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64867号114531.15五通一平
b. 评估方法
委估土地使用权系长城大厦所占的土地,长城大厦的办公用房整体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故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已包含在房产的价值中,故此处将其评估为零。
另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中账面包含的38个车位,其评估价值已在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中进行了评估,故此处将其评估为零。
c. 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7454921.52元,评估价值为0.00元,减值率100.00%。
I.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a. 概况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766074.07元,包括工匠智能化管理及评价平台系统、广联达招采平台等外购软件的摊余额。
列入评估范围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242项专利权和4项软件著作权,其中共有软件著作权4项。
对于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合同、账簿、原始凭证等,了解了软件的使用情况及其他费用发生情况,并对其摊销情况进行了复核,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
对于浙江三建及其全资子公司富厦工程公司申报的账外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查阅
2-1-1-338了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了解了使用情况,未发现与企业申报不符的情况。
b. 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委估资产具体情况和评估所能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采用下列方法评估:
1)对外购的工匠智能化管理及评价平台系统、广联达招采平台等软件,经核其原
始发生额正常,摊销合理,经了解其现行市场价格与账面摊余额接近,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2)对于浙江三建及其全资子公司富厦工程公司申报的账外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
由于其历史成本一次性计入损益而无账面价值。经浙江三建及富厦工程公司统计,委估账外无形资产均在日常施工中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对于各项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即考虑无形资产的现行研发成本加上适当的利润及申请费用并扣减相应一定的贬值额计算评估值。
c. 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13620014.07元,评估增值11853940.00元,增值率671.20%。
J.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2075782.50元,包括装修费用、改造款等的摊余额,浙江三建按三年摊销。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和原始凭证,检查了各项费用尚存的价值与权利。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项装修费用、信息中心改造款和安装公司卫生间改造款等已在房屋建筑物价值评估时予以考虑,故此处评估值为零;防水公司燕子里维修款项目经复核原始发生额正确,浙江三建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价值或权利(受益期为三年),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价值为129111.85元,评估减值1946670.65元,减值率为
93.78%。
2-1-1-339K.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246197412.53元,包括被评估单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和租赁负债产生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经核实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了解了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形成原因、预计转回期限等情况,查阅了原始入账凭证,了解其计算过程,确认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经核实,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产生的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根据上述科目余额评估减值金额结合企业未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该类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
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外,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246197412.53元。
L.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28955872.43元,其中账面余额132174621.82元,减值准备3218749.39元,包括工程款和质保金。经核实相关资料和账面记录等,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减值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减值损失,其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同时将浙江三建按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28955872.43元,与其账面余额相比评估减值
3218749.39元,减值率为2.44%。
(3)负债的评估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
2-1-1-340债,以及租赁负债、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非流动负债。通过核对明细账与
总账的一致性、对金额较大的发放函证、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除专项应付款外各项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专项应付款期后已无需支付,将其评估为零。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价值15000000.00元,均系保证借款,由浙江建投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了解借款条件、期限,通过查阅账簿、记账凭证等了解借款、还款、逾期情况,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借款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借款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的借款利息按月(每月20日)支付,该借款截至评估基准日应计的利息已足额缴纳。经核该项借款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价值。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15000000.00元。
2、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10260664127.01元,包括应付的货款、工程款、劳务费等。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对未收到回函的样本项目,评估人员采用替代程序审核了债务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10260664127.01元。
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215610317.91元,均为预收的工程款。
评估人员查阅了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内容和期后提供资产或偿还款项的情
2-1-1-341况;检查对方是否根据合同、协议支付款项,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对账龄较长的款项,关注是否已具备确认收入的条件。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期后均需正常结算,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215610317.91元。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17774462.24元,包括应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7681143.00元、职工福利93319.24元。
评估人员检查了浙江三建的劳动工资和奖励制度,查阅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复核浙江三建计提依据,并检查支用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项目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17774462.24元。
5、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42489898.31元。
评估人员取得相应申报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复核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交情况,并了解期后税款缴纳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评估人员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核实无误,各项税费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42489898.31元。
6、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
应付股利账面价值341555.92元。评估人员查阅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相关股利分配文件,复核相关账务处理。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项股利应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评估值。应付股利评估值为341555.92元。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1968895399.38元,包括应付的押金保证金、项目垫资款、应付暂收款等。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
2-1-1-342况,了解了审计机构对同一基准日余额函证的情况,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和账面记录的合理性,对未收到回函的样本项目,评估人员采用替代程序审核了债务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其他应付款评估价值为1968895399.38元。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2990253.83元,系应付办公楼租金一年以内的租赁负债。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记账凭证及明细账进行了核实。经核无误,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价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2990253.83元。
8、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832373339.47元,系待转销项税额。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各款项均需支付,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价值为832373339.47元。
9、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2681290.12元,包括租赁付款额2812939.33元和未确认融资费用131649.21元。为应付杭州爵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锦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楼租金一年以上部分。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文件、记账凭证及明细账进行了核实。
经核无误,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价值。
租赁负债评估价值为2681290.12元。
10、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账面价值483361.45元,系浙江三建收到的杭州市财政局下发的科技经费和财政扶持资金的摊余额。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文件、会计记录进行核实,并了解期后实际支付情况。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经核实,上述款项期后属递延收益性质无需支付,本次评估为零。
专项应付款评估值为0.00元,评估减值483361.45元,减值率为100%。
2-1-1-34311、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1664627.67元,主要为浙江三建租入的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负债。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因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在确认企业所得税中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不同所引起的纳税
暂时性差异形成的负债,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1664627.67元。
(4)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假设基础上,浙江三建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14669398905.43元,评估价值15037186129.84元,评估增值
367787224.41元,增值率为2.51%。
负债账面价值13360968633.31元,评估价值13360485271.86元,评估减值
483361.45元,减值率为0.004%。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308430272.12元,评估价值1676700857.98元,与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1308430272.12元相比,评估增值
368270585.86元,增值率为28.15%;与合并报表口径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
价值1391507019.66元相比,评估增值285193838.32元,增值率为20.5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13367971719.0113367270422.71-701296.30-0.01
二、非流动资产1301427186.421669915707.13368488520.7128.31
其中:长期应收款87157985.9787157985.97
长期股权投资519443058.08598787479.8979344421.8115.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7095443.9070903464.5723808020.6750.55
投资性房地产66616000.48194500410.00127884409.52191.97
固定资产178006124.25323005445.13144999320.8881.46
2-1-1-34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使用权资产6658510.696658510.69
无形资产19220995.5913620014.07-5600981.52-29.14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
17454921.520.00-17454921.52-100.00
用权
无形资产—其他无
1766074.0713620014.0711853940.00671.20
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2075782.50129111.85-1946670.65-93.78
递延所得税资产246197412.53246197412.53
其他非流动资产128955872.43128955872.43
资产总计14669398905.4315037186129.84367787224.412.51
三、流动负债13356139354.0713356139354.07
四、非流动负债4829279.244345917.79-483361.45-10.01
负债合计13360968633.3113360485271.86-483361.45-0.004
股东全部权益1308430272.121676700857.98368270585.8628.15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A. 流动资产评估减值 701296.30 元,减值率为 0.01%,系将预付款项科目中发票未到而挂账的费用款项评估为零所致。
B.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79344421.81 元,增值率为 15.27%,主要原因包括:
*浙江三建对投资长城物资公司、三建保亭公司和缙云三建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经营业绩较好,留存收益较多导致其评估价值高于账面成本;
*被投资单位浙南工程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财务折旧年限较短,相应房屋及车位的现行市场价格高于其账面净值;*本次对天地设计院采用收益法评估,该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评估价值高于其股东权益账面价值。
C.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增值 23808020.67 元,增值率为 50.55%,主要原因系被投资单位浙建商贸物流公司、浙建云采公司和浙建物资公司等经营业绩较好,留存收益较多所致。
D.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127884409.52 元,增值率为 191.97%,主要系由于委估房屋原始建造成本较低,且其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低,另加上近些年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房价、地价价格及租金不断上涨所致。
E.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37561722.88 元,增值率为 90.33%,主要系由于
2-1-1-345近些年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房价不断上涨,且长城大厦等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建筑物
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中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所致。
F.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7437598.00 元,增值率为 28.92%,主要系部分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大于其财务折旧年限所致。
G.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减值 17454921.52 元,减值率为 100.00%,主要系由于其评估价值已包含对应的房屋或车位中,评估为零所致。
H.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11853940.00 元,增值率为 671.20%,主要系将账外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所致。
I.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减值 1946670.65 元,减值率为 93.78%,系因各项装修费用已在房屋建筑物评估时予以考虑,此处评估值为零所致。
J. 专项应付款评估减值 483361.45 元,减值率为 100%,系浙江三建收到的科技经费和财政扶持资金期后实际无需支付,故将其评估为零所致。
4、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价值和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确定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n CFF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 t + Pn * (1+ r )
-n
t nt=1(1+ rt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2-1-1-346CFF
t ——第 t 年的企业现金流
r——折现率
t——未来的第 t 年
P
n ——第 n 年以后的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 CFF=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2)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法对被评估单位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和被评估单位自身发展的情况,根据评估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取约5年(即至2029年末)作为分割点较为适宜。
(3)评估过程
1)未来收益的确定
A. 生产经营模式与收益主体、口径的相关性本次评估采用浙江三建母公司报表口径进行收益预测。
浙江三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富厦工程公司、浙南工程公司、长城物资
公司、天地设计院、三建保亭公司和缙云三建公司。其中对于富厦工程公司和浙南工程公司,其主营业务转型时间较短,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预测时不考虑其相关收益;对于长城物资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浙江三建内部的钢材采购和销售业务,近年来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状态,考虑到浙江三建向其采购的钢材基本均为市场价,采用母公司口径预测能够合理反映成本及毛利率情况,故不考虑长城物资公司的相关收益;对于天地设计院,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主要市场集中在江苏,经营团队及业务较为独立,本次对该公司单独进行盈利预测,故整体预测时不考虑其相关收益;对于三建保亭公司和缙云三建公司均为 PPP 项目的 SPV 公司,相关项目目前均已完工,未来按投资协议向相关政府单位收取相关回购款项,且在运营期
2-1-1-347结束后将无偿移交资产,因此预测时不考虑其相关收益。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浙江三建母公司报表口径进行盈利预测,对于列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下属各子公司,本次评估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B.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预测
a. 营业收入的预测
*建筑施工业务收入
综合考虑市场、行业及浙江三建自身的情况,预计浙江三建2024年9-12月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相比2024年1-8月基本保持稳定。随着新签合同的回升,建筑施工收入预计未来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但随着浙江三建的收入规模的扩大,以及行业整体趋势的影响,浙江三建2026年及以后各年预计收入增长率将略有下降。综上,浙江三建建筑工程施工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建筑工程施工
360837.101125811.751159586.101182777.821200519.491212524.681212524.68
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浙江三建建筑施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包括房屋租赁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
对于房屋租赁业务,预测时以浙江三建基准日时的房屋出租情况为基础,根据合同相关约定,适当考虑一定幅度的租金增长后计算得出。
对于其他收入,主要系材料销售、编标费等,由于其与建筑施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预测时以历史相关收入为基础,结合建筑施工业务的增长速度后计算得出。
*营业收入预测结果
浙江三建未来营业收入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年度/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建筑施工
360837.101125811.751159586.101182777.821200519.491212524.681212524.68
业务房屋租赁
705.561965.671869.021741.551761.231777.101777.10
业务
其他收入587.421832.761887.751925.501954.381973.931973.93
2-1-1-3482024年2030年
年度/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营业收入
362130.081129610.181163342.871186444.871204235.101216275.711216275.71
合计
b. 营业成本和毛利率的预测
*建筑施工业务成本
评估人员对浙江三建现有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情况进行了分析,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行业竞争情况、同行业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企业的经营规划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对毛利率进行合理预测。最后,根据预测各年度的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率情况,计算得出营业成本。
*房屋租赁业务成本
房屋租赁业务成本均系现有出租房地产的折旧摊销,由于近年来浙江三建的现有出租房地产变动较小,故以预测的现有出租房地产的折旧摊销金额作为租赁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主要系零星的材料销售成本、编标成本等。由于该类业务不稳定,且金额较小,故本次预测以2023年、2024年1-8月的平均毛利水平作为预测期毛利率,结合预测的收入计算相应的成本。
*营业成本和毛利率预测结果
浙江三建未来各项业务的营业成本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收入360837.101125811.751159586.101182777.821200519.491212524.681212524.68建筑施
成本345034.361075754.491107924.001130029.791146926.701158395.961158395.96工业务
毛利率4.38%4.45%4.46%4.46%4.46%4.46%4.46%
收入705.561965.671869.021741.551761.231777.101777.10房屋租
成本164.68494.05494.05492.02491.01419.28419.28赁业务
毛利率76.66%74.87%73.57%71.75%72.12%76.41%76.41%
收入587.421832.761887.751925.501954.381973.931973.93其他业
成本412.881375.421416.681445.011466.691481.361481.36务
毛利率29.71%24.95%24.95%24.95%24.95%24.95%24.95%
2-1-1-349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收入362130.081129610.181163342.871186444.871204235.101216275.711216275.71
合计成本345611.931077623.961109834.741131966.831148884.391160296.601160296.60
毛利率4.56%4.60%4.60%4.59%4.60%4.60%4.60%
c. 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浙江三建的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以及车船使用税等。
未来各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预测时按照各期
应交流转税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确定。流转税中,应交增值税金额按照历史应交增值税占收入的比重乘以预测期各年的收入计算得出。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按照公司当前房产和土地的现状,结合相应税率计算得出。
印花税和其他税费金额较小,根据未来生产经营需要进行预测。
未来各年税金及附加的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税金及附加970.382796.322857.882892.692933.622961.642961.64
占收入比例0.27%0.25%0.25%0.24%0.24%0.24%0.24%
d. 期间费用的预测浙江三建不发生销售费用,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
*管理费用的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租赁费、中介机构
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未来各期职工薪酬以历史水平为基础,考虑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需要增加的管理人员数量以及人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两方面的因素后计算得出。
折旧和摊销系公司现有的及拟新增和更新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现状及拟新增和更新
2-1-1-350的规模计算得出。
租赁费按目前租赁水平考虑每年小幅增长。
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中介机构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平均水平。
未来各年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管理费用7397.6720315.6221185.7021861.3822534.5822870.0222870.02
占收入比例2.04%1.80%1.82%1.84%1.87%1.88%1.88%
*研发费用的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研发材料、折旧摊销费及其他费用组成。根据研发费用的性质,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进行了预测。
研发人员薪酬由各年参与研发课题的人员薪酬组成,由于各年参与不同研发课题的人员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其与收入规模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因此未来各期职工薪酬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水平。
折旧和摊销系公司现有的及拟新增和更新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根据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现状及拟新增和更新的规模计算得出。
对于研发材料和其他费用的预测,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平均水平。
未来各年研发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研发费用2270.037081.017292.477437.297548.807624.287624.28
占收入比例0.63%0.63%0.63%0.63%0.63%0.63%0.63%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的预测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和其他等组成。
对未来各年利息收入,根据预测得到的未来各年平均最低现金保有量余额与基准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得到。
2-1-1-351经评估人员分析及与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浙江三建的手续费和其他支
出与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本次对未来手续费及其他支出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比例参考历史平均水平。
故对未来各年的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财务费用(不含-28.54-95.69-98.58-100.58-102.14-103.20-103.20利息支出)
占收入比例-0.01%-0.01%-0.01%-0.01%-0.01%-0.01%-0.01%
d.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预测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存货
呆滞损毁以及减值等导致的损失。预测时,结合浙江三建历史年度的损失发生情况,按照各年收入的一定比例预估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2824.61-8810.96-9074.07-9254.27-9393.03-9486.95-9486.95
e. 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预测
浙江三建历史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资产处置收益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等,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捐赠支出及罚款和滞纳金等,上述各项由于未来不确定性强,无法合理预计,因此预测时不予考虑。
f. 投资收益的预测浙江三建的投资收益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本次收益法测算时,浙江三建对下属控股和非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因此,本次预测中不再考虑各项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g. 所得税费用
本次所得税费用预测,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2-1-1-352所得税费用=(息税前利润+纳税调整事项)×当年所得税税率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
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
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事项主要考虑业务招待费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浙江三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未来各年的所得税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所得税费用432.802214.542212.692175.212136.052148.962148.96
h. 息前税后利润的预测
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
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
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362130.081129610.181163342.871186444.871204235.101216275.711216275.71
减:营业成本345611.931077623.961109834.741131966.831148884.391160296.601160296.60
税金及附加970.382796.322857.882892.692933.622961.642961.6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397.6720315.6221185.7021861.3822534.5822870.0222870.02
研发费用2270.037081.017292.477437.297548.807624.287624.28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28.54-95.69-98.58-100.58-102.14-103.20-103.20
出)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2824.61-8810.96-9074.07-9254.27-9393.03-9486.95-9486.95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3084.0013078.0013196.5913132.9913042.8213139.4213139.42
加:营业外收入-------
2-1-1-353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3084.0013078.0013196.5913132.9913042.8213139.4213139.42
减:所得税费用432.802214.542212.692175.212136.052148.962148.96
四、息前税后利润2651.2010863.4610983.9010957.7810906.7710990.4610990.46
i. 折旧摊销的预测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存量资产)按企业会计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
定资产(增量资产),按完工或购入年份的中期作为转固定资产日期开始计提折旧。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无形资产的摊销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等摊销,预测时按照账面原值根据企业摊销方法进行了测算。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主要为装修费等其他项目的摊销,预测时按照尚余摊销价值根据企业摊销方法进行了测算。
对于预测期末年以及永续期的折旧摊销,按年金化金额处理。
未来各期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折旧摊销550.511752.101645.331558.131381.201226.161226.16
j. 资本性支出的预测资本性支出包括追加投资支出和更新支出。
追加投资主要系为满足扩大经营所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包括浙江三建信息化改造和提升等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划进行预测。
更新支出是指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而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存量的更新支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更新支出等。对于预测期内需要更新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和长期
待摊费用,评估人员经过与公司管理层和资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按照企业现有设备状况和生产能力对以后可预知的年度进行了更新测算,形成各年资本性支出。
2-1-1-354永续期和预测期末年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的更新支出以年金化金额确定。
综上所述,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追加投资187.920.000.000.000.000.000.00
更新支出626.33425.83343.19428.30329.69828.56828.56
资本性支出合计814.24425.83343.19428.30329.69828.56828.56
k. 营运资金增减额的预测营运资金为流动资产减去不含付息债务的流动负债。
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变化,企业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货币资金(含账列其他应收款的浙建集团公司资金池金额)、应收款项目、存货、其他流
动资产项目和应付款项目、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的变动上。
评估人员在分析浙江三建以往年度上述项目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关系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的指标比例,以此计算企业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从而得到企业各年营运资金的增减额。其中,最低现金保有量按照一定月数的付现成本计算。
营运资金补充金额等于当年所需的营运资金金额减去上一年的营运资金金额。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金额为企业未来所需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减去经营性流动负债后的余额。
由于2029年以后企业经营规模保持不变,所需的营运资金与上一年度相同,即
2030年及以后年度营运资金补充的金额均为零。
另外,浙江三建资产负债率过高,导致企业的财务风险不断增大。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浙江三建为了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结构调整,需要切实降低杠杆率和负债水平,确保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历史财务数据分析和管理层访谈情况,浙江三建随着规模的变动、经营策略的完善、资产负债率的改善,上述比例会小幅波动,因此本次预测在前两年平均的基础上,未来考虑一定比例营运资金的增加,降低应付款项的比例,再用预测比例乘以未来对应年份预测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得出未来各年的营运资
2-1-1-355金增加额。
以上述预测比例乘以未来对应年份预测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得出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增加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30年
项目基准日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及以后最低现金
88940.3688733.8696693.4599608.65101609.33103172.21104226.22104226.22
保有量货币资金中
5343.224178.734345.734475.514564.384632.824679.144679.14
受限款项
应收款项目1068526.30958502.33996809.751026576.721046962.781062661.531073286.611073286.61其他流动
60306.3359533.0749654.1940453.2035047.3032295.2132420.3532420.35
资产项目
存货3712.574437.584570.224661.364731.034778.024437.584437.58
流动资产合计1126803.741151940.701175684.301192845.151207492.811219390.351151940.701151940.70
应付款项目1023445.08892247.90917033.58933345.87942902.72951250.25957218.41957218.41
应付职工薪酬1777.452609.392713.392794.492850.222892.822921.552921.55
应交税费4248.994780.254971.295119.755221.425299.715352.705352.70其他应付
97332.2290889.6494522.1397344.7799277.87100766.50101774.02101774.02
款项目
流动负债合计1126803.74990527.181019240.391038604.881050252.231060209.271067266.681067266.68
营运资金100025.03124688.30132700.32137079.42142592.91147283.53152123.67152123.67
营运资金的变动/24663.278012.014379.105513.494690.624840.130.00
l. 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因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因此还需对明确的预测期后的永续年份的企业现金流进行预测。评估假设预测期后年份企业现金流将保持稳定,故预测期后年份的企业收入、成本、费用保持稳定且与2029年的金额相等,考虑到2029年后公司经营稳定,营运资金变动金额为零。采用上述公式计算得出2030年及以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并预计2030年及以后企业每年的现金流基本保持不变,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息前税后利润2651.2010863.4610983.9010957.7810906.7710990.4610990.46
2-1-1-356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加:折旧和摊销550.511752.101645.331558.131381.201226.161226.16
减:资本性支出814.24425.83343.19428.30329.69828.56828.56
减:营运资金增加24663.278012.014379.105513.494690.624840.130.00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22275.804177.727906.946574.127267.666547.9311388.06
2)折现率的确定
A. 折现率计算模型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E D
WACC = Ke * + Kd * ?1-T ?*
E + D E + D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目标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权数采用公司预计资本结构计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 = R f + Beta *ERP + Rc
K
式中: e —权益资本成本;
R
f —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Beta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 —市场的风险溢价;
R
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1-1-357B.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后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无风险报酬率取为2.27%。
*资本结构
本次评估采用公司预计的资本结构。浙江三建评估基准日的付息债务金额较小,且计划于年底还清所有付息债务,预计其未来也基本不需借款,则取其资本结构为零。
* 企业风险系数 Beta
考虑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周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151周的贝塔数据。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的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的 Beta 系数为0.6977。
β ' =β ×?1+ ?1-t ?D/E?
通过公式 l u ? ?
β
(公式中,T 为税率, l 为含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βu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 Beta 系数,D÷E 为资本结构),计算浙江三建带财务杠杆系数的 Beta 系数。
由于浙江三建企业所得税率为25%,资本结构为0%。
故:浙江三建 Beta 系数=0.6977
*计算市场的风险溢价
A.衡量股市 ERP 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
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人员选用沪深300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B.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2014年到2023年。
C.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
2-1-1-358由于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深
300指数的成分股。
D.年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E.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 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 ERP,需要估算计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评估人员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F.估算结论
经上述计算分析调整,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 ERP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59%。
*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方面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经综合分析,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4%。
*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K
A.权益资本成本 e 的计算
Ke = R f + Beta *ERP + Rc
=10.87%
K
B.债务资本成本 d 计算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目标贷款利率3.35%。
C.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E D
WACC = Ke * + Kd * ?1-T ?*
E + D E + D
=10.87%
2-1-1-359(4)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的计算
根据前述公式,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企业自由现金流-22275.804177.727906.946574.127267.666547.9311388.06
折现系数0.98260.91790.82790.74680.67350.60755.5888
折现额-21888.203834.736546.164909.554894.773977.8763645.59企业自由现金流
65920.47
评估值
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存在1项溢余资产、8项非经营性资产和4项非经营性负债。
对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负债)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资产类型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一溢余资产
货币资金/其他
1溢余货币资金61051.6261051.62含其他应收款-资金池
应收款
溢余资产合计61051.6261051.62二非经营性资产
1浙建商贸物流公司股利应收股利1620.001620.00
浙建集团公司等关联方的
2其他应收款51547.7451547.74
往来款
应收账款4570.204570.20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项目相一年内到期的相关项目已完工,实
31237.431237.43
关款项非流动资产际系应收的垫资款
长期应收款8715.808715.80三建保亭公司等的股权投
4长期股权投资51944.3059878.73
资浙建商贸物流公司等的股
5其他权益工具4709.547090.35
权投资
6期后已出售房产及车位固定资产315.76299.82
7闲置房产及车位固定资产7428.938875.93
8无物或报废设备固定资产3.370.00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132093.07143836.00
2-1-1-360序号资产类型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三非经营性负债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
1应付股利34.1634.16
司等的股利富厦工程公司等关联方的
2其他应付款4759.154759.15
往来款
3王建立等的项目垫资款其他应付款94819.1794819.17
杭州市财政局的科技经费
4专项应付款48.340.00
等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99660.8299612.48
3)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付息债务主要为短期借款,按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负债的评估价值确定其价值,付息债务价值为1500.00万元。
4)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采用母公司口径进行盈利,故无需考虑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5)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A.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65920.47+61051.62+143836.00-99612.48
=171195.61万元
B.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171195.61-1500.00-0.00
=169700.00万元(已圆整)
在评估假设基础上,采用收益法评估,浙江三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9700.00万元。
未来年度盈利预测表及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362130.081129610.181163342.871186444.871204235.101216275.711216275.71
减:营业成本345611.931077623.961109834.741131966.831148884.391160296.601160296.60
税金及附加970.382796.322857.882892.692933.622961.642961.64
2-1-1-3612024年2030年
项目\年份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9-12月及以后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397.6720315.6221185.7021861.3822534.5822870.0222870.02
研发费用2270.037081.017292.477437.297548.807624.287624.28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28.54-95.69-98.58-100.58-102.14-103.20-103.20
出)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2824.61-8810.96-9074.07-9254.27-9393.03-9486.95-9486.95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3084.0013078.0013196.5913132.9913042.8213139.4213139.42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息税前利润3084.0013078.0013196.5913132.9913042.8213139.4213139.42
减:所得税费用432.802214.542212.692175.212136.052148.962148.96
四、息前税后利润2651.2010863.4610983.9010957.7810906.7710990.4610990.46
加:折旧摊销550.511752.101645.331558.131381.201226.161226.16
减:资本性支出814.24425.83343.19428.30329.69828.56828.56
减:营运资金补充24663.278012.014379.105513.494690.624840.130.00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22275.804177.727906.946574.127267.666547.9311388.06
折现系数0.98260.91790.82790.74680.67350.60755.5888
六、现金流现值-21888.203834.736546.164909.554894.773977.8763645.59
七、溢余资产价值61051.62
八、非经营性资产价值143836.00
九、非经营性负债价值99612.48
十、企业整体价值171195.61
十一、付息债务1500.00
十二、少数股东权益0.00
十三、股东全部权益
169700.00(已圆整)
价值
`5、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浙江三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1676700857.98元,采
2-1-1-362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1697000000.00元,两者相差20299142.02元,差异率1.21%。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较小。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业务为工程施工,近年来,该行业的市场供需关系、宏观产业政策、政府决策导向等变化较大,且公司的经营受不可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收益法的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更为稳健。因此,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其价值,也更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2)评估结果的选取
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676700857.98元作为浙江三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6、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中基准日各项资产、负债及损益账面数据经天健审计。
本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7、有关说明事项
以下事项并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本次评估利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28日出具
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0772号)。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
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
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在对浙江三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对浙江三建提供的评估对
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除下述事项外,未发现其
2-1-1-363他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
法律权属资料是浙江三建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浙江三建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下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对下述资产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下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浙江三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1)位于嘉兴中山大厦的12个车位(账面原值合计420000.00元,账面净值合计
364897.68元)无法取得权证;
2)位于咸阳陈杨新界的19个商铺(建筑面积合计4375.91平方米,账面原值合计25133400.00元,账面净值合计24529531.80元)及290个车位(账面原值合计
28548000.00元,账面净值合计27869958.90元)无法取得权证;
3)位于金地德圣中心的3个车位(账面原值合计651428.58元,账面净值合计
532809.30元)无法取得权证;
4)位于嘉兴市融通商务中心的5个车位(账面价值合计81270.05元)无法取得权证;
5)位于温州新鹿园小区的27个车位(账面原值合计27000.00元,账面净值合计
26430.00元)无法取得权证;
6)位于成都公园悦府的1套住宅(建筑面积为272.90平方米,账面原值3237365.84元,账面净值3152381.40元)及1个车位(账面原值172951.35元,账面净值168411.17元)尚未取得权证;
7)位于 COCO 香江22幢负2车库的7个车位(账面原值合计256500.00元,账面净值合计255146.22元)无法取得权证;
8)位于海盐恒大滨海御府的18个车位(账面价值合计1228912.83元)无法取得权证。
上述无法取得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由浙江三建相关人员提供,若将来办理权证时的建筑面积发生变化,会对评估价值产生影响,且本次评估时未考虑相关办证费用。
(3)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存在以下对外担保、重大未决诉讼、资产租赁和
资产受限等事项,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其中对租入事项已在“使用权资产”“一
2-1-1-364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科目和收益法评估时作适当考虑,对外出租事项已在“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科目和收益法评估时作适当考虑,其他事项评估时难以考虑:
1)对外担保事项
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浙西产业化公司1741.392019/4/222024/12/31
2)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存在如下重大未决诉讼事项,评估时难以考虑,具体如下:
1)主要起诉或仲裁事项A. 因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配合海盐恒悦置业有限公司在“海盐恒大滨海御府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下通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至少挪用了预售款监管账户2.40亿元款项,在此过程中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监管职责或配合提供并使
用虚假资料,并最终导致公司工程款无资金可支付、无财产可执行,客观上已经给公司造成损失。浙江三建向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2.40亿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B. 因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安徽金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
付“内蒙古华洲药业19000吨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7134.66万元,截至报告出具日,此案尚在一审阶段。
C. 因台州市茂信置业有限公司、台州喜大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台州市路桥区双水路以北、中心大道以西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款,浙江三建向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5464.92万元(一审判决金额),截至报告出具日,此案尚在二审阶段。
2)主要被诉事项蠡县文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浙江三建,要求浙江三建支付“蠡县范蠡鑫城二期御龙湾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质量修复费用5162.00万元,蠡县
2-1-1-365文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3日撤诉。
3)资产租赁事项
A. 资产出租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拥有的用于出租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账列投资性房地产,共43项,其中房屋40项,建筑面积合计24705.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3项,面积合计16057.63平方米,主要分布于杭州雷霆路60号、德圣中心、秋涛路178号、江干区凯旋路69号等地。
B. 资产租入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存在以下资产租入事项:
面积(平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位置租赁期限
方米)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72
1浙江三建655.102022.4.1-2025.3.31
公司号旭弘西北广场19楼宁波锦东投资股份有限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2浙江三建594.852024.4.9-2027.4.8
公司100号华商大厦11楼杭州爵优实业投资有限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280
3浙江三建1137.002022.5.6-2028.6.9
公司号6层杭州爵优实业投资有限杭州市清江路280号近江集团大
4浙江三建/2022.6.10-2028.6.9
公司厦停车位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32021.10.20-2024.10.19
5金源地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三建595.00号(期后拟续签)
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经济开发2023.10.22-2024.10.21
6智煜浙江三建188.00
区苏州路8号10幢-B (期后拟续签)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芜湖市皖芜湖前湾园区运营管理
7浙江三建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楚江大544.702023.10.10-2026.10.9
有限公司
道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A区6层浙江启德新材料有限公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利华路633
8浙江三建2462.182022.6.1-2025.5.31
司号江南风尚铭楼8、9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家岭国
杭州之江度假区陈浩工2023.11.23-2024.11.22
9浙江三建道320南侧空闲地5333.33
程机械设备租赁部(期后拟续签)(拆迁板块)饶市信州区饶商总部基地7号楼
10倪青华浙江三建190.472023.3.10-2026.3.10
14楼1401室
杭州运河集团资产管理2022.10.12-2024.10.11
11 浙江三建 运河新城GS1001-23地块 4843.00
有限公司(期后拟续签)
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 望江单元5C0404-B1/B2-16地块
12浙江三建1444.002022.12.2-2025.6.30
资集团有限公司东面部分
海南汇商云科技产业服 海口市国兴大道15A全球贸易之
13浙江三建186.002024.7.8-2025.7.7
务有限公司窗1108浙江益彰文化创意发展
14浙江三建杭州市秋涛路178号长城文创园545.46暂未签订租赁合同
有限公司
15 潘建波 浙江三建 温州市瓯海总部经济园C3楼9层 887.70 2024.1.1-2024.12.31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
16浙江三建彭镇国芯大道228号4栋4楼689.642023.7.20-2024.9.30
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 温州市中汇路81号园区C3栋地 2023.10.27-2024.10.26
17浙江三建22.00
瓯海总部经济园业主委下室负一层(期后拟续签)2-1-1-366面积(平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位置租赁期限
方米)员会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2023.1228-2024.12.28
18陈建静浙江三建89.39
蓝庭锦园3幢201室(期后拟续签)
4)资产受限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2个账户中合计1307525.47元,系银行监管款;
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
行2个账户中合计34025040.11元,系诉讼事项冻结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雄镇楼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等3个账户中合
计12643726.35元,系业务冻结款;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户中
44000.00 元,系 ETC 冻结款。
浙江三建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重大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或租赁事项。
(4)根据浙江三建2024年10月22日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浙江三建分配股利78012537.73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
(5)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三建存在以下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依据
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521918158.92363556379.5169.66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海盐恒悦置业有限公司215671970.72140268328.4565.04预计存在收回风险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
71695859.0555641226.8377.61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公司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32424013.5932314846.9199.66预计存在收回风险
小计841710002.28591780781.7070.31
根据浙江三建公司提供的相关说明和法律意见书,各款项计提的坏账损失较为充分,故评估时按经核实的账面原值减去预计坏账损失作为各款项的评估值。
(6)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
2-1-1-367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
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7)本次评估中对已查明的资产盘亏、报废,无需支付的负债等作评估增减值处理,浙江三建若需账务处理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
(8)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9)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
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的折价。
(10)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人
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11)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
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
整性、真实性负责。
(12)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的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组事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作出如下说明:
“1、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2-1-1-368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相关专业评估资质要求,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备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
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其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发展趋势,并2-1-1-369分析了其各自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
并参考各自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报告期经营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和“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经营许可、税收优惠
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及现有市场情况对
未来进行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交易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经营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正
常发展变化,上述方面的变化不会明显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的准确性。
对于未来标的公司可能出现的政策、宏观环境和经营等方面的不利变化,上市公司将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经营与发展的稳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运用自身在建筑业的深厚积累,积极推进标的公司核心优势的持续提升,加强标的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报告期内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对评估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取决于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不直接受标的公司收入、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变动影响,故本次未进行敏感性分析。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均属于建筑业,在业务发展方面具有一定协同效应。但由于本次重组的协同效应难以准确量化,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评估未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
(六)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定价系基于资产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结合评估基
2-1-1-370准日后各标的公司的分红情况,由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江一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68327.40万元,浙江二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218385.55万元,浙江三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67670.09万元。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评估值为133841.32万元,扣除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5523.29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128318.03万元。
2、本次交易定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比较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业务,本次交易选取业务相近的同行业A 股上市公司,并剔除最近两年亏损的公司,作为标的公司估值的可比公司。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代码公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2761.SZ 浙江建投 20.98 1.04
600170.SH 上海建工 11.29 0.39
601789.SH 宁波建工 11.58 0.79
601668.SH 中国建筑 4.13 0.50
600502.SH 安徽建工 4.54 0.50
600248.SH 陕建股份 3.28 0.49
最大值20.981.04
平均数9.300.62
中位数7.920.50
最小值3.280.39
浙江一建10.871.16
浙江二建7.161.11
浙江三建10.431.20
平均数9.491.16
中位数10.431.16
数据来源:iFind 资讯
注1:可比公司市盈率=截至2024年8月31日总市值/最近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可比公司市净率=截至2024年8月31日总市值/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市盈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与中位数,处于可比公司最高值和最低值之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市盈率平均数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
2-1-1-371接近。标的公司的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与中位数,主要系标的公司的评
估价值最终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确定,反映了其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下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存在一定增值,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值则受到二级市场短期波动的影响,因此存在一定差异。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具有一定合理性、公允性。
3、本次交易定价与同行业可比交易估值比较
经检索公开市场案例,近年来已完成的 A 股上市公司收购建筑业标的的资产重组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如下:
市盈率市净率交易完成时间上市公司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增值率
(倍)(倍)康欣新材
2023/5/5青山绿建51%股权2022/8/310.00%36.341.00
(600076.SH)
粤水电广东建工集团100%股
2023/1/92021/12/31107.08%10.992.07
(002060.SZ) 权
四川路桥高路建筑100.00%股权2021/9/302.39%21.021.02
2022/11/18
(600039.SH) 交建集团 95%股权 2021/9/30 140.02% 22.61 2.40
最大值140.02%36.342.40
平均值62.37%22.741.62
中位数54.74%21.811.55
最小值0.00%10.991.00
浙江一建15.54%10.871.16
浙江二建10.72%7.161.11
浙江三建20.50%10.431.20
平均值15.59%9.491.16
中位数15.54%10.431.16
数据来源:iFind 资讯,上市公司公告注1:市盈率=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前最近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其中康欣新材收购青山绿建51%股权的交易因未披露标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因此用
2022年1-8月净利润年化处理
注2:市净率=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市净率低于可比交易的平均数和中位数,处于可比交易区间范围内,未存在实质差异。本次标的资产的市盈率低于可比交易的平均数与中位数。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具有一定合理性、公允性。
4、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2-1-1-372告之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交易均价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80%(元/股)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8.977.18
2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8.486.78
3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8.817.05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上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的本次
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7.18元/股。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是在充分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上市公司股票估值水平,并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浙江一建向股东现金分红1656.99万元;浙江二建向股东现金分红1933.15万元,浙江三建向股东分红1933.15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评估值为133841.32万元,扣除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5523.29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128318.03万元。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及其合理性分析
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54383.04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评估值为133841.32万元,与交易作价128318.03万元之间的差异系由于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后向股东现金分红5523.29万元所致,具有合理性。
2-1-1-373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重组事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相关专业评估资质要求,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备合理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1-1-374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或其授权主体备案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截至协议签署之日,经初步评估,浙江一建13.05%股权的预估值约为38515.86万元[国新建源基金实缴出资占浙江一建实收资本的比例为22.74%,该预估值在浙江一建整体预估值的基础上按实缴出资比例计算,对应标的资产转让价款预计约为
36858.87万元;浙江二建24.73%股权的预估值约为53871.63万元,对应标的资产转
让价款预计约为51938.48万元;浙江三建24.78%股权的预估值约为41438.45万元,对应标的资产转让价款预计约为39505.30万元。
各方确认上述标的资产预估值已包含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标的公司已对该等未分配利润实施分配,上述标的资产预计转让价款已相应调整。最终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待评估结果确定后,由双方进一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三)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国新建源基金支付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份种类及面值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2-1-1-375(3)发行对象国新建源基金。
(4)认购方式国新建源基金以其持有标的资产认购浙江建投向其发行的股份。
(5)定价基准日浙江建投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而召开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6)发行价格
7.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浙江建投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7)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向国新建源基金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发行股数应当为整数。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认购股份数量为非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国新建源基金同意豁免浙江建投支付。
根据标的资产暂定转让价款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计算,本次浙江建投向国新建源基金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暂定为 178694497 股。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在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确定后,由协议双方另行按照上述计算方式,并进一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若浙江建投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8)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2-1-1-376(9)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浙江建投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锁定期安排国新建源基金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浙江建投股票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承诺的期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锁定期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标的资产交割
协议生效后六十(60)日内,协议双方应当共同协助标的公司将标的资产,即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13.05%的股权、浙江二建24.73%的股权、浙江三建24.78%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浙江建投名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新增股份交割
浙江建投应当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六十(60)日内,根据协议约定完成(若因监管要求等不可抗力原因可协商顺延)向国新建源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就国新建源基金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认购的浙江建投全
部新增股份所支付的认购对价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向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至国新建源基金名下的手续。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各标的股权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双方同意,过渡期间标的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归浙江建投享有或承担。鉴于目前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若在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确定及评估工作完成后,前述过渡期间损益安排与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意见不相符,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1-1-377(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鉴于标的资产性质为公司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法人地位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债权债务转移和人员安排事宜,亦不影响标的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及劳动关系的有效性。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协议项下双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违约责任和保密条款自协议签署之日即生效,其他条款于以下先决条件均满足之日生效:
(1)国新建源基金的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已经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审
议批准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2.2条约定确定的标的资产转让价款;
(2)浙江建投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国家出资企业正式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4)深交所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审核通过;
(5)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同意注册;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本次交易所需取得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有)。
(八)违约责任条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后,双方应遵照执行,并积极努力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的满足和成就创造条件。若出现前述条件不能在可预计的合理期限内实现或满足的情形,双方应友好协商,在继续共同推进本次交易达成的原则和目标下,在不实质改变本次交易对价或不实质影响本次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前提下,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修改、调整、补充、完善,尽最大努力以使前述目标获得实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双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违约责任和保密条款自
协议签署之日即生效,其他条款于先决条件均满足之日生效。协议相关条款生效后,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或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均构成违约。
2-1-1-378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就其违约行为向协议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守约方的要求在合理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协议、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避免歧义,协议项下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2025年1月22日,上市公司与国新建源基金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根据坤元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
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各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结合评估基准日后各标的公司的分红情况,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为128318.03万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浙江建投向国新建源基金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发行股数应当为整数。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认购股份数量为非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国新建源基金同意豁免浙江建投支付。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18元/股。
因此,基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以及上述发行价格,本次浙江建投向国新建源基金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178715918股。
若浙江建投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浙江建投向国新建源基金发行股份的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2-1-1-379(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各标的股权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双方同意,过渡期间标的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归浙江建投享有或承担。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首日起生效: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双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终止或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亦随之自动终止。
(六)其他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不一致的,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三、股份认购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市公司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国资运营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标的、认购金额及认购方式
1、认购标的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的认购标的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的 A 股普通股
2、认购金额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认购金额将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确定后,由协议双方另
2-1-1-380行协商确定,并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3、认购方式
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同意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同意按照最终确定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首
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8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62674094股。
具体认购的股份数量将在认购金额确定后,由协议双方另行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如遇尾数,则向下取整),并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的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应作相应调整。若监管部门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应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价格范围内确定新的发行价格,双方应在此价格基础上协商新的认购合同或补充合同。
(四)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所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登记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就本次认购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上述关于限售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不相符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认购款项的支付
《股份认购协议》生效后,上市公司将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出《缴款通知书》”,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应按该《缴款通知书》确定的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该通
2-1-1-381知书发出之日起第10日)将认购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六)协议成立与生效
《股份认购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后成立,《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双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保密义务条款自协议签署之日即生效,其他条款于以下先决条件均满足之日生效:
(1)浙江建投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且浙江建投的股
东大会批准国资运营公司豁免以要约方式增持浙江建投的股份(如需);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国家出资企业正式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深交所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审核通过;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同意注册;
(5)本次交易所需取得的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
(七)违约责任
《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事件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基于协议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补充协议、备忘录、单方承诺的,或在协议下的承诺与保证事项有重大不实的或存在虚假陈述的,均构成其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由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能满足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按协议的约定完成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如出现上述情形的,《股份认购协议》自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自动解除。
因一方的违约致使另一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2025年1月22日,上市公司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国资运营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1-1-382(二)认购金额与认购数量
根据坤元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
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各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结合评估基准日后各标的公司的分红情况,浙江建投与国新建源基金一致同意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合计为128318.03万元。
根据上述标的资产转让价格,经友好协商,国资运营公司与浙江建投一致同意国资运营公司认购浙江建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国资运营公司认购浙江建投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62674094股。
若浙江建投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国资运营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及认购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若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浙江建投应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价格范围内确定新的发行价格,双方应在此价格基础上协商新的认购合同或补充合同。
若监管部门最终同意注册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少于浙江建投申请
的股份数量,浙江建投有权按照最终同意注册的数量对国资运营公司的认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减。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首日起生效:1、《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双方已签
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终止或解除《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亦随之自动终止。
(四)其他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适用《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不一致的,以《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2-1-1-383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浙江一建、浙江二建和浙江三建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是上市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重要经营主体。建筑施工业务亦为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均属于“E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着密切关系。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数据,2017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6%以上,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等一系列支持建筑行业的产业政策,引领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环境保护报批事项,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报告期内,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二建
24.73%股权、浙江三建24.78%股权,不涉及新增用地,不直接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事项。报告期内,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1-1-384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若干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不涉及相关反垄断申报标准,无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机构申报,不存在违反国家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的注册地点、主要办公地点均
在我国境内;标的公司的注册地点、主要经营地点均在我国境内。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事项或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78715918股,本次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260498857股,若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23172951股,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且社会公众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仍将符合《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要求。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所载明的、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2-1-1-385次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国新建源基金持有的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二建
24.73%股权、浙江三建24.78%股权。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根据标的公司工商登
记资料及国新建源基金出具的承诺,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营体系,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2-1-1-386公司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国资运营公司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国资运营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健已对上市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2-1-1-387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
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等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是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建筑施工板块的重要经营主体。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增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力,提升标的公司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亦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的战略布局和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强化在建筑施工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前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后的同业竞争具体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1-1-3883、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事宜制定了相关规定并有效执行。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充分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国新建源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国新建源基金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有效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二建24.73%股权、浙江三建
24.78%股权,该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
履行的情形下,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解答的要求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在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同时,向国资运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5000万元,未超过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及价格将按照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募集配套资
2-1-1-389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
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25%。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解答的要求。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国新建源基金,已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详见“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特定对象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认购股份的特定对象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前款规定的特定对象还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
2-1-1-390要约”。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国新建源基金。若按照本次交易拟向国新建源基金发行股份数量进行测算,预计发行完成后国新建源基金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新建源基金已编制并披露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国资运营公司,本次交易中国资运营公司将认购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且本次交易后国资运营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的比例超过30%,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关于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1-1-391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具体用途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五节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结合上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不涉及持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上市公司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向国资运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7.1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2-1-1-392(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综上,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该议案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作出审慎明确判断,并记载于董事会决议之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该
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重组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
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重组完成后,
2-1-1-393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仍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3、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
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2-1-1-394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008682.738.34%915331.837.52%
应收票据3405.610.03%3550.930.03%
应收账款2660252.9522.01%2615229.5721.50%
应收款项融资36572.880.30%36825.600.30%
预付款项104440.890.86%145592.321.20%
其他应收款182935.451.51%186273.891.53%
合同资产4810042.9039.79%4487076.8836.88%
存货114420.160.95%424028.103.4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32788.182.75%314419.612.58%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0516.190.91%121045.421.00%
流动资产合计9364057.9477.46%9249374.1576.03%
长期应收款1299012.0610.75%1176440.069.67%
长期股权投资211774.471.75%198040.211.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1460.190.43%4338.630.04%
投资性房地产29244.840.24%35356.260.29%
固定资产342707.572.84%320561.482.64%
在建工程13017.150.11%13887.320.11%
使用权资产9562.240.08%22048.860.18%
无形资产230114.161.90%231155.961.90%
商誉18150.340.15%19051.380.16%
长期待摊费用7149.270.06%7869.30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176821.771.46%161467.101.33%
其他非流动资产335170.382.77%725454.565.96%
2-1-1-395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4184.4522.54%2915671.1223.97%
资产总计12088242.38100.00%12165045.27100.00%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2165045.27万元和12088242.38万元。从资产结构来看,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03%和77.46%,主要由已完工未结算而形成的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构成。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3.97%和22.54%,占比较为稳定。
(1)货币资金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15331.83万元及
1008682.7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2%及8.34%。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2)应收账款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15229.57万元及
2660252.9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50%及22.01%,主要为应收工程款。公
司建筑施工主业的主要客户包括市政项目、工业地产项目和商业地产、住宅等房地产项目的相应业主单位或发包方。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系建筑施工行业特点所致。工程项目周期普遍较长,公司与客户按照工程完工情况和比例进行工程款结算,部分已结算工程款需达到一定的工程进度或工程竣工阶段支付,付款时点与结算时点的差异导致公司应收账款的金额较大。
(3)合同资产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487076.88万元及
4810042.9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88%及39.79%。
公司已完成但未结算的工程量价值较高,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结算特性。公司的工程结算包括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进度款结算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与业主进行的结算,除了支付进度款的进度款结算外,剩余的工程量通常在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业主为了控制支付进度,有时会审核并调减各期申报
2-1-1-396的工程量,因此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量。竣工结算需要经过初审和复审,无异议后才进行结算和付款。因此,除了执行中的项目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外,已竣工项目的竣工结算周期长也是造成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余额较大的原因之一。另外,公司承接的项目规模较大,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和决算时间较长,因此工程款的结算周期也较长。
(4)长期应收款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76440.06万元及
1299012.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7%及10.75%。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构
成为已完工 PPP 项目工程款,以及 BT 等其他代垫项目款、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2、负债分析
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总负债比例金额占总负债比例
短期借款551443.454.95%760325.116.82%
应付票据103151.250.93%78371.060.70%
应付账款6979066.6562.67%6791517.3560.92%
预收款项1212.490.01%1450.460.01%
合同负债379851.163.41%431656.983.87%
应付职工薪酬51613.660.46%47036.880.42%
应交税费59957.770.54%63053.150.57%
其他应付款1028003.249.23%975133.798.7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04999.361.84%250397.762.25%
债
其他流动负债606337.295.44%508678.464.56%
流动负债合计9965636.3289.48%9907621.0088.87%
长期借款778970.056.99%914832.228.21%
应付债券247068.112.22%173053.161.55%
租赁负债5947.640.05%13806.390.12%
长期应付款124925.961.12%118410.791.06%
预计负债137.520.00%620.11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1221.510.01%6701.030.06%
2-1-1-397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总负债比例金额占总负债比例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12995.410.12%12847.320.12%
非流动负债合计1171266.2010.52%1240271.0211.13%
负债合计11136902.52100.00%11147892.02100.00%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1147892.02万元和11136902.52万元。
从负债结构来看,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8.87%和89.48%,其变化系受到应付账款变动影响。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11.13%和10.52%,占比变化不大。
(1)短期借款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760325.11万元及551443.4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82%及4.95%。
(2)应付账款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791517.35万元及6979066.6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92%及62.67%,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及应付货款。
(3)其他应付款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975133.79万元及
1028003.2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75%及9.23%,主要为工程项目相关的押金
保证金、借款及项目垫款。
(4)长期借款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的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14832.22万元及778970.0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21%及6.99%,主要为质押借款、信用借款、保证借款等。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92.13%91.64%
流动比率(倍)0.940.93
速动比率(倍)0.890.86
2-1-1-398偿债能力指标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利息保障倍数1.681.91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1.64%和92.13%,资产负债率
较高系建筑施工行业特性所致。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3和0.94,速动比率分别为0.86和0.89,基本保持稳定。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营运能力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063.35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670.80
存货周转率(次/年)28.5132.57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5和3.06,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因2024年收入下降。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0和0.67,2024年略有下降,主
要原因系公司资产总额基本稳定而收入有所下降。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57和28.51,总体保持稳定。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8064335.889260574.98
减:营业成本7676332.208827302.16
税金及附加26087.7623663.48
销售费用2304.672994.82
2-1-1-39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管理费用178297.47190926.02
研发费用77437.6374798.18
财务费用-33959.46-35503.00
其中:利息费用91024.3995200.84
利息收入126390.86131397.39
6603.24
加:投资收益-1993.00
资产处置收益11074.972818.95
资产减值损失686.42-11215.84
信用减值损失-92069.44-90018.69
其他收益6357.074969.29
二、营业利润70487.8680954.03
加:营业外收入3421.206573.20
减:营业外支出12322.421104.72
三、利润总额61586.6486422.51
减:所得税费用25821.9426140.47
四、净利润35764.706028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60.4939171.01
少数股东损益16404.2121111.03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260574.98万元及8064335.88万元,
受下游行业持续调整和建筑市场竞争环境的综合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公司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的下降而下降。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利润80954.03万元和70487.86万元,主
要受下游行业持续调整和建筑行业竞争、人工物流等成本增加、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利润有所下降。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2818.95万元和11074.97万元,
2024年度金额较大,系因当期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处置形成收益。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90018.69万元和-92069.44万元。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工程工期较长,工程的完工、验收、审计决算有一定滞后期,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近年来由于个别房地产客户的流动性危机,公司坏账计提金额较大,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较大。
2-1-1-400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上市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104.72万元和12322.42万元,
2024年度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为阿尔及利亚杜维拉四万人体育场项目产生保函赔付,导致保函损失。
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4.81%4.68%
净利率0.45%0.65%
每股收益(元/股)0.120.27
注: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扣减永续债利息)/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上市公司毛利率基本稳定,整体偏低系受行业竞争影响,
净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保函损失产生大额营业外支出所影响。202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受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及营业外支出增加等因素影响,导致较2023年度有较大下降。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业务,所处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我国建筑业实行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等。
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体系包括:
主管部门名称相关行业管理内容
负责对本行业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建筑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各级建设主
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查验和资质的认可、确定,行业标管部门准的建立等职能
负责管理公路、水路的建设市场,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交通运输部地方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目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职能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各级发改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准审批等职能
负责对施工企业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核发和管理,负责对商务部及地方商务厅外承包公司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及地方水利厅(局)负责管理全国及地方水利建设工程
2-1-1-401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资质管理
在我国建筑业企业从事施工总承包业务须取得相应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将中国建筑企业资质分
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将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
资质、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将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
及专项资质四个序列,各序列有不同专业类别和级别;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勘察及设计业务的企业仅可在符合其资质等级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12个类别,每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令第22号),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
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由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招标、投标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对各类项目
的招标行为做了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
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质量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发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将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2-1-1-40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
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
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
工程承包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
工程承包过程中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
*其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中国建筑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
(2)相关产业政策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经济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建筑业由于其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行业。
为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建筑业产业政策。近年来对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影响较大的政策文件包括:
颁布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内容要点时间
经过5年的努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渠道进一深入实施以人为步畅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进一步健本的新型城镇化国发[2024]17全,协调推进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
12024.7
战略五年行动计号快,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都市划圈,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
2-1-1-403颁布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内容要点时间量发展。
到2025年,努力实现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基本形成绿住房和城乡建设
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模式。重点发展任务部关于印发“十建标[2022]24包括: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提高新建建筑节
2四五”建筑节能2022.3
号能水平、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推动可再与绿色建筑发展
生能源应用、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推广新型绿规划的通知
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和推动绿色城市建设。
以建设世界建造强国为目标,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质量安全可控、标准支撑有力、市场主体住房和城乡建设有活力的现代化建筑业发展体系。主要任务为加部关于印发“十建市[2022]11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健全建
32022.1四五”建筑业发号筑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育展规划的通知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稳步提升工程抗震防灾能力和加快建筑业“走出去”步伐。
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国务院关于开展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国发[2021]24
4营商环境创新试2021.11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
号
点工作的意见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进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
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进一步优化建筑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保障工部关于印发建设程质量安全,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建市[2020]94
5工程企业资质管2020.11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对部分专业
号
理制度改革方案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
的通知资质类别予以合并,对层级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
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部等部门关于推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建市[2020]60
6动智能建造与建2020.7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
号
筑工业化协同发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展的指导意见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国家发改委、住深化工程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建部关于推进全发改投资规工程咨询市场供需矛盾,必须完善政策措施,创
72019.3
过程工程咨询服[2019]515号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务发展的指导意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
2-1-1-404颁布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内容要点时间见询服务模式。
财政部、税务总财政部、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
局、海关总署关务总局、海
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8于深化增值税改关总署公告2019.3
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革有关政策的公2019年第39
1日起执行。
告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贯彻落实促进建建市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市场环
92017.6
筑业持续健康发[2017]137号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展意见重点任务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分工方案的通知该文件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促国务院办公厅关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于促进建筑业持国办发撑,国务院提出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完善
102017.2
续健康发展的意[2017]19号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
见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
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等7点意见共20条具体措施。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分析
1、中国建筑业整体的竞争格局和特点
(1)市场竞争格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在我国,随着多种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建筑业整体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筑业已处于完全竞争状态。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建筑业企业
168011家。其中,从具备的资质和能力上看,中国建筑业企业主要分为总承包企业和
专业承包企业,具备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揽总承包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仅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目前,中国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分布呈现“金字塔”状,竞争格局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大型国有、国有控股建筑央企。该类企业在我国建筑业内居于主导地位。以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中央建筑企业,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并具有侧重的专业建筑领域,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2-1-1-405二是省属国有建筑企业。各省、市、自治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建工集团及路桥公
司为代表的地方建筑企业,利用区域优势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比如上海建工、重庆建工、陕西建工、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依托国有优势、区域优势、规模优势,在所在区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是民营大型建筑企业以及行业细分龙头企业,该类企业依托优秀的管理、细分市场竞争力及较强的主业经营能力在市场中立足,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比如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宏润建设、中南建设等。
(2)市场竞争特点
中国建筑业市场建筑企业数量众多,经营业务比较单一,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呈现充分竞争及完全竞争的局面,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呈现竞争同质化明显、专业化分工不足的特点。中国建筑企业同质竞争严重,经营领域主要集中于施工工程总承包业务。与此同时,建筑企业专业化分工程度低,专业能力强的企业较少,与建筑业多层次专业化分工的需求不匹配。
二是呈现大型建筑企业优势明显、中小企业依附发展两极分化特点。从总体上来看,大型建筑企业具备规模、资金、技术、资质和管理的优势,央企和大型地方建筑企业占据了市场的较大份额,承揽了大部分大型工程项目。中小企业则主要依附于前述大型企业,承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业务等中小型工程业务。总体来说,实力的分化造成了市场的两极分化局面。
三是呈现房建企业集中、基建企业较少的特点。中国城市化推进中,房地产开发获得了突飞猛进,一直主导着国内固定资产投资,也造就了一大批房建施工企业。随着房地产投资增速滑坡,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房建施工企业的过剩产能的情况。然而,基建业务市场容量大,企业相对偏少,水利水电、港口航道、机场航空等基建市场仍不饱和,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四是在高端市场竞争力不足、转型较慢的特点。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在技术、装备和经验等方面均有较大提高,但总体在技术革新、设备更新等方面资金投入偏少,管理方式和理念变革较为落后,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有一定差距。我国建筑企业当前正积极推进转型,尝试运用 EPC 等新模式,发展建筑工业化。虽然目前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际建筑强企相比,中国建筑企业在走向高端市场转型中经验和能力仍
2-1-1-406存在差距,效益水平较低。
建筑行业目前正迎来大企业发展时代,顶层企业在行业增速下降的大背景下,依然保持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未来,拥有品牌、资金、人力、管理等优势的大型央企、优秀的省级建筑国有企业和少数大型民营企业将成为行业顶层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力的地位。
2、市场供需情况
(1)市场需求状况
建筑业的市场需求和我国经济发展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额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市场的整体规模,因此建筑业的市场需求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恢复增加,建筑业市场需求也呈上升态势。
2020-202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10
1400000
12000008
1000000
6
800000
6000004
400000
2
200000
00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呈现恢复增长态势。2020-2024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2-1-1-4075400006
5200005
500000
4
480000
3
460000
2
440000
4200001
4000000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基本上决定了建筑业的市场规模,建筑业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逐步增加。2020-2024年,建筑业总产值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从56.87%增长至62.68%,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稳固。2024年,建筑业增加值为8.99万亿元,
同比增长3.8%。2020-2024年,全国建筑业增加值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10000010
9
800008
7
600006
5
400004
3
200002
00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全国建筑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市场供给状况目前,中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数量众多、竞争较为激烈。企业实力、规模差异较大。
具体企业单位个数和从业人员情况如下:
2-1-1-408近三年及一期中国建筑业企业单位个数和从业人员情况
指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建筑业企业单位数
128746.00143621.00157929.00151901.00
(个)建筑业企业从业人
5282.945184.025253.753820.74员数(万人)
资料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近年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强化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对建筑企业的质量、数量进行调控,目前业内企业数量基本保持稳定,企业规模和质量有所改善。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共有建筑业企业151901个,同比增速为8.7%;从业人数3820.74万人,同比下降4.9%。
(3)行业利润水平变化情况
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我国建筑业的产业规模和收入水平保持了增长的态势;但由于建筑市场总体上供给大于需求,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建筑施工价格竞争激烈,建筑业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具体情况如下:
全国建筑业企业利润总额及产值利润率具体情况指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利润总额(亿元)8369.008326.007513.00
产值利润率(%)2.682.642.30
资料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固定资产投资恢复增长保证建筑业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呈现恢复增长态势,带动了建筑业持续发展。未来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节能环保等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作为投资拉动型产业,建筑业将伴随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而保持增长态势。“十四五”以来,我国加快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对城市进行有机更新。大力拓展城际交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健全养老服务中心,更新城市停车场等设施。有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同时,加强城市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稳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科学制定规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和城乡
2-1-1-409要素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截至2024年末,我国城镇化率为67.00%,较2010年末的49.68%提升17.32个百分点,年均提升1.24个百分点,未来新型城镇化将进一步发展;2023年,全国农村公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43亿元,全国新改建农村公路超18万公里。2025年,全国将新改建农村公路10.5万公里、新增通硬化路较大规模自然村(组)1.24万个,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五大工程,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带动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我国80年代初提出使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1992年以来,我国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振兴建筑业,把建筑业发展成为能带动整个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支柱产业之一。中国经济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建筑业由于其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行业。
(3)“一带一路”国家倡议和相关国家战略持续利好行业发展
我国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牵头成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对区域合作及沿线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带来巨大推动。2017年5月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办以来,中国在“一带一路”上继续取得多项成果,共建“一带一路”成为当今世界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迄今已有140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加入,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贸易额累计超过9.2万亿美元,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累计超过1300亿美元。“一带一路”为全球经济复苏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将带动沿线国家经济向绿色化、数字化、可持续发展转变。自贸(园)区与“一带一路”、区域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相关联,构成区域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基础,建筑企业的国际工程业务将持续受益。
(4)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带来行业变革新机遇
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建筑业提出了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必然带来行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在这个变革期,新型建筑工业化作为转型方向之一已经明确,将成为行业实现“蝶变”的机遇。向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向转型,须从两方面着力:一是要掌握工业化的建造技术;二是转变管理模式,由传统的管理模式向一体化、专业化、现代化管理模式转变;三是与智能
2-1-1-410化、数字化紧密结合。
装配式仍是“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以上,“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发展空间广阔。政策补贴驱动、装配式渗透率强制要求,叠加装配式建筑自身环境亲和及人工率低的优势,装配式建筑在“十四五”期间将有巨大成长空间,同时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2、不利因素
(1)我国经济发展和行业调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国家持续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并出台“三条红线”政策限制高负债率的房地产企业扩张,行业发展面临整体调整和不确定性。上述情况可能对建筑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利率水平对利润水平的影响
从资产负债率角度来看,建筑业资产负债率长期居高不下。从财务费用角度来看,建筑业净利息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整体来看,利率水平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业的利润水平。
(3)劳动密集型建工市场竞争激烈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建筑企业数量众多,随着建筑业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行业过度竞争现象相对普遍,尤其在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建筑工程市场,行业竞争比较激烈,行业利润率水平较低。
(4)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劳动力成本上升近年来,建筑用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造成在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波动较大,可能导致企业毛利率波动,经营风险加大。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成本对建筑企业经营成本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建筑劳务市场出现有效供给不足的现象,劳动力成本逐年提高,对建筑企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1-1-411(四)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从业资质的限制
我国对建筑业企业实行较严格的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批、认定制度。根据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从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方面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从业资质作了明确规定。新制度下的资质框架设立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大序列,各个序列有不同专业类别。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从业资质是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2、净资产的限制
建筑业企业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资质首先需要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施工业务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资金规模。建筑业企业在项目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都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经常垫付各种建设资金,工程竣工后还要占用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行业特点使企业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都需要支付和占用大量的资金。净资产是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一个障碍。
3、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限制
从事建筑施工业务需要拥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项目经理、足够数量的符合要求的经
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这不仅是建筑业企业申请和保持资质的需要,同时也是保证建筑施工项目正常开展、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因素。建筑施工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和数量,决定着企业在同一时间可以进行施工项目的数量、工程质量和业绩水平。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也构成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一个障碍。
4、技术装备的限制
建筑业企业需要具有与其从事建筑施工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装备。这不但要求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符合规定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同时要求具备与之配套的专业技术。建筑业的技术装备是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一个障碍。
2-1-1-4125、从业经验的限制
建筑业企业已往的业绩、经验是业主进行招标时重点关注的因素。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企业往往更能给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同时,由于不同地区的地质地理条件差异较大,施工企业在某一地区的成功施工经验,往往能帮助该企业提高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对限制其他企业进入该地区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筑业的从业经验也是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一个障碍。
(五)行业技术及特点、经营模式及行业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促使中国建筑业研发与技术水准快速提高。大型建筑企业成立技术研发中心,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已成为发展趋势。目前中国大型、领先建筑企业的建造技术和施工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完成了大量规模大、技术复杂、工艺难度高且需要集成创新的工程,如超高层、大空间房屋建筑的设计与施工,大跨度预应力、大跨径桥梁的设计与施工,长大隧洞及地下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大型复杂成套设备的安装等。
近年来,随着国家重视环境保护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建筑业在推行节能减排方面加大了技术创新力度,绿色建筑设计与建造、建筑节能、绿色施工等技术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同时,传统建筑业积极寻求与现代高新技术结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现代信息技术在建筑业的生产和管理中都得到了大量的应用和发展。
装配式建筑、光伏建筑等绿色建筑是我国建筑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装配式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给予强力的政策支撑。该意见指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光伏建筑是太阳能光伏系统与现代建筑的完美结合,在建筑结构外表面铺设光
伏组件提供电力,将太阳能发电系统与屋顶、天窗、幕墙等建筑融合为一体。作为庞大的建筑市场和潜力巨大的光伏市场的结合点,存在广阔的发展前景。
2-1-1-4132、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通常以施工总承包方式为主。随着我国建筑业发展,在建筑工程中采取工程总承包,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已逐步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以 BOT、EPC 等方式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也逐步被国内采用。建筑业的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在 EPC 模式中,“设计”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采购”也不仅
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即建设,其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训等。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Design)-施工(Build)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
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2)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
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
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
2-1-1-414质的分包人。
(3)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如下方式:
1)项目管理服务(PM)
项目管理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项目管理承包(PMC)
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对于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4)其他模式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项目管理方式,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可按照建设-移交(BT)、建设-经营-移交
(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T)、PPP 等方式组织实施。
3、行业特点
(1)周期性
建筑业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紧密相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房地产发展等因素。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也在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直接影响建筑行业。
2-1-1-415(2)地域性
建筑业的发展还与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相关,区域特征较为明显。
中国建筑市场最大的地区为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和珠江三角洲三大区域。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2024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2024年,江苏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48万亿元,领跑全国。广东、浙江、湖北三省的建筑业总产值均超过2万亿元。上述四省建筑业总产值共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36.05%。除上述四省外,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的地区还包括山东、福建、四川、湖南、北京、安徽、河南、江西、陕西等9个省市,上述13个地区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比例达到77.03%。
(3)季节性
受严寒、高温等气候因素的影响,传统的建筑企业工程无法施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但是随着工程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日益提高,装配式建筑行业的产业化进程加快,预制构件均在工厂内制作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受气候因素影响较小,因此,建筑行业的季节性特征正逐步降低。
(六)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
建筑业的上游行业种类繁多,包括钢铁、水泥、砖瓦、建筑陶瓷、平板玻璃、铝材加工、化工、纺织、五金、电梯等行业。这些行业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推行,以及能源价格、矿产价格、劳动力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产品出厂价格波动,最终可能引起建筑企业成本的波动。
下游市场需求、国家出台的化解相关行业产能过剩的调控措施,以及环境治理压力等因素将共同影响未来钢材、水泥等建筑业上游产品的价格走势。
2、下游行业
建筑业的下游相关行业主要分为三类:房屋建筑业的相关行业为房地产行业,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行业为各地市政工程建设行业、各种交通运输业,专业类建筑施工的相关行业为各种专业建筑工程,如电建、化建。
近年来,政府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平抑房地产销售价格,遏制投机性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多策并举,稳定
2-1-1-416地价、房价和预期。为了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2022年下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政府部门纷纷释放重要信号稳定房地产市场。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供给端、预期和需求端以及促行业新模式转型等方面作出部署。会议指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2023年,为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全国已有超
200省市(县)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出台调控政策超660次,楼市调控放松的节奏预计仍将持续。2024年以来,政策延续了稳预期、防风险、促转型的思路,优化房贷政策、地方政府化债、放宽限购限售、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推动房地产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过渡。
未来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对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品保持一定的持续需求。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政府鼓励铁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从而增加对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产品的需求量。房地产行业、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专业类建筑工程投资的稳定发展,将推动中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一)产业链完整,专业资质齐全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具有完整的产业链,专业资质齐全。浙江一建专业门类齐全,从设计、房建、幕墙、装饰、钢结构、安装、基础到商贸物流全产业链运行,实现总承包专业全覆盖。
浙江二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制造特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特种设备公用管道安装等多项资质,各类资质齐全,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可承接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综合施工项目。
浙江三建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地基与基础、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防水防腐、钢结构、电子与智能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资质,具有完整的产业链专业优势。
2-1-1-417(二)品牌质量优异,行业认可度高
标的公司是浙江省标杆国有建筑企业,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建筑企业前列。标的公司坚持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建了一大批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精品力作,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获得大量的全国、省、市级及专业荣誉认可。
浙江一建经营范围跨越全国众多省市区,省内以杭州为中心,并于嘉兴、宁波等区域设立分公司,省外以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等5大区域、17个省市为主营领域;业务范围亦拓展至包括阿尔及利亚、几内亚在内的10
余个国家与地区的海外市场。浙江一建先后承建黄龙体育中心亚运会场馆改造、浙江师范大学亚运会手球馆等10项亚运场馆、浙江省“十大实验室”之一湖畔实验室、浙
江省全民健身中心等省重点项目,不断加强战略合作,致力转型升级,切实加强 EPC、新能源、建筑工业化、未来社区等新模式的探索,推动新型产业与传统产业“齐步走”,着重拓展市政工程、建筑智能化、建筑工业化、基础设施及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着力打造“重要窗口”一流企业。
浙江二建获评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用户满意
企业、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浙江省建筑强企等200余项全国、省、市级先进荣誉称号,获评创鲁班奖工程突出贡献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奖项。浙江二建1988年成为浙江省第一家获得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的企业,至今共获得“鲁班奖”19项,国家优质工程40项(其中金质奖14项),并获得詹天佑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用户满意建筑工程以及省、部级优
质工程等380余项奖项,承建了浙江自然博物院安吉馆、宁波博物馆、富春山馆、杭州客运中心站等一批地标性建筑项目。
浙江三建获得国家鲁班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及省市优质工程500余项,安全文明标化工地500多项;获评全国和浙江省优秀施工企业、浙江省建筑强企、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连续多年保持浙江省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承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商用住宅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上千项,建设出杭州西湖文化广场、国际会议中心、南宋德寿宫遗址博物馆等一批经典工程。
2-1-1-418(三)突出的人才技术队伍
标的公司人才基础扎实,技术实力较强。浙江一建聚焦“三支队伍”建设,坚持“引、选、育、用”相结合,推进人才工作迭代发展。浙江一建创建砌筑工作室、BIM 工作室和钢筋班组等工匠工作室,重点挖掘、精心培养一批忠于企业、善于管理、执行力强的项目管理人才,不断选优配强项目一线队伍力量。
浙江二建持续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博士后工作站,获得各类科技成果350余项,致力于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应用数字化系统,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浙江二建积极培育高层次人才和技能工匠队伍,目前拥有宁波市高层次人才48人,正高级职称36人,副高级职称232人;一级建造师360人,一级造价师72人;获评全国技术能手3人。
浙江三建拥有省级技术中心,取得国家专利260项,核心技术国际领先1项、国内领先21项;国家级、省级工法46项,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表彰50多项。浙江三建目前拥有各类注册类人员600余人,工程类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余人。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浙江一建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87229.946.75%78793.756.67%
应收账款216444.4716.74%195674.3516.57%
应收款项融资3014.480.23%1703.630.14%
预付款项5638.130.44%9142.890.77%
其他应收款103508.788.01%100415.958.50%
存货6804.180.53%6498.530.55%
合同资产657194.1750.83%571084.9148.3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7075.521.32%15576.131.32%
动资产
2-1-1-419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其他流动资产6263.480.48%6691.630.57%
流动资产合计1103173.1685.33%985581.7683.46%
长期应收款92262.387.14%102957.158.72%
长期股权投资20634.141.60%15976.071.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329.200.33%4329.200.37%
投资性房地产40415.473.13%42615.313.61%
固定资产4561.130.35%3923.390.33%
在建工程3178.420.25%3086.170.26%
使用权资产183.510.01%79.730.01%
无形资产3239.570.25%3424.140.29%
长期待摊费用1171.450.09%1356.89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7212.230.56%6316.160.53%
其他非流动资产12526.610.97%11242.650.95%
非流动资产合计189714.1214.67%195306.8716.54%
资产总计1292887.28100.00%1180888.63100.00%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业务持续稳定发展、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总资产分别为1180888.63万元和1292887.28万元,整体较为稳定。
从资产构成来看,浙江一建的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46%和85.33%,其中流动资产主要由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组成。
浙江一建合同资产、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是由行业特点所决定的,其中合同资产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达收款条件的资产,随着浙江一建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的不断增加以及工程施工业务规模的逐年扩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达收款条件的资产余额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金额分别为571084.91万元及657194.1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主要系建筑施工项目工期较长,工程付款与完工进度不能完全匹配,故报告期各期末余额较大,分别为195674.35万元、216444.47万元。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2-1-1-420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240.06
银行存款82003.8474604.44
其他货币资金5225.864189.25
合计87229.9478793.75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8793.75万元和87229.94万元,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住房维修基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应收账款情况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72.511.674072.51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9909.9498.3323465.469.78216444.47
其中:账龄组合228626.2193.7123465.4610.26205160.75
关联方组合11283.724.62--11283.72
合计243982.44100.0027537.9711.29216444.47
2023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48.880.711488.9396.1359.9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7215.8299.2921601.439.94195614.39
其中:账龄组合206786.9894.5221601.4310.45185185.55
关联方组合10428.844.77--10428.84
合计218764.71100.0023090.3610.55195674.35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以账龄组合计提为主。按照账龄组合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2-1-1-421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计提比例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
1年以内137718.244131.553.00114476.913434.313.00
1-2年38600.743860.0710.0038939.613893.9610.00
2-3年19154.192873.1315.0037854.655678.2015.00
3-4年24153.694830.7420.006718.901343.7820.00
4-5年2458.751229.3850.003091.461545.7350.00
5年以上6540.606540.60100.005705.455705.45100.00
合计228626.2123465.4610.26206786.9821601.4310.45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
为19.85%和19.62%,占比较为稳定。浙江一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已结算工程款等款项,因建筑行业特性,业主办理工程结算与实际支付工程款存在时间差,导致浙江一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
3)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照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股利655.50300.00
其他应收款102853.28100115.95
其中:浙江建投合并范围内
92813.1292126.39
关联方往来款
押金保证金4583.095097.22
应收暂付款5353.213362.28
其他5807.084877.92
减:减值准备5703.225347.86
合计103508.78100415.95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00415.95万元和103508.78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19%和9.38%。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金额较大系上市公司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对内部资金进行了调配和管控,故浙江一建于上市公司内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
2-1-1-4224)合同资产
报告期期末,浙江一建的合同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达收款条件657507.68313.51657194.17572072.35987.45571084.91的资产
合计657507.68313.51657194.17572072.35987.45571084.91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71084.91万元和
657194.17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7.94%和59.57%。
浙江一建合同资产均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达收款条件的资产,资产价值较高主要归因于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结算特性。具体而言,浙江一建的工程结算分为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两个阶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浙江一建依据合同约定与业主进行进度款结算。除了为支付进度款而进行的工程进度结算外,剩余工程量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为控制支付进度,业主可能会对各期申报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调减,从而在施工过程中形成较大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量。竣工结算阶段,通常需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初审和复审。只有在审核完成且无异议后,才会进行结算和付款安排。因此,除了正常执行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已完工未达收款条件的工程量外,已竣工项目的竣工结算周期较长,也是导致已完工未达收款条件的工程余额较大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浙江一建承接的项目规模普遍较大,这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决算时间也随之增长,进而使得工程款的结算周期较长。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313.51987.45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313.51987.45
浙江一建根据承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已完工未达收款条件的资产及应收质保金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应收款
2-1-1-423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长期应收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已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92262.38 - 92262.38 102957.15 - 102957.15
合计92262.38-92262.38102957.15-102957.15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长期应收款均为已完工 PPP 项目工程款,各年金额变动较小,账面价值变动系因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折现率变动影响。浙江一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浙江一建长期应收款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6)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累计折旧/摊累计折旧/摊原值账面价值原值账面价值销销
房屋及建筑物32536.754510.6128026.1433745.343957.9329787.41
土地使用权17257.984868.6412389.3417257.984430.0812827.90
合计49794.729379.2540415.4751003.328388.0142615.31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2615.31万元和
40415.47万元。浙江一建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核算,报告期内金额变动较小。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总负债比例金额占总负债比例
应付票据20323.001.81%14640.001.44%
应付账款828658.1973.77%711512.2669.86%
合同负债62414.385.56%72845.797.15%
应付职工薪酬3621.190.32%2456.500.24%
应交税费5325.650.47%4732.320.46%
2-1-1-424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总负债比例金额占总负债比例
其他应付款88564.967.88%91137.198.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880.370.52%5074.910.50%
其他流动负债71535.576.37%61380.476.03%
流动负债合计1086323.3296.71%963779.4394.63%
长期借款35863.303.19%53340.225.24%
租赁负债83.440.01%--
递延收益--387.57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3.010.09%987.060.10%
非流动负债合计36959.753.29%54714.855.37%
负债合计1123283.07100.00%1018494.2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的总负债分别为1018494.28万元和1123283.07万元。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的负债总额上升,主要因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应付账款金额增加。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应付账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程款391080.7447.19%299072.6542.03%
购货款287691.6934.72%282901.9539.76%
劳务作业款107457.4512.97%91578.8012.87%
其他42428.315.12%37958.865.33%
合计828658.19100.00%711512.26100.00%
2023年末和2024年末,浙江一建应付账款分别为711512.26万元和828658.19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3.83%和76.28%。
浙江一建的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分包商工程款和应付供应商购货款两部分组成。
应付账款余额较高,是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固有的特性之一。建筑施工项目通常具有单个项目金额较大、工期较长的特点,且工程结算、付款与工程完工之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作为项目总承包商,建筑施工企业一般在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后,才会向
2-1-1-425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支付相应的款项。部分业主出于资金流转的考虑,往往会延长结
算和付款周期,导致业主工程款的实际支付进度慢于项目完工进度。相应地,浙江一建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进度也会有所推迟。随着浙江一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款的应付账款余额也随之增长,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也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购货款方面,浙江一建一般根据实际发生的采购材料等入账,并根据结算情况进行调整。近年来,浙江一建应付购货款的占比下降,系因上市公司材料管理要求,对钢材等大宗材料进行了集中采购、统一支付,内部结算效率提升。
2)合同负债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合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工程款62414.3872845.79
合计62414.3872845.79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的合同负债均为预收工程款。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的合同负债合计账面金额分别为72845.79万元和62414.38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6%和5.75%。
浙江一建在提供建筑施工服务时,视其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浙江一建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据此确认收入。在履约进度无法合理确定的情况下,如果浙江一建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则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浙江一建会对工程款项的付款节点和比例等结算事项进行明确约定。部分工程项目的款项结算时间早于浙江一建履行相关履约义务的时间,因此产生了相应的“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押金保证金44379.1242139.95
垫资款25407.0428338.69
2-1-1-426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往来款13616.1910288.22
应付暂收款765.975476.77
其他4396.644893.56
合计88564.9691137.19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91137.19万元和88564.96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46%和8.15%,报告期内金额及占比均较为稳定。
4)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额71535.5761380.47
合计71535.5761380.47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61380.47万元和71535.57万元,均为待转销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系因浙江一建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该等收入的增值税纳税义务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5)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一建长期借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18520.0023970.00
质押及保证借款17300.00293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43.3070.22
合计35863.3053340.22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长期借款主要为质押借款、质押及保证借款,
二者合计金额分别为53270.00万元和35820.00万元,金额减少系因市场利率下行,浙江一建于2024年偿还了较多前期利率较高的借款。
2-1-1-427(3)偿债能力分析
浙江一建报告期内的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86.88%86.25%
流动比率(倍)1.021.02
速动比率(倍)0.99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2558.3726930.89
利息保障倍数(倍)6.736.09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
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25%和86.88%,资产负债率水平整体较高,系建筑施工行业特性所致。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流动比率分别为1.02和1.02,速动比率分别为1.00和0.99,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6930.89万元和22558.37万元,各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主要随净利润变动趋势而变动。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09和6.73,偿债能力较强。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600170.SH 上海建工 86.59% 86.60%
601789.SH 宁波建工 83.02% 81.54%
600939.SH 重庆建工 89.89% 89.93%
601668.SH 中国建筑 75.81% 74.82%
600491.SH 龙元建设 79.14% 79.37%
600502.SH 安徽建工 86.51% 85.95%
600248.SH 陕建股份 88.63% 89.19%
平均值84.23%83.91%
中位数86.51%85.95%
2-1-1-428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浙江一建86.88%86.25%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普遍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在建筑施工领域,由于涉及的工程项目资金规模较大,且工程周期以及结算周期相较于其他行业而言较长,这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与上下游企业结算时,账面上的资产和负债均出现增加。浙江一建的资产负债率处于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区间范围内,符合行业特点。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股票代码
名称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
600170.SH 上海建工 1.04 0.82 1.08 0.85
601789.SH 宁波建工 1.00 0.95 1.02 0.97
600939.SH 重庆建工 0.97 0.84 0.96 0.86
601668.SH 中国建筑 1.29 0.82 1.29 0.75
600491.SH 龙元建设 1.08 0.95 1.12 0.97
600502.SH 安徽建工 1.01 0.89 1.07 0.90
600248.SH 陕建股份 1.09 1.08 1.07 1.06
平均值1.070.911.090.91
中位数1.040.891.070.90
浙江一建1.020.991.021.00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处于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区间范围内,具有一定合理性。
2023年末及2024年末,浙江一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
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600170.SH 上海建工 2.06 1.94
601789.SH 宁波建工 2.59 2.90
2-1-1-429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600939.SH 重庆建工 1.02 1.21
601668.SH 中国建筑 4.67 5.62
600491.SH 龙元建设 0.74 0.05
600502.SH 安徽建工 2.10 2.06
600248.SH 陕建股份 2.86 3.65
平均值2.292.49
中位数2.102.06
浙江一建6.736.09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利息保障倍数较低,浙江一建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行业较高水平,主要系浙江一建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有息负债规模相对较小,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较少。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的资产周转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484.47
存货周转率(次)149.02102.99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浙江一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47次和4.48次。浙江
一建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保持相对稳定。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浙江一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2.99次和149.02次。浙江
一建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系浙江一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产构成主要为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存货金额较小。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浙江一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
货周转率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次)
(次)(次)(次)
600170.SH 上海建工 3.97 4.45 4.24 4.34
601789.SH 宁波建工 3.76 22.67 4.42 23.48
2-1-1-430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次)
(次)(次)(次)
600939.SH 重庆建工 1.32 3.42 2.00 5.04
601668.SH 中国建筑 6.47 2.48 8.22 2.58
600491.SH 龙元建设 1.76 366.69 1.71 269.85
600502.SH 安徽建工 1.64 5.87 1.90 4.68
600248.SH 陕建股份 0.72 39.19 1.02 57.32
平均值2.8163.543.3652.47
中位数1.765.872.005.04
浙江一建4.48149.024.47102.99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应收账款周转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浙江一建客户以政府单位、大中型企业为主,客户资信较好,应收账款回收较快;此外,各个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业务规模、具体建筑施工细分行业也存在差异,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差异较大。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上海建工、中国建筑、安徽建工均存在较大体量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存货周转率普遍较低,从而拉低了整体的存货周转率;*重庆建工部分工程项目产生合同履约成本仍在存货项目核算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一、营业收入1036406.86100.00%1055410.01100.00%
减:营业成本991190.7795.64%1011998.0795.89%
税金及附加2352.670.23%3187.990.30%
管理费用17148.411.65%17388.961.65%
研发费用7764.090.75%6386.900.61%
财务费用-2320.86-0.22%-2355.88-0.22%
其中:利息费用2979.890.29%4071.530.39%
2-1-1-431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利息收入5718.990.55%6893.340.65%
加:其他收益858.140.08%93.480.01%
投资收益1889.410.18%1724.670.16%
信用减值损失-5800.04-0.56%443.570.04%
资产减值损失-271.09-0.03%-389.13-0.04%
资产处置收益0.000.00%-0.390.00%
二、营业利润16948.211.64%20676.161.96%
加:营业外收入177.720.02%46.990.00%
减:营业外支出41.740.00%13.520.00%
三、利润总额17084.181.65%20709.631.96%
减:所得税费用3270.550.32%4164.980.39%
四、净利润13813.631.33%16544.661.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13124.231.27%15482.951.47%损以“-”号填列)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689.400.07%1061.700.10%
列)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营业收入分别为1055410.01万元和1036406.86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011998.07万元、991190.77万元,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5%以上。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利润总额分别为20709.63万元和17084.18万元。2024年度浙江一建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系2024年度收入下降计提了较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各期,浙江一建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031237.8299.50%1050992.2999.58%
2-1-1-432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业务收入5169.050.50%4417.720.42%
合计1036406.86100.00%1055410.01100.00%
浙江一建的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2023年和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50992.29万元和1031237.8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58%、99.50%,主营业务突出。浙江一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及其他零星收入,
报告期内金额和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浙江一建主营业务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23年
类型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施工业务1031237.82100.00%1050992.29100.00%
合计1031237.82100.00%1050992.29100.00%
报告期各期,浙江一建的主营业务收入均为建筑施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1050992.29万元和1031237.82万元,是浙江一建收入的主要来源。2024年度,建筑
施工业务收入小幅下降,主要系受下游行业持续调整和建筑市场竞争环境的综合影响。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989563.4799.84%1010542.6099.86%
其他业务成本1627.300.16%1455.470.14%
合计991190.77100.00%1011998.07100.00%
浙江一建营业成本包含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2023年和2024年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010542.60万元和989563.47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9.86%和99.84%,占比较高,与报告期内浙江一建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相匹
2-1-1-433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浙江一建主营业务成本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23年
类型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施工业务989563.47100.00%1010542.60100.00%
合计989563.47100.00%1010542.60100.00%
报告期各期,浙江一建的主营业务成本均由建筑施工业务产生,对应成本分别为
1010542.60万元和989563.47万元,变化趋势与建筑施工业务收入变动一致。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浙江一建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综合毛利(万元)45216.1043411.94
综合毛利率4.36%4.11%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41674.3540449.69
主营业务毛利率4.04%3.85%
浙江一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1%和4.36%,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5%和
4.04%,综合毛利率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略有上升。
2)报告期内,浙江一建主要产品毛利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浙江一建主营业务毛利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
建筑施工业务41674.35100.00%4.04%40449.69100.00%3.85%
合计41674.35100.00%4.04%40449.69100.00%3.85%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的主营业务集中于建筑施工业务,受建筑行业竞争激烈、人工物流等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始终保持较低水平,但整体较为稳定。
2-1-1-434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2023年及2024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600170.SH 上海建工 8.74% 8.87%
601789.SH 宁波建工 9.56% 8.82%
600939.SH 重庆建工 6.02% 5.61%
601668.SH 中国建筑 9.86% 9.83%
600491.SH 龙元建设 18.19% 16.83%
600502.SH 安徽建工 12.40% 12.44%
600248.SH 陕建股份 10.36% 10.58%
平均值10.73%10.43%
中位数9.86%9.83%
浙江一建4.36%4.11%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浙江一建综合毛利率相较于同行业均值略低,主要是浙江一建业务为毛利率较低的房建类建筑施工业务,导致综合毛利率均处于偏低水平;且浙江一建业务主要于浙江省内开展,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除龙元建设外变化幅度均在1个百分点以内,与浙江一建毛利率变化情况一致。
(4)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572.65955.76
房产税547.62549.26
教育费附加270.89437.28
印花税626.85750.77
地方教育附加181.06297.52
其他153.61197.41
合计2352.673187.99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浙江一建的税金及附加分别为3187.99万元和2352.67万元。浙江一建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
2-1-1-435税项构成。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0%和0.23%,占比较低,整体较为稳定。
(5)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管理费用17148.411.66%17388.961.65%
研发费用7764.090.75%6386.900.61%
财务费用-2320.86-0.22%-2355.88-0.22%
合计22591.652.18%21419.982.03%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1419.98万元和22591.6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3%和2.18%。报告期内,浙江一建期间费用占比提升,主要系研发费用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期间费用明细及具体变动原因如下: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3872.5580.90%14678.1584.41%
办公费681.673.98%555.193.19%
折旧、摊销1244.427.26%871.265.01%
租赁费315.261.84%250.241.44%
中介、咨询费492.842.87%324.561.87%
差旅费272.761.59%272.201.57%
水电耗能费156.270.91%146.620.84%
业务招待费36.920.22%12.400.07%
其他75.730.44%278.351.60%
合计17148.41100.00%17388.96100.00%
2-1-1-4362023年度和2024年度,浙江一建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7388.96万元和17148.41万元。浙江一建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和折旧与摊销构成,上述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在90%以上。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管理费用整体维持稳定。
2)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634.3833.93%2955.4346.27%
直接投入5098.3265.67%3429.8653.70%
折旧摊销费0.310.00%1.290.02%
其他31.080.40%0.320.01%
合计7764.09100.00%6386.90100.00%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浙江一建的研发费用分别为6386.90万元和7764.09万元。浙江一建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直接投入构成,即研发人员薪酬及研发领用,系用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造等方向的技术研发。报告期内,浙江一建研发费用因公司技术更新升级等需求增加而增长。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2979.894071.53
利息收入5718.996893.34
手续费403.65445.10
其他14.6020.83
合计-2320.86-2355.88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浙江一建的财务费用分别为-2355.88万元和-2320.86万元,报告期各期均为负,系浙江一建对 PPP 项目款项中包含的重大融资成分部分根据内含报酬率计算摊销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导致各期利息收入金额较大。
2-1-1-437(6)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坏账损失-5800.04443.57
合计-5800.04443.57
2023年度和2024年度,浙江一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43.57万元和-5800.04万元。2024年度,浙江一建的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较大,系受到个别项目影响,对部分难以收回款项的项目进行了单项计提。
(7)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25.21-2.66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847.2185.89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88.0382.3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77.3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0.04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0.7735.74
小计1748.51201.30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442.6550.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305.87150.93
注: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未考虑纳税调整事项。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50.93万元和1305.87万元。2024年度,当期收到的拆迁超期过渡费、稳岗就业补贴及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政府补助同比增加,且公司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应收账款处置,转让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故转回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使得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浙江一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1-1-438(二)浙江二建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占总资产占总资产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货币资金96869.377.07%62078.294.81%
应收账款202836.3714.81%218498.7716.93%
应收款项融资989.790.07%2539.200.20%
预付款项2324.730.17%4492.010.35%
其他应收款98168.097.17%87723.226.80%
存货9060.400.66%16457.091.28%
合同资产581108.9042.43%476736.0836.9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82034.095.99%46024.003.57%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000.381.10%21505.961.67%
流动资产合计1088392.1279.47%936054.6472.55%
长期应收款218539.6715.96%148240.5711.49%
长期股权投资15874.971.16%15178.001.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06.710.38%5206.710.40%
投资性房地产7124.460.52%7510.440.58%
固定资产15766.271.15%23800.551.84%
在建工程514.400.04%331.070.03%
使用权资产76.630.01%131.850.01%
无形资产4674.750.34%4811.700.37%
商誉64.050.00%64.050.00%
长期待摊费用491.690.04%803.60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7411.930.54%5892.330.46%
其他非流动资产5442.110.40%142206.7511.02%
非流动资产合计281187.6520.53%354177.6327.45%
资产总计1369579.77100.00%1290232.2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总资产分别为1290232.27万元和1369579.77万元,整
2-1-1-439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资产结构方面,浙江二建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2.55%和79.47%,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7.45%和20.53%。浙江二建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中对资金需求量较高,
并会形成占比较高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等流动资产。上述行业特点决定了浙江二建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
资产构成方面,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
收款、固定资产等组成。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96869.3762073.65
其他货币资金-4.64
合计96869.3762078.29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2078.29万元和96869.3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81%和7.07%。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系民工工资保证金。
截至2024年12月末,浙江二建使用权受限货币资金1045.08万元,占同期末货币资金比重为1.08%,系因诉讼而冻结的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8498.77万元和202836.3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93%和14.81%,主要为应收的已结算工程款等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2-1-1-4402024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36.600.78918.3050.00918.3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2285.2399.2230367.1613.07201918.07
其中:账龄组合231353.7898.8230367.1613.13200986.62
关联方组合931.450.40--931.45
合计234121.84100.0031285.4713.36202836.37
2023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2926.28100.0024427.5110.06218498.77
其中:账龄组合242191.7499.7024427.5110.09217764.23
关联方组合734.540.30--734.54
合计242926.28100.0024427.5110.06218498.77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以账龄组合计提为主。按照账龄组合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计提计提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比例(%)比例(%)
1年以内134844.614045.343.00158071.814742.153.00
1-2年25228.692522.8710.0048164.314816.4310.00
2-3年43280.586492.0915.008183.611227.5415.00
3-4年5135.301027.0620.0014411.152882.2320.00
4-5年13169.576584.7950.005203.422601.7150.00
5年以上9695.029695.02100.008157.458157.45100.00
合计231353.7830367.1613.13242191.7424427.5110.09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存在部分账龄相对较长的情况,主要系浙江二建从事建筑施工业务,工程项目周期通常较长,其与客户按照工程完工情况和比例进行工程款结算,部分已结算工程款需达到一定的工程进度或工程竣工阶段支付,导致部分款项回款周期超过1年,另外,其工程项目会与客户约定
2-1-1-441一定比例的质保金,待满足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支付。
*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其他应收款按照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股利1652.911634.00
其他应收款项96515.1886089.22
其中:关联方往来87394.0776033.73
履约保证金5366.945277.19
应收暂付款2401.403280.83
押金保证金1971.362052.60
其他76.73175.12
减:坏账准备695.32730.26
合计98168.0987723.22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87723.22万元和98168.09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80%和7.17%,主要为关联方往来、保证金、应收暂付款等;其中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对内部资金进行了调配和管控。
*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合同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581108.90-581108.90476736.08-476736.08
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581108.90-581108.90476736.08-476736.08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76736.08万元和581108.90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6.95%和42.43%。
浙江二建合同资产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较大,主要是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结算特点所致。浙江二建的工程结算包括进度
2-1-1-442款结算和竣工结算。进度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与业主进行结算,一般除
为支付进度款而进行的工程进度结算外,剩余工程量将在竣工验收后结算。为了控制支付进度,业主有时会审核调减各期申报的工程量,故施工过程中形成较大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竣工结算通常需要组织各方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完成无异议后才进行结算和安排付款。因此,除正常在执行项目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外,已竣工项目的竣工结算期较长也是造成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此外,浙江二建承接的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导致项目建设周期长且决算时间长,故工程款的结算周期较长。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3149.7593.563056.198516.61246.448270.17
BT 等其他
46737.75-46737.75---
代垫项目款
已完工 PPP
32240.16-32240.1637753.84-37753.84
项目工程款
合计82127.6593.5682034.0946270.45246.4446024.00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6024.00万元和82034.09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57%和5.99%。
浙江二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质保金、BT 等其他代垫项目款和
应收已完工 PPP 项目工程款。2024 年 12 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 BT 项目等已完工并陆续进入运营期。
2)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长期应收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已完工 PPP 项
130125.79-130125.79148240.57-148240.57
目工程款
2-1-1-443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BT 等其他代
88413.89-88413.89---
垫项目款
合计218539.67-218539.67148240.57-148240.57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148240.57万元和218539.67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49%和15.96%。
浙江二建长期应收款主要为已完工 PPP 项目工程款和 BT 等其他代垫项目款。
2024 年 12 月末,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增加主要系 BT 项目等完工并进入运营期,相关代
垫款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长期应收款核算所致。
*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2070.559176.7812893.78
通用设备2049.121477.74571.38
专用设备4569.602829.671739.93
运输工具1144.06814.11329.95
其他设备1102.43871.20231.23
合计30935.7615169.4915766.27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9504.798641.5220863.27
通用设备1775.721328.33447.39
专用设备4694.602867.851826.76
运输工具1059.91724.22335.68
其他设备1710.801383.35327.45
合计38745.8214945.2723800.55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800.55万元和15766.27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4%和1.15%,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等构成。
2-1-1-444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固定资产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5610.42168.315442.113788.25113.153675.10
BT 等其他代
---138531.64-138531.64垫项目款
合计5610.42168.315442.11142319.89113.15142206.75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2206.75万元和
5442.11 万元,主要为应收工程质量保证金形成的合同资产和 BT 等其他代垫项目款。
2024 年 12 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随着 BT 项目等完工,
相关代垫款转入长期应收款核算。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占总负债占总负债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应付账款920111.4579.12%856151.6777.78%
合同负债22842.571.96%33842.863.07%
应付职工薪酬7337.160.63%8338.190.76%
应交税费10324.340.89%10458.690.95%
其他应付款143071.2412.30%139798.3312.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340.00%125.260.01%
其他流动负债56319.294.84%48539.564.41%
流动负债合计1160048.4099.75%1097254.5699.69%
租赁负债80.100.01%99.580.01%
预计负债137.520.01%599.900.05%
递延收益2635.010.23%2728.13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19.160.00%32.96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871.790.25%3460.570.31%
2-1-1-445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占总负债占总负债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负债合计1162920.19100.00%1100715.1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负债总额分别为1100715.13万元和1162920.19万元。
随着浙江二建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负债有所增加。
负债结构方面,浙江二建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9.69%和99.75%,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31%和
0.25%。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应付账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工程款396101.76340104.83
应付货款341445.61350880.03
应付劳务分包款145130.79123422.32
其他37433.2941744.50
合计920111.45856151.67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应付账款分别为856151.67万元和920111.45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7.78%和79.12%。浙江二建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工程款、货款及劳务分包款等构成。
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长7.47%,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外采
购工程分包和材料的规模随之增加,而结算方面浙江二建通常在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后才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款项,存在一定滞后,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2)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合同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工程款22842.5733842.86
2-1-1-446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合计22842.5733842.86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33842.86万元和22842.57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07%和1.96%,均为预收工程款。
浙江二建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浙江二建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会对工程款项付款节点和比例等结算事项进行约定。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款项结算时间早于履行相关履约义务的时间,进而产生预收工程款。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持续下降,主要系部分项目履约进度增加,按相应进度确认收入所致。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暂收款及项目垫资款99387.4096179.25
押金保证金41026.8839483.37
关联方往来款297.13195.89
其他2359.833939.82
合计143071.24139798.33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39798.33万元和143071.24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70%和12.30%。浙江二建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应付暂收款、押金保证金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整体保持稳定。
4)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其他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额56319.2948539.56
合计56319.2948539.56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48539.56万元和56319.29万元,
2-1-1-447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41%和4.84%。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的其他流动负债均为待转销项税额,系因其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该等收入的增值税纳税义务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3)偿债能力分析
浙江二建报告期内的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84.9185.31
流动比率(倍)0.940.85
速动比率(倍)0.860.8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6326.0445197.87
利息保障倍数(倍)56.4218.16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31%和84.91%,呈现下降趋势。
浙江二建资产负债率整体相对较高,主要系与建筑企业行业特性相关。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流动比率分别为0.85倍和0.9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80倍和0.86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系其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及在总负债中占比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息税折旧摊销前净利润分别为45197.87万元和36326.04万元,主要随净利润变动趋势而变动。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8.16倍和56.42倍,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
2024年12月31日/2024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年6月30日
600170.SH 上海建工 86.59 86.60
2-1-1-4482024年12月31日/2024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年6月30日
601789.SH 宁波建工 83.02 81.54
600939.SH 重庆建工 89.89 89.93
601668.SH 中国建筑 75.81 74.80
600491.SH 龙元建设 79.14 79.37
600502.SH 安徽建工 86.51 85.95
600248.SH 陕建股份 88.63 89.19
平均值84.2383.91
中位数86.5185.95
浙江二建84.9185.31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由上表可见,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资产负债率处于可比公司合理区间范围内,与可比公司均值较为接近,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倍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月
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股票代码30日名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600170.SH 上海建工 1.04 0.82 1.08 0.85
601789.SH 宁波建工 1.00 0.95 1.02 0.97
600939.SH 重庆建工 0.97 0.84 0.96 0.86
601668.SH 中国建筑 1.29 0.82 1.29 0.75
600491.SH 龙元建设 1.08 0.95 1.12 0.97
600502.SH 安徽建工 1.01 0.89 1.07 0.90
600248.SH 陕建股份 1.09 1.08 1.07 1.06
平均值1.070.911.090.91
中位数1.040.891.070.90
浙江二建0.940.860.850.80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均值,但与重庆建工较为接近,不存在显著差异。
2-1-1-449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下:
单位:倍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600170.SH 上海建工 2.06 1.94
601789.SH 宁波建工 2.59 2.90
600939.SH 重庆建工 1.02 1.21
601668.SH 中国建筑 4.67 5.62
600491.SH 龙元建设 0.74 0.05
600502.SH 安徽建工 2.10 2.06
600248.SH 陕建股份 2.86 3.65
平均值2.292.49
中位数2.102.06
浙江二建56.4218.16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利息保障倍数高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可比公司借款规模相对较大、利息支出较高导致。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的资产周转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875.22
存货周转率(次)86.7781.84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22次和4.87次,2023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系公司加大工程款催收力度。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1.84次和86.77次,周转率较高,主要系其存货管理能力较强,流动性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2-1-1-450单位:次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
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
6月30日
股票代码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600170.SH 上海建工 3.97 4.45 4.24 4.34
601789.SH 宁波建工 3.76 22.67 4.42 23.48
600939.SH 重庆建工 1.32 3.42 2.00 5.04
601668.SH 中国建筑 6.47 2.48 8.22 2.58
600491.SH 龙元建设 1.76 366.69 1.71 269.85
600502.SH 安徽建工 1.64 5.87 1.90 4.68
600248.SH 陕建股份 0.72 39.19 1.02 57.32
平均值2.8163.543.3652.47
中位数1.765.872.005.04
浙江二建4.8786.775.2281.84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二建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周转速度较快。整体而言,其周转率仍处于可比公司合理区间范围内,不存在显著异常。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一、营业收入1161214.85100.00%1297591.69100.00%
减:营业成本1107112.3695.34%1232928.8695.02%
税金及附加3634.160.31%3429.620.26%
管理费用18573.091.60%20776.211.60%
研发费用10978.040.95%11019.490.85%
财务费用-12502.85-1.08%-12894.57-0.99%
其中:利息费用588.660.05%2320.360.18%
利息收入13324.691.15%15463.441.19%
加:其他收益1595.290.14%1183.450.09%
投资收益1358.690.12%925.480.07%
信用减值损失-6852.96-0.59%-4491.40-0.35%
2-1-1-451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资产减值损失97.710.01%162.950.01%
资产处置收益3096.270.27%-28.080.00%
二、营业利润32715.062.82%40084.493.09%
加:营业外收入125.760.01%35.330.00%
减:营业外支出218.890.02%299.020.02%
三、利润总额32621.932.81%39820.803.07%
减:所得税费用6843.850.59%9166.490.71%
四、净利润25778.082.22%30654.312.36%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5594.462.20%30507.942.35%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183.620.02%146.370.01%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营业收入分别为1297591.69万元和1161214.85万元,整体较为稳定;净利润分别为30654.31万元和25778.08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0507.94万元和25594.46万元,净利率分别为2.36%和2.22%。2024年度浙江二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收入波动的影响所致。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各期,浙江二建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149173.9998.96%1283971.8498.95%
其他业务收入12040.861.04%13619.841.05%
合计1161214.85100.00%1297591.69100.00%
浙江二建的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2023年和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283971.84万元和1149173.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95%
和98.96%,主营业务突出。
2-1-1-4522)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分析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建筑施工业务1134058.0998.68%1262676.7198.34%
工业制造业务15115.901.32%21295.141.66%
合计1149173.99100.00%1283971.84100.00%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的主要业务为建筑施工业务,包括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等施工业务,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98%以上。2024年度,建筑施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受下游行业持续调整和建筑市场竞争环境的综合影响。工业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建筑设备制造、建筑材料制造等,该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097888.8599.17%1221004.1799.03%
其他业务成本9223.500.83%11924.690.97%
合计1107112.36100.00%1232928.86100.00%
浙江二建营业成本包含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2023年和2024年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221004.17万元和1097888.8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03%和99.17%,占比较高,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浙江二建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建筑施工业务1083502.3098.69%1201236.2598.38%
工业制造业务14386.551.31%19767.931.62%
2-1-1-453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1097888.85100.00%1221004.17100.00%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建筑施工业务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一致。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
*综合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的综合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综合毛利54102.4964662.82
综合毛利率4.66%4.98%
主营业务毛利51285.1362967.67
主营业务毛利率4.46%4.90%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综合毛利分别为64662.82万元和54102.49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8%和4.66%。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综合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
建筑施工业务50555.7998.58%4.46%61440.4697.57%4.87%
工业制造业务729.351.42%4.83%1527.212.43%7.17%
合计51285.13100.00%4.46%62967.67100.00%4.90%
如上表所示,浙江二建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是建筑施工业务毛利所贡献。建筑施工业务毛利率变动是其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最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建筑施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7%和4.46%,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建筑行业竞争激烈、人工物流等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且行业特性使得毛利率
2-1-1-454随着项目中标情况有所波动。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毛利率股票代码可比上市公司
2024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600170.SH 上海建工 8.74 8.87
601789.SH 宁波建工 9.56 8.82
600939.SH 重庆建工 6.02 5.61
601668.SH 中国建筑 9.86 9.83
600491.SH 龙元建设 18.19 16.83
600502.SH 安徽建工 12.40 12.44
600248.SH 陕建股份 10.36 10.58
平均值10.7310.43
中位数9.869.83
浙江二建4.664.98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是浙江二建建筑施工业务占比较高,其余配套、增值性业务较少,导致综合毛利率均处于偏低水平;
且浙江二建业务主要于浙江省内开展,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可比公司中,重庆建工和浙江二建业务结构相似,综合毛利率亦处于偏低水平。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综合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受区域市场竞争及调控政策影响,建筑开发业务结转毛利率下降。
(4)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241.081142.85
教育费附加583.71548.44
印花税894.87808.87
房产税305.83333.50
土地使用税103.18100.25
2-1-1-45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地方教育附加396.09367.73
车船使用税1.381.00
环境保护税210.1578.74
其他-102.1348.24
合计3634.163429.62
注:其他主要系退回的耕地占用税。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税金及附加分别为3429.62万元和3634.16万元,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构成。
(5)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管理费用18573.091.60%20776.211.60%
研发费用10978.040.95%11019.490.85%
财务费用-12502.85-1.08%-12894.57-0.99%
合计17048.281.47%18901.131.46%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期间费用分别为18901.13万元和17048.2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6%和1.47%,整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浙江二建期间费用由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构成。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4389.6377.48%16463.6379.24%
折旧、摊销1115.986.01%1392.696.70%
办公费1006.745.42%1186.265.71%
租赁费464.092.50%495.942.39%
中介、咨询费242.681.31%303.741.46%
2-1-1-456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残疾人保障金527.922.84%206.240.99%
业务招待费136.230.73%159.550.77%
诉讼费4.720.03%--
其他685.093.69%568.142.73%
合计18573.09100.00%20776.21100.00%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管理费用分别为20776.21万元和18573.09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办公费等构成,前述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在85%以上。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管理费用整体变动不大,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亦相对稳定。
2)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617.8832.96%2904.9626.36%
直接投入6957.3963.38%7757.9370.40%
委托开发费199.761.82%84.620.77%
折旧摊销费69.040.63%74.270.67%
其他133.971.22%197.721.79%
合计10978.04100.00%11019.49100.00%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研发费用分别为11019.49万元和10978.04万元,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和直接投入。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588.662320.36
利息收入13324.6915463.44
手续费232.68248.51
其他0.50-
2-1-1-45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合计-12502.85-12894.57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财务费用分别为-12894.57万元和-12502.85万元,报告期各期均为负,系浙江二建对 PPP 项目和 BT 项目款项中包含的重大融资成分部分根据内含报酬率计算摊销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导致各期利息收入金额较大。
(6)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信用减值损失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坏账损失-6852.96-4491.40
合计-6852.96-4491.40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491.40万元和-6852.96万元,均为坏账损失。浙江二建按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3096.27-28.08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1317.811168.56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19.0019.21
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20.6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6.47-239.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4.89
小计4356.621155.42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
1077.86263.57
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278.75891.84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891.84万元
2-1-1-458和3278.75万元。受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影响,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相对较小。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未对浙江二建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
(三)浙江三建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占总资产占总资产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货币资金106636.436.96%90960.016.34%
应收票据2619.000.17%2910.000.20%
应收账款248422.9416.22%219509.3915.30%
应收款项融资1270.560.08%378.900.03%
预付款项1966.840.13%2360.870.16%
其他应收款168620.4511.01%154480.7910.77%
存货2151.200.14%5563.080.39%
合同资产844038.2855.12%780052.4754.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314.981.26%20574.231.43%
其他流动资产5731.540.37%8712.170.61%
流动资产合计1400772.2291.47%1285501.9189.62%
长期应收款44141.692.88%58780.994.10%
长期股权投资8328.380.54%7738.500.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709.540.31%4709.540.33%
投资性房地产9039.500.59%9450.360.66%
固定资产17214.271.12%18821.801.31%
使用权资产747.280.05%1003.420.07%
无形资产1902.840.12%2068.530.14%
商誉5465.500.36%6457.380.45%
长期待摊费用230.850.02%229.46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27742.311.81%24350.581.70%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84.820.72%15354.171.07%
非流动资产合计130606.988.53%148964.7410.38%
2-1-1-459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占总资产占总资产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资产总计1531379.20100.00%1434466.65100.00%
资产规模方面,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资产总计分别为1434466.65万元和
1531379.20万元,资产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资产结构方面,浙江三建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最近一期末流动资产占其总资产比重约为90%。建筑施工业务是浙江三建最主要的业务,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中对资金需求量较高,并会形成占比较高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等流动资产。上述行业特点决定了浙江三建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
资产构成方面,浙江三建流动资产主要是由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货币资金等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等组成。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存款105714.0890277.96
其他货币资金922.35682.06
合计106636.4390960.01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0960.01万元和106636.43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4%和6.96%。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民工工资保证金。
截至2024年末,浙江三建使用权受限货币资金4359.93万元,占同期末货币资金比重为4.09%,主要系业务冻结及诉讼事项冻结资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2-1-1-460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商业承兑汇票2700.0081.002619.003000.0090.002910.00
合计2700.0081.002619.003000.0090.002910.00
浙江三建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2023年末和2024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910.00万元和2619.00万元,占资产比重分别为0.20%和0.17%。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呈逐渐下降趋势,一方面系报告期内存量商业票据到期未兑付而转列为应收账款、存量商业票据到期正常兑付,另一方面,浙江三建为避免商业票据兑付风险,已提高承接商业票据的门槛,从源头减少了商业汇票的获取。
对于出票人正常履约的商业承兑汇票,浙江三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4241.8423.4068279.5681.0515962.28
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75800.3876.6043339.7215.71232460.66
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264330.4573.4243339.7216.40220990.7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
11469.943.19--11469.94
来组合
合计360042.22100.00111619.2831.00248422.94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4260.3126.5858297.9469.1925962.37
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32747.7373.4239200.7016.84193547.03
的应收账款
2-1-1-461项目2024年12月31日
其中:账龄组合227504.9271.7739200.7017.23188304.2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
5242.801.65--5242.80
来组合
合计317008.04100.0097498.6430.76219509.39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以账龄组合计提为主。按照账龄组合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计提比例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
1年以内158325.294749.763.00132153.443964.583.00
1-2年36725.463672.5510.0036150.563615.0610.00
2-3年27217.544082.6315.0021004.513150.6815.00
3-4年11237.002247.4020.005514.921102.9820.00
4-5年4475.532237.7650.0010628.185314.0950.00
5年以上26349.6226349.62100.0022053.3122053.31100.00
合计264330.4543339.7216.40227504.9239200.7017.23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存在部分账龄相对较长的情况,主要系浙江三建从事建筑施工业务,工程项目周期通常较长,其与客户按照工程完工情况和比例进行工程款结算,部分已结算工程款需达到一定的工程进度或工程竣工阶段支付,导致部分款项回款周期超过1年,另外,其工程项目会与客户约定一定比例的质保金,待满足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支付。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52191.8239032.4574.79
海盐恒悦置业有限公司21567.2020380.6694.50
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169.595564.1277.61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3242.403231.4899.66
合计84171.0068208.7281.04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1-1-462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52191.8236355.6469.66
海盐恒悦置业有限公司21567.2014026.8365.04
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7169.595564.1277.61
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3242.402262.0469.76
合计84171.0058208.6369.16
上述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中,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海盐恒悦置业有限公司及宁波穗华置业有限公司均为恒大集团旗下公司,浙江三建对其计提了较高比例的坏账准备。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其他应收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股利1675.501320.00
其他应收款166944.95153160.79
其中:关联方往来152316.26136205.64
应收暂付款12946.8912598.87
押金保证金5350.515268.27
履约保证金875.492114.93
其他2455.372982.21
减:减值准备6999.576009.13
合计168620.45154480.79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54480.79万元和168620.45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77%和11.01%,主要为关联方往来、应收暂付款、押金保证金等;其中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对内部资金进行了调配和管控。
5)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844038.28-844038.28
2-1-1-463项目2024年12月31日
合计844038.28-844038.28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780052.47-780052.47
合计780052.47-780052.47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80052.47万元和844038.2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38%和55.12%。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合同资产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浙江三建的工程结算包括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进度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与业主进行结算,一般除为支付进度款而进行的工程进度结算外,剩余工程量将在竣工验收后结算。为了控制支付进度,业主可能会对各期申报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调减,从而在施工过程中形成较大的已完工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量。竣工结算阶段,通常需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初审和复审。只有在审核完成且无异议后,才会进行结算和付款安排。因此,除了正常执行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量外,已竣工项目的竣工结算周期较长,也是导致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余额较大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浙江三建承接的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导致项目建设周期长且决算时间长,故工程款的结算周期较长。
6)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长期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已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36670.05 - 36670.05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7471.65-7471.65
合计44141.69-44141.69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已完工PPP项目工程款 50065.19 - 50065.19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8715.80-8715.80
合计58780.99-58780.99
2-1-1-464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8780.99万元和44141.69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0%和2.88%。报告期内,浙江三建长期应收款主要为已完工 PPP 项目工程款和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浙江三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浙江三建长期应收款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7)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原值比例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0352.9273.82%14782.93
专用设备4429.9016.07%1790.29
通用设备1581.605.74%293.60
运输工具1206.984.38%347.44
合计27571.40100.00%17214.27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原值比例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0650.0173.88%15768.30
专用设备4475.8716.01%2307.33
通用设备1617.295.79%371.06
运输工具1206.254.32%375.11
合计27949.42100.00%18821.80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821.80万元和17214.27万元,占同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1%和1.12%。浙江三建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项账面原值占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总额的
89.91%和89.89%。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固定资产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2-1-1-465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占总负债占总负债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应付账款1084555.1277.83%952553.9973.23%
预收款项--0.030.00%
合同负债20798.691.49%39672.273.05%
应付职工薪酬3772.900.27%4526.200.35%
应交税费8990.180.65%6776.390.52%
其他应付款186778.1513.40%194033.3914.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1.290.02%366.260.03%
其他流动负债86415.026.20%83057.306.39%
流动负债合计1391601.3599.87%1280985.8398.48%
长期借款1427.790.10%18967.481.46%
租赁负债392.720.03%560.750.04%
长期应付款48.340.00%48.34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0.860.02%
非流动负债合计1868.840.13%19827.421.52%
负债合计1393470.20100.00%1300813.26100.00%
负债总额方面,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负债总额分别为1300813.26万元和1393470.20万元。浙江三建负债规模的变动,主要原因是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
有息负债及经营性负债均随之增加。
负债结构方面,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分别占负债总额的98.48%和99.87%。浙江三建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合同负债、长期借款等。
浙江三建报告期内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应付账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货款491635.8245.33%434095.8345.57%
2-1-1-466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工程款370229.2034.14%256516.5226.93%
劳务费210722.9319.43%244471.5725.66%
其他11967.171.10%17470.071.83%
合计1084555.12100.00%952553.9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应付账款分别为952553.99万元和1084555.12万元,占同期末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3.23%和77.83%。
浙江三建应付账款主要是由应付分包商工程款、应付供应商材料货款和劳务费组成。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具有显著特性,建筑施工单个项目金额大,工期较长,工程结算、付款与工程完工之间存在滞后性的特点。分包结算价和支付基本与总包结算价和收款直接相关,应付账款的增长与合同资产增长呈正相关,报告期内逐年增加。
2)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合同负债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26.60392.98
预收工程款20772.0939279.30
合计20798.6939672.27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合同负债账面金额分别为39672.27万元和20798.69万元,占同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5%和1.49%。
浙江三建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会对工程款项付款节点和比例等结算事项进行约定。部分工程项目款项结算时间早于浙江三建履行相关履约义务的时间,进而产生相应的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合同负债呈逐渐下降趋势,主要系浙江三建于2022年承接了一批合同额大、付款条件好的项目,收到较多预收工程款,该批项目随着工程投入的增加预收工程款逐渐转入应收工程款。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2-1-1-467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34.1634.16
项目垫资款89120.7395673.56
押金保证金87602.7984086.70
应付暂收款9469.1911667.99
关联方往来8.3662.79
其他542.932508.21
合计186778.15194033.39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94033.39万元和186778.15万元,占同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92%和13.40%。浙江三建其他应付款主要由项目垫资款、押金保证金、应付暂收款等构成。
4)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其他流动负债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额86415.0282157.30
已背书转让票据-900.00
合计86415.0283057.30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83057.30万元和86415.02万元。
浙江三建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系因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该等收入的增值税纳税义务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5)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长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1427.7918967.48
合计1427.7918967.48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长期借款分别为18967.48万元和1427.79万元。结合自身资金情况,浙江三建于2024年提前偿还部分长期借款,因此2024年末长期借款相
2-1-1-468较2023年末有所下降。
(3)偿债能力分析
浙江三建报告期内的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90.99%90.68%
流动比率(倍)1.011.00
速动比率(倍)0.990.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8735.6124381.68
利息保障倍数(倍)26.5613.30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68%和90.99%。浙江三建整体负债率较高,符合建筑企业行业特性,存在一定的长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流动比率分别为1.00倍和1.0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98倍和0.99倍,整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浙江三建流动比率相对可比公司较低,短期偿债压力较大,主要是浙江三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在总负债中占有较大比重,上述两项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8.14%和91.24%。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4381.68万元和18735.61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30和26.56。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且呈现上升趋势,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月30日
600170.SH 上海建工 86.59 86.60
601789.SH 宁波建工 83.02 81.54
600939.SH 重庆建工 89.89 89.93
2-1-1-469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月30日
601668.SH 中国建筑 75.81 74.82
600491.SH 龙元建设 79.14 79.37
600502.SH 安徽建工 86.51 85.95
600248.SH 陕建股份 88.63 89.19
平均值84.2383.91
中位数86.5185.95
浙江三建90.9990.68
注:截至2025年4月25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
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建筑施工行业由于工程项目金额大、工程周期和结算周期普遍较其他行业长,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和上下游结算时间差异导致账面资产及负债同时增加;同时,由于工程项目结算普遍较长,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自身营运资金无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债务性融资成为满足日常运营的重要途径之一。上述因素导致建筑施工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名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倍)(倍)(倍)(倍)
600170.SH 上海建工 1.04 0.82 1.08 0.85
601789.SH 宁波建工 1.00 0.95 1.02 0.97
600939.SH 重庆建工 0.97 0.84 0.96 0.86
601668.SH 中国建筑 1.29 0.82 1.29 0.75
600491.SH 龙元建设 1.08 0.95 1.12 0.97
600502.SH 安徽建工 1.01 0.89 1.07 0.90
600248.SH 陕建股份 1.09 1.08 1.07 1.06
平均值1.070.911.090.91
中位数1.040.891.070.90
浙江三建1.010.991.000.98
注:截至2025年4月25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
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如上表所示,浙江三建的流动、速动比率总体较低跟行业的特点相符,浙江三建是以建筑施工业务为主的企业,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常规的资金支付计划,会造成一
2-1-1-470定周期内的资金短缺,形成对下游供应商的经营性负债。随着项目的逐步开展和工程
款的回笼,应收账款回款金额足以覆盖到期债务。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600170.SH 上海建工 2.06 1.94
601789.SH 宁波建工 2.59 2.90
600939.SH 重庆建工 1.02 1.21
601668.SH 中国建筑 4.67 5.62
600491.SH 龙元建设 0.74 0.05
600502.SH 安徽建工 2.10 2.06
600248.SH 陕建股份 2.86 3.65
平均值2.292.49
中位数2.102.06
浙江三建26.5613.30
注:截至2025年4月25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
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如上表所示,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利息保障倍数较低,浙江三建利息保障倍数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的资产周转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183.36
存货周转率(次)264.94171.91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6次和3.18次,整体维持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浙江三建加大了对项目工程款及货款的催收、结算管控力度。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71.91次和264.94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浙江三建存货管理能力提高,流动性较好,运营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2-1-1-4712024年12月31日/2024年
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股票代码6月30日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600170.SH 上海建工 3.97 4.45 4.24 4.34
601789.SH 宁波建工 3.76 22.67 4.42 23.48
600939.SH 重庆建工 1.32 3.42 2.00 5.04
601668.SH 中国建筑 6.47 2.48 8.22 2.58
600491.SH 龙元建设 1.76 366.69 1.71 269.85
600502.SH 安徽建工 1.64 5.87 1.90 4.68
600248.SH 陕建股份 0.72 39.19 1.02 57.32
平均值2.8163.543.3652.47
中位数1.765.872.005.04
浙江三建3.18264.943.36171.91
注:截至2025年4月25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
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达到和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上海建工、中国建筑、安徽建工均存在较大体量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存货周转率普遍较低,从而拉低了整体的存货周转率;浙江三建总体存货金额较低,且逐渐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存货对流动资金的占用,从而提升存货周转率。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一、营业收入1077279.54100.00%1268282.43100.00%
减:营业成本1021896.6894.86%1210489.3495.44%
税金及附加3145.490.29%2993.480.24%
管理费用20353.571.89%22563.691.78%
研发费用7718.150.72%7671.020.60%
财务费用-5462.11-0.51%-6833.66-0.54%
其中:利息费用605.890.06%1649.100.13%
2-1-1-472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金额金额比例比例
利息收入6176.540.57%8585.390.68%
加:其他收益884.170.08%1059.850.08%
投资收益1144.080.11%675.480.05%
信用减值损失-15102.08-1.40%-13522.96-1.07%
资产减值损失-885.26-0.08%421.240.03%
资产处置收益60.010.01%290.480.02%
二、营业利润15728.681.46%20322.671.60%
加:营业外收入20.800.00%7.290.00%
减:营业外支出265.530.02%42.530.00%
三、利润总额15483.951.44%20287.441.60%
减:所得税费用3427.090.32%4210.980.33%
四、净利润12056.861.12%16076.461.27%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2055.731.12%16073.211.27%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1.130.00%3.250.00%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营业收入分别为1268282.43万元和1077279.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073.21万元和12055.73万元,净利率分别为1.27%和1.12%,净利率略有下降。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各期,浙江三建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073718.2499.67%1264918.8399.73%
其他业务收入3561.300.33%3363.600.27%
合计1077279.54100.00%1268282.43100.00%
浙江三建的主营业务为工程施工业务,2023年和2024年浙江三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64918.83万元和1073718.24万元,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73%和99.67%,主营业务突出。浙江三建的其他业务收入主
2-1-1-473要为房屋租赁收入及其他零星收入,报告期内金额和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分析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程施工业务1061378.2798.85%1254378.4399.17%
物资批发业务12339.961.15%10540.410.83%
合计1073718.24100.00%1264918.83100.00%
浙江三建从事工程施工业务以及与工程施工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业务,工程施工业务是浙江三建的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17%和
98.85%,主营业务突出。2024年度,工程施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受下游行业持
续调整和建筑市场竞争环境的综合影响。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各期,浙江三建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020297.1599.84%1208960.7799.87%
其他业务成本1599.530.16%1528.560.13%
合计1021896.68100.00%1210489.34100.00%
浙江三建的营业成本包含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2023年和2024年浙江三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208960.77万元和1020297.15万元,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87%和99.84%,占比较高,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浙江三建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别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程施工业务1008651.2098.86%1198533.8199.14%
物资批发业务11645.951.14%10426.960.86%
合计1020297.15100.00%1208960.77100.00%
2-1-1-474按类别来看,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工程施工业务的成本占比分别为99.14%和
98.86%,浙江三建成本结构与收入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浙江三建成本变动与收入变
动趋势基本一致,随着浙江三建承建工程项目增加,浙江三建工程施工业务成本随之增长。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的毛利润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综合毛利55382.8557793.10
综合毛利率5.14%4.56%
主营业务毛利53421.0855958.06
主营业务毛利率4.98%4.42%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综合毛利分别为57793.10万元和55382.85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56%和5.14%。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综合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主营业务毛利润和毛利率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
工程施工业务52727.0798.70%4.97%55844.6199.80%4.45%
物资批发业务694.011.30%5.62%113.450.20%1.08%
小计53421.08100.00%4.98%55958.06100.00%4.42%
如上表所示,浙江三建主营业务的毛利主要是工程施工业务毛利所贡献。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5%和4.97%,浙江三建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指标如下:
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600170.SH 上海建工 8.74% 8.87%
2-1-1-475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
601789.SH 宁波建工 9.56% 8.82%
600939.SH 重庆建工 6.02% 5.61%
601668.SH 中国建筑 9.86% 9.83%
600491.SH 龙元建设 18.19% 16.83%
600502.SH 安徽建工 12.40% 12.44%
600248.SH 陕建股份 10.36% 10.58%
平均值10.73%10.43%
中位数9.86%9.83%
浙江三建5.14%4.56%
注:截至2025年4月25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重庆建工、龙元建设、陕建股份未披露
2024年年报,以2024年6月末数据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综合毛利率相较于同行业均值较低,主要系浙江三建建筑施工业务占比较高,其余配套、增值性业务较少,导致综合毛利率均处于偏低水平;且浙江三建业务主要于浙江省内开展,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可比公司中,重庆建工和浙江三建业务结构相似,综合毛利率亦处于偏低水平。
(4)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044.131008.89
教育费附加474.35469.17
印花税585.20623.94
房产税506.37411.95
地方教育附加316.89313.52
环境保护税177.9266.71
耕地占用税15.53-
土地使用税24.2218.16
车船使用税0.870.77
土地增值税-80.38
合计3145.492993.48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税金及附加分别为2993.48万元和3145.49万元。浙江三建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等构成。
2-1-1-476(5)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管理费用20353.571.89%22563.691.78%
研发费用7718.150.72%7671.020.60%
财务费用-5462.11-0.51%-6833.66-0.54%
合计22609.602.10%23401.051.85%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3401.05万元和22609.6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5%和2.10%,总体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期间费用明细如下: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6524.4481.19%18640.4482.61%
折旧、摊销费1390.616.83%1040.764.61%
办公费771.113.79%620.822.75%
残疾人保障金316.531.56%342.951.52%
租赁费317.861.56%600.502.66%
中介机构费用512.472.52%167.900.74%
差旅费293.421.44%330.521.46%
业务招待费86.970.43%83.820.37%
诉讼费38.340.19%156.100.69%
修理费45.360.22%385.881.71%
其他56.450.28%194.000.86%
合计20353.57100.00%22563.69100.00%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管理费用分别为22563.69万元和20353.57万元。浙江三建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办公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重约为90%。
2-1-1-4772)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投入4094.1253.05%3600.4946.94%
职工薪酬3609.3746.76%3940.0651.36%
设计费用--106.191.38%
折旧与摊销1.160.02%1.220.02%
其他费用13.500.17%23.050.30%
合计7718.15100.00%7671.02100.00%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研发费用分别为7671.02万元和7718.15万元,主要为研发材料和研发薪酬。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605.891649.10
利息收入6176.548585.39
手续费79.6368.22
其他28.9234.42
合计-5462.11-6833.66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财务费用分别为-6833.66万元和-5462.11万元,报告期各期均为负,系浙江三建对 PPP 项目款项中包含的重大融资成分部分根据内含报酬率计算摊销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导致各期利息收入金额较大。
(6)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坏账损失-15102.08-13522.96
合计-15102.08-13522.96
2-1-1-478报告期内,浙江三建信用减值损失总额分别为-13522.96万元和-15102.08万元,
浙江三建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的坏账损失。
(7)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48.32275.46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854.901021.23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225.4469.67
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0.21-18.9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2.8117.92
小计921.261365.34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
286.51341.41
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01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34.741023.89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023.89万元和634.74万元。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浙江三建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上市公司战略规划。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提升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进一步增强其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发挥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从公司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拟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标的公司进行进一步整合,并制定如下整合措施: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把握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方向,依据标的公司的业务特点,将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统一战略发展规划中,在人才、技术、
2-1-1-479资质等方面实现更全面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业务协同发展。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仍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利,资产仍将保持独立,在上市公司治理框架和内部规则下设置重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同时,上市公司将依据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内控管理经验,对其资产管理提出优化建议,促进标的公司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使得标的公司在未来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中发挥最大效力,增强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财务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已接受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并向上市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按照自身财务制度规范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运作,控制标的公司的财务风险,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及优化,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运用效率,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人员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主体资格不会发生变化,仍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同时,基于标的公司业务专业性以及维持标的公司正常运营,标的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原则上不发生重大调整。未来,上市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对标的公司的人员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适时进一步引进优质人才,以丰富和完善标的公司的业务团队和管理团队,为标的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机构整合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交易后将保持标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同时,标的公司现有组织架构与管理层基本保持不变,整体业务流程与管理部门持续运转。此外,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标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标的公司管理制度的稳定及规范运行。
2-1-1-480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
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持股比例将上升至100%,由于标的公司原本系上市公司体系内持续经营能力较强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将有所提升;此外,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稳健发展水平。综上,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等业务,是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建筑施工板块的重要经营主体。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而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人才、技术、资质等方面的协同优势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标的公司的运营效率,巩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提升上市公司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从而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负债及偿债能力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及备考口径的最近两年的总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变动率交易完成前变动率(备考)(备考)
流动资产9364057.949364057.94-9249374.159249374.15--
非流动资产2724184.452724184.45-2915671.122915671.12-
2-1-1-481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变动率交易完成前变动率(备考)(备考)
资产总额12088242.3812088242.38-12165045.2712165045.27-
流动负债9965636.329965636.32-9907621.009907621.00-
非流动负债1171266.201055641.00-9.87%1240271.021133657.37-8.60%
负债总额11136902.5211021277.32-1.04%11147892.0211041278.37-0.96%
所有者权益951339.861066965.0712.15%1017153.261123766.9010.48%归属于母公司
835381.53950166.7613.74%781920.95889974.4913.82%
所有者权益
由于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均已为上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发生变化,但涉及到将上市公司负债科目的长期应付款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少数股东权益转到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负债总额减少,相应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有所增加。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变动率交易完成前变动率(备考)(备考)
流动比率0.940.94-0.930.93-
速动比率0.890.89-0.860.86-
下降0.96个下降0.88个
资产负债率92.13%91.17%91.64%90.76%百分点百分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不会发生变化。随着负债减少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盈利能力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变动率交易完成前变动率(备考)(备考)
营业收入8064335.888064335.88-9260574.989260574.98-
利润总额61586.6461586.64-86422.5186422.51-
2-1-1-482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变动率交易完成前变动率(备考)(备考)
净利润35764.7035764.70-60282.0460282.04-归属于母公司
19360.4931661.8663.54%39171.0154219.3938.42%
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均无变化,因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盈利能力较强的子公司,随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上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将得以进一步增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1、结合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指标情况,分析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
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根据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可见本次交易将全面提升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2、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
经营能力的影响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不存在新增商誉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后续商誉减值的风险。
4、本次交易对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整体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稳定,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水平正常。同时,上市公司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
2-1-1-483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七)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继续由上市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自身资产负债结
构、融资成本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及融资无不利影响。
(七)本次交易的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所涉标的公司员工劳动关系不变。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仍将以独立的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
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及机构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
(八)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费用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1-1-48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一)浙江一建
1、资产负债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一建最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87229.9478793.75
应收账款216444.47195674.35
应收款项融资3014.481703.63
预付款项5638.139142.89
其他应收款103508.78100415.95
存货6804.186498.53
合同资产657194.17571084.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075.5215576.13
其他流动资产6263.486691.63
流动资产合计1103173.16985581.76
长期应收款92262.38102957.15
长期股权投资20634.1415976.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329.204329.20
投资性房地产40415.4742615.31
固定资产4561.133923.39
在建工程3178.423086.17
使用权资产183.5179.73
无形资产3239.573424.14
长期待摊费用1171.451356.89
递延所得税资产7212.236316.16
其他非流动资产12526.6111242.65
非流动资产合计189714.12195306.87
资产总计1292887.281180888.63
应付票据20323.0014640.00
2-1-1-485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828658.19711512.26
合同负债62414.3872845.79
应付职工薪酬3621.192456.50
应交税费5325.654732.32
其他应付款88564.9691137.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880.375074.91
其他流动负债71535.5761380.47
流动负债合计1086323.32963779.43
长期借款35863.3053340.22
租赁负债83.44-
递延收益-387.57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3.01987.06
非流动负债合计36959.7554714.85
负债合计1123283.071018494.28
实收资本66015.0266015.02
资本公积22130.5821447.69
盈余公积9585.978359.43
未分配利润48886.9944275.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6618.56140098.10
少数股东权益22985.6522296.25
所有者权益合计169604.21162394.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92887.281180888.63
2、利润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一建最近两年的利润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营业收入1036406.861055410.01
减:营业成本991190.771011998.07
税金及附加2352.673187.99
管理费用17148.4117388.96
研发费用7764.096386.90
财务费用-2320.86-2355.88
2-1-1-486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中:利息费用2979.894071.53
利息收入5718.996893.34
加:其他收益858.1493.4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89.411724.6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800.04443.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71.09-389.1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3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948.2120676.16
加:营业外收入177.7246.99
减:营业外支出41.7413.5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084.1820709.63
减:所得税费用3270.554164.9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813.6316544.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13124.2315482.95“-”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689.401061.7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3813.6316544.66
3、现金流量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一建最近两年的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94109.851131381.11
收到的税费返还0.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740.0943543.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24850.121174925.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91684.511037272.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580.2431918.65
支付的各项税费15756.5823312.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938.7433807.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99960.071126310.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90.0548615.00
2-1-1-48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97.3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05.72429.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176.26-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088.0330087.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570.0130714.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2002.122082.49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835.001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465.7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4496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837.1250016.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32.89-19301.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000.0028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0.002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1650.00432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293.0011962.3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8.60152.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061.6155314.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61.61-27314.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561.331998.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4442.7572444.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004.0874442.75
2-1-1-488(二)浙江二建
1、资产负债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二建最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96869.3762078.29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02836.37218498.77
应收款项融资989.792539.20
预付款项2324.734492.01
其他应收款98168.0987723.22
存货9060.4016457.09
合同资产581108.90476736.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82034.0946024.00
其他流动资产15000.3821505.96
流动资产合计1088392.12936054.64
长期应收款218539.67148240.57
长期股权投资15874.9715178.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06.715206.71
投资性房地产7124.467510.44
固定资产15766.2723800.55
在建工程514.40331.07
使用权资产76.63131.85
无形资产4674.754811.70
商誉64.0564.05
长期待摊费用491.69803.60
递延所得税资产7411.935892.33
其他非流动资产5442.11142206.75
非流动资产合计281187.65354177.63
资产总计1369579.771290232.27
应付账款920111.45856151.67
合同负债22842.5733842.86
应付职工薪酬7337.168338.19
2-1-1-489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交税费10324.3410458.69
其他应付款143071.24139798.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34125.26
其他流动负债56319.2948539.56
流动负债合计1160048.401097254.56
租赁负债80.1099.58
预计负债137.52599.90
递延收益2635.012728.13
递延所得税负债19.1632.96
非流动负债合计2871.793460.57
负债合计1162920.191100715.13
实收资本48120.7148120.71
资本公积27977.1327977.13
专项储备0.00818.61
盈余公积18027.9715815.43
未分配利润103509.2587944.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7635.07180676.25
少数股东权益9024.518840.88
所有者权益合计206659.58189517.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69579.771290232.27
2、利润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二建最近两年的利润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营业收入1161214.851297591.69
减:营业成本1107112.361232928.86
税金及附加3634.163429.62
管理费用18573.0920776.21
研发费用10978.0411019.49
财务费用-12502.85-12894.57
其中:利息费用588.662320.36
利息收入13324.6915463.44
2-1-1-490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加:其他收益1595.291183.4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58.69925.4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852.96-4491.4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7.71162.9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96.27-28.0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715.0640084.49
加:营业外收入125.7635.33
减:营业外支出218.89299.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621.9339820.80
减:所得税费用6843.859166.4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778.0830654.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25594.4630507.94”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83.62146.3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5778.0830654.31
3、现金流量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二建最近两年的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73007.131271664.80
收到的税费返还4163.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86.7012346.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3957.001284011.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56955.701131104.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0081.7341303.59
支付的各项税费33543.9933344.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835.1812139.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50416.60121789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40.4066118.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23.82834.36
2-1-1-49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760.79103.7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20.1460020.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404.7460958.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16.021158.71
投资支付的现金-5917.5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616.0267076.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88.73-6117.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877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898.5210268.7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6.1282.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94.6469127.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4.64-69127.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334.48-9126.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9489.8068616.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824.2959489.80
(三)浙江三建
1、资产负债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三建最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06636.4390960.01
应收票据2619.002910.00
应收账款248422.94219509.39
应收款项融资1270.56378.90
预付款项1966.842360.87
其他应收款168620.45154480.79
2-1-1-492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存货2151.205563.08
合同资产844038.28780052.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314.9820574.23
其他流动资产5731.548712.17
流动资产合计1400772.221285501.91
长期应收款44141.6958780.99
长期股权投资8328.387738.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709.544709.54
投资性房地产9039.509450.36
固定资产17214.2718821.80
使用权资产747.281003.42
无形资产1902.842068.53
商誉5465.506457.38
长期待摊费用230.85229.46
递延所得税资产27742.3124350.58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84.8215354.17
非流动资产合计130606.98148964.74
资产总计1531379.201434466.65
应付账款1084555.12952553.99
预收款项-0.03
合同负债20798.6939672.27
应付职工薪酬3772.904526.20
应交税费8990.186776.39
其他应付款186778.15194033.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1.29366.26
其他流动负债86415.0283057.30
流动负债合计1391601.351280985.83
长期借款1427.7918967.48
租赁负债392.72560.75
长期应付款48.3448.34
递延所得税负债-250.86
非流动负债合计1868.8419827.42
负债合计1393470.201300813.26
2-1-1-493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实收资本68039.3468039.34
资本公积18506.6318506.63
盈余公积6613.695384.18
未分配利润38269.923524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1429.59127175.11
少数股东权益6479.416478.28
所有者权益合计137909.01133653.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31379.201434466.65
2、利润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三建最近两年的利润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077279.541268282.43
减:营业成本1021896.681210489.34
税金及附加3145.492993.48
管理费用20353.5722563.69
研发费用7718.157671.02
财务费用-5462.11-6833.66
其中:利息费用605.891649.10
利息收入6176.548585.39
加:其他收益884.171059.8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44.08675.4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102.08-13522.9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85.26421.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01290.48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728.6820322.67
加:营业外收入20.807.29
减:营业外支出265.5342.53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483.9520287.44
减:所得税费用3427.094210.98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056.8616076.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12055.7316073.21以“-”号填列)
2-1-1-49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
1.133.25
列)
综合收益总额12056.8616076.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055.7316073.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33.25
3、现金流量表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三建最近两年的现金流量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60415.561235793.45
收到的税费返还50.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92.2028686.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65758.401264479.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28690.381117932.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1453.0844810.08
支付的各项税费24382.6035582.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78.8320710.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4604.891219035.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153.5145444.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3.26279.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440.3423844.89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178.1936118.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891.7960243.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429.4010360.53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27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1070.00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799.407311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07.61-12867.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
2-1-1-49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00.0016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4.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0.0017164.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017.003177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351.0210015.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5.192907.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863.2144693.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63.21-27528.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882.695048.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7393.8182345.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276.5087393.81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公告〔2023〕5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供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事项使用。
除下述事项外,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重组事项已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3年1月1日)实施完成,即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的架构在2023年1月1日已经存在。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以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上市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除标的公司以外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标的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以下方法编制:
2-1-1-496(1)购买成本
由于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完成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重组方案确定的支付对价元作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1月1日的购买成本,并根据以拟发行的股份总数和发行价格计算确定的支付对价元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拟向浙
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
(2)标的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假设购买日(2023年1月1日)的初始计量
标的公司重组前后均受上市公司控制,标的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按照假设购买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将该账面价值与合并对价的差额冲减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权益项目列示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4)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
现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信息。
(5)由本次重组交易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008682.73915331.83
应收票据3405.613550.93
应收账款2660252.952615229.57
应收款项融资36572.8836825.60
2-1-1-497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付款项104440.89145592.32
其他应收款182935.45186273.89
存货114420.16424028.10
合同资产4810042.904487076.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32788.18314419.61
其他流动资产110516.19121045.42
流动资产合计9364057.949249374.15
长期应收款1299012.061176440.06
长期股权投资211774.47198040.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1460.194338.63
投资性房地产29244.8435356.26
固定资产342707.57320561.48
在建工程13017.1513887.32
使用权资产9562.2422048.86
无形资产230114.16231155.96
商誉18150.3419051.38
长期待摊费用7149.277869.30
递延所得税资产176821.77161467.10
其他非流动资产335170.38725454.56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4184.452915671.12
资产总计12088242.3812165045.27
短期借款551443.45760325.11
应付票据103151.2578371.06
应付账款6979066.656791517.35
预收款项1212.491450.46
合同负债379851.16431656.98
应付职工薪酬51613.6647036.88
应交税费59957.7763053.15
其他应付款1028003.24975133.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4999.36250397.76
其他流动负债606337.29508678.46
流动负债合计9965636.329907621.00
长期借款778970.05914832.22
2-1-1-498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债券247068.11173053.16
租赁负债5947.6413806.39
长期应付款9300.7511797.15
预计负债137.52620.11
递延收益12995.4112847.32
递延所得税负债1221.516701.03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5641.001133657.37
负债合计11021277.321104127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50166.76889974.49
少数股东权益116798.30233792.42
所有者权益合计1066965.071123766.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088242.3812165045.27
2、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8064335.889260574.98
减:营业成本7676332.208827302.16
税金及附加26087.7623663.48
销售费用2304.672994.82
管理费用178297.47190926.02
研发费用77437.6374798.18
财务费用-33959.46-35503.00
其中:利息费用91024.3995200.84
利息收入126390.86131397.39
加:其他收益6357.074969.2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603.24-1993.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2069.44-90018.6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86.42-11215.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074.972818.9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0487.8680954.03
加:营业外收入3421.206573.20
减:营业外支出12322.421104.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1586.6486422.51
2-1-1-49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25821.9426140.4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5764.7060282.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31661.8654219.39”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4102.846062.6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667.00-135.22
六、综合收益总额39431.7060146.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5019.6954290.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412.015856.60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200.35
稀释每股收益0.200.35
2-1-1-500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产业链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产业投
资业务、工业制造业务及建筑专业服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进行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系对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进行的收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资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为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为浙江建投的控股股东,现就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浙江建投的同业竞争事项,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浙江建投及因政
策原因划转注入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浙江建投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控制任何与浙江建投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2、在本承诺有效期间,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浙江建投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在本承诺有效期间,如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浙
江建投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优先让予浙江建投。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浙江建投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浙江建投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浙江建投有权要求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4、本承诺在承诺人作为浙江建投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
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浙江建投造成损失的,本
2-1-1-501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
(一)浙江一建
1、浙江一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与浙江一建发生交易的关联方清单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浙江建投控股股东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
ZCIG (Thailand) CO.LTD 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
2-1-1-502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亚克建筑门窗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长城建设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设环境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
浙江浙建人力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鑫安智护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
浙建国际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浙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浙建产投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子公司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国资运营公司下属企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国资运营公司下属企业浙江富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资运营公司下属企业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联营企业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联营企业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建投之联营企业
(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一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施工6790.211139.76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7318.191494.14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建筑材料5897.014821.19
2-1-1-503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3681.072779.68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建筑材料7100.921356.38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2460.16-
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建筑材料1766.681890.41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材料2440.491687.14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1847.892558.90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建筑施工692.03-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建筑施工573.7274.63浙江浙建人力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浙江鑫建筑施工1349.25-安智护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5057.001319.62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建筑材料445.911566.17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241.48-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484.69248.82
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建筑材料295.37676.27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建筑施工12.64-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2244.94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45.71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材料0.9440.28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22.38
浙江长城建设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建筑材料-0.03
浙建国际工程(杭州)有限公司建筑材料4415.37-
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建筑材料367.07-
合计53238.1323966.43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施工678.2154.74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建筑材料4234.80-
浙江建投建筑施工519.732555.93
浙江湖州梓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施工229.00-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438.61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筑施工75.26-
2-1-1-50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37.83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93.98
合计5737.013181.09
2)关联租赁
*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收入收入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3833.123833.12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20.00
浙江建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合计3833.123853.12
*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租赁资产种出租方名称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类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增加的租赁确认的利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负债本金金息支出租赁付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额浙江建投机械
工程设备1675.36租赁有限公司(续上表)
2023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租赁资产种出租方名称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类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增加的租赁确认的利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负债本金金息支出租赁付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额浙江建投机械
工程设备2154.40租赁有限公司
3)关联担保
*浙江一建作为担保方
2-1-1-505单位:万元
担保主债权形担保主债权形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成期间起始日成期间到期日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
1870.502019.4.222024.12.31否
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2019年,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
间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870.5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尚存的融资余额为1870.50万元。
*浙江一建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浙江建投5000.002023.9.112025.9.10否
浙江建投2000.002024.1.82028.1.8否
4)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受让舟山市一海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富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65.76
100%股权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转让浙江一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97.39
团有限公司10%股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4年度,浙江一建及子公司与浙江建投存在资金往来,本期结算利息88.03万元,期末应收含息金额为44956.60万元;浙江一建及子公司与浙江建投存在资金池存款业务,结算金额为16684.96万元。
2023年度,浙江一建及子公司与浙江建投存在资金往来,本期结算利息87.33万元,期末应收含息金额为58950.00万元;浙江一建及子公司与浙江建投存在资金池存款业务,结算金额为8672.77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应收关联方款项
2-1-1-506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华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有限公司4288.71819.487622.791248.05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27.90-3440.17-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64.37-3490.47-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131.23-1977.68-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36.49-1176.49-应收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464.93-300.009.00账款
浙江建投300.0016.00336.57-
ZCIG (Thailand) CO.LTD 155.49 - 4.14 -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32-3.32-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14.372.8714.372.15
合计15886.80838.3618365.991259.20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689.15-237.45-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38.89-202.69-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1.74---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1.58-143.94-预付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4.90-账款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6.23-136.00-
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9.68-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9.07-5.91-
合计766.66-880.57-
浙江建投91019.73-89987.49-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89.02-1389.02-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39.80-239.80-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45.51-27.35-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60.00-其他
应收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19.390.590.130.00款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40-9.40-
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413.33-
浙江浙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42.16---
浙江浙建产投发展有限公司7.50---
合计92832.510.5992126.52-
2-1-1-507*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79.6395.27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4065.362398.60
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1390.431751.10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3387.502614.39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55.061505.17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2209.38287.99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708.741237.37
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987.19988.01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2589.65259.00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38.00838.00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4737.42714.54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580.12148.75
浙江建设环境基础工程有限公司414.12414.12
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455.87668.39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36.74336.74应付浙江浙建人力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浙江
746.15-账款鑫安智护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16.70137.47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18.51-
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134.51134.51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80.6880.68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67.59-
浙江亚克建筑门窗有限公司31.48138.68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512.795789.01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874.87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61.93463.82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3.203.20
浙江建投377.99377.99
浙江建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97.63
浙江长城建设集团物资有限公司-0.03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303.04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0.9412.69
2-1-1-508项目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2079.141832.32
浙建国际工程(杭州)有限公司4415.37-
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86.40-
合计39373.4823633.39
新昌县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59.311982.28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1.22252.32合同
浙江建投24.37150.02负债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41.21
合计1834.902425.83
浙江建投2625.982763.08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30.00860.00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102.05100.00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21.8536.66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20.00其他
应付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1.69款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9.007.00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6.00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1.65-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32-
合计3643.863794.43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关联采购内容主要为建筑施工相关的所需的服务、材料等必要采购,主要系向浙江建投下属其他公司进行采购。上市公司作为浙江省内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除建筑主业外还具备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浙江一建与上市公司同处于建筑行业,发生关联采购主要系经营需要使然,符合行业惯例。上述关联采购中,交易价格主要根据招投标等市场化定价方式或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
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关联销售内容主要为建筑施工服务,主要系项目分包或因业务需要而产生,报告期内金额较小,对浙江一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1-1-509综上所述,浙江一建与相关主体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且关联交易
定价具备一定的公允性。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浙江一建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除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主体、上市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参股
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外,浙江一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关联采购方面,上市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工程施工服务、设计服务等;关联销售方面,上市公司主要向其关联方提供工程施工服务、材料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一建将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转为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资运营公司,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如未来发生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国资运营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上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除上
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之外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将规范并尽量减少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2-1-1-510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进行资金拆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浙江二建
1、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与浙江二建发生交易的关联方清单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浙江建投控股股东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2-1-1-511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之联营企业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之联营企业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企业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之参股股东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之参股股东
(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二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金额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48946.6249663.15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
建筑施工13365.909394.53公司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建筑材料6502.583117.96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5316.113133.89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
建筑施工3795.851459.18公司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施工2835.135659.12
2-1-1-512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金额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2289.3128.19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材料1692.616591.42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施工1391.613.83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建筑施工1217.82168.28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961.232751.38
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建筑施工562.20-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325.7399.08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施工268.73239.93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任公
建筑施工156.92522.70司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施工71.77382.75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建筑施工63.3422.86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
建筑施工17.431780.44限公司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施工4.77-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建筑施工2.78-
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建筑施工-22.51
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施工-326.76
浙江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建筑施工-501.29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41.53
合计89788.4485910.78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金额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施工6747.491149.65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建筑施工2165.94456.94公司
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施工914.97-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573.7274.63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建筑施工465.1112.68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131.81283.42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建筑施工13.92-
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司建筑施工-39.27309.59
2-1-1-513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金额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
建筑施工47.56-公司
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建筑施工80.12682.79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
建筑施工96.22-公司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施工118.941580.48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施工-166.15
合计11316.554716.33
注1:负数系本期工程最终决算调减收入。
* PPP 项目和 BT 项目的关联交易1)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骆驼街道办事处与浙江亚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投资公司)于2016年12月签订的《镇海区骆驼街道棚户区改造PPP项目合同》,由亚盛投资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该PPP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移交工作。
浙江二建作为社会资本投资人持有亚盛投资公司90%股权,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投资人持有亚盛投资公司10%的股权。该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
8年,并已于2021年整体进入运营期。因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因承担向亚
盛投资公司支付投资回报的义务,报告期内亚盛投资公司计算对其的利息收入和收到其支付的资金(包括投资款和利息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方利息收入金额利息收入金额收到资金收到资金(不含税)(不含税)宁波市镇开兴骆城
649.073594.06
市发展有限公司937.574874.91
在上述合同下,浙江二建承担该项目的工程建设,两期确认收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镇海区骆驼街道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5117.57 1421.16
2)根据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二建于2019年12月签订的
《富阳区银湖1#、3#及新登双溪安置房项目合作方采购投资合作协议》,由浙江甬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富建设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投融资、建设、
管理、运营移交工作。浙江二建持有甬富建设公司90%股权,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
2-1-1-514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该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4年,已于2024年进入运营期。因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向甬富建设公司支付投资回报的义务,报告期内甬富建设公司计算对其利息收入和收到其支付资金(包括投资款和利息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方利息收入金额利息收入金额收到资金收到资金(不含税)(不含税)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
7117.2418045.156195.06-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上述合同下,浙江二建承担该项目的工程建设,两期确认收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富阳区银湖1#、3#及新登双溪安置
3968.2223763.15
房项目
2)关联租赁情况
*浙江二建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租赁资租赁收益定2024年度确认2023年度确认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产种类价依据的租赁收益的租赁收益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房屋租
浙江二建市场价127.50127.50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赁
*浙江二建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租赁资产出租方名称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支付的租金(不种类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增加的租包括未纳入租赁确认的利息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赁负债本负债计量的可变支出租赁付款额金金额租赁付款额)浙江建投机械
工程设备16.28租赁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租赁资产出租方名称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种类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增加的租赁确认的利息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负债本金金支出租赁付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额
浙江建投机械工程设备----
2-1-1-5152023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租赁资产出租方名称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种类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增加的租赁确认的利息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负债本金金支出租赁付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额租赁有限公司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期初应收年拆出本期拆借本期利息本期归还金额期末应收余额拆入方余额(含度方资金(含税)(含息)(含息)
息)浙江省建设
2024浙江
投资集团股60000.0060000.0020.1460020.1460000.00年度二建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
2023浙江
投资集团股60000.0060000.0020.3660020.3660000.00年度二建份有限公司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
关联交关联交关联方占同类交易占同类交易易内容易类型金额金额的比例金额金额的比例
(%)(%)浙江省建设美丽乡村
投资集团股10%股权股权转让--1017.51100份有限公司收购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应收关联方款项
A.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湘西自治州首创环保
2046.58204.662045.3861.36
有限公司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
742.8122.28--
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
580.12-148.75-
有限公司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
227.90---
有限公司
2-1-1-516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
93.84-275.64-
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
29.59-14.33-
备有限公司安吉浙建投资有限公
--295.82-司
合计3720.83226.942779.9261.36
B.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
141.29---
限公司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
21.54---
发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
--40.00-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合计162.83-40.00-
C.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87261.15-73758.78-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
101.19-2256.01-
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
4.51-5.43-
备有限公司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
20.22-13.50-
公司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
17.682.41--
发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
7.00---
限公司
合计87411.752.4176033.73-
D.应收股利
2-1-1-517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
1500.00-1200.00-
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
97.41-434.00-
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
55.50---
备有限公司
合计1652.91-1634.00-
E.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
46737.75---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
24242.65-30497.74-
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
31.02---
有限公司
合计71011.41-30497.74-
F.长期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
101064.76-107816.46-
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
88413.89---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189478.65-107816.46-
G.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杭州富阳开发区建设
--138531.64-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138531.64-
*应付关联方款项
A.应付账款
2-1-1-518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9182.2517161.33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公司9666.518431.61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5680.711726.79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4109.961814.84
浙江昌业建材有限公司2369.732719.42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863.11437.75
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594.3228.19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1026.531467.80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50.70-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757.50760.76
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512.97705.18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413.20410.45
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310.31678.79
浙江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62.45599.73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9.27182.87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12.34152.21
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0.90114.83
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68.9168.91
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28.80-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1.144.36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8889.16
浙建长三角(嘉善)建设有限公司11.06-
浙江建筑特种技术工程有限公司6.7911.32
浙江建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5.3515.35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0.300.30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63.42
合计49222.9837645.38
B.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124.0934.95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80.0080.00
2-1-1-519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宁波钢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9.4319.46
浙建集团(阿尔及利亚)有限责任公司32.5032.50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2.00-
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5.005.0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323.98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0.37-
合计297.13195.89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关联采购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材料、建筑施工服务等,主要系向浙江建投下属其他公司及浙江二建联营企业进行采购,上市公司作为浙江省内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除建筑主业外还具备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浙江二建与上市公司同处于建筑行业,发生关联采购主要系经营需要使然,符合行业惯例。上述关联采购中,交易价格主要根据招投标等市场化定价方式或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
报告期内,浙江二建关联销售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建筑施工服务。报告期内金额较小,对浙江二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浙江二建与相关主体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且关联交易定价具备一定的公允性。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浙江二建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除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主体、上市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参股公司
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外,浙江二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关联采购方面,上市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材料、建筑施工服务等;关联销售方面,上市公司主要向其关联方提供建筑施工服务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二建将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转为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资运营公司,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如未来发生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2-1-1-520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国资运营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一)浙江一建”之“3、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相关内容。
(三)浙江三建
1、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与浙江三建发生交易的关联方清单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母公司之母公司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母公司
2-1-1-521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
浙江建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长兴浙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衢州天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浙建人力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企业华营建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浙江建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华营建筑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母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持股的子公司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之合营企业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母公司之联营企业杭州西子实验学校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国资公司下属公司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亚克建筑门窗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工五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机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武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设环境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2-1-1-522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杭州保亭股份经济合作社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浙江三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2023年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材料及工程施工21488.225560.20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材料18197.551775.73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17258.576535.75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
材料5285.459892.48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
材料及工程施工3485.253194.32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材料2863.813762.91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
材料2717.783240.45化有限公司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材料2217.143766.66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
材料1475.14887.31限公司
浙江武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施工1287.40-
浙江浙建人力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施工1217.49-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材料968.16-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
设备500.93695.42公司
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材料485.49845.49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
工程施工480.44733.94有限公司
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材料141.19-
衢州天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材料77.25-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材料69.0417.74
2-1-1-523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2023年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材料及设备51.72411.08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47.62137.66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材料-278.07公司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
管理服务-170.00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68.48
浙江建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材料-32.31
浙江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施工-18.35
浙江建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材料-0.00浙江建工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
材料-4.53司
浙建云采(龙游)科技有限责
材料-0.04任公司
合计-80315.6542028.93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2023年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物资批发及工程施工11094.92795.02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
工程施工及设计费7933.793260.97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物资批发及工程施工7006.661170.32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及设计费5002.509330.06
浙江建工五建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2969.92-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385.92130.69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
材料销售及工程施工363.9746.45司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工程施工326.15186.74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资管理有
工程施工207.253169.96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10.94-
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8.5817.26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施工9.21-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费0.23-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
综合服务费-77.67公司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销售-45.71
2-1-1-52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2023年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
综合服务费-0.28公司
合计-35320.0518231.13
2)关联租赁情况
*浙江三建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收入收入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
设备56.64-团有限公司
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司设备71.25-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限
设备31.7181.15责任公司
*浙江三建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租赁资产出租方名称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种类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增加的租确认的利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赁负债本息支出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金金额浙江建投机械租
设备267.63---赁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
设备555.23---资设备有限公司(续上表)
2023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租赁资产出租方名称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种类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支付的租金(不包括增加的租确认的利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赁负债本息支出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金金额浙江建投机械租
设备429.20---赁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
设备440.18---资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
机械集团有限公设备42.07---司
3)关联担保情况
2-1-1-525*浙江三建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担保担保担保是否已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主债权形成主债权形成期经履行完毕期间起始日间到期日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
1732.502019/4/222024/12/31否
公司2019年,浙江三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
31日期间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182.25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1732.50万元。
*浙江三建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担保担保担保是否已经履担保方担保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行完毕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2024/01/292025/01/28否
2024年02月02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三建2024年01月29日至2025年01月28日期间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4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12月
31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0.00元。
4)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3年度浙江三建计提并收取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利息
69.67万元。
2024年度浙江三建向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并收取借款利息
78.19万元;向长兴浙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计提借款利息147.2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未收回。
5)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债务重组情况
2024年度,浙江三建向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以109.94万元的价格向其
转让设备,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61万元,确认处置损益77.84万元并计入资产处置收益。
根据浙江三建与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2-1-1-526议》,浙江三建将持有的浙江建投浙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股权以364.62万元转让
给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4.12.312023.12.31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6271.83543.163663.49247.90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
5459.79-2169.29-
责任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3713.76-1637.50-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
3652.961444.653652.961314.72
开发有限公司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
2793.37279.802793.3784.45
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
2349.8570.50817.5924.53
司浙江浙丽建设发展有
1515.6675.77772.7823.43
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
838.00-838.00-
有限公司浙江建工五建建设有
612.26---
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浙建投
497.00-497.00-
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建人力发展有
236.45---
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
64.00---
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
25.44-99.77-
限公司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
11.60---
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
8.64-1.25-
备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创新科技有
3.00---
限公司
小计28053.602413.8816942.991695.02应收款项融资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
85.00---
责任公司
2-1-1-5272024.12.312023.12.31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小计85.00---预付款项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
157.17-229.86-
限公司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
302.74-315.22-
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
1.52---
公司
小计461.43-545.09-应收股利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
1620.00-1320.00-
限公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
55.50---
备有限公司
小计1675.50-1320.00-其他应收款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150947.07-134549.73-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
1164.62---
责任公司长兴浙永建设投资有
151.12---
限公司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
44.03---
限公司浙江建投发展房地产
11.2011.2011.2011.20
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
7.00-2.00-
限公司浙江浙兰建设有限公
7.450.22--
司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
2.42-3.14-
备有限公司杭州保亭股份经济合
0.560.562.002.00
作社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
--486.09-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浙江浙建产投发展有
--1164.62-限公司
小计152335.4711.98136218.7813.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杭州保亭股份经济合
11036.02-11505.79-
作社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1237.43-1237.43-
2-1-1-5282024.12.312023.12.31
关联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小计12273.45-12743.22-长期应收款杭州保亭股份经济合
17068.35-26082.10-
作社
杭州西子实验学校7471.65-8715.80-
小计24539.99-34797.90-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4.12.312023.12.31应付账款
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15315.392194.90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10116.993200.90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5598.895479.43
浙江建优云采贸易有限公司5326.22435.80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3830.026880.49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64.373490.47浙江省建材集团浙西建筑产业化有
2507.873986.20
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材料设备有限
1754.12914.59
公司
浙江武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1287.40-
浙江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851.69401.23浙江省建材集团建筑产业化有限公
793.931010.14
司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57.751052.68
浙江浙建人力发展有限公司656.28-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520.74484.70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83.46398.85
浙江建投机械租赁有限公司284.37328.80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
185.5451.10
公司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70.00-
浙江建工绿智钢结构有限公司140.17-
浙江建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135.02136.61
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30.74-
2-1-1-529关联方2024.12.312023.12.31
浙江建设环境基础工程有限公司98.4198.41
衢州天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7.25-
浙江建投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2.6472.54
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51.71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4.7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1.00429.37
浙江云采云联管理有限公司28.24-
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10.0010.00
浙江建机起重机械有限公司3.653.65
浙江建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3.037.13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3.88
浙江亚克建筑门窗有限公司-18.54
小计54639.9231142.09合同负债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5.36-
浙江建投工程物资设备有限公司0.33-
小计45.69-其他应付款
遂昌县交投客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005.00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3.363.36
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9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50
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00
小计8.3662.79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关联采购内容主要为建筑施工相关所需的材料、工程施工、设备、水电费及服务等必要采购,主要系向浙江建投下属其他公司进行采购。上市公司作为浙江省内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除建筑主业外还具备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工业制造、工程服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等业务,浙江三建与上市公司同处于建筑行业,发生关联采购主要系经营需要使然,符合行业惯例。上述关联采购中,交易价格主要根据招投标等市场化定价方式或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
2-1-1-530报告期内,浙江三建关联销售内容主要为物资批发、工程施工、设计费、材料销
售及服务费,报告期内金额较小,对浙江三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浙江三建与相关主体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且关联交易定价具备一定的公允性。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浙江三建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除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主体、上市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参股公司
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外,浙江三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方面,关联采购内容主要为材料、工程施工、设备、水电费及服务等,关联销售内容主要为物资批发、工程施工、设计费、材料销售及服务费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三建将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转为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国资运营公司,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如未来发生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国资运营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一)浙江一建”之“3、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相关内容。
2-1-1-531第十二节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之“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相关内容。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
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或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诉求不断
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资产权属风险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或瑕疵,也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前,若出现针对标的公司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将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2-1-1-532(四)标的资产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了适当的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由于评估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及标的资产的相关经营状况而进行的,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资产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针对上述最终评估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发行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在上述情况下,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处于建筑行业,由于其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和城市化进程直接关联,因此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敏感度较高。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产业发展政策、行业调控政策、基础建设投资规模、房屋建筑投资、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变化均可能
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若国家对基础建设投资规模进行调整,或者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业务量的减少,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建筑施工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行业参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非常激烈,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同时,国内建筑市场尚存在一定的不良竞争现象,导致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标的公司业务主要开展区域浙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浙江是建筑大省,建筑施工业务市场化程度较高,省内建筑企业众多,且主要集中在省内开展业务,省外建筑企业也纷纷向浙江省拓展业务,进一步加剧了浙江省内建筑施工行业的竞争。若浙江省建筑市场竞争持续加剧或标的公司无法持续拓展省外、境外等其
2-1-1-533他市场业务,将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易涉诉风险
因建筑行业复杂性特点,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发包方付款不及时、拖延付款、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导致标的公司产生应收账款请求确认权和追索权;也可能存在工程质量争议等各类纠纷。上述应收账款请求确认权和追索权、债务责任等均可能导致潜在的诉讼风险,也存在即使胜诉亦难以执行的风险,可能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导致标的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受到负面影响的风险。
(四)履行业务合同过程中存在的价格风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按定价方式可分为可调价格合同和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依据实际工程量及工程施工时正在执行的定额标准进行结算,固定价格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进行结算。可调价格合同可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劳动力成本上升、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可调价格合同影响较小。由于固定价格合同的合同金额是以预估成本为基础确定,预估的过程涉及许多假设,包括对未来经济环境、劳动力成本、材料价格、人工及原料的取得的假设等,若上述假设不准确,可能造成预估成本的偏差。固定价格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受天气、技术问题等因素影响造成实际成本超过预估成本。此外,若出现实际工作超过原定范围却无法获得客户相应补偿的情况,标的公司可能会面临项目成本增加、盈利减少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中浙江一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5674.35万元和
216444.47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57%和16.74%;浙江二建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8498.77万元和202836.37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93%和14.81%;浙江三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9509.39万元和248422.94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30%和16.22%。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均有较大规模,系建筑施工项目通常具有较长的工期,且工程付款与完工进度通常不能完全匹配,因此标的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需要垫付大量资金,而回款则存在延迟。此外,部分工程发包方由于财务状况不佳或管理不善,导致付款意愿和能力下降,将增加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的不确定性。若标的公司无法及时回收应收账款,标的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
2-1-1-534(六)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中浙江一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71084.91万元和
657194.17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36%和50.83%;浙江二建合同资
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76736.08万元和581108.90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95%和42.43%;浙江三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80052.47万元和884038.28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38%和55.12%。标的公司的合同资产是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反映尚未办理结算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已经确认的建造合同毛利。如果由于客户资金困难导致无法继续结算支付,可能使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出现减值损失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PPP 项目工程款的回款风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PPP 项目均已纳入 PPP 项目库且主要 PPP 项目已进入政府付费阶段,虽然公司 PPP 项目有较为充分的保障措施保证投资回报,项目回款风险较小,且项目主要位于财政状况良好的浙江省内地市,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回款风险。公司 PPP 项目回款风险主要为:(1)项目未能进行合理管理及运营,导致项目公司无法取得预期运营收入的风险;(2)若项目建设、管理及运营中未能达到预期效
果或考核不理想,可能导致项目公司无法取得全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风险;(3)由于付费周期较长,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或其他因素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出现下降,则公司 PPP 项目工程款存在无法及时或足额收回的风险。
(八)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周期较长,且需要垫付大量的原材料和设备款,对资金的需求较大,标的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报告期内,浙江一建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25%和86.88%,浙江二建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31%和84.91%,浙江三建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68%和90.99%,总体处于较高的水平。随着标的公司经营的开展,资金需求也随之加大,债务规模增大将导致公司财务成本上升,短期偿付能力下降,公司面临潜在的财务风险。
2-1-1-535三、其他风险
(一)恒大集团违约事件潜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恒大集团相关应收款项,其中标的公司仅浙江三建存在部分应收款项,其余恒大集团应收款项主要集中于上市公司其他下属主体。受恒大集团违约事件影响,公司已按照项目是否存在保障资产、无保障资产项目所在地域、法院是否终结案件执行程序,对涉及恒大集团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虽然公司积极参与国家“保交楼、稳民生”工作,通过应收款项催收、应收款项重组、在建项目复工复产、诉讼保全等多种方式来化解风险,但若恒大集团项目债务处理进度或者收益不及预期、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或优先受偿资产价值下降或变现困难、相关在建项目复工
复产及回款存在障碍、恒大集团资产执行无法实现或恒大集团债务危机新发或深化,公司后续应收款项可能存在继续计提大额减值导致公司业绩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
尽管该等陈述是上市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做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上市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完整阅读本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四)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1-1-536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负债总额11136902.52万元,资产负债率
92.1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浙江一建、浙江二建及浙江三建100%股权。根据天健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交易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为11021277.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17%,负债总额及资产负债率均较本次交易完成前有所下降。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交易完成前有所下降,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或相关资产的情况如下:
1、收购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3年11月,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安前项目2-1-1-537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融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关于与晟(厦门)建设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福建省安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融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为与晟(厦门)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浙江省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款为1300万元。同月,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福建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交易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2、与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三建与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合资设立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浙江三建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持股比例50%。金华浙武建设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交易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除上述外,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行为。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总经理,并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
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公司现
2-1-1-538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
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及周期
公司每年度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在具备现
2-1-1-539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比例
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发放股票股利条件
如果公司预计未来利润增长速度可以超过股本规模扩张速度,从而抵消因股票股利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的稀释效应,则公司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2-1-1-540大会以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以出席会议股东)需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
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现金分红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证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及自查范围
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1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
2-1-1-541“核查期间”)。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1)至(6)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买卖股票行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资料,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行为如下:
1、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如下:
姓名身份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2024-10-172540025400买入
浙江省建设投
资集团股份有2024-10-18810033500买入孙鹏
限公司副总经2024-10-301650050000买入理刘建伟配偶
2024-10-312500025000卖出
浙江省建设投2024-10-09800800买入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综合办2024-10-114001200买入何国富
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职员2024-10-3112000卖出俞沁青配偶
浙江省一建建2024-09-251500015000买入设集团有限公戴加锦司党委副书
记、总经理沈2024-09-26150000卖出张元配偶
张培乔浙江省二建建2024-05-294360043600买入
2-1-1-542姓名身份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设集团有限公2024-06-03436000卖出
司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2024-06-061530015300买入
2024-06-144300058300买入
2024-08-02583000卖出
2024-10-084130041300买入
2024-10-28413000卖出
2024-10-0811001100买入
浙江省三建建2024-10-093001400买入设集团有限公
吴晶建2024-10-152001600买入司总经济师黄
建英配偶2024-10-173001900买入
2024-12-0219000卖出
2024-05-238002000卖出
2024-06-0510003000买入
2024-08-1520005000买入
2024-08-1520003000卖出
2024-09-1920005000买入
2024-09-1920003000卖出
2024-09-2710004000买入
浙江省三建建
2024-09-2710003000卖出
设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济2024-10-0832006200买入
竺莉莉师、董事会秘
书、综合办公2024-10-0812005000卖出室主任郑王成
2024-10-2310006000买入
配偶
2024-10-2510005000卖出
2024-10-2910006000买入
2024-10-3010007000买入
2024-10-3010006000卖出
2024-10-3110005000卖出
2024-11-0510006000买入
2024-11-0510005000卖出
2-1-1-543姓名身份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2024-11-2235001500卖出
2024-11-2515000卖出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被核查人员均已分别出具承诺,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孙鹏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孙鹏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配偶。针对孙鹏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刘建伟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
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针对孙鹏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孙鹏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
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2-1-1-544(2)关于何国富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何国富系上市公司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职员俞沁青配偶。针对何国富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俞沁青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
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针对何国富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何国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
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3)关于戴加锦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戴加锦系浙江一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沈张元配偶。针对戴加锦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沈张元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
2-1-1-545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
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针对戴加锦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戴加锦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
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4)关于张培乔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张培乔系浙江二建副总经理、总经济师。针对张培乔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张培乔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
2-1-1-546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5)关于吴晶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吴晶建系浙江三建总经济师黄建英配偶。针对吴晶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黄建英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
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针对吴晶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吴晶建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
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6)关于竺莉莉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
竺莉莉系浙江三建副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郑王成配偶。针对
2-1-1-547竺莉莉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郑王成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从未向本人的直系亲属透露任何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本人的直系亲属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
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人从未公开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将浙江建投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针对竺莉莉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竺莉莉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对证券市场交易情况及浙江建投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的情况。
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浙江建投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
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浙江建投股票交易。”
2、相关机构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
(1)中金公司
自查期间内,中金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如下:
*中金自营类(含做市)账户截至2025年1月22日持股数
交易日期交易性质交易股份数量(股)量(股)
2024年5月5日至买入20750068504183
2-1-1-548截至2025年1月22日持股数
交易日期交易性质交易股份数量(股)量(股)
2025年1月22日卖出20980502
*中金融资融券专户截至2025年1月22日持股数
交易日期交易性质交易股份数量(股)量(股)
2024年5月5日至买入84751
0
2025年1月22日卖出93500
*中金资管业务账户截至2025年1月22日持股数
交易日期交易性质交易股份数量(股)量(股)
2024年5月5日至买入193500
168300
2025年1月22日卖出25200
对于中金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行为,中金公司已出具说明如下:“本单位以上自营类(含做市)账户、融资融券专户、资管业务账户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是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未利用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意见或建议,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外,本单位在核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也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本单位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单位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
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2)国资公司
自查期间内,国资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如下:
名称交易日期变动数量(万张)结余数量(万张)买入/卖出
浙建转债2024-07-1920.0000338.9962卖出
(127102.SZ) 2024-08-01 164.0000 174.9962 卖出
2-1-1-549名称交易日期变动数量(万张)结余数量(万张)买入/卖出
2024-09-2776.000098.9962卖出
2024-09-2720.000078.9962卖出
2024-09-3020.000058.9962卖出
2024-09-306.000052.9962卖出
2024-10-0835.000017.9962卖出
2024-10-086.000011.9962卖出
2024-10-105.00006.9962卖出
2024-10-146.99620卖出
对于国资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国资公司已出具说明如下:
“以上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是基于公开信息,并由本单位独立判断进行,未利用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接受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意见或建议,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外,本单位在核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况,也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前述纳入本次交易自查范围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情形。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
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并考虑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未发现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律师核查意见
天册认为:在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
2-1-1-550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相关当事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浙江建投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行
为不属于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其买卖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行为不构成本次重组的法律障碍。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20%的说明
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深证综指(代码:399106.SZ)及建筑指数(代码:399235.SZ)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停牌前21个交易日停牌前1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5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元/股) 9.62 9.48 -1.46%
深证综指2098.772047.77-2.43%
建筑指数918.201017.9910.87%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0.97%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12.32%
注:部分数据相减之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 A 股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跌幅为 1.46%;扣除同期深证综指累
计跌幅2.43%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0.97%;扣除同期建筑指数累计涨幅10.87%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12.32%,未超过20%。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 A 股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1-1-551第十四节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公司符合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编制的《浙江省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拟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或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1-1-5524、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5、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能否通过审核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在《浙江省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作出重大风险提示。
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届时独立董事将就相关事项再次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事宜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所涉及的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公司符合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编制的《浙江省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拟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或募集配套
2-1-1-553资金认购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交易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6、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权属清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公司本次重组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是公开、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7、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2-1-1-5548、公司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制定了公司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当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作出了承诺。
9、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能否通过审核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在《浙江省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作出重大风险提示。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事宜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所涉及的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证券监管的要求,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基准日加期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224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144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019号)。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相应出具天健审〔2025〕8316号《备考审阅报告》。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上述加期《审计报告》与《备考审阅报告》,公司对前期编制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2-1-1-555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经审阅,我们认为该等文件的内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更新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该等文件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因加期更新的相关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前述加期更新后的文件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人员职务调整,拟将前期出具的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019)签字注册会计师调
整为孙敏、童贤,并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就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更新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019)。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2025年3月27日实施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我们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1-1-556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上市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格式准则2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以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及参数选择适当,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6、本次交易的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
对价的重大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
2-1-1-557实可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9、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三、法律顾问意见上市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了以下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建投、国新建源基金和国资运营公司均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目前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交易所涉相
关协议在内容和形式上不存在违反《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已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并不会导致浙江建投与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形成同业竞争;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相应合法有效的资质;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本法律意见书“3.5本次交易尚待获得的批准与授权”所述的批准、审核和同意注册后方可依法实施。”
2-1-1-558第十五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亮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06561156
项目主办人于嘉伟、段毅宁
张磊、陈婧、邓瑗瑗、赵晨、陶玏艺、包岱秦、钟婧雯、徐嘉仪、郝世佼、童俊项目组成员
豪、张晨悦、傅寰、吴闻起
二、法律顾问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章靖忠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经办人吕崇华、王淳莹、汪子翀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翁伟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人胡燕华、尹志彬、孙敏、项巍巍、王福康、赵郑玉、陈宇炜、童贤
四、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华开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
电话0571-81726316
传真0571-81726316
经办人王传军、应丽云、章陈秋
2-1-1-559五、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名称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负责人高超注册地址石门一路288号香港兴业太古中心二座33层
电话021-60800909
传真021-60800999
经办人汪丹丹、贾诗韵
2-1-1-560第十六节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陶关锋叶锦锋陈光锋沈康明章磊陆胜东金盈杨杨陈建根邢以群张美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612-1-1-5622-1-1-5632-1-1-564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叶秀昭赵珏陈传见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652-1-1-566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建伟钟建波陈海燕陈智涛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67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保证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
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曙光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于嘉伟段毅宁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赵晨陶玏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68五、法律顾问声明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保证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章靖忠
经办律师:
吕崇华王淳莹
经办律师:
汪子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2-1-1-569六、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224号、天健审〔2025〕8144号、天健审〔2025〕8019号)和《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8316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燕华王福康孙敏
签字注册会计师:
尹志彬项巍巍童贤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宇炜赵郑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翁伟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1-1-570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本机构签名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883号、坤元评报〔2024〕884号和坤元评报〔2024〕885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名资产评估师:
王传军应丽云章陈秋
法定代表人:
俞华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71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3、本次重组相关协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5、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重组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重组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联系人:陈智涛、张凯奇
电话:0571-88057132
传真:0571-880521522-1-1-572(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盖章页)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73附件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除外,关于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主要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1-1-574有权机关是否
被处罚处罚金额序号处罚机关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已确认为非重主体(万元)大行政处罚德州市德城区综合行政德州市德城区综合
1浙江建工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310.00是
行政执法局
[2022]55号
济南市市中区综合济综执(市中)处字
2浙江建工2022-3-253.00是
行政执法局(2022)第6号浙江交基
3工程技术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交工罚[2022]13122022-8-233.00是
有限公司九江市彭泽生态环
4浙江安装九彭环罚[2022]5号2022-8-510.00是
境局
菏泽市牡丹区住房菏牡住建管尘〔2022〕2022-10-
5浙江建工10.00是
和城乡建设局1001号14浙江省建材集团有
2022-11-
6限公司混海宁市卫生健康局海卫职罚﹝2022﹞17号5.00是
18
凝土第七分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杭西综执〔2021〕罚决2022-11-
7浙江建工5.50否
行政执法局字第02-0343号30天津市住房和城乡
8 浙江交建 A1002022067 2022-12-5 19.90 否
建设委员会
温交工罚〔2022〕6512022-12-
9浙江交建文成县交通运输局4.50是
号15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丽市监经开处罚2022-12-
10浙江安装3.27否
理局[2022]27号26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杭余仁和罚决字
11浙江建工政府仁和街道办2023-2-155.50是
﹝2022﹞第100040号事处
皖芜环﹝繁﹞﹝2023﹞
12浙江建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3-3-202.00否
5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
杭西古荡罚决字[2023]
13浙江建工政府古荡街道办2023-9-82.00是
第000217号事处
杭州余杭区应急管余杭应急罚决﹝2023﹞
14浙江安装2023-8-24.00否
理局第000052号浙江省建工集团有
衢州应急罚决﹝2023﹞
15限责任公衢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9-3120.00是
第000094号
司第五建设公司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杭三墩罚决字〔2023﹞2023-10-
16浙江建工2.00是
政府第000424号20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杭三墩罚决字〔2023﹞2023-11-
17浙江建工2.75是
政府第000403号13
2023-11-
18浙江交建缙云县交通运输局丽交工罚(2023)0623.00是
15
19浙江建工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杭三墩罚决字〔2023﹞2023-12-17.50是
2-1-1-575有权机关是否
被处罚处罚金额序号处罚机关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已确认为非重主体(万元)大行政处罚
政府第000452号11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2023-12-
20浙江建工济建罚字〔2023﹞85号2.00是
建设局25浙江省建工集团有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衢柯综执罚决字
21限责任公2024-4-182.00否
行政执法局﹝2023﹞第000638号
司第五建设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综合杭西综执罚决字
22浙江建工2024-4-2430.00否
行政执法局﹝2024﹞第000018号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杭西古荡罚决字
23浙江建工政府古荡街道办事2024-4-2515.00是
﹝2024﹞第000077号处浙江省工业设备安
装集团有杭州应急罚决﹝2024﹞
24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5-69.00是
限公司压第000016号力容器制造厂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杭萧闻堰罚决字
25浙江建工政府闻堰街道办事2024-5-1621.00是
﹝2024﹞第000042号处嘉兴固碳嘉环(秀)罚﹝2024﹞
26混凝土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6-1310.00是
9号
限公司浙江建工交通工程
27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台交工罚﹝2024﹞00102024-6-256.9735否
建设有限公司
28浙江交建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温交工罚〔2024﹞1382024-8-215.183942是
浙江建投
玉人社罚决字〔2023〕
29环保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3-12-85.00是
第000008号有限公司
浙建(兰兰应急罚[2024]执法009
30溪)矿业兰溪市应急管理局2024-7-810.00是
号有限公司浙江省建
设工程机上海市奉贤区建设2023-11-
3120202301072.00是
械集团有和管理委员会24限公司浙江浙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基础设施杭西古荡罚决字
32政府古荡街道办事2023-9-195.50否
工程有限〔2023〕第000211号处公司宁建罚字2022第14
33浙江建工西宁市城乡建设局2022-6-810.00是
号
2-1-1-576有权机关是否
被处罚处罚金额序号处罚机关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已确认为非重主体(万元)大行政处罚江西天和
南昌交罚﹝2024﹞
34建设有限南昌县交通运输局2024-5-183.00否
0104057号
公司
注:有权机关已确认为非重大行政处罚系指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文件,确认该等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中尚有10项处罚未取得主管政府部门的书面证明,该等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343号2022年11月30日,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343号),认定浙江建工在施工中存在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浙江建工处以罚款5.5万元的处罚。
上述处罚作出后,浙江建工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进行了整改。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根据“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3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平均金额对浙江建工进行处罚。
因此,该处罚属于一般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A1002022067
2022年12月5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A1002022067),认定浙江交建存在“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浙江交建处以罚款19.9万元的处罚。
上述处罚作出后,浙江交建已及时缴纳了罚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2-1-1-577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及《“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最长公示期限届满的,信用网站将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示期满三个月,经浙江交建申请,A1002022067 号行政处
罚符合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以及相关政策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予以修复。
因此,上述行政处罚属于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丽市监经开处罚[2022]27号2022年12月26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丽市监经开处罚[2022]27号),认定浙江安装存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将未取得《锅炉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的锅炉交付客户使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安装处以罚款
3.27万元的处罚。
上述处罚作出后,浙江安装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已完成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因此,浙江安装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此外,根据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浙江安装上述处罚金额属于《关于印发(关于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适用“较低数额罚款”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市法监[2022]3号)
文件规定的“较低数额罚款”。
综上,浙江安装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且罚款数额较低,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4)皖芜环﹝繁﹞﹝2023﹞5号2-1-1-5782023年3月20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芜环﹝繁﹞﹝2023﹞5号),认定浙江建工存在施工场地内堆存的工程渣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露天堆放的违法行为。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浙江建工处以罚款2万元的处罚。
上述处罚作出后,浙江建工已及时缴纳了罚款。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有效覆盖。”《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综上,浙江建工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且罚款金额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5)余杭应急罚决﹝2023﹞第000052号2023年8月2日,杭州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余杭应急罚决〔2023〕第000052号),认定浙江安装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时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浙江安装处以罚款4万元。
上述处罚作出后,浙江安装已及时缴纳了罚款。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浙江安装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属于《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较低
数额罚款,且杭州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已出具《情况说明》确认浙江安装遭受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应急管理条线(领域)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因此,浙江安装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1-1-579(6)衢柯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638号2024年4月18日,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衢柯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638号),认定浙江建工第五建设公司存在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浙江建工第五建设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上述处罚作出后,浙江建工第五建设公司已及时缴纳了罚款。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浙江建工第五建设公司被处以罚款的金额未达前述罚款上限,且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衢柯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638号),浙江建工第五建设公司属于未对一般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消除的情形,且适用《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第二部分
第一章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第五十五条“一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7)杭西古荡罚决字〔2023〕第000211号
2023年9月19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古荡罚决字〔2023〕第000211号),认定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对其警告并罚款5.5万元。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的金额未达前述罚款上限,且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杭州市西湖区人民
2-1-1-580政府古荡街道办事处对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系按照一般处罚标准进行的处罚。
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8)杭西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18号2024年4月24日,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18号),认定浙江建工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上述处罚作出后,浙江建工已及时缴纳了罚款。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四)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第二款规定:“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章渣土及固体废弃物)第十八
条规定“违法情节较轻,……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浙江建工的上述行为不属于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9)台交工罚﹝2024﹞00102024年6月25日,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台交工罚﹝2024﹞
0010),认定浙江建工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中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对其处以罚款6.9735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及《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江建工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法程度一般。因此,浙江建工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到的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0)南昌交罚﹝2024﹞0104057号2-1-1-5812024年5月9日,南昌县交通运输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南昌交罚[2024]0104057号),认定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对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改正。
上述处罚作出后,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已及时缴纳了罚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及《“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最长公示期限届满的,信用网站将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
经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南昌交罚[2024]0104057号行政处罚符合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以及相关政策要求,“信用中国”网站予以修复。因此,上述行政处罚属于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1-1-582附件二标的公司拥有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一)浙江一建拥有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面积抵押、查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封杭西国用杭房权证西移天目山路西湖区天
(2011)
1浙江一建字第11007034330号4幢370.16非住宅目山路3308232.00工业用地出让2052.8.30无
第100158号底层仓库号号杭房权证西移天目山路
2浙江一建字第110070331586.23非住宅杭西国用
358号1幢西湖区天
号(2011)
目山路3584713.00工业用地出让2052.8.30无杭房权证西移第100157天目山路号
3浙江一建字第110070321840.19非住宅号
358号2幢
号杭西国用西湖区三杭房权证西字
东蒋湾77(2007)墩镇大港
4浙江一建第151334728738.91非住宅23037.00工业用地出让2057.6.28无号1幢第000287桥村(东号号区块)杭房权证拱移杭印路50
5浙江一建字第0318443号1单元67.35住宅//////无
号201室浙
浙(2020)杭杭州市西(2020)杭州市西商务金融
6浙江一建州市不动产权湖区文三28457.95非住宅杭州市不湖区文三9198.00出让2052.8.19无
用地
第0008243号西路52号动产权第西路52号
0008243号
浙(2016)普普陀区勾浙普陀区勾
7浙江一建116.72商业用房40.94商业用地出让2043.11.10无
陀区不动产权山街道三(2016)山街道三
2-1-1-583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面积抵押、查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封
第0001253号岔路8号普陀区不岔路8号和津广场动产权第和津广场二区3650001253号二区365室室普陀区勾浙普陀区勾
浙(2016)普山街道新(2016)山街道新
8浙江一建陀区不动产权津路7号120.46商业用房普陀区不津路7号7.38商业用地出让2043.11.10无
第0001256号和津苑2动产权第和津苑2幢1801室0001256号幢1801室浙杭州市上杭州市上
浙(2024)杭(2024)城区长生城区长生
9浙江一建州市不动产权25.1住宅杭州市不25.1/划拨/无
路30号平路30号平
第0487628号动产权第房105室房105室
0487628号
杭州市上浙杭州市上
浙(2024)杭城区长生(2024)城区长生
10浙江一建州市不动产权路30号平55.23住宅杭州市不路30号平55.2/划拨/无
第0487625号房106、动产权第房106、
107室0487625号107室
杭房权证下移草坝巷26
11浙江一建字第031209542.74住宅////国有2065.10.25无
号206室号浙
浙(2023)杭和安居44(2023)和安居44
12浙江一建州市不动产权幢2单元56.09住宅杭州市不幢2单元17/划拨/无
第0222842号302室动产权第302室
0222842号
浙(2023)杭和安居9浙和安居9
13浙江一建52.94住宅10.6/划拨/无
州市不动产权幢2单元(2023)幢2单元
2-1-1-584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面积抵押、查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封
第0222854号101室杭州市不101室动产权第
0222854号
三里亭苑杭房权证江移四区23幢
14浙江一建字第031193754.76住宅////国有2066.7.5无
3单元702
号室杭房权证上移长生路30
15浙江一建字第033041228.24住宅////国有/无
号209室号杭房权证上移长生路30
16浙江一建字第033041328.24住宅////国有/无
号211室号杭房权证上移长生路30
17浙江一建字第033041427.15住宅////国有/无
号217室号杭房权证上移长生路30
18浙江一建字第033041527.15住宅////国有/无
号303室号杭房权证上移长生路30
19浙江一建字第033041828.24住宅////国有/无
号311室号杭房权证上移长生路30
20浙江一建字第1211000127.15住宅////国有/无
号317室号
注:根据2024年11月18日浙江一建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显示,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487628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87625号房产证确权不发证,仅用于单位职工房改使用;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2842号、浙
(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2854号房产证确权不发证,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根据浙江一建出具的说明,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2842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2854号、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312095号、杭房权证江移字第0311937号、杭房权证上移字
2-1-1-585第030412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30413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330414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330415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330418号、杭房
权证上移字第12110001号房产仅用于单位职工房改使用。
(二)浙江二建拥有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抵押、查
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封镇海区招五区车站
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商业服务甬国用(2013)第宝山街道商服用作价出资
1路64号13256.87261.12/无
建2007002358号业用房0601408号车站路地(入股)幢2幢
256号
镇海区招五区车站
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商业服务甬国用(2013)第宝山街道商服用
2路64号41635.413852.08出让2052.12.25无
建2007002359号业用房0601562号车站路地幢6幢
256号
镇海区蛟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川街道临
31275.09工业无
建2013020825号海路27号镇海区蛟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川街道临
41275.09工业无
建2013020849号海路27号镇海区蛟镇海区蛟
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川街道临甬国用(2013)第工业用
51275.09工业川街道俞15562.77出让2062.12.25无
建2013020823号海路270607901号地范村号镇海区蛟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川街道临
61275.09工业无
建2013020827号海路27号镇海区蛟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川街道临
7670.49工业无
建2013020850号海路27号
8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镇海区蛟3502.72工业甬国用(2015)第镇海区蛟13333.00工业用出让2061.6.7无
2-1-1-586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抵押、查
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封建2014015290号川街道顺0603497号川街道顺地泰路268泰路268号号镇海区蛟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川街道顺
93995.36工业用房无
建2014015291号泰路268号镇海区蛟浙江二房权证镇城字第川街道顺
1058.7工业用房无
建2014015292号泰路268号沪房地市字沪房地市字浙江二银桥路99银桥路99
11(2002)第0060492928.21综合(2002)第00604910000.00综合其他2042.8.18无建号号号号沪房地市字沪房地市字浙江二银桥路99银桥路99
12(2002)第0060502381.19综合(2002)第00605010000.00综合其他2042.8.18无建号号号号沪房地市字沪房地市字浙江二银桥路99银桥路99
13(2002)第0060512995.28综合(2002)第00605110000.00综合其他2042.8.18无建号号号号宁波市海海曙区三
浙江二甬房权证字自移字甬国用(2003)字办公用
14曙区三市321.22商业市路3号35.69出让2043.3.29无
建 第 H200300888 号 第 7119 号 地
路 3 号 1-B 幢宁波市海海曙区三
浙江二甬房权证字自移字商业办公甬国用(2003)字办公用
15曙区三市446.6市路3号49.62出让2043.3.29无
建 第 H200300889 号 等 第 7118 号 地
路 3 号 1-B 幢非住宅坤和商务西湖区坤
浙江二杭房权证西移字第(查册显杭西国用(2012)
16楼三层1354.9和商务楼120.8综合出让2049.3.18无
建10858468号示存量房字第005732号号三层1号
产)海曙区东宁波市海
浙江二甬房权证海曙字第甬国用(2005)第渡路55办公用
17曙区东渡1657.98办公61.4国有出让2034.12.28无建200500875号16588号号(18-地路55号
41)
2-1-1-587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抵押、查
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封镇海区招镇海区招
浙(2023)宁波市宝山街道浙(2023)宁波市宝山街道浙江二工业用
18(镇海)不动产权环城北路7278.77工业用房(镇海)不动产权环城北路27802.94出让2062.12.25无建地
第0006673号20号、26第0006673号20号、26号号镇海区招宝山街
浙(2023)宁波市
浙江二道,静海工业用
19————————(镇海)不动产权11181.00出让2062.12.25无
建路北侧、地
第0010688号尚潮路南侧镇海区庄镇海区庄
浙(2018)宁波市市街道明浙(2018)宁波市市街道明浙江二商服用
20(镇海)不动产权海南路59.28市场(镇海)不动产权海南路11.84出让2050.2.4无建地
第0000655号358号1-第0000655号358号1-
18室18室
镇海区庄镇海区庄
浙(2018)宁波市市街道明浙(2018)宁波市市街道明浙江二商服用
21(镇海)不动产权海南路59.28市场(镇海)不动产权海南路11.84出让2050.2.4无建地
第0000711号356号1-第0000711号356号1-
17室17室
镇海区庄镇海区庄
浙(2018)宁波市市街道明浙(2018)宁波市市街道明浙江二商服用
22(镇海)不动产权海南路194.73市场(镇海)不动产权海南路30.42出让2050.2.4无建地
第0000862号388号2-第0000862号388号2-
9室9室
镇海区庄镇海区庄市街道明市街道明
浙(2018)宁波市浙(2018)宁波市浙江二海南路海南路商服用
23(镇海)不动产权148.68市场(镇海)不动产权23.22出让2050.2.4无建290弄31290弄31地
第0022747号第0022747号
号、33号号、33号
1-22室1-22室
浙江二浙(2018)宁波市镇海区庄浙(2018)宁波市镇海区庄商服用
24208.24市场32.53出让2050.2.4无建(镇海)不动产权市街道明(镇海)不动产权市街道明地
2-1-1-588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抵押、查
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封
第0022750号海南路第0022750号海南路
290弄27290弄27
号、29号号、29号
1-21室1-21室
镇海区庄镇海区庄市街道明市街道明
浙(2018)宁波市浙(2018)宁波市浙江二海南路海南路商服用
25(镇海)不动产权44.74市场(镇海)不动产权6.99出让2050.2.4无建290弄25290弄25地
第0022751号第0022751号
号1-20号1-20室室镇海区庄镇海区庄市街道明市街道明
浙(2018)宁波市浙(2018)宁波市浙江二海南路海南路商服用
26(镇海)不动产权44.74市场(镇海)不动产权6.99出让2050.2.4无建290弄23290弄23地
第0027101号第0027101号
号1-19号1-19室室镇海区庄镇海区庄市街道明市街道明
浙(2018)宁波市浙(2018)宁波市浙江二海南路海南路商服用
27(镇海)不动产权44.74市场(镇海)不动产权6.99出让2050.2.4无建290弄17290弄17地
第0027102号第0027102号
号1-16号1-16室室镇海区庄镇海区庄市街道明市街道明
浙(2018)宁波市浙(2018)宁波市浙江二海南路海南路商服用
28(镇海)不动产权44.74市场(镇海)不动产权6.99出让2050.2.4无建290弄19290弄19地
第0027103号第0027103号
号1-17号1-17室室镇海区庄镇海区庄市街道明市街道明
浙(2018)宁波市浙(2018)宁波市浙江二海南路海南路商服用
29(镇海)不动产权44.74市场(镇海)不动产权6.99出让2050.2.4无建290弄21290弄21地
第0027104号第0027104号
号1-18号1-18室室
2-1-1-589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抵押、查
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封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浙(2017)宁波市浙江二驼街道东驼街道东商服用
30(镇海)不动产权894.1商业(镇海)不动产权269.03出让2050.1.28无建邑南路90邑南路90地
第0015647号第0015647号
号1-2室号1-2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浙(2017)宁波市浙江二驼街道东驼街道东商服用
31(镇海)不动产权878.29商业(镇海)不动产权264.27出让2050.1.28无建邑南路92邑南路92地
第0015648号第0015648号
号2-3室号2-3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浙(2017)宁波市浙江二驼街道寺驼街道寺商服用
32(镇海)不动产权1102.56商业(镇海)不动产权331.76出让2050.1.28无建后胡巷55后胡巷55地
第0015632号第0015632号
号3-2室号3-2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浙(2017)宁波市浙江二驼街道寺驼街道寺商服用
33(镇海)不动产权1059.95办公(镇海)不动产权318.93出让2050.1.28无建后胡巷55后胡巷55地
第0015633号第0015633号
号4-2室号4-2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34(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41号号2_5-1第0015641号号2_5-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35(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39号号2_6-1第0015639号号2_6-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36(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42号号2_7-1第0015642号号2_7-1室室
浙(2017)宁波市镇海区骆浙(2017)宁波市镇海区骆浙江二商服用
37(镇海)不动产权驼街道寺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驼街道寺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43号后胡巷55第0015643号后胡巷55
2-1-1-590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抵押、查
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封
号2_8-1号2_8-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38(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45号号2_9-1第0015645号号2_9-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39(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40号号2_10-1第0015640号号2_10-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40(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36号号2_11-1第0015636号号2_11-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41(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37号号2_12-1第0015637号号2_12-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42(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44号号2_13-1第0015644号号2_13-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43(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38号号2_14-1第0015638号号2_14-1室室
浙江二浙(2017)宁波市镇海区骆浙(2017)宁波市镇海区骆商服用
441009.09办公303.63出让2050.1.28无建(镇海)不动产权驼街道寺(镇海)不动产权驼街道寺地
2-1-1-591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抵押、查
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封
第0015635号后胡巷55第0015635号后胡巷55
号2_15-1号2_15-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寺浙江二商服用
45(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1009.09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后胡巷55303.63出让2050.1.28无建地
第0015646号号2_16-1第0015646号号2_16-1室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浙(2017)宁波市浙江二驼街道东驼街道东商服用
46(镇海)不动产权611.91商业(镇海)不动产权184.12出让2050.1.28无建邑南路94邑南路94地
第0015649号第0015649号
号1-1室号1-1室镇海区骆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民浙(2017)宁波市驼街道民二建安商服用
47(镇海)不动产权和路5191022.04办公(镇海)不动产权和路519307.53出让2050.1.28无装地
第0018136号号1_5-1第0018136号号1_5-1室室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19
号-1-2室
(房号:镇海区骆
浙(2017)宁波市-1-2、1-浙(2017)宁波市浙江二商业办公驼街道民商服用
48(镇海)不动产权3、2-1、15130.62(镇海)不动产权4552.74出让2050.1.28无建等和路519地
第0015651号3-1、4-第0015651号
号-1-2室
1、6-1、
7-1、8-
1、9-1、
10-1、G-
1、G-2)
镇海区城
浙江二镇国用(2002)字工业用
49————————关定海路21157.2出让2043.2.26无
建第0170023号地
128号
50二建钢房权证镇城字第蛟川街道38217.69工业甬国用(2016)第镇海区蛟60381.79工业用出让2062.12.30无
2-1-1-592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
序号权利人抵押、查
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封结构2010008975号临海路270607595号川街道俞地号范村镇海区蛟
二建钢甬国用(2016)第工业用
51川街道俞1343.70出让2062.12.30无
结构0609373号地范村镇海区蛟
二建钢甬国用(2016)第工业用作价出资
52川街道俞7295.292050.11.27无
结构0608046号地(入股)范村
(三)浙江三建拥有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押、查封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1长城建设781.28非住宅
第14772497号号10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2长城建设131.2非住宅
第14772244号号5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3长城建设1890.44非住宅
第14772253号号8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4长城建设453.75非住宅
第14772383号号17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5长城建设30.8非住宅杭上国用
第14772256号号9幢上城区秋涛
(2014)第7195.00工业用地出让2052.7.4无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路178号
6长城建设29.57非住宅100062号
第14772362号号14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7长城建设183.48非住宅
第14772387号号18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8长城建设166.95非住宅
第14772262号号12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9长城建设26.54非住宅
第14772367号号15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10长城建设17.39非住宅
第14772357号号13幢
2-1-1-593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押、查封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11长城建设1446.05非住宅
第14772234号号7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12长城建设83.4非住宅
第14772376号号16幢杭房权证上更字秋涛路178
13长城建设836.52非住宅
第14772251号号6幢杭房权证江更字凯旋路69号
14长城建设1015.10非住宅
第14772426号2幢杭房权证江更字凯旋路69号
15长城建设1228.50非住宅
第14772433号3幢杭房权证江更字凯旋路69号
16长城建设242.19非住宅
第14772442号4幢杭江国用杭房权证江更字凯旋路69号江干区凯旋
17长城建设453.41非住宅(2014)第6365.00工业用地出让2052.6.16无
第14772448号5幢路69号
100072号
杭房权证江更字凯旋路69号
18长城建设762.18非住宅
第14772492号9幢杭房权证江更字凯旋路69号
19长城建设180.97非住宅
第14772466号6幢杭房权证江更字凯旋路69号
20长城建设400.52非住宅
第14772481号8幢
浙(2016)
浙(2016)杭州凤凰南苑3杭州市不动凤凰南苑3城镇住宅用
21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38.51住宅1.9划拨/无
幢1302室产权第幢1302室地
0092541号
0092541号
浙(2018)
浙(2018)杭州上城区雷霆杭州市不动上城区雷霆综合(办
22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27057.53非住宅5395出让2055.10.10无路60号产权第路60号公)用地
0264867号
0264867号
浙(2017)
浙(2017)嘉开嘉兴市融通嘉兴市融通嘉开不动产
23浙江三建不动产权第商务中心1177.22办公商务中心171.3办公出让2048.2.3无
权第
0030873号幢1002室幢1002室
0030873号
浙(2017)嘉开嘉兴市融通浙(2017)嘉兴市融通
24浙江三建223.91办公90.1办公出让2048.2.3无
不动产权第商务中心1嘉开不动产商务中心1
2-1-1-594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押、查封
(㎡)
0030869号幢1003室权第幢1003室
0030869号
浙(2017)
浙(2017)嘉开嘉兴市融通嘉兴市融通嘉开不动产
25浙江三建不动产权第商务中心1355.91办公商务中心1143.1办公出让2048.2.3无
权第
0030770号幢1001室幢1001室
0030770号
海盐县武原海盐县武原
浙(2023)
浙(2023)海盐街道明珠路街道明珠路海盐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26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8号滨海御141.04成套住宅18号滨海御67.01出让2088.8.12无
产权第地
0010805号府15幢府15幢
0010805号
1102室1102室
海盐县武原海盐县武原
浙(2023)
浙(2023)海盐街道明珠路街道明珠路海盐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27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8号滨海御142.74成套住宅18号滨海御67.82出让2088.8.12无
产权第地
0010595号府15幢301府15幢301
0010595号
室室海盐县武原海盐县武原
浙(2023)
浙(2023)海盐街道明珠路街道明珠路海盐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28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8号滨海御123.36成套住宅18号滨海御58.61出让2088.8.12无
产权第地
0010806号府14幢306府14幢306
0010806号
室室海盐县武原海盐县武原
浙(2023)
浙(2023)海盐街道明珠路街道明珠路海盐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29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8号滨海御99.21成套住宅18号滨海御47.14出让2088.8.12无
产权第地
0010814号府14幢305府14幢305
0010814号
室室海盐县武原海盐县武原
浙(2023)
浙(2023)海盐街道明珠路街道明珠路海盐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30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8号滨海御125.47成套住宅18号滨海御59.61出让2088.8.12无
产权第地
0010808号府7幢304府7幢304
0010808号
室室
浙(2023)海盐海盐县武原浙(2023)海盐县武原城镇住宅用
31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街道明珠路116.4成套住宅海盐县不动街道明珠路55.3出让2088.8.12无
地
0010810号18号滨海御产权第18号滨海御
2-1-1-595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押、查封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府7幢3030010810号府7幢303室室
嘉兴市中山浙(2023)嘉兴市中山
浙(2023)嘉秀大厦综合楼嘉秀不动产大厦综合楼
32浙江三建不动产第137.76成套住宅21住宅用地出让2070.2.19无
复式 504A 第 0018269 复式 504A
0018269号
室号室
浙(2023)
浙(2023)嘉秀嘉兴市中山嘉兴市中山嘉秀不动产
33浙江三建不动产第大厦综合楼159.51成套住宅大厦综合楼24.3住宅用地出让2070.2.19无
第0018276
0018276号509室509室
号
浙(2023)
浙(2023)嘉秀嘉兴市中山嘉兴市中山嘉秀不动产
34浙江三建不动产第大厦综合楼135.24成套住宅大厦综合楼20.6住宅用地出让2070.2.19无
第0018266
0018266号508室508室
号
浙(2023)
浙(2023)嘉秀嘉兴市中山嘉兴市中山嘉秀不动产
35浙江三建不动产第大厦综合楼146.33成套住宅大厦综合楼22.3住宅用地出让2070.2.19无
第0018267
0018267号507室507室
号
浙(2023)
浙(2023)嘉秀嘉兴市中山嘉兴市中山嘉秀不动产
36浙江三建不动产第大厦综合楼153.91成套住宅大厦综合楼23.4住宅用地出让2070.2.19无
第0018272
0018272 号 复式 504B 室 复式 504B 室
号
浙(2023)
浙(2023)嘉秀嘉兴市中山嘉兴市中山嘉秀不动产
37浙江三建不动产第大厦综合楼142.02成套住宅大厦综合楼21.6住宅用地出让2070.2.19无
第0018270
0018270号403室403室
号
浙(2023)
浙(2023)嘉秀嘉兴市中山嘉兴市中山嘉秀不动产
38浙江三建不动产第大厦综合楼142.02成套住宅大厦综合楼21.6住宅用地出让2070.2.19无
第0018268
0018268号303室303室
号
萧山区北干浙(2018)萧山区北干
浙(2018)萧山街道金地德萧山区不动街道金地德
39浙江三建区不动产权第632.42经营32.7商服用地出让2054.6.5无
圣中心9幢产权第圣中心9幢
0101648号
401室0101648号401室
2-1-1-596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押、查封
(㎡)
萧山区北干浙(2018)萧山区北干
浙(2018)萧山街道金地德萧山区不动街道金地德
40浙江三建区不动产权第541.79经营28商服用地出让2054.6.5无
圣中心9幢产权第圣中心9幢
0101645号
402室0101645号402室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41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8号楼248.64商业墅8号楼22.6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39号116、208铺116、208铺
0012639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42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87.38商业墅9号楼7.94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0号110铺110铺
0012640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43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16.35商业墅9号楼1.94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1号114铺114铺
0012641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44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50.62商业墅9号楼4.6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2号109铺109铺
0012642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45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78.28商业墅9号楼7.12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3号104铺104铺
0012643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46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79.27商业墅9号楼7.21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4号112铺112铺
0012644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47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49.87商业墅9号楼4.53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5号113铺113铺
0012645号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皖(2018)安徽西城美商业住宅用
48浙江三建109.86商业9.99出让2049.11.30无
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五河县不动墅9号楼地
2-1-1-597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押、查封
(㎡)
0012646号101铺产权第101铺
0012646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49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69.21商业墅9号楼6.29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7号111铺111铺
0012647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50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45.42商业墅9号楼4.13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8号105铺105铺
0012648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51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84.3商业墅9号楼7.66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49号116铺116铺
0012649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52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71.03商业墅9号楼6.46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50号106铺106铺
0012650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53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101.69商业墅9号楼9.24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51号103铺103铺
0012651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54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77.66商业墅9号楼7.06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52号107铺107铺
0012652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55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20.81商业墅9号楼1.89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53号115铺115铺
0012653号
皖(2018)
皖(2018)五河安徽西城美安徽西城美五河县不动商业住宅用
56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墅9号楼71.03商业墅9号楼6.46出让2049.11.30无
产权第地
0012654号108铺108铺
0012654号
2-1-1-598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押、查封
(㎡)
皖(2021)
皖(2021)五河西城美墅20五河县不动西城美墅20商业住宅用
57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34.07商业7.12出让2049.11.30无
号楼104铺产权第号楼104铺地
0003411号
0003411号
浙(2022)
浙(2022)宁海大都名苑25大都名苑25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58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幢3号305-281.02住宅幢3号305-222.4出让2077.2.8无
产权第地
0037284号室室
0037284号
浙(2022)
浙(2022)宁海大都名苑25大都名苑25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59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幢3号306-281.02住宅幢3号306-222.4出让2077.2.8无
产权第地
0037294号室室
0037294号
浙(2022)
浙(2022)宁海大都名苑25大都名苑25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60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幢3号405106.25住宅幢3号40529.3出让2077.2.8无
产权第地
0037279号室室
0037279号
浙(2022)
浙(2022)宁海大都名苑25大都名苑25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61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幢3号406106.25住宅幢3号40629.3出让2077.2.8无
产权第地
0037289号室室
0037289号
浙(2022)
浙(2022)宁海
大都名苑 C2 宁海县不动 大都名苑 C2 城镇住宅用
62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4.25车位-出让2077.2.8无
幢1-17产权第幢1-17地
0037281号
0037281号
浙(2022)
浙(2022)宁海大都名苑25宁海县不动大都名苑25城镇住宅用
63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23.72车位-出让2077.2.8无
幢0-10产权第幢0-10地
0037287号
0037287号
浙(2022)
浙(2022)宁海大都名苑25宁海县不动大都名苑25城镇住宅用
64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23.72车位-出让2077.2.8无
幢0-11产权第幢0-11地
0037290号
0037290号
浙(2022)宁海 大都名苑 C2 浙(2022) 大都名苑 C2 城镇住宅用
65浙江三建14.25车位-出让2077.2.8无
县不动产权第幢1-22宁海县不动幢1-22地
2-1-1-599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押、查封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
0037280号产权第
0037280号
鹿城区牛山浙(2024)鹿城区牛山
浙(2024)温州北路15号新温州市不动北路15号新城镇住宅用
66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131.8住宅7.19出让2089.5.28无
鹿园8幢产权第鹿园8幢地
0088274号
1801室0088274号1801室
鹿城区牛山浙(2024)鹿城区牛山
浙(2024)温州北路15号新温州市不动北路15号新城镇住宅用
67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131.95住宅7.19出让2089.5.28无
鹿园7幢产权第鹿园7幢地
0088271号
601室0088271号601室
鹿城区牛山浙(2024)鹿城区牛山
浙(2024)温州北路15号新温州市不动北路15号新城镇住宅用
68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131.8住宅7.19出让2089.5.28无
鹿园8幢产权第鹿园8幢地
0088273号
701室0088273号701室
鹿城区牛山浙(2024)鹿城区牛山
浙(2024)温州北路15号新温州市不动北路15号新城镇住宅用
69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125.51住宅6.85出让2089.5.28无
鹿园13幢产权第鹿园13幢地
0088279号
803室0088279号803室
鹿城区牛山浙(2024)鹿城区牛山
浙(2024)温州北路15号新温州市不动北路15号新城镇住宅用
70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131.8住宅7.19出让2089.5.28无
鹿园8幢产权第鹿园8幢地
0088272号
1601室0088272号1601室
鹿城区牛山浙(2024)鹿城区牛山
浙(2024)温州北路15号新温州市不动北路15号新城镇住宅用
71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131.72住宅7.18出让2089.5.28无
鹿园10幢产权第鹿园10幢地
0088277号
804室0088277号804室
鹿城区牛山浙(2024)鹿城区牛山
浙(2024)温州北路15号新温州市不动北路15号新城镇住宅用
72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131.72住宅7.18出让2089.5.28无
鹿园10幢产权第鹿园10幢地
0088275号
1301室0088275号1301室
鹿城区牛山浙(2024)鹿城区牛山
浙(2024)温州北路15号新温州市不动北路15号新城镇住宅用
73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131.72住宅7.18出让2089.5.28无
鹿园10幢产权第鹿园10幢地
0088276号
3201室0088276号3201室
2-1-1-600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押、查封
(㎡)秦都区会展秦都区会展
陕(2023)
陕(2023)咸阳路以南陈杨路以南陈杨咸阳市不动
74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新界13号住90.11住宅新界13号住60120.7住宅用地出让2082.8.1无
产权第
0050195号宅楼1单元宅楼1单元
0050195号
29层3号29层3号
秦都区会展秦都区会展
陕(2023)
陕(2023)咸阳路以南陈杨路以南陈杨咸阳市不动
75浙江三建市不动产权第新界14号住90.11住宅新界14号住60120.7住宅用地出让2082.8.1无
产权第
0050196号宅楼1单元宅楼1单元
0050196号
32层3号32层3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76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区29幢-1-14.25车位区29幢-1--出让2077.5.27无
产权第地
0016070号167167
0016070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77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区29幢-1-14.25车位区29幢-1--出让2077.5.27无
产权第地
0016071号170170
0016071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78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区29幢-1-14.25车位区29幢-1--出让2077.5.27无
产权第地
0017825号175175
0017825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79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区29幢-1-14.25车位区29幢-1--出让2077.5.27无
产权第地
0004787号178178
0004787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80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区29幢-1-14.25车位区29幢-1--出让2077.5.11无
产权第地
0023369号186186
0023369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上东国际小城镇住宅用
81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4.25车位-出让2077.5.27无
区27幢-1-91产权第区27幢-1-91地
0027589号
0027589号
2-1-1-601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押、查封
(㎡)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上东国际小城镇住宅用
82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4.25车位-出让2077.5.27无
区27幢-1-92产权第区27幢-1-92地
0037273号
0037273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上东国际小城镇住宅用
83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4.25车位-出让2077.5.27无
区27幢-1-93产权第区27幢-1-93地
0027588号
0027588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上东国际小城镇住宅用
84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14.25车位-出让2077.5.11无
区27幢-1-94产权第区27幢-1-94地
0022711号
0022711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85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区29幢-1-13.68车位区29幢-1--出让2077.5.27无
产权第地
0042840号183183
0042840号
浙(2018)
浙(2018)宁海上东国际小上东国际小宁海县不动城镇住宅用
86浙江三建县不动产权第区29幢-1-13.68车位区29幢-1--出让2077.5.11无
产权第地
0027424号184184
0027424号
浙(2023)
浙江建投浙浙(2023)杭州尚品商务楼杭州市不动尚品商务楼
87南工程建设市不动产权第2316.64非住宅411商服用地出让2045.3.19无
313室产权第313室
有限公司0773418号
0773418号
苏(2022)
苏州天地设苏(2022)苏州民治路200苏州市不动民治路200商务金融用
88计研究院有市不动产权第393.61经营188.1出让2045.11.3无
号产权第号地限公司8006594号
8006594号
苏(2022)
苏州天地设苏(2022)苏州竹辉路171苏州市不动竹辉路171其他商服用
89计研究院有市不动产权第400.04经营142.5出让2053.3.13无
号三楼产权第号三楼地限公司8006426号
8006426号
2-1-1-602房屋所有权信息对应土地使用权/宗地信息
是否存在抵序号权利人建筑面积
权证号坐落用途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押、查封
(㎡)
苏(2022)
苏州天地设苏(2022)苏州竹辉路171苏州市不动竹辉路171其他商服用
90计研究院有市不动产权第368.68经营131.3出让2053.3.13无
号四楼产权第号四楼地限公司8006438号
8006438号
2-1-1-603附件三标的公司拥有的商标权情况
序号商标图形权利人注册地注册号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类型注册有效期
1.浙江二建中国663842756类金属材料2023-02-14至2033-02-13
2.浙江二建中国6638044019类建筑材料2023-02-07至2033-02-06
3.浙江二建中国6637394037类建筑修理2023-02-07至2033-02-06
4.浙江二建中国6637154542类设计研究2023-02-07至2033-02-06
2-1-1-604附件四标的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
(一)浙江一建拥有的已授权专利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200710306590.0逆作法一柱一桩的施工工艺及其校正装置发明浙江一建否2007.12.31
杭州圣基建筑特种工程有
2. 200710306592.X 钻孔压浆桩施工方法 发明 否 2007.12.31限公司,浙江一建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
3.200710306591.5支腿式地下连续墙施工工法发明公司,浙江一建,浙江省否2007.12.31
建筑设计研究院
4.200810062123.2异形构件安装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08.05.30
5.200810062467.3地下室底板后浇带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08.06.13
6.201210157063.9一种绳形肋痕质感面清水混凝土墙的施工工艺发明浙江一建否2012.05.21
一种用纸模浇注混凝土圆柱的施工方法及所用的圆
7.201410346635.7发明浙江一建否2014.07.21
柱固定装置
8.201410352205.6一种船舷式清水混凝土墙板及其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14.07.23
9.201410421905.6体育馆看台斜梁及其施工工艺发明浙江一建否2014.08.25
10.201410421944.6变截面预应力斜梁的施工工艺发明浙江一建否2014.08.25
11.201410426507.3卫生间地漏石材套割打磨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14.08.27
12.201510045863.5一种套管回转摩擦型分断法拔桩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15.01.29
仿古建筑中悬挂瓦片式外立面装饰幕墙及其施工工
13.201510276976.6发明浙江一建否2015.05.27
艺
14.201510276813.8仿石材铝板的拼装结构及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15.05.27
15.201510277063.6可供大小塔吊转换的共用基础发明浙江一建否2015.05.27
2-1-1-605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6.201610410348.7一种建筑装饰灰线的施工方法及施工装置发明浙江一建否2016.06.13
一种跌级式深基坑竖向肋板换撑的施工方法及其结
17.201710128055.4发明浙江一建否2017.03.06
构
18.201910098906.4一种预制楼梯吊装连接结构及吊装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19.01.31
一种预制混凝土外墙挂板纵横转换用的转换架及转
19.201910313971.4发明浙江一建否2019.04.18
换方法
20.202010033554.7一种用于深厚沙类土的深基坑开挖结构发明浙江一建否2020.01.13
21.202010056939.5一种高墙体混凝土一次性浇筑成型模板发明浙江一建否2020.01.16
22.202010710587.0一种现浇无机人造水磨石地坪及其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20.07.22
23.202011325835.6一种近地铁运营线深基坑边坡防护网发明浙江一建否2020.11.24
24.202011327802.5一种基础工程砖胎模绿色快速施工用砖块夹具发明浙江一建否2020.11.24
25.202110233834.7一种足球场锚固式混合草坪及其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21.03.03
26.202111128071.6一种地下室柱帽区工具式支模架发明浙江一建否2021.09.26
27.202111392339.7一种建筑安全工程用防护装置发明浙江一建否2021.11.23
28.202111392336.3一种土木施工模板清洁装置发明浙江一建否2021.11.23
29.202210047181.8一种后浇带临时回顶施工工艺发明浙江一建否2022.01.17
浙江建投,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三
30.202210303052.0一种塔吊操作人员上下塔吊自动升降装置发明否2022.03.25建,浙江一建,浙江省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31.202210502223.2一种翻边一次浇筑成型支模的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22.05.10
32.202210516831.9一种适应多种半径的球形玻璃幕墙系统发明浙江一建否2022.05.12
33. 202210836138.X 一种钢筋预埋底座施工用居中定位装置 发明 浙江一建 否 2022.07.15
2-1-1-606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34.202210884796.6一种新型双曲面幕墙施工装置及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一建否2022.07.26
35.202211003020.5一种无桩汽车坡道底板变形缝加固装置发明浙江一建否2022.08.19
36. 202211078698.X 室内吊顶一体化集成安装结构 发明 浙江一建 否 2022.09.05
37. 201520335446.X 一种超长环向预应力环梁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15.05.22
38.201520335437.0双曲变径钢结构气旋的拼装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5.05.22
39.201520349240.2磷镁混凝土预制构件组合围墙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5.05.27
40.201520349167.9套管回转摩擦型分断拔桩的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5.05.27
41.201520349464.3仿石材铝板的拼装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5.05.27
42.201520349274.1一种钢管圆柱与混凝土梁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5.05.27
43.201720209527.4一种跌级式深基坑竖向肋板换撑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7.03.06
44.201820531813.7铺浆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8.04.16
45.201920174328.3一种预制楼梯吊装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9.01.31
46.201920179853.4一种高压旋喷扩大头锚杆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9.01.31
47.201920531940.1一种预制混凝土外墙挂板纵横转换用的转换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9.04.18
48.201920530821.4一种清水墙质量控制尺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9.04.18
49.201921331557.8一种新型垃圾的扬尘控制滑道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19.08.16
50. 201922186194.X 一种建筑施工排水管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19.12.09
51. 201922407585.X 一种混凝土钢筋支架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19.12.27
52.202020062953.1一种剪力墙伸缩缝模板支设加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1.13
53.202020311531.3一种用于抗拔试验桩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3.13
54.202020311057.4一种用于抗拔试验桩的钢筋笼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3.13
2-1-1-607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55. 202020430324.X 一种空间异型混凝土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0.03.30
56.202020453781.0一种新型墙面贴砖铺灰工具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4.01
57.202020601371.6一种模板加固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4.21
58.202020601366.5一种混凝土振捣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4.21
59.202021464922.5一种现浇无机人造水磨石地坪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7.22
60.202022023461.4钢结构预埋柱定位工具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9.16
61.202022142336.5一种用于垃圾堆场的防尘机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09.25
62.202022592772.2一种无桩汽车坡道扩大底板施工防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1.11
63.202022592742.1一种混凝土主体浇筑管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1.11
64.202022639094.0一种钢结构网架施工可拆卸式挂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1.13
一种用于辅助室内高度受限空间竖向整体挂板安装
65.202022677627.4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1.18
的操作平台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
66.202022787455.6一种用于厂房架空层预制板吊装的专用吊具实用新型否2020.11.26司,浙江一建
67.202022931733.0一种张弦梁与悬挑桁架组合屋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2.09
68. 202023128579.X 一种外墙立面翻新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0.12.23
69.202023128578.5一种远程控制斜拉索吊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2.23
70.202023118547.1一种曲面外墙用移动吊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2.23
71.202023118503.9一种斜拉索保护膜自动缠包机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2.23
72.202023118527.4一种曲面幕墙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2.23
73.202023118423.3一种地下室工程垃圾运输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0.12.23
74.202120067156.7一种变管径的钢管贯穿转换空心球节点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1.11
2-1-1-608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75.202120117086.1一种建筑幕墙门窗调节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1.14
76.202120098297.5一种用于管道预制的手电钻钻孔固定支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1.14
77.202120331780.3一种预制楼梯及该楼梯与楼板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2.05
78.202120339578.5一种电梯井提升式操作平台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2.05
一种用于建筑物圆弧转角处的液压爬模系统悬挂靴
79.202120476689.0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3.05
转换件
80.202120697623.4一种适用大体量公共建筑的真空排水系统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4.06
江苏群杰物联科技有限公
81. 202121120703.X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印章调节装置 实用新型 否 2021.05.24司,浙江一建
82.202121315732.1一种金属屋面安装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83.202121315859.3一种可升降的室内立体环绕显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84.202121315837.7一种便于拆装的泳池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85. 202121315831.X 一种金属屋面板成型机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1.06.15
86.202121315860.6一种体育场用木地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87.202121315714.3一种预制型塑胶跑道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88.202121322408.2一种用于网架提升的辅助吊具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89.202121327928.2一种便携式墙柱侧模板垂直度校正尺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90.202121327900.9一种简易墙柱侧模板垂直度校正尺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91.202121322414.8一种用于网架提升的液压提升器的辅助固定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92.202121322411.4一种用于二次提升的临时吊点支撑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5
93.202121346607.7一种斜拉螺旋式坡道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7
94.202121348798.0一种抗浮锚杆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7
2-1-1-609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95.202121348811.2一种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梯度裂缝监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6.17
96.202121608905.9一种用于大型制冷机房的落地门式综合支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7.15
97.202122124687.8一种新型的双曲面幕墙骨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03
98. 202122142512.X 一种土木工程建设用空气降尘设备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1.09.06
99.202122247717.4一种喷涂型聚脲弹性防水耐磨涂料施工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16
100.202122247726.3一种低预制率施工用承插式支模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16
101.202122247712.1一种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用智能穿戴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16
102.202122245913.8一种砂性土层结合淤泥土层开挖施工降水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16
103.202122270219.1一种退台式屋面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18
104.202122270220.4一种双曲面木纹清水混凝土施工用组合模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18
浙江一建,深圳市龙岗区
105.202122304555.3一种金刚砂地坪裂缝控制装置实用新型否2021.09.23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种小截面钢管混凝土叠合柱大截面钢结构柱转换
106.202122302613.9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23
结构
107.202122304498.9一种屋面保温用抗压聚苯乙烯发泡硬质保温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23
108.202122304505.5一种狭长地下室外墙板混凝土裂缝修补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09.23
109.202122462700.0一种基础预埋件加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0.13
110.202122463736.0一种岩棉板外模板拼装用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0.13
111.202122686592.5一种交联聚乙烯复合纳米二氧化硅保温毡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1.04
112. 202122814512.X 一种薄壁不锈钢水管用氩弧焊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1.11.17
113. 202122814528.0 一种 PC 叠合板机电预埋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1.11.17
114. 202122813714.2 一种地面保温用 XPS 挤塑板的裂缝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1.11.17
2-1-1-610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15.202122814521.9一种改建工程地下室新老结构交接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1.17
116.202122840314.0一种脚手架连墙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1.19
117. 202122840299.X 一种停车场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1.11.19
118.202122840302.8一种扬尘在线监控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1.19
119.202122909194.5一种防渗漏外墙穿螺杆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1.25
120.202122932357.1一种地下室长距离混凝土墙裂缝控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1.26
121.202123051547.9一种深基坑开挖用便于运输土方的栈桥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2.07
122.202123256323.1一种地坪标高调平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1.12.23
123.202220108941.7一种后浇带临时回顶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1.17
124.202220135103.9一种现浇混凝土楼板厚度控制测量工具尺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1.19
125.202220135102.4一种超小外倾角玻璃幕墙施工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1.19
126.202220237405.7一种灌注桩钢筋笼外包钢丝网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1.28
127.202220236862.4一种静音型墙式通风器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1.28
128. 202220596380.X 一种节能型建筑工程用除尘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2.03.18
浙江建投,浙江省建工集
129. 202220666551.1 一种用于钢丝绳起重吊装的 C 型锁扣装置 实用新型 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一 否 2022.03.25
建
130.202220797322.3一种建筑外墙装饰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4.07
131.202220854562.2一种用于地掷球比赛用地毯的平整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4.13
132. 202221047103.X 一种多层钢连廊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2.05.05
133. 202221103796.X 一种翻边一次浇筑成型支模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2.05.10
134.202221102596.2一种加腋板腋下支架顶托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5.10
2-1-1-611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35.202221285505.3一种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5.25
136.202221712155.4超平耐磨现浇混凝土一次成型地面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7.05
137.202221828185.1一种建筑施工用模板连接锁紧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7.15
138.202221841211.4一种混凝土改沥青路面用原混凝土路面处理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7.15
139.202222093870.0一种建筑结构加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8.10
140.202222443941.5一种装配梁板节点加固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9.15
141.202222472843.4一种大体积混凝土底板浇筑用温控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9.19
142.202222563502.8一种便于加固的混凝土圆柱用模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09.27
143.202222680619.4一种建筑工地用施工测量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11
144.202222679280.6一种建筑工地地面施工电线保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11
145.202222708211.3一种地坪磨平机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14
146.202222707727.6一种用于路面临时防护的降噪钢板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14
147.202222737402.2一种基坑用锚杆止水构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18
148.202222737393.7一种地下室施工缝防渗漏施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18
149.202222827407.4一种上拉式悬挑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26
150.202222827933.0一种基于混凝土框架柱的厂房顶梁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26
151.202222885482.6一种运动地板伸缩缝的收口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0.31
152.202222897610.9一种拔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01
153.202222897622.1一种地连墙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01
154. 202222909327.3 一种基坑支护用 PC 钢管桩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2.11.02
155.202222935454.0一种大空间独立柱施工用模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04
2-1-1-612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56.202222935447.0一种防沉降结构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04
157.202222992373.4一种建筑施工人货梯防冲撞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10
158.202223009060.9一种施工现场用电监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11
159.202223010994.4一种排烟风管防火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13
160.202223010995.9一种用于高空安装的管道提升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13
161.202223078229.6一种装饰板拼接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21
162.202223142832.6一种渗透混凝土的雨水收集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1.25
163. 202223262046.X 一种大型机械设备防松动螺栓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2.12.06
164.202223273288.9一种地下连续墙接头处的缝隙封堵模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2.07
165.202223274654.2一种用于格构柱的垂直度简易控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2.07
166. 202223276054.X 一种旧桩拔除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2.12.07
167.202223347388.1一种组合式盘扣支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2.13
168.202223361269.1一种用于内衬墙的预埋对拉螺杆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2.15
169.202223434335.3一种深基坑施工用栈桥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2.21
170.202223535859.1一种斜屋面施工用混凝土降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2.29
171.202223577755.7一种建筑的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2.12.30
172.202320078992.4一种盘扣式外架连墙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1.09
173.202320055816.9一种钢结构组合墙体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1.09
174.202320093009.6一种地下室腻子施工用配料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1.31
175.202320092818.5一种墙面抹灰用基层甩毛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1.31
176.202320227300.8一种建筑机电安装用吊装辅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2.16
2-1-1-613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77.202320227299.9一种现浇钢筋混凝土施工用支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2.16
178.202320253990.4一种深基坑抗浮降水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2.20
179.202320253991.9一种地下水防水砂浆层养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2.20
180.202320308634.8一种金刚砂地面成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2.24
181.202320308635.2一种深基坑钢支撑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2.24
182. 202320308639.0 一种 ALC 隔墙板施工用转移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3.02.24
183. 202320343966.X 一种错层挑空结构抗震墙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3.03.01
184.202320343967.4一种超高墙体粉刷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3.01
185.202320380727.1一种快装式集成卫浴模块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3.03
186.202320410462.5一种现浇空心楼盖用填充箱抗浮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3.07
187.202320522143.3一种适用于地下建筑顶部的路基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3.17
188.202320687678.6一种用于健康驿站通风系统的风阀控制系统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3.31
189.202320818481.1一种基坑内支撑梁临时通道防护栏实用新型浙江一建,王鹏翀,金昊否2023.04.13
190.202320906551.9一种建筑混凝土振捣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4.19
191.202320921166.1一种引流式渗漏治理排水板扯灰线条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4.23
192.202320973615.7一种超高大厅石材安装的框架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4.26
193.202320973623.1一种便于固定的大板块铝板安装构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4.26
194.202321086630.6一种建筑施工的混凝土养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5.05
195.202321237820.3一种建筑施工抹灰机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5.17
196.202321229503.7一种伸缩缝防水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5.22
197. 202321772930.X 一种叠合楼板施工用吊装设备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3.07.07
2-1-1-61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98.202321996230.9一种建筑机电安装用电缆架设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7.27
199.202322011810.4一种简易式混凝土柱模板加固用紧固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7.28
200.202322131397.5方便快速安装宣传标语的栈桥栏杆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8.09
201.202322191039.3一种铝合金幕墙窗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8.15
202.202322372409.3一种锯齿形幕墙安装骨架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9.01
203. 202322539919.5 一种基于 BIM 的管道安装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3.09.19
204.202322604331.3一种拉片式铝合金模板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9.25
205.202322610629.5一种屋面广场施工勾缝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9.26
206.202322610204.4一种地下结构用抗浮锚杆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09.26
207.202322752529.6一种地下室防水卷膜铺贴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10.13
208. 202323065826.X 一种工程安装用除尘设备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3.11.14
浙江一建,浙江建投七建
209.202323123023.5一种圆柱梁柱节点加固装置实用新型否2023.11.20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10.202323121441.0一种钢结构施工用便于安装的钢结构用转接件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11.20
211.202323121438.9一种钢结构施工用位移偏差矫正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11.20
212.202323172983.0一种建筑电气施工线缆并线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11.23
213.202323459997.0一种摩擦型抗震阻尼器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12.19
214.202323552283.4一种室外景观路面铺装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12.26
215.202323617176.5一种混凝土柱根部防漏浆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12.29
216.202323625972.3一种单侧模板安装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3.12.29
217.202420013504.6一种施工安全管理用防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4.01.04
2-1-1-615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218.202420062751.5一种墙面粉刷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4.01.10
219. 202420131871.6 一种基于 BML 的建筑施工管理设备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4.01.19
浙江一建建筑科技有限公
220.202321596300.1一种泥浆污水过滤分离回收利用装置实用新型否2023.06.21
司浙江一建基础建设分公
221.202021586215.3一种基于塔吊标准节的临时支撑架底部连接结构实用新型司,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否2020.08.03
限公司
222. 202011429869.X 一种张弦梁与悬挑桁架组合屋架及施工方法 发明 浙江一建 否 2020.12.09
223.202010235515.5一种空间异型混凝土结构及其施工工艺发明浙江一建否2020.03.30
一种用于大型制冷机房的落地门式综合支架体系及
224.202110798473.0发明浙江一建否2021.07.15
其施工方法
225.202211225122.1一种组合式塔基钢格构柱精确定位施工装置发明浙江一建否2022.10.09
浙江一建,浙江省机电设
226.202211241509.6一种镜面不锈钢吊顶施工设备及其施工方法发明否2022.10.11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27.202420096715.0劲性水泥搅拌工法桩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4.01.15
228. 202420219275.3 一种 H 型钢斜抛撑基坑支护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4.01.30
229. 202323568104.6 一种 PC 构件浇筑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3.12.27
230.202420851892.5一种带警报系统的应变器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4.04.23
浙江一建,浙江嘉渊建设
231.202323343901.4一种地下室超长混凝土外墙板养护装置实用新型否2023.12.08
有限公司浙江一建建筑科技有限公
232.202420277215.7一种建筑明框半隐框玻璃幕墙的压块防水结构实用新型否2024.02.05
司
233.202420260028.8一种脚手架连接夹具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4.02.02
234. 202420300799.5 一种 ALC 内墙板抹灰开裂防治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一建 否 2024.02.19
235.202420230228.9一种地下室墙体粉刷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4.01.31
2-1-1-616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236.202420259731.7一种建筑支撑钢梁实用新型浙江一建否2024.02.02
浙江一建,浙江大学建筑
237.202420100246.5一种装配式双面叠合剪力墙实用新型否2024.01.16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浙江二建拥有的已授权专利权利是否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受限
1.201810283152.5发电厂用组合式隔热墙及其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二建否2018.04.02
2.201810775994.2细骨料混凝土的余料再利用装置及其处理方法发明浙江二建否2018.07.16
3.201810775818.9细骨料混凝土的余料处理装置及其处理方法发明浙江二建否2018.07.16
4.201910285038.0用于控制超长清水混凝土墙的伸缩缝宽度的装置发明浙江二建否2019.04.10
5.201910812618.0工地的清淤设备和工地排水槽的清淤方法发明浙江二建否2019.08.30
浙江二建,浙大宁波理工
6.202011068546.2建筑物外墙及楼板的滑模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发明否2020.10.09
学院
河南科技大学,浙大宁波
7.202011068548.1建筑物外墙及楼板的爬模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发明否2020.10.09
理工学院,浙江二建浙江二建,浙大宁波理工
8.202110662287.4一种混凝土表面防渗疏水化的施工方法及防渗疏水结构发明否2021.06.15
学院
冷却塔钢管混凝土X形斜支柱的临时支撑结构及施工方
9.202111053372.7发明浙江二建否2021.09.09
法
10.202111473747.5一种垃圾池壁混凝土腐蚀的监测装置及方法发明浙江二建否2021.11.30
11.202210475150.2一种市政道路铺设用平地机发明浙江二建否2022.04.29
12. 202210508728.X 水上桥墩桩基施工平台 发明 浙江二建 否 2022.05.11
浙江二建,浙大宁波理工
13.202210953719.1一种超疏水自修复泡沫混凝土发明否2022.08.10
学院
14.202211132924.8一种用于预制管桩的连接结构及其安装方法发明浙江二建否2022.09.17
2-1-1-617权利是否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受限一种用于屋面板的碱激发再生骨料复合泡沫混凝土及其
15.202211400377.7发明浙江二建否2022.11.09
制备方法
16.202310510990.2用于施工进度辨识的多数据映射系统发明浙江二建否2023.05.08
17.201721559616.8地下连续墙施工中挖沟槽挖掘机的挖斗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17.11.21
18.201721561450.3地下基坑堵漏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17.11.21
19.201721559377.6对建筑工地设有测量光纤的孔进行保护的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17.11.21
20.201821120853.9细骨料混凝土的余料再利用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18.07.16
21.201821171877.7细骨料混凝土的余料处理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18.07.16
22.201921437731.7工地淤泥清除设备的辅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19.08.30
23.202022487346.2一种医院建设用废水槽的过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0.11.02
24.202022523029.1一种医院病房隔音门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0.11.04
25.202120462516.3能横向移动的施工用悬挂式脚手架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1.03.03
26.202120463200.6条石搬运手推车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1.03.03
27. 202120463154.X 市政雨水的排水管道出口处的临时封堵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二建 否 2021.03.03
28. 202120493770.X 市政管道施工沟槽支护装置的栏杆 实用新型 浙江二建 否 2021.03.03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29.202121726080.0混凝土构件表面纳米防水涂料的喷涂设备实用新型否2021.07.27
二建
30. 202122172135.4 冷却塔钢管混凝土X形斜支柱的临时支撑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二建 否 2021.09.09
31.202122244363.8一种升降机用整体装配式悬挑卸料平台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1.09.16
浙江二建,浙大宁波理工
32.202220102927.6混凝土塌落度的检测装置实用新型否2022.01.14
学院
33.202221125054.7水上桥墩桩基施工平台的施工孔封孔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2.05.11
2-1-1-618权利是否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受限
34.202221124171.1水上桥墩桩基施工平台的尾部钢栅栏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2.05.11
35.202222066601.5桥梁箱梁湿接缝底模板的移动吊架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2.08.03
36.202222067776.8一种耗能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2.08.04
37.202222049402.3一种具有自复位功能的金属阻尼器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2.08.04
38.202222329698.4一种施工安全防护围栏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2.08.31
39.202222477727.1一种用于预制管桩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2.09.17
浙江二建,浙大宁波理工
40.202222502118.7光催化材料及沥青制品氮氧化物去除设备实用新型否2022.09.21
学院
41.202222567561.2一种预制玄武岩筋混凝土叠合楼板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2.09.27
42. 202222572115.0 一种ALC空心墙板及其制造模具 实用新型 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 否 2022.09.27
43.202320090041.9一种混凝土铺摊厚度控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01.31
44.202320096125.3一种房屋质量空鼓检测杆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02.01
45.202320302086.8带角钢护角的模板及利用该模板施工的混凝土墙或柱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02.20
华能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
46.202320741280.6一种用于火电厂施工的废弃物回收装置实用新型否2023.04.06
司正宁电厂,浙江二建
47.202320890513.9一种脚手架安装用导向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04.20
48.202321018395.9一种钢柱垂直度控制系统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3.04.27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
49.202321150137.6一种隔离减震螺栓固定架实用新型否2023.05.15
司南山电厂,浙江二建
50.202321227054.2一种具有可恢复功能的耗能墙片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3.05.19
51. 202321660474.X 一种连续式膨胀加强带 实用新型 浙江二建 否 2023.06.28
52.202321748427.0一种模板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07.05
2-1-1-619权利是否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受限
53. 202322151471.X 地下室的叠合式外墙施工缝处的防水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二建 否 2023.08.10
54.202322299286.5一种贝雷梁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08.25
55.202322386212.5一种辐射制冷材料的水流冲刷老化性能测试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浙江大学否2023.09.04
56. 202322386213.X 一种辐射制冷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二建,浙江大学 否 2023.09.04
57.202322592282.6一种具有可更换耗能填充墙板的墙体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3.09.22
58.202322620776.0一种屋面钢架滑移顶推器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09.26
59.202322620793.4一种防臭气外溢的型钢屋面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09.26
60.202322775277.9一种楼地面整平辅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10.17
61.202322787679.0地铁站顶板的盾口挡墙的悬挂式脚手架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10.17
62.202322808532.5用于石墨复合保温板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10.19
63.202322961687.2一种可调节的阻尼器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3.10.31
64.202322998160.7一种具有复位功能的电梯井筒架及建筑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3.11.06
浙江二建,浙大宁波理工
65.202323002540.7一种高支模施工安全支撑固定结构实用新型学院,宁波高专建设监理否2023.11.07
有限公司
浙江二建,浙大宁波理工
66.202323069393.5一种高支模施工钢管连接组件实用新型学院,宁波高专建设监理否2023.11.14
有限公司
67.202323116687.9一种高强度装配式墙板结构及钢框架墙板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3.11.16
68.202323095572.6一种装配式墙板结构及钢框架墙板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3.11.16
69.202323120599.6一种悬挂式电梯井筒架及建筑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3.11.17
70.202323461460.8一种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报警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12.19
2-1-1-620权利是否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受限
71.202323578760.4一种高空吊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12.26
浙江二建,浙江省东阳市
72.202420021166.0一种土建施工防护结构实用新型否2024.01.04
宏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二建,浙江省东阳市
73.202420067171.5一种土建施工深基坑护板实用新型否2024.01.11
宏立建设有限公司
74.202420729469.8一种基坑钢板桩用的支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4.04.10
75.202420726528.6一种装配式钢框架墙板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4.04.09
76.202420729586.4一种套筒结构及钢框架墙板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4.04.09
77.202420727665.1一种钢框架墙板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4.04.09
78.202420603566.2一种室外雨污水输送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4.03.26
79.202420575609.0一种混凝土的水流冲刷实验模拟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4.03.22
80.202420552106.1一种混凝土的抗渗性能检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4.03.20
81.202420511907.3一种钢筋的耐腐蚀性能试验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4.03.15
82.202420489363.5一种混凝土中钢筋检测的加速腐蚀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4.03.13
83.202420454566.0一种电厂基建用危险区域阻隔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4.03.08
84. 202420415044.X 一种水池HDPE内衬板支撑加固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二建 否 2024.03.05
85.202420422761.5一种预制组合柱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宁波工程学院否2024.03.05
86.202420360317.5一种盘扣式支撑架搭建的辅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4.02.27
87.202420233143.6一种建筑用装配式墙板连接节点固定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4.01.31
88.202323502339.5一种城市建筑用雨水排水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二建否2023.12.21
89.201811454481.8手持式拆装烟感装置用的爪托发明二建安装否2018.11.30
90.201911088545.1一种建筑雨水节能回收处理系统发明二建安装否2019.11.08
2-1-1-621权利是否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受限
91.201911088566.3一种建筑暖通系统用风管发明二建安装否2019.11.08
92.201911089709.2一种建筑排烟系统用加压风机安装方法发明二建安装否2019.11.08
93.201911149863.4一种管线支吊架及安装方法发明二建安装否2019.11.21
94.202111407511.1一种大口径不锈钢洁净管道用安装设备发明二建安装否2021.11.24
95.201921929572.2一种消防管道安装结构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08
96.201921927987.6一种防冻裂的建筑消防管道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08
97.201921927790.2一种便于安装的暖通风管系统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08
98.201921929582.6一种屋顶雨水回收系统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08
99.201921928182.3一种暖通风管的抗震支吊架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08
100.201921927741.9一种太阳能板安装结构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08
101.201921929488.0一种建筑用照明节能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08
102.201922043100.3一种组合式控制柜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21
103.201922043091.8排烟管道高效安装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21
104. 201922043094.1 空调多联机VRV系统冷媒管防护装置 实用新型 二建安装 否 2019.11.21
105.201922032471.1一种建筑空调水循环系统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21
106.201922044351.3防火封堵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21
107.201922043113.0一种室内空调的低能耗安装结构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21
108.201922041959.0一种应急照明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21
109.201922043097.5一种电缆铺设导向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19.11.21
110.202022084479.5用于屋面的防堵雨水斗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0.09.22
2-1-1-622权利是否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受限
111.202022715283.1一种便于在桥梁下方施工的悬吊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0.11.20
112.202022717224.8一种烟囱脚手架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0.11.20
113.202022716368.1一种具有清洁组件的光伏发电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0.11.20
114.202022707455.0一种不锈钢热水管道吊装保护结构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0.11.20
115.202022715969.0一种用于水泵房的配电箱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0.11.20
116.202022715854.1一种地埋式消防泵站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0.11.20
117.202022716056.0一种火焰探测器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0.11.20
118.202120941762.7一种穿墙管道连接结构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1.04.30
119.202120941379.1一种大型弧形管道加工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1.04.30
120.202120939646.1定尺寸下料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1.04.30
121.202220160249.9一种排烟风管结构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2.01.20
122.202222449078.4一种搬运吊装架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2.09.13
123.202222436203.8一种公共建筑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2.09.13
124.202222689529.1一种负压病房用的通风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2.10.09
125.202222689524.9一种可调节的智能景观灯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2.10.09
126.202321824941.8一种冲霜水管道电伴热保温结构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3.07.11
127.202322870441.4一种雨水收集回收系统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3.10.24
128.202322863769.3一种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实用新型二建安装否2023.10.24
129.201410311728.6钢梁连接式平台的施工装置及施工方法发明二建钢结构否2014.07.02
130.201610473958.1钢结构的斜立柱的临时支撑机构和临时支撑方法发明二建钢结构否2016.06.22
2-1-1-623权利是否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申请日受限
131.201610454809.0建筑物钢结构的斜立柱的临时支撑装置和临时支撑方法发明二建钢结构否2016.06.22
132.201710429695.9施工大跨度桁架式钢结构屋顶时拆除轨道的装置及方法发明二建钢结构否2017.06.01
133.201710429826.3施工桁架式屋顶时安装主桁架的辅助装置及安装方法发明二建钢结构否2017.06.01
134.201810697778.0悬挑钢梁的手动式矫正装置及其施工方法发明二建钢结构否2018.06.29
135. 201810700323.X 悬挑钢梁的全自动矫正装置及其施工方法 发明 二建钢结构 否 2018.06.29
136.201910609468.3矩形钢横梁的焊接设备和矩形钢横梁的焊接方法发明二建钢结构否2019.07.08
137.202111236974.6分体嵌套式单边螺栓发明二建钢结构否2021.10.24
138.202121591808.3经纬仪支架实用新型二建钢结构否2021.07.13
139.202221074419.8分体嵌套式单边螺栓的辅助装配工具实用新型二建钢结构否2022.04.30
140.202221421110.1钢结构立柱的垂直度调节装置实用新型二建钢结构否2022.06.02
141. 202223198250.X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梁柱节点 实用新型 二建钢结构 否 2022.11.30
142.202321559861.4栏杆喷漆支架实用新型二建钢结构否2023.06.19
143.202321567121.5车间用载重平车实用新型二建钢结构否2023.06.19
(三)浙江三建拥有的已授权专利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200710164630.2格构式钢柱塔吊基础座的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三建否2007.12.26
2201210242742.6一种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楼板和筒芯内模固定方法发明浙江三建否2012.07.13
3201210483012.5转换层超重钢桁架高空吊装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三建否2012.11.22
4201510129493.3一种型钢插入定位装置及其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三建否2015.03.24
5201910796196.2一种用于外斜面施工的吊篮装置及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三建否2019.08.27
2-1-1-62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6202011253807.8一种格构柱定位装置及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三建否2020.11.11
7202111421907.1适用于丝杆配套的多管线支吊架发明浙江三建否2021.11.26
浙江建投、浙江省建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武林
8202210303052.0一种塔吊操作人员上下塔吊自动升降装置发明否2022.03.25
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浙
江三建、浙江一建
9202210374404.1一种免登高管道标识安装装置及施工方法发明浙江三建否2022.04.11
10 202210449998.8 一种五轴水泥土搅拌桩 H 型钢定位装置及施工方法 发明 浙江三建 否 2022.04.26
一种具有细菌与病毒消杀功能的建筑采暖系统及方
11 202310064534.X 发明 浙江三建 否 2023.02.06
法
12202410263430.6一种监测塔吊标准节螺栓松动的预警装置及方法发明浙江三建否2024.03.08
13201521016898.8修缮墙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5.12.09
14201620876784.9一种混凝土桩的切断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6.08.15
15201621102100.6一种建筑外墙干挂层雨水降温系统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6.10.08
16201720319804.7一种免登高吊顶钻孔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7.03.30
17201720541282.5一种安装于楼梯转角处的防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7.05.16
18201721436936.4一种外脚手架承插式拉结点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7.11.01
19201721435144.5一种支模架钢管补偿式挠度测量仪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7.11.01
20201820408314.9一种混凝土板厚检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8.03.26
21201820708284.3一种建筑用预制垫块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8.05.14
22201820927840.6一种圆弧柱成型模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8.06.15
23201821016335.2一种带止水结构的钢筋支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8.06.29
24201821016014.2一种地下室内衬墙防水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8.06.29
2-1-1-625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25201821950700.7一种预埋电气导管叠合连接器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8.11.26
26201822115305.3一种带报警功能的支模架钢管补偿式挠度测量仪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8.12.17
27201822115326.5一种装配式卸料平台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8.12.17
28201921932452.8一种免登高管道油漆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9.11.11
29 201922211527.X 一种坑中坑桩反力芯模施工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19.12.11
30201922219869.6一种带防尘结构的冲击钻把手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9.12.12
31201922219868.1一种智能混凝土喷淋养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9.12.12
32201922371162.7一种用于监测塔吊塔身螺栓松动的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19.12.26
33202020070475.9滑模施工中的钢筋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1.14
34202020084051.8一种模板开孔器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1.15
35202020083072.8一种混凝土抹平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1.15
36202020084081.9一种剪力墙钢筋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1.15
37202020101529.3一种加热带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1.17
38202020101577.2一种滑膜施工中的钢筋保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1.17
39202020102672.4一种钢筋笼的起吊吊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1.17
40202020238125.9一种接线盒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3.02
41202020242124.1一种带拉结筋装置的随砌式电箱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3.03
42202020252380.9一种可拆卸多功能锹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3.04
43202020252388.5一种带喷头的压浆管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3.04
44202020252385.1一种可旋转伸缩照明的抹灰刀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3.04
45202020367385.6墙体构造柱浇筑定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3.23
2-1-1-626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46 202020367493.3 一种基于 BIM 技术的构造柱支模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03.23
47202020795252.9一种带应力检测功能的圆柱加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5.14
48 202021095712.3 一种基于 BIM 技术的建筑房屋日照分析和模拟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06.15
49202021135148.3一种线盒精确定位预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6.18
50202021299966.7一种用于浅圆仓施工的贝雷钢桁架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7.06
51202021298192.6一种滑模施工仓顶外脚手架基座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7.06
诸暨市逍遥管道科技有限公
52202021339473.1可沿轴向滑动的双层复合套管实用新型否2020.07.09司,浙江三建
53202021361548.6一种滑膜施工中的水平钢筋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7.13
54202021361562.6一种钻孔灌注桩桩机钻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7.13
55202021362376.4一种钢立柱定位器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7.13
56202021540084.5一种便于快速安装的快易收口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7.30
57202021803194.6一种结合钢筋支架的大体积混凝土冷凝系统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8.26
58202021839156.6一种搅拌桩冷缝处理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8.28
一种剪力墙侧二次结构和主体结构之间裂缝防治构
59 202021839180.X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08.28
造
60202021857438.9一种高空悬挑结构复合式悬挑支撑机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8.31
61 202021856520.X 一种后浇带用快易收口网模板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08.31
62202021942149.9一种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外墙挂板干式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9.08
63202022056078.9一种用于承插式钢管支架上的水平杆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9.18
64202022132562.5一种免登高可测距的电锤支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9.25
65202022128328.5一种悬挑工字钢搬运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09.25
2-1-1-627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66 202022236178.X 一种构造柱柱顶免凿除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10.10
一种 HDPE 预铺反粘高分子防水卷材竖直方向的固
67202022274025.4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0.13
定装置
68 202022274200.X 一种超高 GRC 预制板胎膜的固定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10.13
69202022365784.1一种用于测量墙体垂直度的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0.22
70 202022420147.X 一种施工现场雨水收集循环再利用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10.27
71202022425011.8一种建筑施工方柱模板加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0.27
72202022420183.6一种用于外墙保温砂浆施工钢丝网的固定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0.27
73202022459787.1一种止水坎支模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0.30
74202022459778.2一种钢筋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0.30
75202022598572.8一种可调节式碗扣架水平杆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1.11
76202022598571.3一种格构柱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1.11
77202022658236.8一种高大空间空调系统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1.17
78 202022664736.2 一种基于 BIM 技术的钢筋自动切割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11.17
79 202022687622.X 一种地埋式雨水渗排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11.19
80202022695791.8一种预制墙板堆放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1.20
81202022789540.6一种小跨度免支撑模板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1.27
82202022818558.4一种外保温外墙沉降缝节点处理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1.30
83 202022818613.X 一种土方开挖用地基松土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11.30
84202022819418.9一种有效预应力竹节桩接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1.30
85 202022820026.4 一种提高 PC 工法组合钢管桩垂直度控制的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11.30
2-1-1-628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86202022845363.9一种大体积混凝土循环冷却降温系统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2.01
87202022954470.5一种混凝土钢筋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2.11
88202023092599.6可拆卸式预埋锚固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2.21
89202023094802.3二段式可拆卸钢丝绳预埋拉环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2.21
90202023260506.6一种柱模板防漏浆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2.30
91 202023260481.X 一种屋面组合水簸箕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0.12.30
92202023270405.7一种装配式楼梯预埋螺杆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2.30
93202023270346.3一种外墙漆防流坠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0.12.30
94202120069282.6一种室外消火栓的自动防冻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1.12
95 202120207345.X 一种防腐抗压型管道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1.01.25
96202120316646.6一种用于屋面防水施工的瓷砖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2.04
97202120316282.1一种后张法预应力管道固定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2.04
98202120316284.0一种钢筋直螺纹套筒紧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2.04
99202120393403.2一种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交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2.22
100202120394046.1一种楼梯滑动支座的收缝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2.22
101202120472183.2一种便于施工的预制楼梯安装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3.04
102202120503397.1一种用于铝模板的早拆头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3.09
103202120576958.0一种大型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吊装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3.22
104202120667421.5一种脚手架连墙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4.01
105202120753526.2一种带抽风功能的屋面排气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4.14
106202120814650.5一种防水效果好的铝镁锰金属屋面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4.20
2-1-1-629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07202120822056.0一种预制管桩吊装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4.21
108202120822044.8一种抗浮锚杆紧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4.21
109202120822433.0一种组合式电梯井操作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4.21
110 202120862776.X 一种建筑工程用照明设备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1.04.25
111202120865728.6一种建筑施工用降尘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4.25
112 202120861035.X 一种建筑施工用粉碎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1.04.25
113202120872046.8一种可调节后浇带支撑柱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4.26
114202121387736.0一种用于异形建筑结构的吊篮悬挂机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6.22
115202121531881.1一种钢网架支座螺栓球球心高程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7.07
116202121644377.2一种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7.20
117 202121703263.0 一种坡道出土口 PC 工法桩加固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1.07.26
118202121703262.6一种用于五轴水泥搅拌桩机施工的桩位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7.26
119202122120001.8一种竖直钢筋间距控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9.03
120202122175620.7一种剪力墙接缝处的防漏浆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09.09
121202122545635.8一种叠合板独立支撑底座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10.22
122202122585287.7一种超前止水沉降后浇带封闭灌浆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10.27
123202122930384.5一种多管线支吊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11.26
124 202123113693.X 具有止水功能的剪力墙对拉螺杆套管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1.12.13
125202123114132.1一种能定位安装的叠合板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12.13
126202123114064.9一种用于支撑架安装的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12.13
127202123232317.2一种临时回顶支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1.12.22
2-1-1-630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28202220080935.5一种风力混凝土降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1.13
129202220135358.5建筑物的设备平台防水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1.19
130202220177193.8一种多功能环保袋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1.24
131202220294250.0用于预制窗台压顶块的专用模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2.15
132202220596382.9一种地埋式雨水渗排池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3.18
133202220595679.3一种顶棚打孔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3.18
134202220609118.4一种装配式地下连续墙施工固定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3.21
浙江建投,浙江省武林建筑
135 202220664701.5 一种用于钢丝绳起重吊装的 C 型旋扣装置 实用新型 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 否 2022.03.25
建
136202220717418.4一种钢结构梁与支座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3.29
137 202220843871.X 一种窗框注浆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2.04.12
138202220838622.1一种可回收锚索的预应力锚固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4.12
139202221032578.1一种装配式楼板板带处防漏浆连接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4.29
140202221031541.7一种自动排水的消防水鹤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4.29
141202221142018.1一种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5.12
142202221142104.2一种小型混凝土振捣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5.12
143202221142020.9一种免支模构造柱浇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5.12
144202221140535.5一种带铜板的呼吸式幕墙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5.12
145202221457039.2一种节能环保型建筑外墙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6.10
146202221501932.0一种高层建筑结构外围临边构造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6.15
147202221521663.4一种便捷式螺杆洞封堵工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6.17
2-1-1-631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48202221521676.1一种适用于木结构机电安装的内撑式装配支吊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6.17
149202221521649.4一种快速排水的地坪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6.17
150202221570902.5一种适用于木结构机电安装的合抱式装配支吊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6.22
151 202221570893.X 一种穿斗式木结构立柱支撑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2.06.22
152202221936907.5一种石材夹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7.26
153202221936926.8一种可调节的地脚螺栓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7.26
154202221967083.8一种防渗漏穿墙管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7.28
155202222516270.0具有安全网装置的悬挑卸料平台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9.22
156202222626064.5一种建筑施工管理用监控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09.28
157202222752821.3一种应用于伺服系统的新型钢支撑连接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10.19
158202222770806.1一种具有防水防火性能的穿墙管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10.21
159202222779073.8一种铝合金模板连接加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10.21
160202222770803.8适于串挂安装的陶土砖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10.21
161202320347891.2一种外架钢管安装用的辅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11.04
162202222968234.8一种悬挑脚手架底座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11.08
163202223583673.3木模板二次利用内部钉子去除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2.12.31
164 202320039492.X 一种钢筋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3.01.08
165202320044569.2一种遗址展示设施及其连接支撑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1.09
166202320044568.8大木结构立柱吊装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1.09
167202320064622.5一种地下室后浇带清洗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1.10
168202320064597.0一种墙板垂直搬运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1.10
2-1-1-632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69202320102329.3一种幕墙气密性简易检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2.02
170202320148191.0一种可拆卸式混凝土地脚螺栓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2.08
171202320160483.6一种可更换边坡排水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2.09
172202320176912.9一种建筑外架安全平网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2.10
173 202320195719.X 一种型钢柱梁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3.02.13
174202320408846.3一种高防护性的箱体穿线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3.07
175202320446203.8一种钢结构建筑管线支吊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3.10
176202320498976.0一种拼接型预制地连墙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3.15
177202320513394.5一种预埋构件的可调节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3.16
178202320637048.8一种用于混凝土模板的支撑工装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3.28
179202320632005.0一种悬挑支模架支撑结构连接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3.28
180202320688537.6一种可旋转式的遗址展示器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3.31
181202320752991.3一种石材干挂连接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4.07
182202320938786.6一种顶部支撑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4.24
183202320966256.2一种盘扣式脚手架连墙组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4.26
184202321154693.0一种用于预制叠合板的分段式螺栓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5.15
185202321184001.7一种施工防护栏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5.17
186202321183996.5一种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钢筋间距的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5.17
187202321189030.2一种用于余料输送的设备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5.17
188202321205429.5一种预埋高抗拉挂钩线盒一体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5.18
189202321253984.5一种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5.23
2-1-1-633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190202321322359.1一种柱帽模板加固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5.29
191202321509974.3一种销钉式连接预应力管桩的接桩辅助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6.14
192202321528785.0一种带滑板的装配式管道支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6.15
193 202321631581.X 一种具有防盗报警功能的 3D 观览展示柜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3.06.26
194202321624840.6一种可拆式基坑栈道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6.26
195202321708291.0一种盘扣式横杆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7.03
196202321708284.0一种盘扣式立杆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7.03
197202321740296.1一种马鞍型吊装保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7.05
198202321825983.3一种带水压报警器的大范围施工用水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7.12
199 202321887836.9 一种 ALC 墙板安装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3.07.18
基于焊接套筒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柱及梁柱连接节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200202321932898.7实用新型否2023.07.21
点限公司,浙江三建基于弯折钢筋网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柱及梁柱连接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201202321932940.5实用新型否2023.07.21
节点限公司,浙江三建
202202322344835.6一种预制装饰梁连接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8.30
203202322056096.0一种预制桩导向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8.01
204202322046155.6一种预制桩快速连接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8.01
205202322057279.4一种拉杆轴力监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8.02
206 202322090334.X 一种钢结构操作平台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3.08.04
207 202322100236.X 一种混凝土构件用浇筑及固化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3.08.07
208202322157776.1保温一体板固定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8.11
209202322156853.1一种混凝土曲面抹光工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8.11
2-1-1-634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210202322188831.3一种具有自恢复功能的串挂金属幕墙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8.15
211202322184606.2一种适用于拉索式玻璃幕墙安装的夹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8.15
212 202322364615.X 一种水平隔离辅助组件、水平隔离结构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3.08.31
213202322533100.8一种防洪挡板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9.15
214202322637658.0一种适用于视障人士的折叠淋浴凳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9.27
215202322766493.7一种旋挖灌注桩桩机钻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0.16
216202322947008.6一种钢结构施工的安全悬挂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1.01
217202323121160.5一种施工升降机的附墙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1.20
218202323182172.9一种装配式现浇梁柱节点模板固定结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1.24
219 202323243046.X 一种可调整的建筑爬架组件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3.11.30
220202323246206.6可横向调节的拉索式玻璃幕墙夹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1.30
221202321606660.5一种适于精确安装的电梯导轨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06.25
222202323475395.4钢筋混凝土梁的修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2.20
223202323598423.1一种可调定位的承托连接盘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2.28
浙江三建、浦江县建设工程
224202420047809.9一种适用于梁板共用支撑体系的可调节的套箍实用新型否2024.01.09
质量安全监督站
225202420133669.7可压缩的拉索式玻璃幕墙夹具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1.19
226202323579778.6一种钢网架焊接球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2.27
227202323390726.4桩工机械分压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3.12.13
228202420310260.8一种拉索幕墙拉索应力损失监测报警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2.20
229202420167707.0一种预应力地坪波纹管专用双向马凳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1.24
2-1-1-635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浙江三建、浦江县建设工程
230202420252001.4一种便于固定的预应力锚索锚具垫板实用新型否2024.02.02
质量安全监督站
231202420133668.2一种自适应升降放索盘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1.19
232202420446554.3一种易维护的线缆穿线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3.08
233202420789191.3一种高空吊运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4.17
浙江三建、浦江县建设工程
234202420101458.5一种地坪切缝机路径对准装置实用新型否2024.01.16
质量安全监督站
235 202420844496.X 适用于建筑转角的三维扫描标靶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4.04.23
236202420666453.7一种软土地质条件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定位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4.02
237202420834756.5一种塔吊预埋底座调平机构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4.22
238202420784570.3一种防水卷料的施工车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4.16
239 202420992600.X 一种人货梯加接平台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三建 否 2024.05.09
240202420744504.3适于在墙体中预留沟槽的模板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4.11
241202420894717.4一种管道临时封堵装置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4.28
242202420833251.7一种免拆模外墙保温饰板接缝限位组件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4.22
243202420831128.1一种用于盘扣脚手架的可调底座实用新型浙江三建否2024.04.22
一种人防地下室兼顾平时和战时通风的口部优化结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44201811597018.9发明否2018.12.26
构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45202311660338.5人防工程防倒塌棚架发明否2023.12.06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46201821588863.5人防门上挡梁加腋结构实用新型否2018.09.28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47201821588886.6一种人防地下室门框上挡梁实用新型否2018.09.28
司
2-1-1-636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48201821589008.6一种通过竖井作为人防备用出入口的人防结构实用新型否2018.09.28
司充分利用机械式人防车库层高的新型人防扩散室设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49201821588940.7实用新型否2018.09.28
计结构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0201821589432.0一种便于安装的人防电站油箱实用新型否2018.09.28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1201821589505.6一种过滤吸收器连接前后立管实用新型否2018.09.28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2201821588883.2人防轨道交通建设用连续挡土墙主体结构实用新型否2018.09.28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3201821588887.0单建地下建筑消防水箱实用新型否2018.09.28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4201821589009.0一种新型人防封堵预留槽实用新型否2018.09.28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5201821691196.3一种具有电站与掩蔽所防毒通道合用的人防地下室实用新型否2018.10.18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6201821690701.2一种滤毒通风预埋管实用新型否2018.10.18
司一种人防地下室净高受限时的扩散室和防毒通道组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7201821690695.0实用新型否2018.10.18
合结构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8201821690704.6一种人防通风管实用新型否2018.10.18
司一种人防地下室防护密闭门门框墙的水平钢筋锚固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59201822194584.7实用新型否2018.12.26
结构司一种人防地下室兼顾平时和战时通风的口部优化结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0201822194583.2实用新型否2018.12.26
构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1201822194570.5一种改进型人防平战时进排风口部结构实用新型否2018.12.26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2201922365839.6一种后浇带穿过封堵门时的密闭处理结构实用新型否2019.12.25
司
2-1-1-637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一种电站与一等人员掩蔽所防毒通道合用的人防地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3201922365830.5实用新型否2019.12.25
下室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4201922365834.3一种大小门式区间隔断门的小门固定装置实用新型否2019.12.25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5201922367929.9一种内置式防爆波电缆井实用新型否2019.12.25
司共用防火分区的人防汽车库和非人防汽车库的排风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6201922479300.3实用新型否2019.12.31
系统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7202020284904.2一种标准孔洞用抗力封堵装置实用新型否2020.03.10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8 202020732558.X 一种人防防爆波电缆井组合体系 实用新型 否 2020.05.07
司一种解决人防工程中非人防区设备用房的进排风系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69202020733281.2实用新型否2020.05.07
统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0202020732586.1一种适用于地铁线交通的人防区间密闭隔断门体系实用新型否2020.05.07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1202023049198.2一种地下室消防水池人孔位置局部抬板结构实用新型否2020.12.17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2202023039940.1一种连梁梁下竖向加腋结构实用新型否2020.12.17
司一种连通口双扇防护密闭门与防火卷帘导轨的合用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3202023229565.7实用新型否2020.12.29
结构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4202023229557.2一种冷媒管穿过人防墙体的防护密闭结构实用新型否2020.12.29
司一种用于坡道宽度四米以上的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5202023251808.7实用新型否2020.12.29
棚架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6 202123243383.X 一种防空地下室出入口防倒塌棚架安装结构 实用新型 否 2021.12.22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7202123278409.4一种人防门实用新型否2021.12.24
司
2-1-1-638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8202123278330.1一种人防工程汽车坡道实用新型否2021.12.24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79202123314773.1一种人防工程排水结构实用新型否2021.12.27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0202123314782.0一种人防弱电线路接线结构实用新型否2021.12.27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1202223195714.1轨道交通明挖区间隔断门结构实用新型否2022.11.30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2202223198861.4应用于人防充电汽车库的消防机械补风结构实用新型否2022.11.30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3202223223702.5轨道交通区间隔断布置的人防结构实用新型否2022.12.01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4202223276485.6超压排气活门的安装结构实用新型否2022.12.07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5202223352692.5人防主要出入口防倒塌棚架实用新型否2022.12.14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6202223443627.3人防进风竖井结构及人防结构实用新型否2022.12.22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7202320011318.4吊装孔与进风井相结合的人防工程实用新型否2023.01.04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8202323246246.0防倒塌棚架柱础及人防出入口结构实用新型否2023.11.30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89202323354383.6消防喷淋结构实用新型否2023.12.11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90202323311605.6防倒塌棚架结构实用新型否2023.12.06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91202323246253.0建筑立面线条结构实用新型否2023.11.30
司苏州天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292202323554215.1电气预埋管预制件及人防电气管路结构实用新型否2023.12.26
司
2-1-1-639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权利是否受限申请日
293202111105395.8一种幕墙结构及安装方法发明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1.09.22
294201921531504.0一种建筑幕墙支撑结构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19.09.16
295202020006327.0一种套环式灰饼制作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0.01.03
296202020367491.4一种用于沥青路面施工的临时窨井盖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0.03.23
297 202020396305.X 一种免登高喷枪移动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 2020.03.25
298202020495785.5一种模拟寒冷天气的建筑幕墙水密性能检测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0.04.08
299202020586640.6一种建筑施工用涂料墙面磨平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0.04.20
300202022401492.9一种苗木保护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0.10.26
301202022466543.6一种安全绳悬挂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0.10.30
302202022818598.9一种钢丝绳受力监控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0.11.30
303202023270328.5一种砌体灰缝厚度控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0.12.30
304202120453748.2一种瓷砖辅贴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1.03.02
305202122309128.4一种高层吊篮结构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1.09.22
306202122299432.5一种圆弧曲面玻璃幕墙结构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1.09.22
307 202221140536.X 一种可调节砌筑铺浆装置 实用新型 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 2022.05.12
308202223347677.1一种自流平地面施工厚度控制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2.12.13
309202223347679.0一种便于墙体拐角处涂料施工的装置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2.12.13
310202321512015.7一种用于建筑幕墙的墙面喷涂设备实用新型浙江富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2023.06.14
2-1-1-640附件五标的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一)浙江一建持有的软件著作权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
浙江一建、浙大城市学院、中建科
1. 折线型办公平面低能耗预测平台V1.0 2024SR0600185 原始取得 2023-07-15 2024-05-06
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一建、朱珉、钟敏、胡静静、智能建筑资产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
2. 2023SR1348632 原始取得 2022-06-03 2023-11-01
寿炳康、宋雪芳 V1.0
浙江一建、焦挺、林明旭、张思
3. 智能建筑IOT集成管理软件V1.0 2023SR0829737 原始取得 2022-06-05 2023-07-13
琦、楼剑锋
浙江一建、柳亚俊、李伟乔、程智慧场馆安防可视化管控平台软件
4. 2023SR0829895 原始取得 2022-06-02 2023-07-13
颖、陈仲麒 V1.0
浙江一建、金天红、祝自强、王天
5. 建筑智能化后勤管理系统软件V1.0 2023SR0829738 原始取得 2022-06-02 2023-07-13
男、严伟
浙江一建、钟敏、彭春晓、周泽建设工程投标项目重大风险管理系统
6. 飞、周瑞、毛慧君、王雪冬、宋雪 2023SR0268305 原始取得 2022-09-15 2023-02-21
V1.0芳
浙江一建、钟敏、潘国华、王宵
7.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管理系统V1.0 2023SR0268304 原始取得 2022-07-20 2023-02-21
华、完南平、裘科封、蔡鹏
浙江一建、钟敏、金天红、施井
8. 茗、陈润钰、黄楚获、蔡鹏、彭春 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系统V1.0 2023SR0268303 原始取得 2022-08-06 2023-02-21
晓
浙江一建、钟敏、袁羽辰、齐啸
9. 建设工程项目应收资金管理系统V1.0 2023SR0268302 原始取得 2022-05-19 2023-02-21
天、李莉、王宵华、彭春晓、郭丹
浙江一建、钟敏、支董其励、施井
10. 建设工程项目重大风险管理系统V1.0 2023SR0268301 原始取得 2022-10-06 2023-02-21
茗、黄楚荻、甘波、宋雪芳、杨芬
浙江一建、钟敏、胡晓甜、施井
11. 茗、盛思、张亚峰、陈润钰、彭春 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团队管理系统V1.0 2022SR1577592 原始取得 2022-04-19 2022-12-16
晓
2-1-1-641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
12. 浙江一建、中国计量大学 无人机现场管理系统V1.0 2022SR0976134 原始取得 未发表 2022-07-28人力资源管理智能穿戴终端软件(PC
13. 浙江一建 2020SR0486695 原始取得 2020-03-18 2020-05-21
端)V1.0人力资源管理智能穿戴终端软件(微
14. 浙江一建 2020SR0472851 原始取得 2020-03-18 2020-05-19信小程序端)V1.0智能穿戴设备工程项目资源管理软件
15. 浙江一建 2020SR0472759 原始取得 2020-03-18 2020-05-19(PC端)V1.0智能穿戴设备工程项目资源管理软件
16. 浙江一建 2020SR0473451 原始取得 2020-03-18 2020-05-19(微信小程序端)V1.0
浙江一建、钟敏、施井茗、蔡鹏、施工企业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
17. 2023SR0672683 原始取得 2023-03-08 2023-06-15
甘波、卢遥 V1.0
浙江一建、钟敏、施井茗、蔡鹏、施工企业招投标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
18. 2023SR0672682 原始取得 2023-03-10 2023-06-15
甘波、卢遥 V1.0
浙江一建、俞钢、王欣、何涛涛、
19. 体育场馆赛事智能编排管理软件V1.0 2023SR0829779 原始取得 2022-06-03 2023-07-13
李明禹、戴雅洁
20. 浙江建投七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装修装饰工程信息管理系统V1.0 2023SR1374646 原始取得 2023-03-22 2023-11-03
21. 浙江建投七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预算管理软件V1.0 2023SR1043032 原始取得 2023-02-08 2023-09-12
(二)浙江二建持有的软件著作权取得首次发表日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方式期
原始2024-04-
1. 浙江二建、冯凯、李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计算机视觉高大支模架安全监测管理软件 2024SR0568785 2024-03-01
取得26
原始2024-04-
2. 浙江二建、冯凯、李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计算机视觉高大支模架自动报警管理软件 2024SR0572684 2024-03-08
取得26
浙江二建、蒋平平、冯凯、李强、浙大宁波理工适用于强台风环境的超高模板支撑施工管理原始2024-05-
3. 2024SR0729946 未发表
学院系统取得29
原始2024-10-
4. 浙江二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智慧工地数字孪生管理平台 2024SR1572737 2024-07-25
取得21
2-1-1-642(三)浙江三建持有的软件著作权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取得方式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
浙江三建、吴应强、彭艳
1 浙江三建集团智慧工地集成平台V3.0 2022SR1408977 原始取得 2022.06.30 2022.10.24
丽、宜震鹰、叶文宾
浙江三建、胥袁、彭艳丽、
2 项目经济责任人追责预警管理系统V9.19.2 2023SR0688808 原始取得 2022.07.08 2023.06.19
金军、戚丹华
浙江三建、杭州华文信科科
3 技有限公司、孔非非、陈展 古遗址数字孪生动态建模及展示系统V1.0 2023SR1067945 原始取得 未发表 2023.09.14
超、梁绍春、朱永、田国东
浙江三建、杭州华文信科科
4 技有限公司、孔非非、陈展 基于CAVE数字影像技术人机交互系统V1.0 2023SR1242022 原始取得 未发表 2023.10.16
超、梁绍春、朱永、田国东
2-1-1-643附件六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一)浙江一建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 工程设计资质 A133020015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029.04.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208570 2029.09.2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浙江一建
3. 建筑业企业资质 D13304992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028.12.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浙)JZ安许证字
4.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6.01.08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5]010873承装(修、试)电力
5.4-3-00049-2025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2031.03.16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设施许可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6.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401094 2029.09.2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浙江一建建筑科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技有限公司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7. 建筑业企业资质 D133196902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028.12.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浙)JZ安许证字
8.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6.01.1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019024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9.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401108 2029.12.3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浙江建投七建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10. 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 D133196910 2028.12.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浙)JZ安许证字
11.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6.01.16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000023
2-1-1-644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2.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40715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028.03.1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舟山市一海置业浙开二0901-2020-1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2026.09.14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限公司2023-0076
(浙)JZ安许证字
14.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6.3.2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001146
(二)浙江二建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1. 建筑业企业资质 D133034429 2028.12.22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 工程设计资质 A133020179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028.12.22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003406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029.10.11
浙江二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4. 工程监理资质 E233048090 2027.3.20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浙)JZ 安许证字
5.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5.11.30
[2005]020465承装(修、试)电力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
6.4-3-00111-20242030.5.4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7.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TS3833301-2027 2027.5.16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用管道安装(GB2)
8. 二建安装 建筑业企业资质 D133196508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028.12.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1-1-645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9. D233017504 2029.9.29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
10.4-3-00630-20162028.12.11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
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V≤
2.5m/s;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
11. TS3333852-2027 2027.7.10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TS3433349-2028 2028.1.29
式起重机(B),200t 及以下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13. TS3133161-2028 2028.9.8
锅炉安装(含改造、修理)(A)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14. TS3833177-2028 工业管道安装(GCD)、公用管道安 2028.4.22装(GB2)
(浙)JZ 安许证字
15.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5.10.10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5]020499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16. 二建钢结构 建筑业企业资质 D133033791 2028.12.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1-1-646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17. D233003414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029.12.3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8. 工程设计资质 A233001146 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乙级 2029.9.28
(浙)JZ 安许证字
19.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6.1.2
[2005]020500
20. 排污许可证 913302117473892455001Z 行业类别:金属结构制造,表面处理 2029.11.28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1.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257174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029.12.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波亚杰建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有限公司
(浙)JZ 安许证字
22.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6.11.5
[2020]029580
浙开二0201-2011-2024-
2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2027.7.15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4
(三)浙江三建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 A133029571 建筑行业甲级 2028.12.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设计资质
2. A233029578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029.10.28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D133030787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028.12.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浙江三建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4. D233009466 2029.9.2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1-1-647序号公司名称资质类型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浙)JZ安许证字
5.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5.12.29
[2005]010929
(浙)JZ安许证字
6.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6.06.13
[2023]003053浙江建投浙南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7. 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408048 2028.05.18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8.房地产开发资质浙房开059号二级2027.01.21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 A132007138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2029.10.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设计资质
10. 苏州天地设计研 A232007135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2029.11.25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1. 究院有限公司 E132007138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2029.11.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监理资质
12. E232007135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2029.12.3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争先建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13. 建筑业企业资质 D334387919 2026.1.15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14.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3059062 2029.12.3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浙江富厦建筑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15.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2025.12.18
[2005]018952
16. 建筑业企业资质 D333305243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2026.8.17
2-1-1-648附件七标的公司主要租赁物业情况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标的租赁物坐落面积(㎡)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浙江一 张浩、王笑 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2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一幢 2024.8.20-
1房产127.60商业办公
建腾2106室2026.8.19
浙江一2024.7.1-
2 林惜卿 房产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公馆商业写字楼大厦二层A3号 273.83 办公
建2026.6.30
浙江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2022.1.1-
3陈熙桐房产261.84办公
建 厦A栋3407室 2024.12.31南京森嘉宝
浙江一2024.10.8-
4 生物技术有 房产 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3楼A座 435 办公
建2027.10.7限公司
浙江二德兰集团有2021.5.1-
5房产南京市光华路166号德兰大厦801室499.00办公
建限公司2028.6.15宁波大宗货宁波亚物海铁联运
杰建设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376号原海关大2021.9.1-办公、厨房、餐
6物流枢纽港房产1164.57
工程有楼第4层、第5层、厨房、餐厅2026.8.31厅开发有限公限公司司浙江浙建实
浙江三2022.4.1-
7业发展有限房产西安市明光路72号旭弘西北广场19楼655.10办公
建2025.3.31公司
浙江三2023.3.10-
8倪青华房产上饶市信州区饶商总部基地7号楼14楼1401室190.47办公
建2026.3.10杭州上城区
浙江三 城市建设投 望江单元SC0404-B1/B2-16地块东面及望江单元 2022.12.2- 施工临时办公区
9土地1444
建 资集团有限 SC0404-G1-31地块部分场地 2025.6.30 和生活区公司苏州天
苏州市人民2022.12.1-
10地设计房产苏州市民治路238号第三层整层942.00办公
防空办公室2027.11.30研究有
2-1-1-649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标的租赁物坐落面积(㎡)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限公司苏州天
地设计苏州市人民2022.12.1-
11房产苏州市民治路238号夹层及餐厅224.00仓储及食堂
研究有防空办公室2027.11.30限公司宁波锦东投浙江三
12资股份有限房产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1楼594.852024.4.9-2027.4.8办公
建公司杭州爵优实浙江三
13业投资有限房产杭州市清江路280号近江集团大厦6层1137.002022.5.6-2028.6.9办公
建公司海南汇商云浙江三
14 科技产业服 房产 海口市国兴大道15A全球贸易之窗1108号 186.00 2024.7.8-2025.7.7 办公
建务有限公司
浙江三2024.1.1-
15 潘建波 房产 温州市瓯海总部经济园C3楼9层 887.70 办公
建2024.12.31浙江三芜湖前湾园
芜湖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楚江大道芜湖建筑2023.10.10-
16建安徽区运营管理房产544.70办公
科技产业园A区6层 2026.10.9分公司有限公司浙江启德新
浙江三2022.6.1-
17材料有限公房产杭州市利华路633号江南风尚铭楼8、9楼2462.18办公
建2025.5.31司
2-1-1-650附件八标的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二建与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020年4月28日、2021年10月16日分别签订了三份建设工程施工合2024年6月25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宁波滕头置同,分别涉及滕头村二号地块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及市院于作出《民事裁定书》((2024)浙业投资有限政项目。浙江二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工程均已竣工验收0213民诉前调4961号),查封、扣押、
1浙江二建公司、宁波一审审理中合格,并完成结算审定。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合冻结被申请人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滕头控股有
同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拖欠浙江二建工程款及质保金总计司、宁波滕头控股有限公司名下价值限公司
92929283元及逾期利息452866.2元,故浙江二建向其提起诉93382149.2元等额财产。
讼,并要求宁波滕头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唯一控股股东)在宁波滕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无法证明财产和经营独立的情况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浙江二建与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D-44#-1地块项目 II标段总承包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固定总价为290975255元,工程于2022年9月16日宁波丽景置
竣工验收合格,但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拒绝确认结算资业有限公料,导致结算无法推进。原告于2022年11月28日报送结算书
2浙江二建司、浙江吉一审审理中一审审理中(送审价328600259元),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审核利汽车有限确认,仅支付工程款236865583.02元,尚欠80233666.92元公司(含保修金)。故浙江二建请求法院判令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0233666.92元及逾期利息,确认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的唯一控股股东)在宁波丽景置业有限公司无法证明财产和经营独立的情况下承担
2-1-1-651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连带清偿责任。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年4月13日,浙江三建与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就内蒙古华洲药业19000吨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造价8000万元。安徽金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合同提供最高额为5000万元的连带担保。
2021年3月17日合同双方又就上述项目又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增合同造价分别为1600万元和3600万元。
内蒙古华洲后因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未及时支付,浙江法院已立案,正在
3浙江三建药业有限公三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支付尚未判决
一审审理中
司工程款68905948.14元及相应利息,同时请求法院确认浙江三建对前述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判令安徽金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
50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7月,内蒙古华洲药业有限公司提出反诉,请求判令浙
江三建拆除工程并重建或承担重建费用1500万元、赔偿重置
费用700万元、承担质量维修义务或承担维修费用2000万
元、支付因逾期交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
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置业有限公
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
司、中信银有限公司和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印章和请款行股份有限
资料并使用上述虚假资料,多次挪用、转移中信银行海盐支公司嘉兴海法院已立案,正在
4浙江三建行预售款监管账户中的款项超过2.4亿元,导致浙江三建相关尚未判决
盐支行、深一审审理中
工程项目无法正常竣工、工程款无资金可支付,给浙江三建圳恒大材料
造成损失且具有因果关系,故浙江三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设备有限公
各被告共同赔偿浙江三建损失2.4亿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
司、广州市全部费用。
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1-1-652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年12月31日,浙江三建与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柯城区高级技工学校新建项衢州市乡村目)。因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未及时支
5浙江三建振兴发展有付,浙江三建提起仲裁,要求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尚未裁决仲裁审理中
限公司支付工程结算款10365.04万元及违约金136.29万元,请求确认浙江三建享有“柯城区高级技工学校新建项目”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并由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三建与万郡房地产(淮安)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签
订《涟水 2019JY15 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万郡房地产
合同价为209961199元。因万郡房地产(淮安)有限公司欠(淮安)有限付工程款,浙江三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万郡房地产(淮公司、万郡
安)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850.74万元及违约金364.36万元、房地产有限
6浙江三建工期延误损失及其他损失946.75万元,判令万郡房地产有限尚未判决一审审理中
公司、万郡
公司、万郡房地产(包头)有限公司在未实缴注册资本范房地产(包围内对万郡房地产(淮安)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头)有限公等。
司
万郡房地产(淮安)有限公司提出反诉,请求判令浙江三建支付工程延误违约金2991万元、对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损失
791.88万元、因总包工期延误导致销售损失5456.71万元等。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8年3月30日,浙江三建与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苍南恒大逸合城项目二期74#地块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温州国鹏置
7浙江三建同》,并于后续签订了若干份补充协议。因温州国鹏置业有尚未判决一审审理中
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浙江三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温州国鹏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5927.56万元及违约金11319.52万元等。
浙江工贸职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8浙江三建尚未判决一审审理中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28日,浙江三建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建
2-1-1-653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设工程施工合同》。浙江三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支付工程款3917.14万元、逾期工程违约金
467.26万元,并请求判令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返还工程质
量保修金1297.14万元、支付违约金194.70万元等。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年7月18日浙江三建与蠡县文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蠡县文彬房蠡县范蠡鑫城二期御龙湾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7月19日、2022年7月4日分别签订两份补充协地产开发有浙江三建一审审理中,浙江议,项目于2021年5月1日开工,因过程中蠡县文彬房地产开
9尚未判决三建已提交反诉状
限公司(反(反诉原告)发有限公司拖欠浙江三建大量工程款,浙江三建先后两次停和造价鉴定申请
工,第二次停工为2022年8月21日至今。故蠡县文彬房地产开诉被告)发有限公司以此为由请求判令双方解除合同(合同金额
7458.9285万元),并要求浙江三建赔偿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暂计1万元。蠡县文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申请了质量鉴定。
(二)已判决/调解、尚未收回全部款项的重大诉讼、仲裁
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
2014年8月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民事调解书》((2014)皖民四初
字第00025号)。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2012年5月,浙江一建与淮北唯一置业有限公司就淮北金汇广
1、淮北唯一置业有限公司向浙江一建
淮北唯一置场(金汇花园)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此后,双调解结案,尚未执
1浙江一建支付工程款125478571元;
业有限公司方又签订了施工承包补充协议书,进一步细化了工程款的结行完毕
2、淮北唯一置业有限公司以金汇广场
算进度、价格的调整办法等。合同签订后,因被告淮北唯一(金汇花园)4#、14#、19#折价
置业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工程款,浙江一建对其提起诉讼。
159518610元用于支付浙江一建工程款,扣除上述工程款125478571元后,余下的34040039元用作支付调解协议
2-1-1-654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
签订之后的工程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与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交付后计算后期工程款总额,以
34040039元为基础,多退少补;
3、如按上述条款履行,浙江一建放弃
违约金和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
4、浙江一建因本案已经支付的诉讼费
用由浙江一建自行承担,浙江一建公司因本案的诉讼而支付的顾问费用由被告承担;
5、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浙江一
建全面恢复施工;
6、任何一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应向
对方承担违约金500万元。
2023年5月22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一审已判决,浙江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一建已申请强制执
((2022)黔0303民初7035号),判决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行,因贵州聚银投如下:
2019年8月15日,浙江一建与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资置业有限公司已
1、被告(反诉原告)贵州聚银投资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0年10月22日,贵州聚银投资置业进入破产程序,终贵州聚银投业有限公司、被告贵州银之源置业有限
有限公司、浙江一建、贵州银之源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汇结执行。浙江一建资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川区推进奥特莱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订《补充协议》《补已向法院申报债浙江一建公司(同时(反诉被告)浙江一建尚欠工程款充协议二》。2021年5月24日,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权,并已召开了第2(同时作为作为反诉原405382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贵州银之源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一建等签订《补充协议一次债权人会议。反诉被告)告)、贵州2、被告(反诉原告)贵州聚银投资置三》。2020年11月10日,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浙江一建已同意破银之源置业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一建与贵州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产重整方案,即由有限公司原告(反诉被告)浙江一建尚欠工程款合同》。因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剩余工程款,浙第三方施工单位完
66810680.3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江一建对其提起诉讼。被告(反诉原告)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成项目建设后以完
3、原告(反诉被告)浙江一建有权在
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提起反诉。工后的实物资产或被告(反诉原告)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以现金形式予以清
限公司尚欠工程款价款70864506.39元偿。
范围内就其施工位于遵义市汇川区奥特
2-1-1-655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
莱斯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1#楼、
2#楼、3#楼、4#楼及地下室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4、被告(反诉原告)贵州聚银投资置
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钢管、扣件等租赁及损失费合
计298780.68元;
5、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浙江一建其
余本诉诉讼请求;
6、驳回被告(反诉原告)贵州聚银投
资置业有限公司反诉诉讼请求。
2023年5月26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
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2)皖
1623民初6063号)。经安徽省利辛县人
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被告利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自愿
调解结案,浙江一
2017年11月12日,浙江一建与利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于2023年6月15日前支付原告浙江一建
建已申请强制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46767600元(其中工程款行,根据利辛县人浙江一建利辛县莱弗后因被告利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节点向浙江41767600元,脚手架、人货电梯、塔民法院的公告,利
3(同时作为置业有限公一建足额支付工程款,导致浙江一建后续工程建设无法正常吊超期等损失5000000元)。
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反诉被告)司施工。2018年10月14日、2018年11月16日,浙江一建与利辛2、原告浙江一建在工程款41767600元公司申请预重整,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后因利范围内对被告利辛县莱弗广场5#地块浙江一建已向法院
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导致工程停 Z1-29号楼及地下室的在建工程享有优申报预重整债权。
工,浙江一建对其提起诉讼。先受偿权;
3、原告浙江一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023年5月26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
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3)皖
1623民初4563号)。经安徽省利辛县人
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
2-1-1-656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
下:
1、2017年11月12日,浙江一建与利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解除;
2、2018年10月14日、2018年11月16日,浙江一建与利辛县莱弗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两份《补充协议》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解除。
2024年7月29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3)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赣08民初18号),判决如下:
2020年,浙江二建与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司就吉安市城南
一、被告(反诉原告)吉安市文华置业
三水文苑项目(二标段)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价26100万元。
向原告(反诉被告)浙江省二建建设集
2023年1月,浙江二建认为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并达
浙江二建吉安市文华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29195626
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司审核,浙江二一审已判决、正在4(同时作为置业有限公元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以29195626建已累计完成工作量27794.2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吉安市执行中反诉被告)司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标准自2023文华置业有限公司应向浙江二建支付工程款11562.8226万年2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元。
止);
2023年5月,因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司一直拒绝支付工程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浙江省二建款,浙江二建向其提起诉讼。同月,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司向浙江二建提起反诉。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吉安市文华置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2024年1月31日,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3)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四川凯立源川09民初13号),判决如下:
2020年,浙江二建与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总一审已判决,二审
房地产开发1、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
5浙江二建承包合同,约定由浙江二建承建凯立现代城二期项目,合同调解结案,尚未执
有限公司、浙江二建支付工程进度款60221515.35
额为2.36亿元。后因业主资金断裂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行完毕梁勇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
119821515.4元,故浙江二建于2023年11月向其提起诉讼。
2、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
浙江二建支付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合计
2-1-1-657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
403889.05元;
3、梁勇对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4、驳回浙江二建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4年9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具《民事调解书》((2024)川民终
144号、(2024)川民终144号之二),
调解书确认:
1、浙江二建申请解封其原保全的四川
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
2、浙江二建附条件的申请解封其保全
的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源(约1.8万平方米);
3、浙江二建按前述约定部分解封后,
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申
办“白名单”贷款,并用于优先支付浙江二建的未付工程款。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年10月,浙江二建与浙江巨科实业有限公司就巨科二期
建安项目一标段签署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造价3.5亿元。后续因项目变化,双方签署了3份补充协议,合同造价最终调整浙江铭岛实2025年2月14日,浙江二建(乙方)与为4.3亿元。
浙江二建业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甲方)签订2021年4月,浙江二建向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结算书,已签订《和解协6(同时作为(曾用名:浙《和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再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不予认可且一直未支付剩余工程款,议》反诉被告)江巨科实业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1亿元,作为一次性故浙江二建于2022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浙江铭岛有限公司)了结双方所有争议的款项。
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向浙江二建支付工程款110793455元并承
担工程款利息及利息损失等。2022年10月,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浙江二建支付工期延误、人员设备未到位以及擅自更改施工计划的违约金34309731.5元。
湖州海王康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4年5月29日,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二审已判决,申请
7浙江二建
山置业发展2018年,湖州海王康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湖州西凤漾单元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执行中
2-1-1-658序号原告被告案件基本情况主要审理/调解结果最新进展
有限公司 地块的(A组团)项目和(B组团)项目发包给浙江二建施((2023)浙 0591 民初 2837 号),(同时作为工,后因双方对案涉项目结算发生重大争议,湖州海王康山判决如下:反诉被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向浙江二建提起诉讼。同1、湖州海王康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月,浙江二建认为湖州海王康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浙江支付浙江二建工程款16471118.07元及二建工程款,故向湖州海王康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反逾期付款的利息;
诉。2、湖州海王康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浙江二建工程质保金1645827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
3、浙江二建对湖州西凤漾单元XSS-03-
02-14地块A组团项目在欠付工程款及质
保金本金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4年12月2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4)浙05民终1261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作出(2015)陕民一初字第00030号一
2011年5月23日,浙江三建与陕西林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审判决:
陈扬世纪城小区(陈扬新界)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二审已判决,咸阳陕西林凯置1、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
2012年10月16日,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浙江三建发凯创置业有限责任
业发展有限程款13280.106844万元及利息;
送《债权债务转让通知》。公司向最高人民法
8浙江三建公司、咸阳2、浙江三建在13280.106844万元工程
2012年11月15日,浙江三建与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院提出再审申请,
凯创置业有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驳回;相关款项限责任公司3、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履
2015年7月,因陕西林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咸阳凯创置业有尚未全部收回
约保证金500万元及利息。
限责任公司拖欠工程款23554.8021万元未予支付,浙江三建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遂提起诉讼。
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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